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哥说:“兰花的确,很有可能会冲动的那种。但你想想,如果你是兰花,你和你男友发生身体接触后把他杀死,那你到底是蓄谋已久还是一时冲动?”
葛蒙说:“按照虎跃所讲,兰花要是觉得你不对劲,对你有不满,不可能让你碰她,更不用说发生身体接触,她是性子比较激烈那种。如果她和蒋衡有巨大矛盾存在,还和蒋衡有身体亲密接触发生,那就说明她是蓄谋的。”
如果兰花是蓄谋的,矛盾也就很明显。杀人之后直接在一个大的公交站点等出租车,回家,脸上的表情都还没完全平静下来,就要打车回家了?担心警察找不到载她回去的出租司机?她要是有所计划,刀放在包里打算杀蒋衡,又“忍受屈辱”,和这个自己已经怀恨在心的人发生身体接触,做爱之后乘他不备下手,那她完全可以避过出租司机这个致命的证据,不在送丁桥北打车,再走远一点,甚至往自己家相反的方向打车,再兜一圈回家,也不必在米兰春天小区门口下车,在别的什么路口下了,走回去也成。那么警察无论怎样只怕也找不着的士司机出来作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