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王格东拿出李刚案子的监控,让陈进自己指出哪个骑电瓶车的是他,陈进很快就指出来了,通过比对,那辆电瓶车确实是小区搜出来的陈进的犯罪用车,也是杀害范长根时送牛奶的那辆电瓶车。
唯独一点,电瓶车上的人始终是低着头行驶的,没有一个监控能拍到面部特征,而骑车人的身形与杀害范长根当天的送奶工很相似,看上去比陈进的实际身材要瘦一圈。可是陈进坚称就是他本人,只是当时衣着的缘故。
对此,警方也实在找不出理由和证据否认。
王格东甚至用了测谎仪,来重新对陈进录口供,他大部分供述时,测谎仪的显示都是正常的,期间偶有波动的时候,但仪器毕竟是仪器,即便说的全是实话,如果说话当时人心中紧张,测谎仪也会显示错误结果。相反,如果在说谎,说得理直气壮,连自己都深信自己的谎言,测谎仪的结果也会认定你没有撒谎。
种种勘查结果和陈进的口供,都支持他是独自犯罪的事实。
包括王格东在内,所有人都接受了陈进没有同伙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