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不尽的指纹

时间:2016-03-01 22:18:17 

李鸿文盯着自己苍白枯长的手指,又看了看躺在地上的男人,嘿嘿,就是这个男人方白林,十分钟前你还兴致勃勃地请我喝红酒压惊消怒,不过现在,你已经不可能再请我喝酒了,哪怕是动一下手指头。谁叫你不肯退出竞争经理这个位置,哼,我在公司里已经干了十多年,而你呢,才来不过两年,却要跟我争经理这个位置,小子,你凭什么,就凭你那张能说会道的嘴?

嗯,我承认,你很有一套,无论是在工作还是人际关系方面。但是,我快老了,你那么年轻,为什么非要跟我争呢,你除了你自己,其他的什么都不用操心。我不一样,我有老婆,但她没有工作,我儿子在读大学,我女儿也快升高中,再加上我的父母,如果我没有经理的那份分红,你知道,你一定知道,我的生活肯定会很窘迫。我明白了,看到我的糟糕样你一定会很开心吧,所以你跟我抢这个位置,你这个毫无人情味的家伙。

李鸿文眼白充血,恼怒地一脚踢向地上的尸体,毫无生命的身体撞上墙脚,停了下来,衣领下翻,脖颈上露出了致命而白皙的指印,看上去是那么的显眼,与本身皮肤的古铜色格格不入。

“啊!”他一声轻呼,咂了一下舌头,“你真是个小鬼,把证据都留下来了,那就让我把它销毁了吧。”他看了看表,刚好午夜12点,时间充裕,这个时间到早晨8点应该不会有人来。

他从口袋里取出一张手绢,蹲下身去开始轻擦尸体脖颈上的指印。他动作很温柔,生怕将死者给弄醒了,当然,他好像并不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他的眼里满是关怀,像母亲照顾自己的儿女入睡一般,嘴里时不时发出几声轻唤。终于,指印与皮肤几乎融为了一色(显然那是他的错觉),不过,指纹肯定已经被抹掉了,这样,就没有证据能指正他了。

他满意地轻吹了一声口哨:“拜拜,希望你不要太晚被人发现,尸体的臭味是很讨人厌的。”他转身之际,瞥见了茶几上的那瓶红酒和两只高脚杯,他的眼皮跳了跳,他想起了,那个已经死了的家伙方白林请他喝酒,他气急之下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显然,他不可能用脚趾头端起酒往自己嘴里灌。他现在要做的就是找一副手套戴在手上,然后擦掉那该死的指纹。

他开始四处找手套,翻箱倒柜,找了半个多小时,整个客厅都翻遍了,终究没找到手套。他气急败坏地冲进卧室,将死者的衣物一件件从豪华的衣橱里取出来,仔仔细细地找,他虽然急,但他不能慌,他很清楚这点,所以他找得很仔细。

可是,那个该死的家伙难道没有准备一副手套吗,哪怕是为了过冬,现在看来,他确实不需要手套,他身边那么多女人,用手套暖手未免太俗气了。他失落地坐在床上,正不知该如何是好,不经意间瞧见床单上的花纹,突然间灵光一闪,为什么非要用手套?他暗骂自己愚蠢,用床单裹住手也一样,他一下拉开床头柜,在里面他看到了他需要的东西——剪刀,不过他并没有拿剪刀,因为他终于在柜子里发现了他一直苦苦寻找的手套。

手套是皮的,戴在手上很舒服。他转身到客厅,准备擦拭高脚杯,可是,哪个才是他用过的高脚杯,左边那只还是右边那只?他不记得了,他又看了看表,才1点多,还早得很,那就两只杯子都擦擦吧。

他擦得很卖力,把两只高脚杯擦得熠熠生辉,洁净得发亮,他甚至连杯子的内侧都没有放过。他歇了口气,看着那两只杯子,嘴边挂着胜利的微笑,好像在欣赏他亲手完工的艺术品。

“现在,我可以放心地走了。”他放下杯子说道。就要离开,却看见了那台液晶电视。没错,那家伙向我炫耀这台TCL时我摸过它,真该死,那家伙真精明。他暗骂了一声,开始去擦电视,偏偏他忘了他摸过电视的哪个位置,是上面,左边还是右边?不管了,反正还早,整台电视都擦干净吧。

说干就干,宽敞的客厅里又看到了他忙碌的身影。就在他越擦越带劲时,房门突然“砰”的一声响,接着就听到门外两个人醉醺醺地喊叫:“小林子,你死了没有,没死跟我们喝酒去,啊,不,我们晕了,但没醉,想进去。”

他吓了一大跳,额头上顿时汗珠密布,背脊一阵阵发凉,急忙放下手中的活一闪身就藏到沙发后面,大气也不敢出一口。

“快,快开门,我们知道……”其中一个话没说完,就被另一个打断了,“知道你在里面,快开门,小崽子,不然我们要撞门了。”

一听他们要撞门,他更是吓得心惊胆战,撞门事小,就怕惊动了上下楼的住户,惹来性命攸关的麻烦。

先前说话的那人总算没有完全醉,只听他说:“撞门做什么,他,他万一不在呢?”

另一个好像恍然大悟:“嗯,你说,说的不错,他人,人要在,在的话,门,门早开了,我们走。”

接着外面就没了动静。

一场虚惊,他吁了口气,擦了擦额角,定了定神后继续干活。电视总算被擦干净了,简直比新的还新。他一下坐到沙发上休息,沙发是皮的,触手光滑,感觉不错,他猛然想到,沙发上也有他的指纹!

这是不容置疑的,因为他刚来时就坐在沙发上苦苦哀求方白林别跟自己争经理这个位置。于是,他不得不把整个沙发擦一遍,因为他不记得了他究竟摸过沙发的哪些地方,那么,只能进行地毯式清理了。当他把整个沙发擦干净时,手机的显示屏告诉他已是午夜3点15分,他得走了,不然等天亮肯定会有人来找方白林,那个家伙,一向有很多人找他。

他走到门边,看见了门把手,很光滑,他又想起了一件事,方白林强烈反抗时曾把他推倒在门边,而他,就扶着门边的墙和门把手站了起来,又扑了上去。妈的,这两个地方也有指纹。

他又干了起来,他对自己说不能留下任何蛛丝马迹。他累得腰酸背痛,但他不能停,他把门边的那面墙抹得光可鉴人,隐约都能看到自己发黑的眼圈。

“该死。”当他把墙抹干净时,他骂了一声,因为他想到他找手套时触摸过衣橱,于是他跑进卧室,把整个衣橱抹得干干净净,灯光照在上面都能反射出一圈圈光晕。这时他想到了床头柜,那东西也得抹干净。

卧室里的活总算干完了,他来到客厅,感觉客厅有点狼藉,特别是地板,灰不溜秋的,很不顺眼,拖干净吧。地板被他一遍又一遍地拖,他的汗水落在地上,很快混合着水蒸发掉了。

他站在尸体旁边,满意地盯着地板,说道:“这下好了,地板上肯定没有我的指纹。”可是墙上呢,我只抹了一面墙,另外还有三面,谁能保证上面没有我的指纹,他心里犯着嘀咕,那再干干吧,毕竟这是为了自己的一生,值得的。

于是,他开始去抹另外三面墙壁。不知道过了多久,三面墙壁都洁净得比美女的肌肤还要动人,他才停了下来。他开始环顾四周,不错不错,他心里赞叹道,目光不经意落在茶几上的红酒和高脚杯上。

“这两只杯子……我用过哪只?”他问了问自己,又若有所思地摇了摇头,开始去擦拭杯子……

当人们破门而入时,看到一套比圣殿还要圣洁的住所,墙壁闪着光,家具亮得刺眼,接着在卫生间里找到了李鸿文,那时他刚好把卫生间的马桶擦洗干净,只听他长长地吐了口气,放下手中的抹布感叹地说:“这下终于干净了,你们休想找到我那该死的指纹,绝对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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