“请等一下!”我说,“我一定要用这种方式回答吗?”
“什么意思?”
“这个故事有点长,有些部分我得在脑中先整理一下,如果想到什么就说什么,难免有未能尽实表达的遗憾。”
“起诉书写好后,我们一定会让你过目的。”
“我知道,不过我也有我的坚持,我希望自白的时候,能用我自己的话来陈述。”
加贺刑警沉默了数秒后说道:“你想亲手写自白书?”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这么做。”
“我知道了,这样我们也比较轻松,你需要多久时间?”
“一整天就可以了。”
加贺刑警看了下手表,说道:“明天傍晚我们再来。”接着就起身走了。
这就是我写这份自白书的原委。这恐怕是我最后一次,以提供他人阅读为目的所写的长篇文章吧?也就是说,这将是我最后的作品。思及至此,我告诉自己,一点都不可马虎,不过遗憾的是,我并没有充裕的时间去讲究词汇的修饰。
就像我一再跟加贺刑警说的,我和日高邦彦再度相逢于七年前。当时日高已经成为正式作家,距离他获得某出版社的新人奖也已经过了两年。他出版了以得奖作品为主轴,结合其他短篇作品的单行本,另外还写了三部长篇小说。“令人期待的后起新秀”——我记得当时人家是这么评价他的,不过,每当有出道不久的作家出书,出版社总是如此歌颂……
因为我们是童年故友,所以打从他出道以来,我就一直留意他的事。我一边觉得他很厉害,一边嫉妒着他,这点我不否认。怎么说呢?因为当时的我也以写作为终生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