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篇推理】死亡之兰(6)

时间:2015-04-22 13:02:14 

第五章 纸醉金迷的女人

那串繁冗的英文,正是苏雅所服用的镇静剂的名称。

再回过头去看钟辰轩,他抱着枕头,脸在柔和的床头灯光下,看起来很年轻,年轻得几乎带着些孩子气。

当天晚上他们就飞回了H城。

程启思一回家就倒头大睡,醒过来的时候,是被客厅里一阵很高亢的声音吵醒的。脑中还是昏昏沉沉的,大概是因为才坐了很久的飞机,时差一时还没调整过来,他披上衣服走到客厅,那声音更响了。

电视开着,程启思揉揉眼睛仔细一看,是歌剧。是一个女孩子在唱,苏雅。

钟辰轩正坐在沙发里,身边堆着一大堆光盘,手里拿着遥控器,看到他起来了,说道:“桌上有咖啡。”

程启思早已闻到咖啡的香气,忙倒出一杯来,又拿了块烤面包,一边往嘴里塞,一边把沙发上的光盘往旁边一挪,重重地坐了下来,道:“这么早就起来了,也不多睡一下。”

钟辰轩说道:“睡醒了,就起来了。”一双眼睛还是盯着电视。

程启思问道:“怎么?有新发现?”

“不,是在求证。”

钟辰轩翻着那一堆光盘,说道:“她录得太多,我为了看她表演的部分,花的时间不少。她凡是正式一点的演练,都会录成光盘保存,即使是重复演练,她也会录,这样可以相互比较,看自己是否有了进步,或者是问题出在哪里。

“这里一共有四十五张光盘,其中『茶花女』、『唐璜』、『杜兰朵』占的数量最多,几乎占了一半。当然,她唱这些也是唱得最好的。”

“这说明什么?”

“可以说明她对那种所谓上流生活的渴望和向往,她选择到维也纳学习声乐,又主修歌剧,这本身就是她对华丽辉煌事物的一种追求。

“东方人要想站在维也纳的剧院舞台上,机会是微乎其微,可她还是去了,而且把自己的未婚夫都扔下了,她这一去就会是好几年。

“可想而知,这个外表温婉娴静的女子,心里的渴望是很强烈的。她跟朱锦感情很多年了,能够说走便走,这本身也可以说明问题。

“我记得,朱锦前半年还张罗着要结婚,突然就这样搁下了。男女分隔两地,以后会怎么样,这是说不清楚的。”

程启思笑着说:“你好像很清楚。”

钟辰轩头也不抬地道:“这是人之常情。”然后指着电视,续道:“你看这张光盘的日期,是在她回国前几天,这是她唯一一次唱这个,『卡门』里那段著名的花腔女高音。

“女主角卡门,宁可死,也不要跟已经不爱的男人在一起,这一场淋漓尽致地表现了这个感觉。她以前从来没有唱过『卡门』,或许是因为这段需要的技巧太高,这往往是歌唱家们用来卖弄技巧的一出。

“她现在唱,还是技巧不够,但是,唱得很有感染力。”

程启思说道:“你的意思是说,苏雅之所以回来跟朱锦摊牌,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在外面有了别的男人?既然如此,为什么我们不留在那里多调查一下?”

“她一个人在国外,有些朋友、派对,都是非常正常的。我们只是以旅游的名义去的,无法要求当地警方协助,调查起来的难度太大。

“何况我也并不十分关心这个起因,不管苏雅是为了什么,或者是男人,或者是外面的世界更让她迷恋,或者二者皆有,我只要得到那个结论就够了。那张被撕掉一半的照片,也能算是一个证据。”

钟辰轩把电视关了,说道:“这个杀人案本身很简单,一个变心的女人,一个外表冷静内心疯狂的男人。朱锦这种男人,平时看着斯文沉静,但只有这类人,才可能会是情杀案的凶手。

“而那类整天把爱不爱挂在嘴边说得天花乱坠的,倒不太可能,当然,不排除暴怒之下的行为。

“总之,朱锦具有这桩案件的凶手的部分特质,当他知道苏雅想离开他的时候,他大概就已经在为谋杀作准备了。

“也许,他在送苏雅走时,就给了她那种镇静剂,有朝一日,苏雅死了,就会被误认为是服用了过量的镇静剂。朱锦可能一直在迟疑,但等到苏雅回来跟他摊牌,朱锦再也忍耐不住,就下手了。”

程启思问:“你认为,那首『夜莺之歌』,也是朱锦寄给我们的?”

钟辰轩的眉头蹙得更深,道:“不,我很怀疑朱锦有没有这样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但我认为,一定是朱锦身边的人,很熟悉的人,否则,他怎么可能那么了解朱锦和苏雅的关系?他替朱锦布置好了,但朱锦却犯了一个错误。

“那就是,他没有在死前把苏雅的舌头割下来,而是死后。

“我觉得,这个凶手事实上也是希望朱锦暴露的,他对朱锦应该很了解,以他对人类心理的把握程度,不应该不知道朱锦的个性。我也很奇怪,为什么那张苏雅跟另一个男人的合照,缺了一半。”

程启思说:“的确,苏雅没有理由自己去撕掉。”他喃喃地道:“究竟是谁把那首歌寄给我们的呢?清楚朱锦的事的人很少,朱锦的圈子不大,就在警局之内的可能性较大。”

钟辰轩笑着道:“是啊,应该是你我也认得的人吧。或许,是你?或许,是我?”

程启思浑身一个冷颤,道:“辰轩,你别开这种玩笑!”

钟辰轩不答话,程启思忽然道:“你说,小朱会不会知道我们在怀疑他?”

钟辰轩耸耸肩道:“以他的性格特征,如今一定是在焦虑不安,一遍遍地回想他是否有什么遗留物留在了现场。

“他会一遍遍的回忆、核对,而人一旦重复的去记忆某件事,往往会使得记忆发生偏差,这就是常说的『越想越不对』。

“举个例子,一个很常用的字,我们看着这个字,有时候突然间会觉得不是这样写法的,怎么看都不顺眼,越看越觉得不是这么个写法,但事实上这个字确实是这样写的。我相信,这种经历很多人都有过。”

“这样一直重复,会怎么样?”

“朱锦是冷静自制、小心谨慎的人,这种人有相当强的意志力,并不容易崩溃。但苏雅是他真心所爱的女人,他能策划并杀死她,如果把他的意志比喻成一处堤坝,那么这就已经有一个致命的缺口了。

“我不否认,这是一起心智正常、冷静的犯罪,但很大程度上,这桩案件的成功原因,是因为朱锦不必面对面,亲手去杀死她。因为这是一桩典型的情杀案,感情本来就是造成谋杀的因素,所以,这就是突破口。

“苏雅对她向往的生活的追求,是因为她个性里贪慕虚荣的那一部分,这种追求压过了她对朱锦的感情。

“其实,感情这个东西,应该相信多少,不好说,朱锦杀她,一方面是因为爱她,一方面也是因为男人的一种独占欲。

“平时温文冷静的男人,独占欲尤其强烈,所以这造成了她的死亡;而朱锦的个性,又导致了他这种谋杀行为。只不过,在这个过程中,碰到了异变。”

钟辰轩沉默了一会,又说:“有计划的谋杀不是说想就能想出来的,我始终觉得,『夜莺之歌』太富有想象力,不是朱锦这类型的人会思考到的。”

程启思说道:“我们撇开『夜莺之歌』不谈。朱锦杀苏雅,实际上是用了一种很直接快捷的方法,他让苏雅回来一趟以便谋杀她─苏雅会回来吗?”

钟辰轩笑着道:“苏雅也是想要跟他当面摊牌,一了百了,当然会回来。她是个温婉的女子,不仅买了酒,还买了许多吃的,她对分手,应该是心存歉疚的,而朱锦的态度又那么好,所以她更觉得内疚,更对朱锦言听计从。

“虽然她平时是不沾酒的,朱锦要她喝,她也会喝。那种镇静剂只要在酒后吃了一定份量就会死,那天朱锦有牢不可破的不在场证明,作为一个极有经验的法医,他对我们能够准确估计苏雅死亡时间的那个范围,可以算得很精准。

“他对苏雅的生活习惯也非常清楚,比如几点吃药,几点睡觉,我想,苏雅也已经习惯他的关照,会惯性地照做。”

程启思想了片刻,道:“这倒不错,以前我跟他们出去玩的时候,也常常看到朱锦提醒苏雅吃胃药。朱锦对她一向非常体贴,苏雅也习惯了这种关心。”

“是的,朱锦当然也清楚。至于你说,苏雅会不会吃药过晚,以至于朱锦不在现场的证据失效,我觉得还有一个细节可以注意,那就是苏雅的胃病不轻,坐了飞机过来,胃一定会不舒服,看到朱锦留在房中伪装成胃药的镇静剂,一定会吃下去。”

“接下来,朱锦就来到苏雅家里,割下了她的舌头?加上『夜莺之歌』的提示,就可以把这桩案子纳入到连环凶杀案里,以消除他自己的嫌疑?”

钟辰轩摊开手道:“凶手给朱锦提供的计划,这点是有明显缺陷的。我相信,凶手原本的计划不是这样,但朱锦无法在苏雅活着的时候,做那么残忍的事,于是凶手也将计就计,好吧,你不忍心,那么你就一定会暴露。”

“等等,等等!”程启思突然像想到了什么,跳了起来,“如果朱锦被捕,那么他不是会供出那个指使他的人?那么凶手不就一切都完了?”

钟辰轩皱起眉头,道:“关于这个,我觉得有两种可能性:第一,凶手早已决定杀朱锦灭口;第二,凶手另有计划,他既然引导我们去发现朱锦的疏漏,就必然有他的想法。”

“你是说,凶手想把朱锦当成整个案件的替罪羊?”

钟辰轩托着下巴,说道:“有这种想法,但我怎么也不认为凶手舍得把自己花了那么大力气,辛苦收集的人体器官再无私地拿出来。

“要想让朱锦作替死鬼,必要条件有二:其一,就是朱锦自杀,死无对证。

“其二,就是要在朱锦家里,发现那些人体器官,这才够作为证据。问题是,凶手肯吗?他虽然计划非常周密,但实行这些案件,都是要冒风险的,而且一连数次,风险更大。他舍得把那些他辛苦得到的战利品作为证据拿出来?”

“如果是为了保护自己,他应该舍得。”

钟辰轩说道:“我怀疑,这个凶手太骄傲,太自负,按这种性格特点,是不肯以这种方式来示弱的。他一定会把最后一样『眼睛』收集到,而且这次落幕一定会跟以前的有些不同。”

程启思干笑着道:“有什么不同?”

钟辰轩摇头:“我不知道,只是按他的个性,一定会跟以前的有所不同。应该是他的自负最后膨胀的结果……也可能是他最后的目标……”他拧起了眉头,却不说话了。

程启思等得不耐烦,碰了他一下道:“说呀。”

钟辰轩还是摇头:“我始终觉得朱锦这个事件很奇怪,岔在中间,就像是一件艺术品有了缺陷。按理说,以这个凶手崇尚唯美的作风,不应该容许这个缺陷出现。”

程启思想了一会,“朱锦现在应该还不会有危险。我觉得,凶手比较安全的作法,是在最后一件案子落幕之后,再把朱锦设计成自杀的样子,然后把证据放在他家里,留下一封信什么的─皆大欢喜。

“死人不会开口为自己辩护,再加上铁证如山,这是最安全的作法。我们一直盯着朱锦吧,会有收获的。”

钟辰轩说道:“很有道理,不过,这个凶手也许会觉得这样不够刺激,而且关键是他的战利品无法保存下来。别的证据,似乎不够有力。”

程启思站起身道:“就算是朱锦杀了人,也不能让他被这个凶手作替死鬼。我现在去查一下,看能不能找到他作案的证据。

“比如苏雅录那首歌的具体时间,我记得那里还有个谜团没解开。我宁可把朱锦抓回警局,也不想要他死在凶手手里。”

钟辰轩静静地道:“被凶手杀害,恐怕也比拘押、出庭、判决、死刑那一个漫长的过程来得好。”

程启思看着他。“你真奇怪。”

“凶手也是人。犯罪的人,形形色色的心理,是很有趣的。”

程启思拿起外套,说道:“也许。不过,我更关心的,是如何把凶手绳之以法,不管心理有多少值得研究的地方,杀人就是杀人,犯罪就是犯罪。

“一个人生活在这个社会群体中,就必须接受法律的制约。如果他不接受,或者不适应,那么他去的地方往往只有两个,一是监狱或刑场,一是精神病院。”

钟辰轩淡淡一笑,道:“你说的这两个地方,都是好地方。”

程启思瞪着他看,“你究竟是什么人?你绝不是警察。警察不会说这种话。”

钟辰轩脸上却还是保持着那个笑容,一双眼睛冷冷静静地对着他看,却看不出什么情绪,“为什么这么肯定?”

“算是职业上的本能吧。我知道不该去过问你刻意隐瞒的过去,可是,你有时候让人很不舒服,你知道吗?”

钟辰轩笑了笑,说道:“如果你不满意,你可以要求换搭档,我也会离开这里,不再出现在你面前。这样总行了吧?”

程启思盯着他看,举起双手,道:“我认输,我认输。不提了还不行么?”

钟辰轩笑着道:“你有心情来打听我的事,不如去确认一下案子里的相关问题。”他看着程启思穿外衣,说:“你要出去?”

程启思嗯了一声。

“我约了施思,我买了点礼物给她。”

钟辰轩微笑了一下。

“她是个好女孩,你应该好好照顾她。”

因为最近程启思太忙,跟施思见面也见得少。一在餐厅坐下,施思就叽叽咕咕地给他讲起了自己最近在剧院的事,程启思听得也心不在焉。

施思终于发现他魂不守舍的,就问他:“启思,你是不是还在想那个案子?”

程启思愣了一下,这才回过神来,“抱歉。的确,我这次出国也是为了这事。”

他把一个精致的盒子拿了出来,“送妳的。”

施思打开一看,里面是一条镶钻的手炼,式样非常别致。“你出国的时候买的?以后别为我买这些东西了。”

程启思微笑说:“我还是很少见到女孩子不爱珠宝首饰的。”

施思笑着说:“上台的时候,我们常要戴些闪闪发亮的假珠宝,看着很没意思。而且都要化很浓的舞台妆,所以在平时,我觉得清清爽爽是最好的。”

她忽然发现程启思没有认真听,却在往一个角落看,也回过了头去。角落里坐着一男一女,正在说话。

“你认识的人?”

程启思点了点头,“我同事。”

是林明泉和田悦,两个人坐在一起很亲密的样子。

施思问:“要不要过去打个招呼?”

这时候,田悦已经看见他们了,笑着走了过来。

“程哥,没想到在这里会遇上你。这位……是你的新女朋友?”

程启思微笑。

“她叫施思,是舞蹈演员。”

林明泉也过来跟他们打招呼,施思看了林明泉一眼,突然想起了什么。

“啊,你就是那天晚上要看家华证件的那位警官。”

林明泉有点难堪地摸着后脑勺,不好意思地笑。

“我只是想帮妳跟启思解围而已,妳那个朋友太不知趣了。”他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正打算说话,忽然看到程启思的视线向外移了去。

这餐厅对面,正好是以前调查纪婉儿事件来过的文桓的诊所,程启思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走了进去。

钟辰轩。

程启思的笑容渐渐消失了。钟辰轩自己就是心理学家,他还需要到这些地方来?而且,那么巧合地,竟然是文桓的诊所?

田悦回头看了看,说:“那不是钟哥吗?”她忽然笑了一笑,俏丽的小脸上满是诡异的笑容,看得程启思打了个突。

“小悦,妳有什么话就说,怎么笑得这样?”

田悦神秘兮兮地朝他凑过来,说:“程哥,我打听到了你的搭档以前是哪个部门的。”

这次连林明泉都凑过来了,程启思也竖起了耳朵。

田悦压低了声音:“听说,他以前是第七精神研究所的。”

“第七精神研究所?那是什么东西?”林明泉奇怪地问。

田悦一瞪眼睛,说:“我怎么知道?精神研究所,还能是什么?当然是研究……”她停了下来,后面的话没说出来。

程启思接了过来:“那个第七研究所在哪里?”

田悦脸上的表情更神秘,声音低得两个人几乎都听不到了。

“现在已经没有了。听说是出了事,但是出什么事,我就不知道了。”

林明泉狐疑地盯着她看,说:“妳从哪得来的消息?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

田悦笑得更神秘,“我自然有我的管道,不告诉你。”

“去妳的。”

林明泉跟程启思同时甩了她一个大大的白眼,田悦却只是笑,不再说话。

施思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也一直好脾气地坐在那里微笑,一张清丽的脸又是温柔又是宁静。

林明泉看着施思,忽然说:“我刚才正想说,就被启思打断了。施思,妳那个朋友,叫唐家华的,他死了。”

施思吓了一跳,瞪大了眼睛。

程启思也吃了一惊:“死了?怎么死的?”

田悦说:“是喝醉了酒,失足落水的。这种案子不归我们管,我也是跟明泉在查案的时候,偶然看到的。”

施思怔怔坐在那里,一串眼泪落了下来。“家华他就是这样,老是喝醉,喝醉了就到处走……以前他常常一个人跑到水边……

但是这次竟然会发生这种事……”

林明泉跟田悦对望了一眼。

田悦说:“那我们先走了,程哥,你好好安慰一下施思,这种事是意外,已经发生了,就没办法的。”

程启思点了点头,拿了几张纸巾替施思擦眼泪,“别哭了,这不是妳的错。”

“他一定是因为我的事才去喝酒的……”施思的眼泪还是止不住,程启思安慰地拍了拍她的手背。

“别这样想,妳也说过,唐家华平时就常常喝醉。”

他看了看时间,“我送妳回家吧,妳好好休息一下。记住,这不关妳任何事,更不是妳的错。”

施思看着他,点了点头。

“你昨天失约了。”程启思不高兴地瞪着刚推开办公室门的钟辰轩,“我们约好一起吃晚饭的,我等了你很久。”

钟辰轩脸上有点抱歉的神色,“对不起,我本来想给你打个电话,可是我的手机没电了。”

“手机没电你可以打公用电话,那不是理由。”

程启思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他:“从维也纳回来之后,这段时间,你每到周三晚上就不见人影,究竟跑到哪里去了?昨天居然一整晚都没回来,我还以为你发生什么事了……”

钟辰轩在他对面坐了下来,“我已经说过对不起了,昨天是我跟一个老朋友聊天,聊过头了,就没回来。”

程启思瞪着他,惊讶之情溢于言表。

“朋友?我从来没看你有跟朋友接触过。”

钟辰轩耐心地说:“我没有跟朋友接触不等于我没有朋友,启思,别再探索我的事了,那对你对我都没有好处。”他说着,就把手头的一堆数据扔了下来开始看,摆明这次谈话已经到此结束了。

然而程启思却并不是个认输的人。他已经知道了钟辰轩每周三晚上去的地方,就是文桓的诊所。

文桓再次接待了他,他安安稳稳地坐着,含笑等着程启思发问。

程启思开门见山道:“钟辰轩他自己就是心理学家,来找你,也是为了看病?”

文桓眨了眨眼睛,镜片后那双眼睛微笑而敏锐。

“辰轩?我还以为你要来问的是另一件事呢……辰轩自然不是来找我看病的,他如果有病,也会自己想办法。同行如敌国,程警官难道不明白这个道理?”

“那他找你是干什么?”

文桓又笑了,“我们在读书的时候是最好的朋友,几年前,他未婚妻在婚宴上过世的时候,我也在场。从那之后,我就一直失去了他的消息。

“最近跟他偶然相遇,都很怀念以前的时光,所以才会常常在一起谈谈说说,他偶尔也会过来帮我看一些比较有趣的病人。毕竟,他平时接触到的罪犯,很少能是真正有趣的。”

十全十美,无懈可击。程启思心里这么想着,他抓住了文桓话里的一句,“当时若兰被害的时候,你也在?”

文桓又眨了眨眼睛,他慢慢摘下眼镜。

“你知道若兰的名字?看来辰轩是真把你当好朋友了。是的,若兰被害的时候,我在现场。”见到程启思一双眼睛凝视自己,文桓擦了擦眼镜,“程警官,我没有杀若兰的动机,她……是我同父异母的妹妹。”

程启思呆住,文桓摇了摇头,说:“当然,也有过一些病例,兄长恋上自己的妹妹,为了阻止她嫁人,而残忍地杀死她,这不是没有。不过,我很欣赏辰轩,对于这桩婚事,我是赞成的,而且我已经有妻有女,有一个很幸福的家庭。”

“那么说,你们是姻亲。”

文桓又微笑了,“姻亲,中国人特有的一个说法,很准确。是的,我跟辰轩是姻亲,不过,我们两家是世交,也不会因为若兰之死,而断绝关系。”

“文先生,我想问一个问题。”

文桓伸伸手,示意他请讲。

程启思犹豫半天,字斟句酌地问:“若兰的死,究竟是没有抓到凶手,还是大家默许地放任了凶手?”

文桓的十指,又扣在了一起,“程警官,我本来应该回你说,如果你的妹妹被人杀了,你会不会放过凶手?不过,我可以用另外一种方式回答你。”

“什么?”

文桓继续微笑。“这个问题,你应该回去问辰轩。”

程启思不再问下去,他对于今天的结果已经超乎寻常的满意了。

他站起身来,文桓也起身送客。程启思扫过他书柜里满满的书,随口说:“这里的心理学著作还真不少。”

文桓回答:“因为这个世上心理有毛病的人实在太多。”他又微笑着接了一句:“而最有问题的往往是我们心理学家自己。”

他的微笑依然温文,那双在镜片后闪耀的眼睛,却让程启思不寒而栗。他突然想起刚才文桓的话,试探地问:“你说……你本来以为我是来问别的事的?”

文桓微笑,“很有趣,这段时间来打听辰轩的,你不是第一个了。”

程启思吃了一惊,回过头去问:“还有谁?”

文桓微笑着说:“田悦,你应该认识吧?我们是远房的表兄妹。”

程启思怔了一下。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那天他带田悦来问纪婉儿的情况时,田悦表情那么奇怪,来了之后为什么又一言不发。

他问:“那天你没有揭穿,今天你为什么又要说出来?”

文桓的笑容消失了,“因为我感觉到最近小悦很不对劲,她一向是活泼开朗嘻嘻哈哈的,这段时间却是沉默寡言,似乎有很重的心事,我想跟她谈谈,她却坚决不跟我谈。”他的语气有点苦涩。

“她说跟我一谈话,就会把自己的心事都抖出来,而有些事是她自己的秘密。你看,连自己的亲戚都这么说,我简直有点怀疑选择心理医生这个职业是对还是错了。”

程启思第一次发现面前这个男人还满有人情味,也挺有幽默感。

“那结果你问出什么来没有?”

文桓回答:“我旁敲侧击地试探了一下,我认为小悦是在为婉儿的死而困扰。她们关系不错,有时候会约着一起喝茶逛街,小悦在这件事情上的反应却很冷淡,让我觉得不可理解。

“当然,我不认为小悦会是杀害婉儿的凶手,但我觉得她一定跟这件事有所牵连,她知道什么,但却因为某些原因不肯吐露。我想,程警官,如果你能让她说出来,也许可以把她的负担减轻一点。”

“我明白了。”程启思站起了身,“我会跟田悦好好谈谈的。”

文桓叹了一口气,“我也不愿意婉儿死得不明不白,我也希望能够尽早破案,抓住凶手。”他又含笑地望着程启思,“看来,我们也很有缘分,程先生,如果以后你有什么心理上的问题要咨询,请到我这里来。”

程启思说:“一小时多少钱?”

“打五折,怎么样?”

程启思哈哈大笑,说:“如果我心理上真有了问题,一定来请教。”

程启思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酒吧喝了不少酒才回去,反正第二天是假期。他回家的时候,已经过了凌晨一点,钟辰轩一向生活有规律,早就关门睡了。

程启思泡了杯咖啡,把前面的死者资料找出来重新研究了一遍,又跟苏雅的案子比对,不知不觉一夜也过去了。

他走到钟辰轩的房门口,刻意放轻了脚步。

门关着,程启思悄悄推开门,探头进去看,钟辰轩已经睡了,但床头灯还亮着,一本书丢在床上。程启思拿起来看了看,是一本《莎乐美》,他摇摇头,正要把灯关掉,忽然看到床头柜上的水杯都快掉下来了,便伸手去放好。

倏地心中一动,只见床头柜的抽屉没有关严,程启思朝钟辰轩看了一眼,他显然睡得很熟,脸上看来干干净净空空白白的,平时那似嘲弄又似洞悉的表情一点也看不到了。

这就是他卸下平时面具的样子吗?

程启思想着,轻轻地拉开抽屉,里面有几个药瓶,都是同一种药。程启思的目光触到标签时,一瞬间,心跳几乎停了一下。

那串繁冗的英文,正是苏雅所服用的镇静剂的名称。

程启思再回过头去看钟辰轩,他抱着枕头,脸在柔和的床头灯光下,看起来很年轻,年轻得几乎带着些孩子气。

程启思突然觉得一个冷颤从头传到了脚。

“田悦。”

田悦正在搅动着杯子里的咖啡,显然是心不在焉的,咖啡都溅出来她也没发现。听到程启思叫她,她猛地抬起头来,差点把咖啡杯掀翻。

“程哥……什么事?”

程启思在桌子对面坐了下来,他脸上一点笑意都没有,非常严肃。

“我有事要问妳。”

这天晚上,是田悦加班,偌大的办公室里就只有她跟程启思两个人,程启思特意选了这个时间来跟她谈话。

田悦脸色变了,勉强地笑,“什么事?”

程启思盯着她,“妳认识纪婉儿,为什么要隐瞒?”

田悦顿时脸色煞白。她嗫嚅地说:“程哥,你都知道了?你去调查过了?我……”

“妳是警察,应该知道纸是包不住火的,迟早都会被捅出来,这不是什么大事,关键是妳刻意隐瞒,这反而让人觉得可疑了。”程启思有点恼火地说。

田悦低下了头,“我知道,程哥。但我跟婉儿的死真的没有关系……”

程启思厉声地说:“既然没有关系,为什么要一再隐瞒?当时文桓本来想把纪婉儿的照片给我看,后来突然说照片不在诊所,其实就是因为妳把照片拿去了!”

田悦抬起头看着程启思,她的眼神带着哀求,“程哥,你相信我,我确实跟婉儿的死没有任何关系。”

程启思说:“妳要我相信妳,就得拿出一个合理解释来。否则,妳要我怎么相信?”

田悦沉默了很久,然后说:“婉儿在死之前不久,我陪她去过一次医院。她是去做流产手术的。”

程启思注视着她。“这么重要的情况妳都不说?妳知道那个孩子是谁的吗?”

“知道,我想你猜也猜得出来,”田悦的神情非常黯淡,“婉儿想要我表哥离婚,但我表哥不同意。他家世好,又是有名的心理医生,妻子是门当户对的千金小姐,又有个可爱的女儿,所以,他给了婉儿一大笔钱,把她辞退了。”

程启思沉吟着。这是一个屡见不鲜的陈旧故事,只是发生在表面看来温文尔雅甚至无懈可击的文桓身上,让人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那纪婉儿愿意吗?”

田悦叹了一口气。“愿意不愿意,都只能这样。她还能做什么?”

“她做了手术之后呢?”程启思问。

田悦回答:“她说她要出国休养一段时间,然后我就再也没有她的消息了。我还以为她只是心情不好,不想见人,没想到……”

她的脸色更加黯然,“发现尸体的时候,因为腐烂得厉害,我并不敢肯定是婉儿,直到鉴定结果正式出来……”

程启思直截了当地问:“妳怀疑妳表哥?”

田悦骤然抬起了头,“不,虽然他有动机,但他不会杀人,他可以用很多办法解决这件事,而事实上也已经解决了。我表哥没有杀婉儿的必要,他也不会去杀人,他说过,杀人是愚蠢的。”

程启思说:“可是纪婉儿确实是被人杀害。”

“那也不会是我表哥!”田悦大声地说,“是那个连环杀人的凶手!”

程启思深思地打量着她,“如果妳真这么想,那妳这段时间为什么这么不安?为什么刻意隐瞒?又为什么要拿走纪婉儿的照片?”

田悦正想说话,突然办公桌上的电话响了。

程启思一边接,一边只管连连应声,田悦见他脸色难看,问道:“怎么了?又出事了?”

“卓紫死了,在自己家里。”程启思平平板板地说,“田悦,妳想清楚,如果妳不肯把妳知道的线索说出来,那么死的人还会越来越多。”

卓家一尘不染。程启思说:“比我上两次来,都要干净。”

实木地板应该是刚打过蜡,几乎在发亮,窗帘也是才洗过的。

杜山乔跟朱锦都在那里埋头检查。卓紫睡在床上,左腕割开,鲜血已经干涸,她左腕半悬在床外,鲜血落在地面上,却没有一滴溅在床上。

钟辰轩站在卧室门外看着,这时轻轻地说了一句:“这个女人的洁癖,实在是很严重。这些年来,跟这么个姐姐生活在一起,她的心态,很值得研究。”

“你是说,她连死都不愿意把床给弄脏了?”朱锦抬起头问了一句,又去看卓紫的手臂。她的手延展成一个不自然的角度,这样放着并不舒服,她却刻意地把手伸到床外。

钟辰轩说道:“床上这一套被单枕套的都很干净,而且是纯白的,她不愿意弄脏了。”

朱锦说道:“割腕自杀还要顾忌到会不会弄脏床单,这种人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程启思道:“一般想自杀的人,换件衣服把自己收拾一下,甚至把房间也收拾一下,是很正常的,像她这样连床单都不肯弄脏,倒真是少见。”他的目光落在满床散落的碎片上,那面价值不菲的镜子,最后的结局,竟然是如此。

钟辰轩问道:“她是在哪里摔碎这面镜子的?”

杜山乔回答道:“这面镜子镜框相当坚固,不用力在坚硬的地上摔是不行的,这房间里都是实木地板,这样一摔必然会留下痕迹。我四处检查了,都没有,但却在门口的地上发现了白痕,以及极少量的镜子碎渣。”

钟辰轩走到门口,蹲下身。地上果然有几道白痕,却相当干净,凭肉眼几乎看不到碎渣。

程启思拿着一个袋子走了过来,递给他道:“都在这里了。”

钟辰轩接过来,里面的碎渣实在是少得可怜。“就这么点?”

“剩的全部在她床上。”

钟辰轩点点头:“很符合她的性格,这么一件小事,也要做得这么细致,一点点地全部捡起来,然后全部洒在床上。再用其中的一块,割腕自杀。”

“为什么要这么做?”

“这个意思很明显吧。她是因为这面镜子而自杀,可是她临死也不愿意放弃这面镜子,要带着它在自己死去的地方,她摔碎了它,是因为她同时也恨这面镜子吧。”

“镜子是凶手送给卓嫣的,并不是送给她的。”

钟辰轩沉默了片刻,“在别的受害者家里,我们并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可能是凶手送的物品,唯有在卓嫣这里有这面不协调的镜子,而且我们找不到来源。凶手不会平白地送这种东西,肯定是有原因的。”

“你找到原因了吗?说来听听。”

钟辰轩向房里瞟了一眼,笑了笑道:“也不是这时候,对吗?”又问,“你查那面镜子,有没有什么线索?”

程启思道:“哎,你不说,我还真忘了。查到了,这面镜子是有人从国外的拍卖会上买来的,这个人后来也死了。”

钟辰轩问道:“谁?”

程启思用力拍着自己的脑袋,道:“名字,名字我一时间想不起来了……哎哎,瞧我这记性!不过,这人死得出奇,是死在一场大火里,连尸骨都找不到!”

钟辰轩顿时脸色大变,人也趔趄了一下。程启思忙伸手去扶他,口里嚷嚷着:“怎么了?怎么了?”

钟辰轩按了按额头,低声问:“那场大火,是不是烧掉了一个研究所?”

程启思愣了一秒钟。他的脑子在飞快地转,在两分钟后,他再次开口说话,声音却没有再带感情色彩。

“我明白了,就是你那次说的─你的未婚妻被人杀死了,而那个凶手,葬身在一场大火里。”程启思说着。

“可是,资料里说得很含糊,我甚至连那个研究所的名字都不太确定。告诉我,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那桩案子,与这桩案子又有什么关系?”

钟辰轩沉默着,沉默了很久,回答道:“没有关系。”

程启思有种想一拳砸过去的冲动,但他看到钟辰轩的手指紧紧地抠在掌心里,使劲地抠,于是他又把这种冲动给压下去了。

钟辰轩轻声说道:“他是不会杀人的,他只会让别人去杀人,而他,就在黑暗里,微笑着欣赏。”

程启思注视着他,钟辰轩慢悠悠地说道:“而且,我们永远找不到犯罪证据,永远无法定他的罪。”

程启思默然。

过了很久,他缓缓地说:“我不明白,我实在是想不明白。”

“哦?什么事想不明白?”钟辰轩问。

程启思说:“彷佛所有的人都卷了进来:卢雪的案子跟老杜有关,苏雅的案子跟朱锦有关,田悦又和纪婉儿认识,还替她表哥文桓隐瞒情况……而文桓反而说田悦有所隐瞒……”

“秦颜不是跟你有关系吗?”钟辰轩含笑地说。

程启思困惑地说:“对,没错。除了卓嫣两姐妹之外,似乎或多或少地围绕着我们这个小小的圈子……我不明白,我真不明白。”

钟辰轩看了看表,“我们走吧,这里能看的已经看完了。找个地方坐一下,今天,好歹也是个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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