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话聊斋

时间:2016-07-04 11:14:20 

我是个鬼,确切地说是一具没有皮肉的骷髅。我的先爹先妈生养了我,却没有好好的善待我,在我还很年轻的时候,就用一张围席卷了抛到了荒野。具体为什么死去的,为什么下场如此不堪,忘记了

[古代篇:001 画皮]

1.鬼

黑天黑地,我正在簇新的棺材里欣然入睡,一阵浓重的血腥气从板缝里飘了进来。轻轻嗅了嗅,忍不住掀开棺材板盖慢慢坐了起来。全身的骨骼吱吱嘎嘎发出一种难听的摩擦的声音,这让我很尴尬,没有血的滋润,这身骨头好像老旧的破车。

我是个鬼,确切地说是一具没有皮肉的骷髅。我的先爹先妈生养了我,却没有好好的善待我,在我还很年轻的时候,就用一张围席卷了抛到了荒野。具体为什么死去的,为什么下场如此不堪,忘记了。

我记得的时候,我已经成了一个野鬼。阎王不收的孤魂,渐渐因为吸收了人间的烟火,就会聚神为鬼。我是个连棺材都没混上的孤魂,哪里有什么买路钱来贿赂把守地狱大门的牛头马面,所以,我只好堕落为野鬼。直到牛鼻子老道收留了我。

我有时候是个男鬼,有时候是个女鬼,之所以会有如此混乱性别,主要在于牛鼻子老道给我制作的那些人皮。

月亮下的坟地,有一个刚刚被掘开的新坟,红木棺材被柏油漆地澄光瓦亮,当牛鼻子老道把人家小姑娘从里面拖出来的时候,这棺材就成了我的新居。

现在,我不情愿的从这新居里坐起身,看到了再熟悉不过的一幕。

牛鼻子老道拿着薄亮的锐刀,一点点从小姑娘的尸身上,熟练地下剥着人皮。

“多好的一张皮啊!”牛鼻子老道啧啧赞叹。

嗯,是不错,粉嫩透明,还很鲜活。

披在身上,我这个难看的骷髅鬼马上摇身一变,成了一个貌美如花的美人。

一身衣衫也质地优良,竟然轻柔若烟,明月当空,月下美人手舞足蹈,衣袖轻飘,不过场地不太好,在一大片黑压压的坟墓里,再怎么好看也不会被当成活人。

我不去看那具血淋淋的尸身,万分不舍地把那尊漂亮的棺木重新让给了她。你看,你还有来生,比我幸运多了,我不过是借你的皮一用。我咕咕唠唠念叨了几句,免得日后她也成了鬼,见了,大家都不好看。

牛鼻子根本不理,将女尸装殓入棺后,擦了擦手上的污血,捏起酒葫芦灌了一口辣酒,丝丝拉拉地摸了一把湿漉漉的胡须,又哼哼呀呀地将棺材往坟坑里放。

“过来帮一把!”牛鼻子老道气吁吁地喊。

可怜,这老家伙,已经没有原先的精神气了,不过为了苟延残喘,还在继续掘坟剥尸的勾当。

2.王生

一大早,娘子就让我到老丈人那里借点银子度日。其实,我也可以养活家人的,不过娘子从小娇生惯养惯了,吃不得粗茶淡饭,要吃好穿好,我那点教书赚来的钱哪里会够花销。

到老丈人家要经过一片坟地,也走过十遭八遭了,再走,还是有些恐惧。

风打坟堆上打着旋涡卷了过来,一枚死人用的纸钱顺着风一下子糊到眼上。我急忙停下脚步惶惶拂去黄纸,扶正衣冠,弯腰弹了弹掠到身上的泥尘,这个时候,忽然听到一阵嘤嘤地哭声。

是女子娇滴滴的啼哭之声,虽然哀切,但很悦耳。这女子,哭声都如此动听,人不知长得如何如花月貌。

忍不住就寻声望去,见不远的路边,一个白衣女子,跪在一座坟前正在痛哭。

“小娘子为何如此悲伤?”见她哭得可怜,我忍不住走过去问。

女子停止哭泣,悄生生抬起头,那梨花带雨的娇悄模样,让我这刚刚新婚不久的人也忍不住心下暗动。

“奴家与父亲相依为命,来投奔亲戚,没想到父亲刚刚得病去世,那亲戚竟然要把我卖给八十岁的老翁为妾。奴家命苦,忍不住一个人跑到父亲的坟上哭诉。”说完,又嘤嘤地哭了起来。

真是可怜,这样娇俏的人儿,却遇上这么不幸的事,红颜薄命啊。

“那你就逃啊,逃离这儿,就没人逼你嫁给老翁了。”

“逃?我一个弱女子又能逃到哪里去?”

“不若这样,我教书的地方有一个后院,后院里有间空房,平时没人过去,你暂时可以到哪里避避难。”

小女子一听,高兴地破涕为笑。弱弱的拉住我的衣衫站了起来,风摆杨柳随我而行。

私塾的前身是座寺庙,因为香火不盛,便被乡众推倒泥胎菩萨,作了学子读书的地方。后院的那间房实际上是我单身时赖以栖身的地方,结了婚,有了娘子丰厚的陪嫁,我也就有了另外比较像样的新家,这个房子就空闲下来。

那女子对我好像很是依赖,一路上也不避嫌疑,扯着我的衣裳,像是已经认定了我,要金屋藏娇吗?嗬嗬,送上门来的艳福,享又如何。

3.鬼

这王生,果然是色,一进房门就开始对我动手动脚,上上下下抚摸那具臭皮囊,捏得我骨头都有些发酸。

臭烘烘的嘴巴拱过来,还是什么教书的先生,真不要脸。

捏吧捏吧,反正不过是一具皮囊,我嬉笑着躲闪,王生却更起劲,一下子扑了过来,如,狼扑小羊。

他是狼,我是羊?咯咯咯,我大声笑了出来,吓了王生一跳,看我酥胸半露,又忍不住开始发狂。

窗子外阳光渐渐透过窗棱照了进来,我轻轻拿开王生搭在胸前的手,假装羞答答地下床梳理。铜镜里,美人如画,肌肤胜雪,我忍不住也热爱起这具皮囊来。或者我的前身,也是如此貌美的样子,只是那时候没有遇到王生。

王生抬头看了看窗外,也急忙起身下地。嘱咐我不要外出,就急匆匆走了出去。

我为什么不可以外出呢,有了这具皮囊,我可就不怕什么太阳。

我冷冷地看着王生走远,骨骼在皮囊里又开始吱嘎作响。忍一忍,牛鼻子需要的银子尚未到手,这个时候,还不能吃他的心肝。

王生再来的时候,给我带来的一枚珠钗,我猜是他娘子的东西,王生支支吾吾后果然承认。

“我可不要别人带过的东西!”我鄙夷地把珠钗掷到他怀里,小脚一跺,生气地扭过身去。

王生带着谦卑的笑,对我左哄右哄,没想到男人竟然会如此的无耻。拿着老婆的东西再去讨好别的女子。

4.王生

本想偷来娘子的陪嫁首饰哄她开心,没想到她竟然识破。幸亏到丈人家要来的银子留了一点在身上,没有全部交给娘子,今日集市,且去给她买只新的珠花。

集市上人来人往,那些首饰看得我眼花缭乱,没想到样样都那么贵,狠狠心,咬咬牙,捡了一支看起来好看价钱却便宜的珠花揣进怀里。付了银两,急急往回赶。

迎面被人撞了一下,刚要发火,抬头见是一老道,这种人嘴巴厉害,计较起来也沾不到便宜,便想躲开来继续赶路,谁知那道人忽然瞪大眼睛,扯住我的衣襟不放。

“你要怎的?撞人的是你。”要动手吗?看他那老朽的样子,也不会沾到我的便宜。然而我是个教书的秀才,断断用不得武力。

“你最近遇到了什么?”道士却并不打人,只是睁大眼睛瞪着我。

“什么也没遇到啊。”我奇怪地说。

道士说:“你身上有邪气萦绕,怎么还说没遇到什么?”

我竭力为自己辩解,道士见我不说真话就走开了,嘴里却说:“完了完了。世上还真有死到临头却不醒悟的人!”

听了道士这番不平常的话,我忽然对所遇到的那个女子产生了怀疑,但转而一想,她明明是个美人,怎么会是妖怪?很可能是道士想借口除妖,混口饭吃吧。

这样想着,心下却起了疑心,进门的时候不由自主放轻了脚步,慢慢挪到后院,却见房门紧紧关着,用唾液浸湿了窗纸偷偷看进去。

我的妈呀!一具白森森的骷髅正在将一张人皮铺在床上,拿了笔,慢慢描画。

我退出院子后,连滚带爬的赶回集市,希望可以找到那个道人。

老天怜我,那道人竟然没走,见我来了,竟然露出微微的笑意。我厚着脸皮走过去,求他解救。

他说:“十两银子,可用佛尘挡住一时。五十两银子,我就可以帮你赶去恶鬼。”

天哪,我哪里有那么多银子,身上统共剩下不足十两,递与道人后苦苦哀求,方求得他手上的佛尘。

5.鬼

看到那房门上挂的佛尘,不由有些气恼。

这王生真是小气,竟然不肯掏五十两银子,牛鼻子说好,这次赚足,就施法让我超生。好,你不是舍不得吗?我就掏你的心肝,既然不得超生,我也打打牙祭,好久好久没吃过新鲜的人心了。

我的獠牙慢慢探了出来,指骨咯咯作响,渐渐伸出尖锐的刀子一样的指甲,刺破皮囊后,在月光下发出耀眼的白。

一把扯下佛尘,撕了个稀巴乱,这佛尘,对我有屁用。一脚踏上去,一脚将房门踹开。王生用被子蒙着头,躲在老婆身后。

“你,你,不要害我丈夫,你吃了我吧!”王妻忽然对我跪了下来。

我一愣,却忽然更加生气,越过王妻,一把扯开被子,刀子一样的指甲划破王生的胸膛,一颗心,一颗鲜活的心跳动在我的手上。

我大笑着捧着那心离去,身后传来王妻的号啕大哭。

可是,牛鼻子不让吃,他说:“你到底想不想超生?”

“想,当然想,谁喜欢整天东游西荡做野鬼啊,这么丑……”我低下头看看我的骷髅身子,忽然对那具被我弄坏的皮囊产生出留恋。

“想就不能吃,留着有用。”

说完,牛鼻子直奔哭声震天的王家而去。稍顷,转回来,说,王妻愿意用一千两银子买回丈夫的心。

“呵呵,你发了啊,你可别忘了你的承诺。”

我拿出一件赖头僧的皮囊套在身上,然后赶到土地庙前躺了下来。

不一会,王妻一边啼哭着,一边顺着道人的指点赶了过来。

看到我,扑通跪到在地,一个劲的磕头。“求你救救我丈夫,求你了,来生我愿为你做牛做马……”

王妻长得也很好看,这个时候却头发散乱全不顾自己的体面,周遭围了许多看热闹的人,我决定戏她一戏,抬手捏起她的下巴,嬉笑道:“美人儿爱我啊?”

周围的人大声笑了起来,并不同情她的遭遇。

王妻羞红了脸,一边躲闪我肮脏的手指,一边只是磕头。

我吐了一口痰在手上,笑着对她说:“吃下去啊,吃下去啊,吃下去,你丈夫就会有救。”

王妻看了看我,忽然一闭眼,竟将那口痰吞了下去。

我吃惊地看了看她,不再说一句话,扭身就走。

牛鼻子在人群外赶上我,问,为什么没要钱?

“她那里有那么多钱,那一千两,是买房子的钱,我要了,她却要睡在那里?”

这女子,我是敬佩她的。

6.结局

王妻带着羞辱与气恼赶回家中,丈夫新亡,又受赖头僧的调戏,忍不住伏在王生身上大哭起来,哭声嘶哑,胃肠翻转,“喔”地一声,将一口东西吐进王生敞开的胸腔。

王妻睁了红肿的双目,刚要用手去扑,却发现,一颗心脏在丈夫胸腔里突突地跳动。还冒着微微的热气,王妻急忙用手将丈夫张开的胸腔合拢,撕开衣袖捆敷起来。

那王生就活了,不过胸前留了一道难看的疤。

好了伤疤忘了痛?呵呵,但愿他不会忘,那鬼,还没投胎呢。

[古代篇:002 娇娜]

下了雪,柴有些湿。

我轻轻叹了口气,然而今天的功课仍然要做,鼎里的金丹尚未炼成,于是,双手抡圆了芭蕉扇努力地扇了起来,青铜鼎下的火苗在洞壁上映出一点点红光,冒出缕缕浓烟后,依然还是很微弱。

干吗要和自己过不去?

洞外,阿松远远地站住,粉嫩的面颊上带着别样的红润,一边用丝帕遮了口鼻,一边不解地问。

我有些发恨地猛扇几下,徒将烟尘扑击了满头满脸,眼里,便呛出了泪。

行了行了,让姐姐帮帮你。阿松嗫起诱人的红唇,缓缓吐出一缕白光,直送那铜鼎之下,火,腾地燃了起来。

姐姐,你?唉……怎敢动用姐姐的三味真火。

我的心里很不舒服,阿松从来不炼丹药,也不像我一样早起晚睡刻苦修炼。她白日睡,夜里出。我知道她晚上到了那里,做了什么。看她睡眼惺忪,面色潮红的样子,就知道,昨夜,她的放浪形骸,有多么的无遮无拦。又有凡间的男人倒霉了,或者,也是活该,谁让他们贪恋美色。这也是修行的捷径,姐姐说,采阳补阴。

咯咯咯,这点真火算什么。阿松扭着好看的腰身,袅袅地走到近前,伸出姜尖似的嫩指若有若无地在我额前一拂,赶走了几缕灰尘。

好妹妹,你这是何苦,放着捷径不走,偏要自讨苦吃。阿松软软的声音递过来,有怜惜,也有嘲讽。

那样的捷径,我宁可不要。我倔强地咬着嘴唇。

呵呵,你再怎样自命清高,眼下也还是个狐狸精,难道能够和我不一样吗?何况你的修行已经远远地落后于我。

阿松微微眯了眼,慵懒地躺在烘烤的暖暖的青石板上,舒服地伸展了四肢,轻薄的衣衫下显出狐狸的原形。

不一样,我就是要不一样。看着炉火的红光,恍惚看到一个男人的身影,急忙闭上眼,猛地摇了摇头,忽然想起一件事,扭转头对假瞑的阿松说。

哥哥邀请我们到他的新府邸去居住。

哦,皇甫吗?

阿松一下张开毛茸茸的眼睛,从青石板上立了起来。

有户单姓人家,弃了家宅,举家迁徙,哥哥便捡了便宜。

呵呵,他就是会享受,整天弄出一幅很有学问的样子,还不是为了勾引人间的小女子。阿松撇撇嘴。这府邸更会让他如鱼得水。

不许这样说哥哥。冷了脸,不去看她。

没想到会遇到孔生。哥哥的居所里竟然会有人类。

哥哥说,他是孔圣人的后裔,名唤雪笠,擅长作赋吟诗。他有个好朋友在天台当县令,写信邀请他来天台。不料,他到达天台时,那位朋友刚刚去世。没有朋友接济,他连回去的盘缠都没有,只好寄居在菩陀寺内,给那些老眼昏花的和尚们抄写经文,借以糊口度日。

雪后的单家大宅很是美丽,院子里红梅修竹,房间内一尘不染,红红的炉火,散发着喜人的热气。

冬天了,大雪封山,妹妹们出入会非常不便,还是搬来同住吧,这里的房子也多。哥哥诚恳地说。

好啊。阿松眉开眼笑,娇娇地向哥哥抛着媚眼,眼睛的余锋滑过孔生的面孔,又勾起一池波澜。

孔生却看向我,我看向庭院里的梅花,梅花节地开放,红艳艳,映着白雪,煞是好看。

我就要这间窗口可以看到梅花的。因为欣喜那梅花的好,也忘了修行者应该的淡然,竟然就随口答应下来。

孔先生如果喜欢,也搬过来一起住如何?哥哥对孔生客套。

我却感到这话很是不妥,这对一个落魄中的人无疑雪中送炭,孔生不会拒绝。

果然,孔生说,好,马上就可以搬过来,不过几件换洗的衣服。

孔生和哥哥住前院,我和阿松住后院,大少几十间房,加上我们还是空荡荡的。不明白主人家为什么会遗弃了这么好的宅院。

看阿松的神色,显然是对孔生动了心机。哥哥不好说破,只好跟孔生同宿同眠,让阿松不能下手。

阿松倒也不急,日里哥哥与孔生探讨诗文,她也过去酬和,有时候会拿了象牙拍板,唱一些婉转的曲调,没想到她会唱得那么好,然而孔生竟不动心,恨得阿松暗暗咬牙。

我知道孔生喜欢我,每次,我在梅树下痴望梅花,便有一个人在远处痴望我。可是,我与他,本是两个世界的人,怎么会有爱情产生呢?

孔生对我的痴心终于惹怒了阿松,不知道她用了什么法术,竟然让孔生的胸前长了碗口大的痈疖,而且疼痛不已,日夜呻吟。哥哥不忍,求阿松医治,阿松拒绝。

我说,让我试试吧。

我将腕子上的金钏脱下,扣在那痈疖之上。孔生呆呆地看着我,任我拿了锐刀切割腐肉,竟然一声不吭。我怕他晕厥,不时看看他,每一次,都与他的目光相撞,火花一样的热,灼得我不敢相看。

流出来的紫色淤血,沾满了床席,也沾在我洁白的手上,孔生轻轻说,对不起,玷污了姑娘的玉手。他不知我心中的愧,因为伤他的是我的同类,而我却没能阻止。吐出灵丹,轻轻在他伤口上旋转,因为他的汗已经浸湿了衣衫,我所能做的就是尽量减少他的痛苦。

一圈结痂,两圈生肤,三圈沁凉如初。

纳丹还腹,我看到孔生的眼神里生出了敬畏。其实,我故意让他看见。

伤了孔生,阿松竟然一日日沉默起来。常常呆呆地坐在凉石上不知晨昏。渐渐的骨销林立,廋盈盈裹进棉袍里,只掌可握。

只有孔生的笑声才可以让她的眼睛产生辉光,火焰一样的跳跃,笑声一止,也便就熄灭进一片黑暗里。

房子多,哥哥便邀请来了父亲。

老太爷的出现,竟然成就了一门姻缘。

孔生跟父亲求亲,求我嫁给他。父亲是喜欢孔生的,他为难地看了看我,我摇头拒绝。

异族怎可通婚?这是我的理由,也许是不爱吧。我总抵不过成仙的诱惑,虽然许多人说只羡鸳鸯不羡仙,我想他们是根本就与仙无缘。

阿松好像有话要说,又好像万份羞怯,倚在门边,不出也不进。

姐姐,天气冷呢,还是进来吧。我起身招呼她。

她弱弱地走进来,说,让我嫁给孔生吧。

什么?!我跟哥哥大吃一惊,只有父亲不知情,高兴地抚掌叫好。

孔生也没想到,嫁他的竟然是阿松,想,他也许也是喜欢阿松的,听了,虽然面露遗憾,却也流露出欣喜。

哥哥命家人布置了一间新房,替孔生办婚事。铜镜里,阿松苍白的脸上竟然也有了红润,我一边给她梳妆,一边想着心事。

阿松悠悠地说,妹妹不用担心,我和以前是不一样了,我会和孔生好好过日子。人类不是常说‘只羡鸳鸯不羡仙’吗?

原来姐姐已经放弃了成仙的念头。

举行婚礼的那天晚上,鼓乐喧天,热闹非凡,我却在这热闹里平添了失落,看那鸳鸯巾下的新娘,竟想,那如果是我该是如何?

婚后的日子,孔生好像很幸福,只是偶尔偷偷看我一眼,却不再发痴。阿松也益发丰润了起来,眼角眉梢都是满足。下雪的时候,阿松会偎了暖炉,邀请我们到新房里喝茶,打牌。

日子过得真是快,不觉已是春天。父亲的面色渐渐沉厚,那气息越来越浓,父亲说。狐妖五百年一大限,要遭雷击天火,逃过了,便可继续成仙成妖,逃不过,也就灰飞烟灭。全家上下都紧张异常,只有孔生不知情,依然快乐逍遥。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哥哥终于对孔生说,单先生要收回这座大宅,我们大家只好互道珍重了。谢谢孔兄这些日子对我学业上的帮助,弟将没齿难忘。

阿松知众人有难,却也不敢对丈夫明言,神色哀戚,不忍分离。

走吧,走吧。父亲让人拿来百余两黄金相送,一家人挥泪洒别。

我只道他们已是走了,逃过那场劫难。父亲经历过,看着我跟哥哥的时候,眼里便有悲哀。家里的气氛很凝重,仿佛喘口气都是艰难。

其实,只有孔生才可以救我们。父亲叹了口气。

我知道。哥哥依然读着他的诗文,好像对灾难的来临很是坦然。

只是娇娜,唉。父亲又叹了口气。当初想把她嫁给孔生,实是想给她一条活路。

我看到窗口有道红光一闪,寻隙不见。掐指算来,像是同类。那熟捻的气息竟似阿松。也许是错觉,这个时候的狐界,人心惶惶,莫可名状,逃窜只是无谓的挣扎。

这一日终于是来了。

霎那间,阴云密布,狂风骤起,掀起的瓦砾,折断的树枝,在天地间翻腾驰奔,仿佛都在逃逸。

为了不累及人类,举家迁回旧居。高高的坟堆下,有个黑黝黝的洞穴通往曾经生息的地方。

忽听得一声巨响,地动山摇,雨急风狂,连老树都被拔根而起。坟上被劈开了一个大洞,浓烟里,一只毛茸茸的巨手探将下来将已经半昏的我抓了起来。

惊恐中,我大喊救命,仿佛看到远处奔来一个持着剑的人,那人飞身而上,剑光一闪,又是一道闪电雷劈。我晕了过去。

醒来时,雨过天晴,刚要舒一口气,却听得身畔有哭泣之声。

孔生面色焦黑躺在哥哥怀里,他为了救我,经受了雷击。

我急忙扑过去探他的鼻息,摸他的心脉,竟然已无生息。

没有救了吗?我终于痛哭失声,泪水顺着面颊滴到孔生枯干的唇上,在阳光下泛出珍珠一样的光芒。

我慢慢俯下身去,用舌尖轻轻启开他的唇,在众人惊讶的目光里,将我的内丹送进他的胸腹。

听说,后来阿松为他生了个儿子,又听说,那孩子竟然十分像我。

我笑一笑,蜷缩在青石板上,懒懒地伸展着四肢,失去了内丹,孔生活了,我却成了一只普普通通的狐狸,那五百年的辛酸,在阳光下,一串一串,露珠一样飞去……

可有,再活五百年?

[古代篇:003 无染]

我是王母娘娘身边的玉兰仙子,身前是株玉兰花,餐风沐露,千年的修行换来了仙子的名号,却始终只是一个末流小仙。

遇到邵贤的那日,西王母一时兴起,率众仙女来到下界昆嵛山麓。

山中松萝深邃,崖众幽奇,溪水绕流,草木青青,更有百鸟鸣翠,虽为人间俗土,却端的是清静幽雅。

嬉戏多时,王母谓之口渴,命寻茶一杯。

我发现泰礴顶南无染山下露出一角飞檐,想是一家寺院。

于是走上前去,舒开手指,轻轻敲了敲红色的寺门,一边静静等待,一边看寺院的飞檐画栋。

随着一阵细碎的脚步声,寺门吱呀一声开了,门内,却走出一位英俊书生。

我吃了一惊,他也同样惊吓地看着我,闪身避在一边,好似畏我如虎。

嗤,我掩唇轻笑。

书生呆了呆,继而陇袖施礼:“仙媛驾临,不知有何赐教?”

“你怎知我是仙?”我愕然,微风送拂,裙裾随风飘舞。

书生微微一笑,“姑娘颜容华丽,举止洁净优雅,不是仙人是什么?”

“呵呵,你怎么不说我是妖?”我秀指兰花,朱唇轻启,想是风姿无限妖娆。

书生并不看我,却自负地摇了摇头,“此乃佛门圣地,妖孽怎敢现身?!”

哦,原来如此。

我收敛笑容,正色道:“据闻禅院有茶曰云雾,我家主母一时口渴,命我前来讨要一杯。”

书生缓步入内,少倾,擎茶于手走了出来。

青瓷茶盅,杯盖洁净,烟雾袅袅,茶香四溢。

“姑娘小心烫了手。”

我转身刚要离去,他却忽然在身后软语轻嘱,一时,茶雾湿了眼睛。

几千年,何曾有人关心?

西王母已经在昆嵛山“王母娘娘洗脚盆”边沐浴完毕,众仙女随侍在侧,如众星捧月。

我低首奉茶,王母接过轻轻抿了一口,双目微醺,丰润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哪里的茶?”

“昆嵛山无染寺之云雾茶。”

“唔,玉兰仙子奉茶有功,特赐休假一日。”王母随口宣道。

我惊喜莫名,仙子们满眼羡慕。

这一日,千载难逢,定要好好的过。

前去道谢的时候,方才知道,那位赠茶的书生名叫邵贤,在寺院中寄居,一边帮寺院抄录经卷,一边读书备考。

邵贤彬彬有礼,落落大方,并不因我口中的侍女身份而对我有半分轻视,只是寺院之中不留女眷,我找不出理由可以在他身边盘恒。

“就赠你一株玉兰,以谢你杯茶之恩。”我摇手一变,将头上的一支玉钗化为玉兰花树递到他手中。

看着我伶仃下山的身影,他的眼中流露出深深眷恋,那眷恋让我身轻如烟,得意莫名。他怎知,我的真身已化为他手中的玉兰,下山的不过是我的替身。

邵贤亲手将我植于他的窗下,日日清水浇灌,悉心照料。

翌年,树长过人,枝头开出碗大一支银花。

邵贤欣喜莫名,读书夜半,常常情不自禁开窗与我呐呐私语。

“你可是那日仙女的化身?”他问。

我微笑不语,轻摇枝丫,将花露洒在他的身上,他更加痴迷,竟疯语以树为妻。

寺中方丈乃得道高僧,一眼将我看破,不禁摇头叹息,“痴儿,情感如同苍茫云海,缭绕心头,丝丝牵扯,你如不能看透,只怕会魔障常驻心头,千年的修行,也就白费了。”

我黯然无语。

无染,无染,可真无染?无染寺据说是因为“其地距乡村辽远,居之者六根清净,得大解脱”故名。我怎就六根落地,不得解脱?

天上一日,地上一年。一年之期已满,是去是留?

这夜,突然狂风暴起,骤雨降临,风神雨婆一起发威,向我示警。

邵贤打了伞冲了出来,用衣衫维护我的枝丫,用油伞遮挡狂风骤雨,而他却自身挨受风刮雨淋。我的泪从花瓣间纷纷滚落,落在他的脸上,身上。

邵贤,你又如何不痴?

第二日,风停雨住,阳光明媚。邵贤却卧病在床,高烧不退。

方丈叹息连连,“痴儿,既然期满,如何不归?”

我抽神离去,升于瑶池,纳首便拜,“求王母念在昔日侍奉的份上,赐与仙露琼浆,解救邵郎,小仙甘愿削去仙籍,下界为树,承受风吹雨淋。”

我立于窗外,看方丈将花瓣上的甘露滴入邵贤口中,邵贤慢慢睁开眼睛,忽然急切相问:“玉兰花可有毁损?”

方丈微笑着推开窗户。

窗外,一树银白,花开胜雪,满寺幽香。

一夜风雨,却花开更盛。

邵贤不知道,我因他被贬下界,终身为树,一棵无染寺中花开胜雪的白玉兰树。

*注:无染寺,又名无染禅院,在昆嵛山主峰泰礴顶南无染山下。据《宁海州志》记载,该寺创建于东汉永康元年。寺内多古树,院中白玉兰树高11米,胸径35厘米,冠幅8米,树龄300余年,为“北方玉兰之最”。

[古代篇:004 青凤]

阳光穿过雕花窗棱,斜斜地照进宽大的书房。

穿着绿衫的青凤,挽了袖子,在书房里进进出出收拾着摊开晾晒的书籍,转眼,见孝儿拢着手立在门边,急忙招呼:“孝儿,帮姊姊来收拾书啊。”

孝儿懒洋洋地走了过来,拿起桌子上散乱的书籍胡乱翻了翻,急忙用手在鼻前猛扇,“臭啊,姊姊,要这么些臭书有什么用?”

青凤疑惑地拿起来嗅了嗅,“没有啊,只有墨香。”

“是墨臭!真搞不懂你,一个女孩儿家家读那么多书干什么,圣人不是说吗,女子无才便是德。再说,人家秀才读书是为进京赶考中状元居高官享受荣华富贵,你呢,也要当个女状元啊?”

青凤微微愣了一下,她从来没想过读那么多书到底有什么用,只是喜欢。这些或新或旧的书籍,或者记载着历朝历代人类智慧的结晶,或者演绎着才子佳人缠缠绵绵的爱情,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狐的爱情呢?可有人会穿过那层美丽的幻身而真正爱上一只狐狸?

青凤的手指轻轻摩挲着那本看过千万遍的《白蛇传》,那个修炼千年的蛇妖白素珍,巧遇人间男子许仙,借着伞之媒雨之媒西湖之媒,与之缔结姻缘,尔后又运用法术送与许仙丰厚的家产,富足的生活,不过是为了找个人来爱自己,然而一旦身份败露,任是柔肠百转还是水漫金山,都无法摈弃前嫌,无法再回到从前。

同类呢?如孝儿一样东游西荡的?还是与叔父一样装神弄鬼的?

青凤苦笑着摇了摇头,想起西山上遇到的那只喜欢晒太阳的狐狸,它说,它已经知道爱情的滋味,就是不能成仙又何妨。想要再问问是怎样的爱情会让它遇上,它竟然舒服地伸展着四肢睡着了。

诺大的宅院空空荡荡,风从树上刮落的叶子,从这个墙角,蝴蝶一样,飞到那个墙角,一直在风无法吹到的地方落下,一片片,堆积成叶的坟包。

“今天我下厨做几个好菜,邀叔叔婶婶一起痛饮几杯如何?”青凤摇一摇头,拼弃那些让自己不舒服的乱想,忽然扭头对孝儿说。

“好啊!好啊!姐姐一定要拿出去年酿的青梅酒啊。”孝儿高兴地手舞足蹈,也就不再计较是墨香还是墨臭,手脚麻利地将书籍收拾起来。

天色渐晚,青凤燃起几支蜡烛,将拿手的小菜摆了一桌,又拿出自酿的美酒,与叔叔婶婶把酒言欢。

一家人正喝得高兴,突然闯进一名男子,大声嚷嚷道:“有个不请自来的客人来了!”

青凤跟婶婶慌忙躲进内室,叔父立起怒声质问他:“你是什么人,竟敢闯入别人的闺房!”

男子朗声大笑,“这是我家的闺房,被你强占了。你们在这里饮酒,竟连主人都不邀请,是不是太吝啬了?”

叔父听他一说,眯着眼上下打量了一番,摇摇头笑道:“你也不是此间的主人啊。”

“哈哈,我是狂生耿去病,是主人的侄儿。”

“哦,久仰,久仰。”

叔父是只老狐狸。这宅院,本是太原大户耿氏家的,耿氏家道衰落,人丁渐稀,一幢幢楼房空闲起来,日子久了,便逐渐出现一些怪事,比如:夜里,堂屋的门会自开自关;灶膛里的火会突然燃起来;家具会自己移来移去。耿家人经常被吓得惊恐不已,日夜不得安宁。耿氏不得已,只好搬离这所宅院,仅留了年迈的家人老安看守。整件事情的起因,不外乎叔父看好了人家的房子,使用一些小小的手段,就将诺大的宅院谋到手中。所以人家主人的侄儿找上门来,叔父除了久仰恐怕也没别的好说。

叔父捋着胡须,略微尴尬地请耿生入席,重新置了杯盏,唤出孝儿一同作陪。

耿生生性豪爽,谈笑风生。孝儿也很爽朗倜傥。两个人谈得很投机。

叔父问耿生:“听说你祖父写过《涂山外传》,你知道吗?”

耿生说,知道。

叔父又说:“我是涂山氏的后代。唐朝以后的家谱族谱我还能记得,五代以上的没传下来,请公子赐教。”

耿生简要地讲述了涂山氏帮助大禹治水的功劳,他有意夸张,说得叔父高兴不已,便对孝儿说:“今天很荣幸听到了许多过去不知道的事情。耿公子也不是外人,去请你母亲和姊姊来,让她们也知道知道我们祖先的功德。”

孝儿便入帏帐,不一会儿,将母亲和青凤请了出来。

耿生上下打量青凤,见她眼如秋波,体态婀娜,举手投足气质高雅,不由心生爱慕。

叔父重重地咳了一声,介绍说:“这是内人和侄女青凤。青凤饱读诗书,聪明,记性也好,所以让她也来听听。”

耿生回过神来,清了清嗓子,又讲了一些历史故事,讲完后端起酒杯却直愣愣地看向青凤。

青凤见那耿生拿着酒杯目不转睛看向自己,手指无措地捻着衣角,脸上不由飞上了红云。

耿生带着几分醉意大声地说:“如果能得到这样的佳人为妻,皇帝我也不当啊!”

见他已有醉意,婶婶急忙拉起青凤起身进屋。

酒不醉人,人自醉,半夜,耿生方摇摇晃晃地告别了孝儿父子。

次日酒醒,想起昨夜那个叫青凤的美貌女子,便起身问看门的老安,“这后院住的什么人?”

老安揉了揉惺忪的眼睛,吃惊地说:“没有什么人啊,少爷,你是不是撞上不干净的东西了?”

“哈哈,我倒要看看什么妖精会如此雅致美貌。”耿去病也不听老安的劝解,大踏步来到后院,径直走向昨夜去过的绣房,然而,除了满屋淡淡的香气,静寂寂,空无一人。

耿生拿起桌子上丢弃的一本书籍,翻开看了看,竟然是广为传颂的《白蛇传》,是那女子故意留下的吗?

为了再见青凤,耿生就一个人住在楼下读书。

第一天晚上,耿生与一个黑面恶鬼相遇,耿生也不怕,用墨途了满脸,手里拿着烛台,那鬼反而被他吓跑了。

第二天晚上,他刚要熄灯睡觉,忽然听到楼后有开门、关门的声音。耿生急忙去看,发现房里有烛光,仔细一看竟然是青凤在里面。

青凤看见耿生,吓得赶紧关上房门。

耿生跪在门外说:“我不怕险恶,是为了再见到你啊。”

青凤缓缓打开房门,幽幽叹道:“我叔叔怕你狂放,所以昨晚变鬼来吓你,而你竟然不怕。因此,他们已经找好新居,正在搬东西,留下我一个人看守,明天就该走了。我虽与你有缘相见,但过了今夜,相思怕也无用。”

耿生情不自禁上前拉住青凤的手,叔父忽然推门而入,指着青凤高声骂道:“贱货,他是人,你是狐,你却在这里与他私通,败坏我名声,还不快滚!”

青凤羞愧地低着头掩面哭泣而去。

耿生听到叔父百般辱骂青凤,心里很难过,挺胸走上前来,大声说:“罪过在我,与青凤无关!要惩罚就惩罚我吧。”

但很久没有声音回应他。

从此以后,这座楼房内再也没有发生什么怪现象。耿生叔叔听说后感到奇怪,就用很低的价钱将房子卖给了耿生。

这年清明节,耿生扫墓完毕,正准备回家,远远的荒草地里,突然窜出两只狐狸,一条猎犬紧追其后,眼见就要追上,一只忽然跑向树林,一只却向耿生奔了过来。

耿生刚要躲闪,见那狐狸眼中含泪,对他依依哀哭,仿佛在向他求救。耿生忍不住弯腰将它抱在怀里,轻轻抚摸滚满尘土的皮毛温和地说:“不怕,不怕。”

回到家,耿生将狐狸抱在膝上,细心地为它包扎伤口,看着那双乌亮亮的眼睛忍不住呐呐说道:“唉,你要是青凤就好了,哪怕你是一只狐狸,我也一样爱你。”

“我就是青凤啊。”狐狸眨了眨眼睛,忽然张口说话。

耿生吃惊,手一松,狐狸掉在地上。

“哎呀!”青凤疼得低叫一声,从地上缓缓坐了起来。

“天!你真的是青凤啊?!”耿生扑了上去,急忙将她抱到床上,用嘴呵呵地为她吹着痛处,眼睛里竟然心痛地氲了泪。

这爱情啊,就是这样奇怪,隔着山,隔着水,却忽然在某一日撞上门来,除了激动,还会怎样?

青凤盈盈的泪眼看向耿生,抬指拭去他腮边的泪。“你,不嫌我是一只狐狸。”

耿生泪眼里笑着摇了摇头,却拿出放在怀里的《白蛇传》递给青凤,“我不是许仙。”

“可是,可是,我求你件事情你能答应吗?”青凤小心翼翼地说。

耿生爱怜地将她的手放在脸上,“一千件,一万件,我也答应,只要,我能做得到。”

“你做得到的,是,是求你救救我叔叔。”说着忽然跪在床上,也不管那渗着血的伤口,对耿生拜了下去。

耿生慌忙抱住了她,“你这是做什么,你的叔父就是我的叔父,我哪能袖手旁观。”

“那你认识莫三郎吗?”

“谁?莫三郎?那是我拜把子兄弟啊,前些天还邀请我一起打猎,我因为要在这里等你,所以没有去。”

“他猎了我的叔父,求你救救他。”

第二天,莫三郎果然来了,兴奋地将猎物指给耿去病看。那些血迹斑斑的猎物里果然有一只黑毛的狐狸。

耿生让青凤出来相见,青凤却远远地躲着莫三郎,用袍袖掩着面孔。

“我长相粗鲁,不要吓了弟妹。”莫三郎哈哈笑着指了指那只黑毛狐狸,“这狐狸就送与弟妹做个坎肩,也算是见面礼吧。”

青凤急忙施礼拜谢,抱起黑狐转到后院。

“可是叔叔?”耿生送走莫三郎后急忙奔过来观看。

只见青凤的叔父羞红了脸斜倚在榻上,臂膀上缠满了绷带。

“你既然真心喜欢凤儿,我也不反对,就把凤儿嫁给你了。”

青凤原以为叔父还会反对,没想到事情竟然就解决了。

于是,孝儿一家又搬回来同住。

“我比你幸运。”青凤看着随着孝儿跑来跑去的孩子,对着白娘子的画像拜了三拜。

香炉里,烟雾袅袅,白娘子的眼神好像充满了疑惑。

爱一个人,会不计较她的过往吗?

[古代篇:005 阿英]

乳白色的薄雾在山野间袅袅飘荡,如轻纱帐幔,淡淡霏霏,在树木上层层涂抹,更加加深干的黑,叶的绿。一两支兴致勃勃的喇叭花,一路攀爬着越过草棘,越过碑石,在高高的坟堆顶上,颤颤地舞动着衔在花蕊上的露珠。

王生有些懊恼地抖抖被露水浸湿的衣衫,一阵风吹来,凉意沁骨,不由让他打了个寒颤。

然而空气是清新的,有鸟儿的鸣叫,树木芳华吐露,呼吸顺畅,人便也高兴起来,怎么不高兴呢?现在已经是秀才了,接着就会是举人,举人就可以谋得一官半职,就可以不再用教书得来的微薄酬薪度日,娘子可以有珠花,母亲不必再日日纺纱。

王生微微笑了笑,独自想着似锦前程,脚步便缓了下来。

耳边隐隐传来女子啼哭的声音,循声望去,有个白衣女子跪伏在路边的一座新坟旁,嘤嘤地哭。哭声哀哀切切,让王生不由心生悲悯。

“小娘子为何如此悲伤?”见她哭得可怜,王生忍不住走过去问。

女子停止哭泣,悄生生抬起头,那梨花带雨的娇悄模样,让王生心下动了动。

“奴家与父亲相依为命,来投奔亲戚,没想到父亲刚刚得病去世,那亲戚竟然要把我卖给八十岁的老翁为妾。奴家命苦,忍不住一个人跑到父亲的坟上哭诉。”说完,又嘤嘤地哭了起来。

真是可怜,这样娇俏的人儿,却遇上这么不幸的事,红颜薄命啊。王生叹了叹,不由劝道:“那你就逃啊,逃离这儿,就没人逼你嫁给老翁了。”

“逃?我一个弱女子又能逃到哪里去?”

“不若这样,我教书的地方有一个后院,后院里有间空房,平时没人过去,你暂时可以到哪里避避难。”

小女子一听,高兴地破涕为笑。娇娇弱弱地站了起来,跟着王生往山下走。山路崎岖,三寸金莲磕磕绊绊,王生便忍不住扶过去。

私塾的前身是座寺庙,因为香火不盛,便被乡众推倒泥胎菩萨,作了学子读书的地方。后院的那间房子原来住了一个老和尚,和尚在菩萨被推倒后就不见了影踪,大约是另觅新庙去了。

寺庙两边的木栅栏里立着断了臂的金刚,虽然蓬头垢面,却依然怒眉横目,威风凛凛。那女子便远远地站住,不敢近前。

“小娘子莫怕。”王生轻轻牵着她的手绕道后门,进了院子。

房间内倒还干净,王生教书的时候,中午便在这里歇息,桌椅床榻一应俱全。

“我叫阿英。”女子低着头,细细的声音说。

白日王生教书,阿英便在后院做些针线,让王生托人卖了,换些米面油盐,日子也还过得去。

两人虽眉目含情,几日里并未作出越轨的事情。

这一日夜半,突然下了暴雨,雷声轰鸣,王生披衣起床,想独自一人住在私塾里的阿英,心下便担心起来。

“山洪暴发了!山洪暴发了!”街口上有人大声喊叫。

王生急忙拿了雨毡,不顾妻子的询问一头冲进雨里。

“王生?”阿英颤颤地打开房门,扑进一身雨水的王生怀里,委屈地哭了起来。

这样的雨声,雷声,已经让她惊骇地魂不附体,又听得山洪轰鸣,以为天要塌下来了。

王生抱着怀里娇小颤栗的人儿,软语安慰。

“莫怕,莫怕。”

雨,给大地带来厚重的遮幕,雷声遮掩了人间的男欢女爱。

谁和谁的缘,谁又说得清。对或者错,在一开始就将花蕊凋谢。

花开花要落,该结果,就会结果。

阿英怀孕了。

留着一个孕妇住在荒郊野外,总不是个事。王生硬着头皮,嗫喏着跟妻子交待了事情始末。

王妻本就对他这些日子的早出晚归有了怀疑,一旦事实摆在眼前,半天没缓过劲来。终究是大户人家的小姐,秀才的娘子,三从四德女教女训也还读过。于是,择了日子,用一乘小轿将阿英接回了家。

给姐姐奉茶。阿英缓缓跪下去依照规矩拜见王妻。

王妻看过去,见细眉细眼的一个小女子,也不是十分的貌美,言谈举止却又分外妖娆,浑身上下透着狐媚。心下便生了嫌恶。

只从将阿英接进家门,王生自认为两个人已是名正言顺,与阿英益发亲昵,日夜厮守,对求取功名也不再上心。

嫁给王生,本就指望他会有所出息,谁知竟然一门心事用在一个捡来的女子身上,王妻便心下气闷,暗暗想着法子。

这日集市,王妻催着王生到集市亲自走一趟。王生正想为阿英买点水粉,便积极前往。

集市上人来人往,看得王生眼花缭乱,没想到样样都那么贵,狠狠心,咬咬牙,捡了一支看起来好看价钱却便宜的珠花揣进怀里。付了银两,急急往回赶。

迎面被人撞了一下,刚要发火,抬头见是一老道,这种人嘴巴厉害,真要与他计较起来也沾不到便宜,便想躲开来继续赶路,谁知那道人忽然瞪大眼睛,扯住王生的衣襟不放。

“你要怎的?撞人的是你。”王生暗咐,要动手吗?看他那老朽的样子,也不会沾到自己的便宜,然而自己是个教书的秀才,断断用不得武力。

“你最近遇到了什么?”道士却并不打人,只是睁大眼睛瞪着我。

“什么也没遇到啊。”王生有些奇怪。

道士说:“你身上有邪气萦绕,怎么还说没遇到什么?”

王生竭力为自己辩解,道士见他不肯承认就缓缓走开了,嘴里却说:“完了完了。世上还真有死到临头却不醒悟的人!”

听了道士这番不平常的话,王生虽不信邪,却感到脚步发软,身子飘虚,好像有那里不对劲。

无精打采的挨回家中,也不进前院,直接来到阿英的房外,用手推门,门却紧紧关闭。想阿英是不会出门的,大白天关着门做什么?于是,放缓了脚步来到窗下,手指沾了唾液在窗户纸上戳了个洞,偷偷看进去。

却见一个浑身长毛,身形魁梧的人正背对着他将一张人形的皮样东西铺在床上,用彩笔慢慢勾画着眉眼,那眉眼极像阿英,王生刚要喊人,却见那人转过脸来,獠牙外露,脸呈五彩,眼露凶光,模样比私塾旁的金刚还要可怕。难道阿英被妖精吃了?

王生软了手脚,连滚带爬赶到前院,将路遇道士又见妖怪的事情跟王妻诉说。

“我就看着不对劲,一个女子长得那么妖里妖气,不是妖精是什么?都是你,将妖精领进门,眼看一家人都要跟着遭殃,还不赶紧去找那降妖的道士!”王妻连哭带骂。

王生急急赶往集市,到处寻那道人。道人在路边树下坐了,仿佛就等着王生,见他来了,嘴角路出微笑,轻轻捏着颌下胡须有些得意。

“怎样?让我说中了吧。”

“道长救命啊!”王生一见道人,一揖到地。拉扯着道人的衣襟不肯撒手。

“你且放手,我救你就是,这佛尘便可保你无事,你回到家中悬于门上,妖物见了自会逃去。”

王生依道士所言,这夜便在王妻房里躲难,将佛尘挂在门外,一边拥了被子战战兢兢,一边细听门外的动静。

天色渐渐暗下来,有月光从门缝透进屋内,由远至近,传来沉重的脚步声,王生抱着被子抖成一团,也不敢看。只听那妖物到了房门外,骂骂咧咧几句,然后扭身走了。

“吓死人了,好可怕啊!”王妻抚着胸口对众人说。“那么长的毛,那么长的指甲,是要吃人的,多亏了道士的佛尘。”

于是两年,王生渐渐淡忘了阿英,也不敢想起,一心苦读,只为功名。会试时果然不负众望,成了举人。

一同考上举人的秀才便邀请他到杭州游玩。

西湖上楼船轻摇,船内人声鼎沸,离了俗人的眼,这些举子便开始放浪形骸。

有酒无音不雅,有人就从临旁的画船上请来了歌妓。

穿着淡粉衣衫的歌妓,细眉细眼,怀抱着琵琶,轻拨慢唱,眼神在酒席间飘忽,却在王生身上渐渐定住,一瞬间眼里竟含了泪。

“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都门帐饮无绪,方留恋处,兰舟催发.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沈沈楚天阔。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唱声婉转悲切,最后竟然哽咽。

举子们一时无语,内有一个粗人不耐喝道:“爷们请你来是为助兴,你却唱这些调子,找打是吧?”说着一杯酒泼了过去。

王生心下感叹,瞅那女子十分面熟,女子被酒水浸湿衣衫,哀哀地求告。王生抛下一两碎银,女子却不肯离去,拿眼看向王生。

“公子可还记得阿英?”

“阿英?!”王生愣了愣,细细端详,竟然就是阿英!一惊之下失手打翻了杯盏,急呼救命。“鬼啊!鬼啊!这女人是鬼!”

众人一惊之下,酒提神勇,愤起攻之,怎奈一介弱女竟被活活打死。众人见她不动,胆子大的就伸手试她鼻息。

“死了?不是鬼吧?”是啊,鬼死了应该是会现原型的。

有人问王生为何说她是鬼,害得众人犯下命案。王生就把遇到阿英以及道士驱鬼之事从头道来。

“哪里是什么鬼啊,肯定是你家娘子嫉妒,买通了道士,让人装扮了鬼吓你,却又将阿英卖给妓院。”

王生细想之下,也有几分道理。如果真是鬼,怎么会那么容易对付?然而阿英死了,无人再知道其中的详情。

众人为推卸责任,便编出《画皮》一说,只说阿英就是女鬼。

[古代篇:006 三生]

1、前尘

明末。

秦淮河畔的歌舞,日日不休。在缥缈的琴音里,我穿着艳若落霞的霓裳轻歌曼舞。四周的达官贵人不时击案鼓掌,尖锐的喊叫划破了摇弋的烛光,在画船里纷驳了一地嫣红的俗尘。

我用眼角的余光看他,看他的唇与酒之间,拉开又接近,接近又拉开。淡淡的愁怨在眉落间凝结成隆起的远峰,轻烟暗陇,心事重重,看不清,理还乱。为何他是如此落落寡欢?

轻轻随着乐曲弯下纤腰,我看到倒立的他的眉眼,和他放在几案上的清酒。在眼波纠缠里,用贝齿刁起那一盏清酒,微辣的液体从唇间滑向咽喉,眼里便盈了泪,痛痛地合着他的目光,一路沉醉。

四周的暗影拥挤,喧哗四起。而我与他之间只是静静地看,看彼此的痛,看彼此的怨,一瞬间,如隔了千年万年,心底甘地碎裂,彼此里揉合进恍若隔世纠缠的爱恋。

我不知这一世他叫什么,但我今晚是为他而歌,而舞。为他一个人。

夜,在南朝的糜烂里渐渐隐去。

带着宿醉,我慵懒地斜倚在窗旁,粉面上,画眉未添,鹅黄未点。妈妈忽然就推了门进来,无视我的恼,嘻嘻笑着说,女儿啊,你可遇上贵人了。

我那一日又不是遇上贵人?!轻轻冷哼一声,只管一个人喝着微凉的茶,清香里,涩涩地苦。

这可是不一样啊,他,他要买你的身呢。

我嚯地把茶泼在*面前,溅湿了她那一双金丝盘络的大红绣鞋。

妈妈哎哎地踱着脚,急急地分辩。我可也是为你好,再过几年你人老色衰,再怎样的出污泥而不染又有谁看?!不如早早寻觅,说不定就遇上合意的也好从良。

却是杨龙友,当朝的吏部主事,那一夜酒筵的主人。这时我才知道,他叫侯朝宗,左良玉宁南侯的至亲。

红日衔山,乌鸦选树。这一日,秦淮河畔的名妓李香君嫁给了当朝新贵侯朝宗。说不尽的凌罗,用不完的绸缎,一箱箱妆奁,看红了姐妹们的俏眼,看热了*笑脸。

而朝宗却拿出了一把宫扇,他说,只有此扇是家传之物,其它都是朋友的帮衬。我笑笑,珍重地收下。

这一夜,云情雨意,颠鸾倒凤,风抖花颤,桃红暗洒。

醒来,已是日上半杆。朝宗却从容地为我画上黛眉,描上鹅黄。铜镜里,鸳鸯戏水,这一世,再有何求?

然而朝廷软弱,战火纷乱。我知道朝宗的心事,朝宗的愁怨。看窗外桃花缤纷,落红无数,我说,你走吧,到你该去的地方,做你该做的事。

一日日忍受着孤寂,一日日忍受着相思。我敬他先天下之忧而忧,我爱他舍他人难舍之恋。我坚信,他一定会回来,一定会。

我的英雄在错愕里突然就出现在我的面前,他脱下外罩的斗篷,为我披上时,突然露出一身暂新的清装。

那一刻,我是那么愤怒,我无法想象那个受人尊敬的才子,那个说人生在世应该忠义为本为了名节哪怕掉头坐监的志士,竟然苟且偷生地给清朝做了顺民。

我心中的爱人,我心中的英雄在那一刻死亡了,而我的心也随着崩裂。我的脸色苍白无比,娇弱的身形在台阶上晃了晃。他急忙过来扶我,我厌恶地推开他的手,迈步走下台阶,站立不住,突然倒在台阶下,无声地死去,手中掉下了那把信物桃花扇,一枝含苞待放的桃花,如血如霞

我死了,我看到他抱住我的躯体痛哭失声,看到他为我用十指修了一座带血的香冢,看着他剃落青丝出家为僧。

我问孟婆,这一世,难道是我错了?

唉,孟婆说,你可还有不甘?

2、往事

盛唐。

满坡的桃花映粉了简陋的柴门,我在绣房里飞针走线,编织着少女满满的春天。这时候门外传来了敲驳之声。爹娘外出,只好前去应门。

门外,立着一个青衣的书生,他呆怔地看着我,半天才呐呐说,晚生是来讨水喝。

洁净的青花碗里,我偷偷搁进了冰糖,在门扉后半遮了娇颜,偷偷看他的惊喜。

他说,他叫崔护,他说,他要进京赶考。

你能等我吗?他轻轻地笑着说,等我考取功名。

细长的眼睛里满是爱慕与眷恋。

我低低地说,等。

桃花落了梨花,梨花落了荼蘼。深深浅浅的绿色在秋风里一日薄似一日,单薄成宣纸一样的轻盈,一如我飘白了的心事。

娘说,新科状元要娶丞相的千金,因你的织艺好,丞相要你到府里织锦。

丞相的府第,院墙高大,门楣森严。石狮子上挂着大红的绫披。进进出出的人,喜气洋洋的脸,映着布衣荆钗的我,如此的暗淡。

宽敞的绣房里,十几个和我一样的织女日夜飞梭。丞相千金偶尔会来查验,锦袍掩映下,她富贵而端庄。

听说新科状元,姓崔。

轻咳里,溅了桃红,在锦帛上,我急急用丝线在上面编织成桃花。小姐说,好漂亮,跟真的一样。

十两白银换来了熬红的双眼,伤痕累累的纤指。

我病了,五副药用尽了十两银子。

娘叹,穷人生了个富人的身子。

状元郎大喜的那天,满长安唢呐喧天,喜炮连连。连住在城外的我,都能听得见,听得清,一声声,如催命的鼓擂。我挣扎着做了最后一柄宫扇,然后油尽灯枯。

我不甘,真的不甘。我躲过了索魂的鬼差,夜夜在桃林里徘徊。

我看到我的坟头上长出了一株桃树,在风里慢慢地伸展着胚蕾。

这时候他来了,仍然是一袭青衫,没有鞍马,没有华服。原来,那状元,不是他。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字字思念,声声叹息。欲再见,却已是人鬼殊途。

月夜里,我哀哀饮泣,魂怨魄恨,纠缠在桃林里不肯离去。与牛头马面的撕扯,惊动了地府的孟婆。

婆婆说,来世,让你和他做成一对夫妻。

3、今世

做成了夫妻又如何?

记忆里的日子,很多是无可奈何的,就如墙头的小草,生长方向的改变,完全取决于某一阵风的来处。

人出生,所有人都在笑,而他自己在哭。人去世,所有人在哭,而他是否在笑?

我对孟婆说,我不要来世了,就让我做鬼,看他哭,看他笑,看年年岁岁桃红散落。

我躲进桃花扇,孟婆帮我瞒过阎王的鬼眼,逃去轮回。

这一世,我所在的地方是一家古玩店,开店的吴老爹从前是个出家的道士,他每年都要到一些古玩市场转一转,大凡躲避了冤魂幽鬼的物件都逃不过他的法眼。现实的古玩大多是古人的殉葬物,差不多每一件出土文物都被打上过死亡的烙印,阴气颇重。吴老爹利用他的道法为这些不祥古玩开光注阳,收复阴精。

我之所以能够逃过劫难,是因为吴老爹说我机缘未到,怨气太深。

在店里醒目的地方有一座香炉,整日燃着袅袅的供香,也许是因了这香烛的熏陶,我渐渐忘记了我的怨恨。

那个夜晚很是寒冷,我被冻醒了,漫无目地的望着窗外的雪花,纷纷扬扬地自灰蒙蒙的天空中飘落而下。

这时候,我的心忽然一跳。我虽然是个鬼魂,可我也是有心的,也知道欢喜和悲伤,只不过我的心不能给人看到。隔着很远,我却感觉到了他。

他来了,这一世他叫卞昊。他喝了一点酒,腋下夹了一叠画。他看到路边有一家古玩店,里面亮着灯。他刚一伸手,门就开了,随着夹杂而来的雪花,我看到了他的惶惑,以及惊讶。一个淡衣淡裙的女子坐在柜台里,星辰般明亮的眼睛正温和地看向他。面若春花,婷婷窈窈。他忘记了该说什么,就那么直愣愣地看着我,我漂亮吗?我笑了,他也傻傻地对我笑。

他把他的画交给我,说要寄卖。

我打开,看了看,对他说,我可不可以用一把古扇换他的这几张画。他疑惑地看着我,我就把我寄居的那把桃花扇轻轻地移到他的眼前。他的眼睛忽然一亮,显然也是识货的人。那是一把的檀香宫扇,似绢非绢似纸非纸的扇面上画了一枝桃花,虽然年代久远,却艳丽非凡,夺人魂魄,更有一阕题款龙飞凤舞不输曦之。

他笑了,抬头看了看我,见我面色沉宁,并非说笑,就将扇放回扇盒里,调皮的说,这个也给?

嗯,当然,扇子都归你了,我要那盒子干什么?

卞昊就那么带着一丝不可思议的神气将那把桃花扇带回他的居所。哦,他真不是一个勤快的人,满地的啤酒罐,满地的碎纸片,以及没有清洗的衣裤。他毫不在意的倒在床上,带着莫名其妙的微笑举起手中的扇盒对着灯光看了看,复又得意地抱在怀里打了几个滚。我知道他是喜欢我的,喜欢我幻化的形貌,喜欢我寄居的扇子。

趁天还没亮,我帮他清扫了一下地面,又将那堆脏衣服泡在盆子里。这些我有能力帮他做。

天已经大亮了,卞昊还没有要醒的意思。我在他的耳畔轻轻呼唤。他皱了皱眉,终于醒了,愣怔了好一阵子,方才东张西望的寻找。看到阳台上晾晒的衣物,看到净洁的让他感到不太适应的家,他更是奇怪了。在房间里来来回回地走,甚至掐了掐自己的脸,我忍不住偷偷乐了,他忽然看向我,诡异地笑了。我吓了一跳,我认为他看到了我,赶紧隐身在桃花扇里。

他小心翼翼地拿起扇盒,不相信似的对着太阳照了照,然后慢慢地打开,然后竟然忘情的吻了吻我,哦,一阵眩晕,鬼也会幸福的头晕啊?!

他拿着我来来回回的在房间里查看,看到底把我搁到哪里合适。他的房间,真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呵呵,除了那么一台据说是无所不能的电脑。

最后还是把我放到枕头下边,这可不好,有些暗,有些气闷。可我没办法抗议,因为他又吻了吻我,我也就又晕了过去。唉,没想到相隔百年,我仍然无法抵挡他的一吻。

他走了,一天都没有回来。直到傍晚,有个女孩走了进来,奇怪的到处打量了一下。那是个很新潮的女孩,染了黄发,很年轻很娇嫩的皮肤,让我不禁有了想咬的欲望,我告诫自己,我是个不吃人的鬼,不可以有这种心事。女孩带来了一些吃的东西,一样一样的摆在桌子上,这时候,崔浩回来了,他竟然笑着拍了拍女孩的脸,又轻轻在上面吻了一下。我的心突然间针刺般的痛。

他们互相打闹着吃完了饭,女孩竟然留下来过夜,我知道卞昊是没结婚的,那么这个女孩是他的什么人呢?

我痛苦的捂住耳朵,我没想到这一世的他会是这个样子的人。他和那个女孩无所顾忌的在我的面前做,不,在我的身上,我在枕头下面,被两颗滚来滚去的脑袋轮番碾压着,盒子发出了痛苦的吱嘎声,我知道它陪了我这么多年,它也和我有着一样的感觉。

终于一切停歇了,卞昊渐渐发出来均匀的喘息。他睡了,我从盒子里艰难的飘了出来。痛,从身到心,那种无以复加的悲伤和痛苦彻底击垮了我。我就那么瘦伶伶地看着眼前这两个互相搂抱的男女,我的獠牙慢慢伸出了樱唇,有了嗜血的欲望。

你的脸色为什么这么难看?卞昊看着面色苍白的女孩心痛地说,我得意地笑了笑,轻轻舐了一下红唇。

崔浩终究放心不过,陪着女孩到医院去了。

我开心极了,我知道那个女孩不久将和我一样,成为见不得天日的女鬼。

卞昊大醉而归,他疯狂地砸烂了一切他能够举起的东西,包括他的那台心爱的电脑。我惊粟了地睁大了眼睛,无比惊讶地看着他的愤怒。

为什么?为什么?她竟然怀了他的孩子,她死了,据说死于小产后大出血,竟然没有来得及抢救?!

卞昊不吃不喝了三天,那个女孩焚成了一堆骨灰,魂魄已经赶着去投胎了,走的时候竟然无比幽怨地看了我一眼。那一眼,让我无法释怀,无法忘却。

我只有守着卞昊,我感觉到他的生命之火慢慢减弱。他渐渐神志不清,竟然拿出了一把锋利的刀来,那刀闪着寒光,如我一样嗜血,卞昊的血,点点滴滴落到白色的床单上,宛若当年洒落的桃红。

我看到老相识的牛头马面无声地出现在床旁,他们要带走卞昊。

这一次,我不再逃。我从扇子里走了出来,说,带走我吧,一切都是我的错。

孟婆端来了迷魂汤,摇摇头说,还是忘了吧。

有情人未成眷属,是为遗恨。成眷属,难白头,便说无常。一声愿你过得比我好,那只是因为不爱了。

吴老爹说,只有舍得,才会自由和轻松,要想不痛苦,就要学会去舍得。

我接过孟婆的汤,舍去我前尘往事的爱恋,今生,可会无痛?

[古代篇:007 食人鱼]

鱼怎么可能吃人呢?鱼一向是被人杀被人吃的。人吃鱼,天经地义。而鱼吃人,就是悖逆天道,就是骇人听闻。鱼吗,生来不就是为了满足人的口欲?

赵昌生紧皱着眉头端起一盅白白嫩嫩的豆腐。这可不是普通意义上的豆腐,而是用二十四只白鹅的脑髓做成的鹅脑豆腐。据说制作此美味的经过很残忍,是将活的鹅用酒灌醉后,趁着鹅失去痛觉然后一刀下去切掉脑壳活生生取出来烹调而成。一向嗜好此味的他,此时面对滑爽水嫩的“鹅脑豆腐”竟然没了半分食欲,甚至感到一阵阵恶心直往上窜,心烦意乱之余,似乎那些脑髓上正蓬蓬地冒着血水,而那些空着脑壳的鹅们正伸长了脖子向他声讨过来。他已被这莫名其妙的案子折磨困扰了大半月。而这案子,已经干系到他的官位,他的前程,这让他如何不烦不乱?

他赵昌生虽非什么造福百姓的清官,但至少对锦衣卫的横征暴敛也作了一番周旋,自认为也算对得起凤阳的父老乡亲。可上任仅仅一年,所辖凤阳境内竟然就出了这样的离奇大案,数个活蹦乱跳的孩童,半月不到,接连暴死湖中。按说这湖边,每年也发生这么几起溺水事件,因为是溺水,见得惯了也就见怪不怪,除了亡者的亲属会号那么两嗓子外,连报官都会省掉。然而今年,这湖中死去的却都是一般无二的八九岁男童,都是被击穿了头颅,掏空了脑髓,除此之外周身却再无伤痕。湖中打鱼的渔老们纷纷传言,称今年这湖中出了鱼怪,这怪物半夜会发出婴儿般的啼叫,勾引好奇的孩童跳进水里,然后咬破脑袋伤人性命。

他起初对这传言不信,以为定有蹊跷,如今却又不能不信。不禁对发信求助师门心生懊悔,怕那门内被派来相助的师兄弟来了后与锦衣卫起冲突,给自己横添麻烦。

这样思思虑虑半夜方睡,早晨醒来,刚推开妾室小桃光滑鲜嫩的身子,两只脚在脚踏上还没站稳,外面就传来差役的禀报:“大人!大人!不好了!凤阳湖里又发现了无脑童尸!”

赵昌生听到这恶讯惊吓得差点晕厥过去,急忙从衣架上扯下一件衣服就往外跑,等到赶到院子里,忽然发觉这衣服怎的紧小,低头,大恼,竟然是小桃的水红衫。返身回去后,见自己的蓝绸官服果然还挂在架子上,将手中的水红衫裙掷到小桃身上。定了定神,喝令她赶紧起床帮自己更衣。

如此这般耽搁了一下,赵昌生赶到案发现场的时候,湖岸边已经里三层外三层围满了看热闹的老百姓。看到凤阳知府大人驾到,不等随行的衙役举起水火棍,百姓们就急忙闪出一条路,排扇样让了开去,让他们的父母官通过。

一眼望去,青石板铺成的码头上果然又水淋淋躺着一具童尸。破烂衣衫缠裹下,原本齐眉的发髻中央被开了天窗,白森森的头骨犬齿般围拢着一个黑洞,洞是空的,脑髓似乎被什么凶物掏空,此时看来像一个破败的蛋壳。赵昌生闭了闭眼,心中叹息了一声,抬起头来的时候,却又满面春风堆满笑意。因为对面,四名手执钢刀的锦衣卫凶神恶煞一字排开,中间闪出的一把太师椅上,代天巡检到此地的锦衣卫副指挥使文大人已经安安稳稳地坐在上面。赵昌生急忙上前两步打躬作揖。

文正河对这不十分听话的凤阳知府本就心有成见,见赵昌生的迟来,阴郁的一张扁平脸上不禁露出嘲讽神色,虽没有出言苛责,却待搭不理地扭过头去,从旁边青衣小斯手中接过一把红泥镶金的茶壶,滋溜溜饮了一口清茶,润了润嗓子,张开两片略显殷红的嘴唇问:“怎么回事啊?”

“回大人,此尸为八岁男童身,头颅洞穿,脑髓缺失,似为恶物吞噬脑髓而亡。”验过尸的凤阳府衙仵作丁六单膝点地道。

“嗯?恶物?朗朗乾坤,清平盛世,哪里来的什么恶物?!”文大人原本白皙温厚的一张脸,随着这一声叱问,立时阴风霎霎,寒气迫人。这破人的寒风随着视线扫到赵昌生的脸上时,赵昌生忍不住心虚地冒出一头细汗。

“大人,据属下们侦查,凤阳湖里最近出了鱼怪,那鱼怪周身漆黑,长有一丈,头大如斗,口中可发出婴孩啼叫,这孩子,这孩子应该是鱼怪……”仵作丁六虾着腰战战兢兢伏在赵昌生耳边嘀咕了几句,赵昌生立即弯腰施礼回禀。

“唔。”文正河瞟了他一眼,口中含着一口清茶,仰头咕噜噜簌了一下嗓子,噗地一声,也不分方向就将茶水喷了出来。

赵昌生正低了头,近身回报,那口混了腐臭气味的茶水便有大半溅在了他的头上身上,低眼瞥见湿溺溺的官服,赵昌生的眼睛里顿时火芒闪现,抬头的刹那,眼睛却弥合成一条细缝,依然笑着道:“大人这茶,果然不凡,闻起来清香扑鼻,不知是何神品呢?”

文正河的一双利眼在赵昌生花朵一样灿灿的脸上睥睨了小半会,神色略略和缓下来,却又有些藐视和得意道:“神品?当然是神品,这可是老君山神仙崖上弥勒茶,就是当今皇上也不曾有这口福,还是九千岁有办法,愣是让云南大理国将每年所得悉数进献,笼统不过小半斤,却赏了我一两,你今天能闻着味,也算有福。鱼怪杀人噬脑?嗯,先这么着吧。赵大人,本府限你三天之内将那鱼怪捉拿归案,逾期……哼哼!……”文正河站了起来,伸了伸懒腰,丢下一句话后,便在锦衣卫的簇拥下乘轿而去。

赵昌生心有余痉地摸了摸头顶的乌纱,立起腰刚要吩咐手下把那孩童的尸首抬回府衙结案,却不想斜刺里冲出来一个黄面妇人,扑到那无脑童尸上垂足顿胸号啕大哭,口中我儿我儿地叫着,凄惨之状让人不忍耳闻。地保急忙上前禀报,这死去的孩子竟然是这李姓寡妇辛辛苦苦养了十一年的遗腹子。可怜这孩子先天营养不良,家境也困苦,小小的身体看起来就如八九岁的光景。

这已不是凤阳湖吞噬掉的第一个孩子。从入夏开始,接二连三暴毙的孩童已经将衙门用来验尸的房子搞得恶臭不堪,可不结案,赵昌生又不敢自作主张将这些蛆虫乱爬的尸体还给苦主掩埋,因为有八府巡按文大人在,文大人不发话,他是连个屁也不敢随便放的。

夏天天热,尸体腐败得快,并且都是经水泡过,汪汪的一层皮里,除了恶臭的尸水,早就没有了血肉。这样的臭气,从这座低矮的茅草房四下散去,方圆几里都让人无法喘息,幸而这尸房四周并无人家居住。这还多亏一年前赵昌生走马上任的时候,因为嫌验尸房秽气而命手下将其从衙门里迁到此处,只是借了半山上一座破落土地庙略示翻修,大体仅能遮挡风雨。

此时,夜色渐浓,群山沉浸在一种幽蓝的墨黑里,仿佛有白日看不见的魑魅魍魉,正从树林草丛中扭动出浓雾凝成的身躯,一点点向尸房靠近。仵作丁六提着一盏白纸灯笼,在浓雾挟裹下,孤魂一样地游进草房。

他干瘦的手指在每个童尸头颅上都触摸了一遍,若不是口鼻上蒙了用酒浸透的麻布,那若有所思的样子,就好像面对躺在木板上的是一个个正在沉睡的孩子。

呜地一声鸟兽的鸣叫,将丁六手中的灯笼吓得震落在地上,灯笼噗地熄灭,四周传来隐隐约约的狼嚎,蓝幽幽的磷火也从尸房的地缝中跳跃出来。丁六并不怕鬼魂,可是他怕猛兽,手指在地上抓摸了半天,摸到灯笼刚要用火绒重新点燃,半掩的破门忽地被人从外面推了开来。

丁六急忙就近躲进尸板下,只见一个黑影缉着黑暗中幽幽蓝光从外面灵猫一样飘了进来,那黑影一进房门,刷地打亮火链,在童尸的头上照了照,竟然也如丁六一样,用手指在那些头颅的窟窿上触摸了一遍。丁六努力地透过那微弱的火光想看清来人的面目,不想这人竟然黑布蒙面,只余一双眼睛在火光中灼灼生辉。不过从绾紧的长发和纤巧的身材判断,这人应是一名女子。

丁六只盼这蒙面女子赶紧离去,虽然隔了木板,尸体的恶臭已经整个把他淹没,甚至有板缝中滴答而下的尸水灌进了他的脖子。耽搁时间一长,他担心自己会中尸毒。

这人终于向门口的方向走去,眼见那脚尖已经迈出房门了,不想迎面撞上一名男子。男子身材轩昂,手里提着一把宝剑,迎着先前那名蒙面女子,二话不说挺剑就刺。女子手中并无兵刃,却似乎并不惧怕那寒光闪闪的剑芒,劈手迎了上去,二人默不着声打斗在一起,一交手就各自吃了一惊。

没想到区区凤阳城竟然还隐匿着这样的顶尖高手。剑是达摩剑,指是观音指,大慈大悲,大开大合,身影递进,招招超度。一个阳刚,一个阴柔,相触之间竟然发出电光火石。使剑的男子吃惊女子的指法,犀利若刀,迅即如箭,进退间竟然有淡淡莲花香气。女子则震惊男子的剑法,“虚式分金”,“横江飞渡”,口中低喝出对方剑式套路,灵巧的莲花般若指弹飞剑尖的瞬间,如鹤穿飞云,尖尖指尖直向执剑的手腕切来。

使剑的男子见这女子指法诡秘,更加确信心中的想法。原来他竟然是赵昌生的同门师弟法号道衍。看似窝窝囊囊的赵昌生居然是少林俗家弟子,不知怎么,他这不争气的弟子近日忽然引起少林方丈的注意,竟然派师弟道衍前来相助破案。虽说是师兄弟,赵昌生所学却仅仅是皮毛,只因当年赵员外过于大方,每年施舍寺里大量香油钱,又万般苦求,了然方丈才将资质平庸的赵昌生收到门下。而得少林寺达摩剑真传的道衍,若不是因为寺规森严,依照如今的身手早已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挂名顶尖高手了。

道衍一来,就对那些离奇死亡的童尸进行了细致的检查,他发现每个孩童的头顶破损处,都是被人用大力金钢爪之类的武功揭去了天灵盖所致。吸食脑髓修炼魔功?这是道衍排除食人鱼行凶后的第一印象。不过他没有把这些发现告诉赵昌生,在没有确凿的证据之前,他不想过早暴露自己的身份。

对面女子所用虽不是大力金刚爪,但依照她的指力,抓破人的头颅轻而易举。他在这破屋四周守候多时,一见如此邪门的指功,顿时认定了心中所想,剑招不禁凶猛起来,势必要将作恶之人捉拿归案。

两个人奋力打斗,以命相搏,谁也不曾注意道衍怀中的一封书信竟然滑落在地,落入仵作丁六手中。丁六意外捡到书信,正为如何脱身忧烦,只听外面呼拉一下,登时火炬通明,有百余人将这间用着停尸的破庙围了个水泄不通,来人个个武功高强,手中拿了专门对付武林高手的“天罗地网”,将打斗中不曾防备的男女一网捕住。丁六看去,火光辉映下,竟然是锦衣卫副指挥使文大人带领大内高手在此设伏,不由心头大喜,兴冲冲地从案板下爬了出去,一边往外跑一边喊:“大人,大人,小人发现了大秘密!”

只这秘密二字刚刚喊出口,就噗地被人踹翻在地,跟着一只脚踏在后心,骨断肺裂之疼只让他重复了秘密二字,就口吐血沫昏死过去。

案子突然柳暗花明,不能不让赵昌生喜出望外,大清早就让人将府衙大堂打扫干净,亲自用山泉毛竹烧好泡茶水,静等文大人大驾光临。看到锦衣卫鱼贯而入,黑色披风下一个个威风凛凛的一张脸,赵昌生不禁生生打了个寒颤,似乎有股阴风突然扑面而来。

“赵昌生!”

“下官在!”见文大人白白净净的一张脸上突然阴云密布,赵昌生不禁吓得噤若寒蝉。

文正河轻蔑地瞥了一眼赵昌生,吩咐升堂问案。

昨夜打斗的男女,此时五花大绑被押解上来。一男一女身穿囚服,男子剑眉星目唇角含霜,女子柳眉杏眼面带杀气,二人往那里一站,活脱脱就是冤家路窄。道衍一上堂见是师兄坐在堂上,不禁大喜,挣脱衙役几步上前大声道:“师兄,我是道衍啊,我没有杀人!我是冤枉的!”

“怎么,赵大人与这凶犯竟然是相识?”文正河故作惊诧,拉长了腔儿问道。

赵昌生一见道衍不禁暗自叫了一声苦,他写书信向师门求救,没想到这来解救他的人,此时竟成了他的阶下囚。沉思片刻知道避无可避,只好硬着头皮向文正河施礼道:“此人是下官同门师弟,法号道衍。下官敢以人头担保,道衍决不是行凶的凶犯。”

“哦,这么说,赵大人也是少林门人了。少林派独霸武林已久,没想到居然狂妄到不守寺规,连朝廷中也安插了弟子为官。”文正河一脸冷嘲热讽。

“大人误会了,下官只是少林俗家弟子,自然不受寺规约束。”赵昌生唯唯诺诺,突然对那亭亭玉立长相不俗的女子一瞪眼道:“呔,大胆妖妇,见到本官还不下跪!”

“呸!我戴素素跪天跪地跪父母,岂会给你这佛门败类下跪!”戴素素切齿道。

“敢问先帝爷御封的‘迪功郎’前太医院使戴思恭御医与小姐如何称呼?”文正河一听戴素素三个字立时从座椅上站了起来,神色间竟然十分恭敬。“正是家父。”戴素素神色傲然道:“家父自永乐初年告老还乡,三年来造福乡邻。前些时闻听湖中鱼怪谋害幼儿之事,就派小女前来查探,不妨竟被大人当成凶犯关押起来。”

“哎呀呀,误会误会,都是误会,戴小姐不但医术超群没想到武功竟然也出神入化,一点也不比那所谓武林至尊门下的弟子差呢。”文正河满脸媚笑,急忙吩咐手下为戴素素松绑。

戴素素揉了揉臂膀,朗声道:“文大人,此案颇多疑点,似乎不是所谓食人鱼为祸,还请大人缉拿元凶,还百姓一个交待。”。

“哦,”文正河闻听此话,眉头微微一皱,眼波流转间心中有了思谋,笑道:“戴老大人如此为朝廷分忧,下官深为感动,下官斗胆邀请戴小姐一起查办此案如何?”

戴素素听文正河邀请,正中下怀,心想自己再也不用藏头藏尾,于是面有得色地回头瞥了一眼道衍,见对方正双目炯炯地看过来,不禁得意地仰了仰脸,扭头告辞而去。

戴素素果然了得,很快查出凶犯乃是老纪豆腐坊主纪茂财。纪茂财为了研制出爽滑水嫩的“豆腐”,竟然将人脑掺入其中,自称长期食用能强身健体延年益寿。这等罪行令人发指,一顿严刑拷打之后,又招出元凶,称是知府赵昌生指使。赵昌生顿时懵了,哪里有的事?他何曾串通老纪做这人神共愤的人脑豆腐?然而侍妾小桃再次指证,并从府衙后端出一盅赵昌生日常所食的豆腐,称这就是老纪豆腐坊专门为大人做的“鹅脑豆腐”。

赵昌生百口莫辩,被以重犯收监,连带道衍也一同入狱。“少林门人以人脑为食”的骇人新闻传出,江湖上顿起一片声讨之声,少林形象瞬间大跌,很快退出武林霸主之位。

夜沉,月黑,风高,驿馆内灯火辉煌,锦衣卫此番出宫收获颇丰,不但破获一起“食人鱼”大案,还搬倒了一向与大内锦衣卫东厂作对的少林派,明日押解赵昌生回京,定然会得到丰厚封赏,临行前不禁大肆庆贺起来。

文正河高兴之余也多喝了几杯,被一妖娆女子扶回卧室,从怀中掏出那封从仵作丁六手中得到的少林密信随手扔在桌案上,搂着女子得意道:“少林秃驴还妄想揭露真相,将我等用人脑进补之事昭告天下,殊不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赵昌生着了我们的道,那自以为聪明绝伦的戴素素也被好好利用了一番,还成功游说她老爹重新为皇上效命,你说今番回去,总督公会如何封赏我们?哈哈哈!”

“大人英明,大人英明,跟着大人不但荣华富贵享之不尽……男根再生……竖男人之威……小桃也能给大人生儿育女……以报答大人……”女子柔媚的声音,仿佛汪了蜜水,甜腻醉人。

“小浪蹄子,这就想到生孩子了?哈哈,还不好好侍候咱家……”

淫声浪语透过窗户缝隙,飞上屋旁一棵高大的槐树,顿时刷拉拉引起一阵颤动。树叶茂密处,似乎飞出一物破窗而入,室内灯火顿时一暗,等文正河高叫掌灯,那原本置于案上的书信竟然立时失去影踪。

离驿馆三十里外的一处简陋茅舍,戴素素一脸泪痕跪在一白发苍苍老人身前,将从文正河处盗出的书信双手奉上“爹,女儿不孝,女儿不但助纣为虐,还劳累爹爹再入虎穴。”。

老人静静地看完书信,长长叹息一声:“少林方丈了然大师已经知晓这些狗太监用幼儿脑髓进补之事,只是苦于没有确切证据,而这东厂权倾朝野,轻易无法动其根本。唉,这也怨我,当初不是那么一说,想来今日就不会有这么多孩童遇害。”

“这怎么能怨爹爹呢?”戴素素惊讶地瞪大水汪汪的杏核眼望定老爹,编贝细齿咬了咬樱唇,见一向敬重的老爹爹如此说,实在百思不得其解。

“当年在宫里当差时,有一魏姓公公问我可有偏方医治男根缺无,我随口答他,不想就酿成今日之祸。这也是教训,医者父母心,素儿今后当谨言慎行,对任何人都不可随意应付,以防祸从口出。”

“素儿记下了,原来这世上果然没有食人鱼……”戴素素叹道。自从闻听食人鱼惨案,她就悄悄潜入凤阳湖多次,数度寻找那传说中能发出婴儿般啼叫的怪鱼未果,今日知道非鱼祸实是人祸,不禁大为感慨。就算父亲当日敷衍有错,但这些太监也太过分了,竟然真敢食人脑髓!

戴思恭愧疚之余,须发飘拂,怒声道:“怎么没有!这东厂上下个个都是食人鱼,这朝廷之上又不知隐藏着多少食人鱼。今番能够进京披露这些食人鱼的真面目,我戴思恭也不算枉活了七十余年!”

漫漫古道,滚滚黄沙,一辆华丽的马车和两辆囚车在锦衣卫的护送之下赶往京城。马车中坐着白发苍苍的医侠戴思恭。而囚车内,便是臭名昭著的少林恶徒——赵昌生与道衍。这食人鱼一案似是即将终结……。

[古代篇:008 越人歌(1)]

临浦镇原是山村,坐落在浦阳江下游苎萝山之阴,却因临近江岸而渐渐发展成为一个埠镇。

穿镇而过的河道窄窄的像女人描画的弯眉,上面偶尔散落着雕刻粗糙却别有韵致的石板桥。

傍河而筑的民居低矮简陋,民居楼板底下是水,石阶从楼板下一级级伸出来,伸到河边就形成了埠头。

还是早晨,太阳刚刚从江面上露出鸭蛋黄一般的橘光,埠头上就聚满了浣洗蚕纱的女人。

女人叽叽喳喳,用紫油色棒槌在石板上啪啪地敲击,一蓬蓬的纱就随着这敲击声渐渐肥美起来,像沥去了水分的云,仿佛随时都会升到空中去。

而离她们只有几尺远的乌篷船上正升起一缕白白的炊烟,炊烟穿过桥洞飘到对岸,对岸河边有又低又宽的石栏,石栏后是全镇最大的一条街——山阴街。

这条街也许是临浦镇最早开始贸易的地方,有山上樵夫摸了黑赶来用前一天砍得的山柴跟镇上人交换油、盐巴等生活所需,也有赶脚的马夫在此将托运的货物交给乌篷船上的人。

此时,狭窄的河道里下饺子一样横七竖八摆满了在此过夜的船只,一个年轻结实的后生从这些船板上只只跳过,手里擎着一枚亮闪闪的银钗,厚厚的嘴唇裂起一湾笑意,不时在阳光下把那钗晃了迷眼来看。

这亮闪闪的银钗很快吸引了河埠头上浣纱的女人,齐齐抻着脖子嚷过来:“椿生,要娶媳妇了啊?”

“不是嘞,是给妹妹的嘞。”椿生得意地将银钗在那些女人面前晃了晃,心想,也只有妹妹那样神仙似的人儿才配戴这月亮银,这些女人,戴了也是埋汰。

“喔,妹妹哦?啷个哪里还有妹妹哦?”婆娘们互相挤眉弄眼地笑了起来。

椿生刚要恼,却忽然发现远处江面上驶来一艘楼船,那首船有着很多孔舵,龙形虎饰,朱漆镏金,船上飘扬着数十支彩旗,彩旗下是一排排手持矛戈的侍卫。

“大王的船?!”跟椿生一起惊叫起来的还有小船上的渔民和岸边的客商。大王的船怎么会光临小小的临浦镇呢?所有的人都好奇地盯着这越来越近辉煌威武的楼船怔怔发呆。

有几个外乡人却在这些人的愣怔中猫着腰将自己的小船向驶来的楼船包抄状围拢上去,创舱里数个斗笠下埋伏的面孔模糊不辨,手中却都紧紧执着闪着寒芒的利刃,那利刃不小心从舱逢中漏出来,将一缕白光打在椿生脸上,椿生一愣。

夷光穿着华丽适体的宫服从楼船中走上甲板,看着近在眼前的镇子,秋水样浩淼的双目里顿时泪光莹莹。

三年了,离开家乡三年了。三年前的自己只不过是个长相秀丽的浣纱女,三年过去,却变成了一个倾国倾城的美人。范蠡说:“真正的美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美貌,二是善歌舞,三是体态。”

夷光用了三年时间发愤苦练,在悠扬的乐曲中,翩跹起舞,在宫廷中训练礼节,一位浣纱女随着时光的荏苒最终成为修养有素的宫女,一举手,一投足,均得体而优美。范蠡点头,对大王说,时机成熟了。

装载着巨木和美女的楼船从会稽出发,沿着浦阳江来到苎萝山下。陪同而来的范蠡大夫命令船只在经过临浦镇时减速行驶。

当年,他就是在这个小镇溪边上发现了浣纱女夷光和郑旦。如今,他要这两名美丽的妙龄少女最后辞别家乡,跟随他到吴国去,去心甘情愿地服侍吴王夫差。

“郑姐姐,出来看看吧,看看也好。”夷光眼看着岸边熟悉而亲切的景致,泪水夺眶而出,转头见同行的郑旦仍然沉默地跪坐在船舱中,忍不住劝道。

“不,不必了!”郑旦的脸上虽然涂抹着艳丽的胭脂,却仍然遮挡不住那脂粉下的苍白。她的唇被紧紧咬在贝齿间,几乎要被咬出血来。

“郑旦!郑旦!”楼船外忽然传来男子的呼喊声,郑旦闻声一惊,急忙爬起来提起长长的裙裾往船舱外跑。

“姐姐,是椿生哥哥,是椿生哥哥!”夷光兴奋地指向岸边飞奔而来的一名男子,那男子一边大喊着郑旦的名字,一边擎着那枚月亮银钗晃给船上的人看。

“郑旦,银钗!给你的银钗!”

“范大夫,求你将这船往那河靠近一点好吗?”郑旦泪眼模糊地看着远在河岸上的人,对范蠡请求道。

衣冠楚楚清秀面庞的范蠡往拥挤的内河看了看,微微皱了皱眉头,却又毫不犹豫地挥了挥手,命令船只靠过去。

船在内河河口的地方被迫停了下来,内河太窄,根本容不下楼船行驶。有船工将长长的木板架在船舷与河岸之间,椿生刚要沿着木板跑上来却被率先下去的几名侍卫用戈挡住。

“范大夫。”郑旦泛着泪光的眼睛幽怨地看向范蠡。

范蠡别过脸,阴而冷的话语从唇齿间逼出,“他不可以上船!”

“范蠡!”夷光气恼地看着范蠡背影,一跺脚从木板上冲了下去,随着冲劲将拦截的侍卫左右推开。“郑姐姐还不赶快下来!”

趁着众人还没缓过神来,郑旦已经越过夷光风筝一样扑入椿生的怀里。船上的侍卫纷纷向木板上拥来,准备将郑旦夷光抓回船里,不防夷光转身从袖子里摸出一把匕首架在自己的脖子上,“谁也不许过来!谁要敢过来我就自杀!”

[古代篇:009 越人歌(2)]

“夷光!不许胡闹!”范蠡急忙制止,眉目间神色冷厉。

“你让他们退回去!”夷光的目光一接触范蠡的眼神,气势顿时弱了下去。她不是不识大体的女子,范蠡要她们用美色迷惑吴王以使越国获得喘息复仇的机会,她也不是不理解其中的无奈,可是范蠡,她心中中意的男子,难道真的就那么忍心将她们送入虎口?

范蠡从船上一步步走下来,缓缓地将手伸到夷光面前,目光如炙。

夷光看着那只大手,那只曾经给过她温暖的手,将手中的匕首心有不甘地交了出去。范蠡将匕首一把抛到河里,弯腰将夷光抱了起来,平平地放回船上。看着夷光无辜柔弱的样子,范蠡面无表情地伸手帮她理顺散乱的发丝,褶皱的袍子,冷冰冰地说道:

“以后不许胡闹!”

“求求你,让郑姐姐跟椿生哥告个别吧。”夷光探见范蠡的冰冷心如针刺,却挂念郑旦和椿生。如果三年前不是被范蠡挑中,郑旦很可能早就成为椿生的妻子,这个时候,也许连他们的孩子都满街跑了。

“我们不能在这个地方过夜。”范蠡看了看河道内杂乱的船只,隐约感觉到一丝危险正悄悄逼近。有消息说吴国权臣伍子胥反对吴国接受越国投降,此番更是派出杀手要将越国进贡的十名美女刺杀于途中。此处已近吴国边境,范蠡警惕地在四下扫视,果然发现有数只可疑的小船正往楼船靠近。

“郑姑娘,启程了!”范蠡无情地打断郑旦与椿生的相会,命令全船警戒,准备启航。

郑旦无可奈何地与椿生诀别,转身正欲回到船上,身后椿生悲戚呼唤:“妹妹!银钗!”

郑旦急忙转过身,她的眼睛刚刚触及到那枚银钗,只见一道寒光嗖的一声刺入胸口。郑旦怔怔地看着没入胸口的钗头颤颤地抖动,那钗头是一只凤,凤嘴上沥沥地往外滴着鲜红的血。

“郑哥哥……”郑旦手捂着滴血的凤钗不解地看向椿生。

“妹妹,我不能让你去受仇人的糟踏……”椿生眼见刺中郑旦,悲痛欲绝,猛然抽出腰中的砍刀切向自己的脖子,鲜热的头颅随着郑旦的身影滚下河中后,腔子里刹那间汩汩地冒出鲜血,身体却被楼船上的箭雨射成了刺猬。

夷光喉头痉挛,咯咯地倒抽着气,训练有素的柔荑适时地捂在张开的嘴巴上,却捂不住眼睛里数十条黑影刹那间从四周手持兵刃杀向楼船。

这突然的变化让所有的人都来不及作出恰到好处的反应,只是本能,格斗,砍杀,仿佛是瞬间的事情。躺下的尸体,喷涌的血泉,凄厉的惨叫,惊慌的奔逃,夷光紧紧缩进范蠡的怀里,忘记喘息,忘记眨眼。

范蠡的一只臂膀沉沉地塌了下去,随行的疾医正手忙脚乱地帮他处理着血肉翻转的伤口。军士们有条不紊地用江水冲洗着甲板上的血迹,几桶水下去,色迹消弭,若不是人人脸上无法掩藏的激战后的松弛与疲惫,仿佛真的不曾发生过什么。

夷光一双美丽的大眼睛始终恐惧地盯着水面,那里,美丽的郑旦姐姐就在那里沉入水中,还有椿生,温和敦厚的椿生哥哥杀了郑旦,然后自杀,为什么?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

“夷光,睡一会吧,你已经一天一夜没合眼了。”范蠡的脸上现出一抹温情,心有不忍地用手去遮挡那深潭一样失却光明的眸子,半天,手下长长的睫毛颤动了一下,缓缓合上。

“我要郑姐姐的那枚钗,它好漂亮好漂亮。”泪水从闭合了的双目里流出,手里果然落进一枚凉凉的月亮银钗。家乡的人说,银钗是月亮的眼泪打造而成的,只有有情人才配佩戴。

“银钗是用来绾发的,不是用来结束生命的。”夷光长长的秀发,在范蠡的手下绾成一个美丽的髻,范蠡从夷光手中抽出那枚曾经成为凶器的银钗,轻轻插进如云发髻深处。

褴褛的衣衫,枯黄的面容,破败村庄的废墟,这片土地因战争迭起而满目疮痍。这是越国最后的一块土地,越过去,就是强吴的国土了。

楼船刚在吴国的边境靠岸,岸边就有被越王收买的吴国太宰伯嚭派来使者接应。夷光回头看了一眼波光粼粼的江面,呐呐地对立在身旁的范蠡说道:“夷光已死,从此后只有西施。”

“请西施姑娘登车!”范蠡微微笑着,恭敬地在车前半俯着身子。

西施石榴掐花的绣屐稳稳地踏在范蠡的背上,轻巧地一抬就上了车。踏过这个男子的背,从此后她的命真的就不再是她自己的了,她知道在她的身后还有千千万万受苦受难的越国百姓。

西施对站起来的范蠡回眸一笑,忽略他眼中出现的一丝混乱,伸手轻轻摸了摸发髻上别着的那枚银钗,满面巧笑倩兮。这笑的面如同一张美丽的面具,任面具下如何的波澜起伏苦涩难当,面具上却是描画好的嫣红姹紫春色万般。

车辆滞重,隆隆地越过一个个村庄,吴国的村庄。西施诧异地发现,吴国人竟然也有人住着低矮破旧的草房,也有人衣不遮体面黄肌瘦。

一个驼背婆婆从村子中蹒跚地走出来,看到远来的车队,以为是过境的大户,颤颤巍巍地伸出一个破泥碗,显然是想要讨口吃食。如狼似虎的吴国兵士用枪杆将老人扫出路边,推进一片泥塘。

老婆婆落汤鸡一样从泥汤里挣扎着爬上岸,却被吴国的士兵再次用脚踢了回去。蠕蠕而动、苟延残喘的老人,成为士兵们取笑的笑料。甚至有人挑起牛马的粪便往那老人的头上身上抛去,嘴里嘘嘘地叫嚷着:“给你吃!给你吃!”

“住手!”车队中最美丽的越女突然出口喝止。

范蠡驱马赶了过去,“夷光,不要多事!”

[古代篇:010 越人歌(3)]

范蠡驱马赶了过去,“夷光,不要多事!”

“请叫我西施姑娘。”

西施拒绝继续前行,命令马车停下来,“有干粮么?”她问向范蠡。

范蠡不得已让随行的手下拿来腊肉和一些米团给西施,冷眼看着她将那落水的老婆婆从泥溏中救了上来。

随行的吴国官吏不屑地撇了撇嘴,却又顾忌到这女子的美貌有可能成为大王的新宠,假惺惺地呵斥手下人,并命人赏了一件可以用来遮体的旧衣。

西施刚要将手中的衣服和干粮递给婆婆,却不想乞丐婆抬头的刹那浑浊双眼里瞬间射出尖锐如刺芒的亮光。

西施骇了一跳,下意识地站住了脚步,不等她后退,乞丐婆的嘴角突然破出一丝诡秘的笑意,佝偻的腰背突然挺起,一只蜡黄如朽木样的利爪猛然拍向西施的前胸。

这个动作简直太快了,快得连紧紧盯住西施的范蠡也没有防备,等范蠡抽剑格出,西施已经重重地挨了一掌。

娇美的西施在众人惊诧中似一片轻灵羽毛一样飞起,又飘然堕地。

范蠡大怒,口中骂道:“老乞婆找死!”。

跟随范蠡的越人死士瞬间围了上来,几十柄戈茅挺出一片死亡的丛林,被围住的乞婆虽然武技高强,却架不住这死士无人惜命,一味抢前拼杀根本不顾己身。

俗话说,猛虎架不住一群狼,何况是不怕死的恶狼,乞婆的目光中有了些许惧意。

越国虽然国小势弱,但越人的阴狠早在吴地广为传闻。吴国伐越时,面对强吴大军,范蠡献计勾践,使越人三百名死士分成三列,光着上身,把剑架到脖子上,列队走到吴军阵前,齐声说:“越国得罪上国,臣等愿以死代王谢罪!”言毕,第一列拔剑自刎仆地,第二列又走上前重复一遍,而后拔剑自刎,第三列又跟着走上前。吴军倍感惊奇,争着拥到前面观看,队伍出现骚乱。越军趁机冲杀,吴军慌作一团,无心抵抗,一片大乱。那一役吴军大败而归。

此番却是越人数十倍于己。

行刺的乞婆见已经将据称为最美丽的越人美女重伤,心中顿生退意,一阵厮杀后,撤身飞跃入路边丛林,眨眼逃逸。

西施垂危,范蠡无心追赶,只命疾医积极救治。

迎接越使的吴国官吏也返回国都姑苏将遇刺之事回禀夫差,夫差念越女在吴境内受伤,不但对越使滞留两国边境不加怪罪,反而派出吴宫医官前去协助诊治重伤的西施。

吴地行馆内,西施剧烈地呛咳着,大口大口的粉色血沫随着呛咳喷溅在范蠡身上。

范蠡心焦如焚紧紧盯住那双眼看就要熄灭生命之火的美目,突然石破天惊地喊道:“夷光,我爱你夷光,你听到了吗?我爱你!”

西施的呛咳忽然停歇下来,失去血色的唇边泛起微微的笑意,将要散去的瞳仁一下子凝聚起一种生的希望。

这句话,她好像等了太久太久。

从浣纱溪边相遇的那一刻起,她一直希望从范蠡的嘴中听到这句话,虽然这句话已经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了,可她就是一心一意执拗地等。她的顺从,她的温婉,她的美丽,她在范蠡眼前的一举一动,不过就是为了这一句话。

正在把脉的疾医大喜道:“脉力变强,西施姑娘有救了!”

范蠡将要跳出口腔的心因这一句话,一下子跌回原位。他真是个聪明人,聪明的有时候连自己都不得不佩服。

他太知道这女子心中所想所盼,他也知道怎样可以挽留她的性命。

没有她怎么行?那些平庸的脂粉怎么可能实现他色迷夫差颠覆吴国的计划呢?医人救人有时候也要因时造势,也要讲究天时地利人和。

在这吴越边境,不引人注目的环境下,他且付出一些温柔给这个美丽的女子又有何妨?

范蠡遣退疾医,轻轻掀开西施的衣领看了看,洁白丰润的胸口果然已经凝成了一个乌青的手印,竟然是中了久已失传被习武之人视为异端的“枯木掌”。

之所以被视为异端,是因为不但中掌之人会很快形同枯木,血脉凝固而亡,就是练习此等掌术的人,久而久之,那手掌也会失去生机,渐成枯木。

范蠡拔下西施头上的银钗凑在灯火上燎了燎,一狠心刺进自己的胸口。“枯木逢春乃发生”,自己的心头血就是让西施拥有第二次生命的绝好良药——“春”。

那鲜红的血,带着一股活泼的生命之力,滴滴进入西施的口中。腥甜而微咸,西施睁开眼,朦胧中警觉这是范蠡的血,失声道:“你这是干什么?”

“救你!”范蠡静静地揽西施入怀,不容她挣脱。“我的血是治你的良药,我不要你死,你也不能死!”

“好,我活。”西施一口口吞咽着“良药”,眼泪流了下来。

“夷光,来,喝点粥。”晨曦微浓,范蠡刺伤的胸口上已经用麻布包裹了起来。接过手下人端来的人参粥来到西施榻前。

“你喂我。”西施微微喘息着,低低的嗓音似撒着娇,虚黄的面上泛起婴孩般的柔弱,长长的发如溪流一样在枕边蜿蜒而下。

“好,我喂你。”范蠡听话地跪坐在西施身旁,用从没有过的温柔缓缓地将西施揽进怀里,一边轻轻吹散粥碗上的热气,一边慢慢地小口小口地喂西施吃粥。

时间如白驹过隙,眨眼半年已过。青青浅浅的小草上方,桃花开得分外艳红。

粉红的花瓣飘飘洒洒随风旋舞,轻轻落在路边的河里,一片一片又一片,布满了那条清清碧绿的河。

河水中影接着花花接着影,花和影已分不清。

花影浅草上,缓步走来一对年轻男女,男的轻轻搀扶着女子的臂膀,不时将河对面的景致指给女子看。男子是范蠡,女子是大病初愈的西施。

“我想用这河里的水洗个澡,范郎。”

“水冷,要着凉的,你身体刚好。”

“不怕,转过这个河湾不远有一处温泉,你陪我去。”

一叶轻舟,两个人,渐渐向苎萝山靠近,两水汇合之处,果然有一口深潭,潭水清澈,潭底汩汩地冒着气泡,水面上热气腾腾,有岸边飘落的桃花花瓣将一潭水映得粉粉的红。

西施缓缓地褪去衣衫,当着范蠡的面,一步步滑入温热的潭水中。

他日委身于吴王,此处且留清白在。细瓷般肌肤,丰润柔美的娇躯,在水波中荡漾成一幅美不胜收的画卷。

范蠡一下就看得痴了,心底某处蠢蠢欲动,竟然对即将到来的使命,有了些许悔意。

[古代篇:011 越人歌(4)]

范蠡以越国使者的身份终将西施献于吴王。

夫差见西施姿色超人,又善歌舞,果真天生尤物,自然大喜过望。

命令王孙雄在姑苏灵岩山上用越国进贡的珍贵原木为西施建造起一座馆娃宫。

又命人修筑水池,池中设青龙舟,白日与西施在水上戏嬉,晚上就在馆娃宫歌舞欢宴。

西施擅长跳“响屐舞”,夫差又专门为她筑“响屐廊”,用数以百计的大缸,上铺木板,供西施跳舞之用。

此日,夫差因为对楚开战政事繁忙,未能脱身到馆娃宫来。

西施独自吃罢晚饭,忽然兴起,穿上木屐,腰系长裙,裙边系着金色的小铃铛,欢快地在“响屐廊”木板上跳动起来。

立时,铃声和大缸的回响声,以及铃铛的摇动声,“铮铮嗒嗒叮叮”交织在一起,如泉水拍打着磬石般,清脆悦耳,趣意横生。

银色的月光从廊柱间洒落在她的脸上,婴儿般毛茸茸的肌肤上渐渐滚动出亮晶晶的汗珠。

她此时的欢悦是真心的欢悦,没有半点勉强的成分,因为吴王不在,她的舞是跳给自己的。为了可以自由舒畅的舞蹈,西施支开了身边服侍的所有下人奴婢。

诺大的庭院里,除了月光,柳影,花朵,再就是如蝴蝶一样欢快起舞的西施。

正跳得高兴,远处突然传来捉拿刺客的喊杀声,西施的心一凛,原本已经痊愈的胸口恰在此时疼痛起来。

她停下舞蹈,双手捧心,难受地颦着眉,靠在廊柱上大口大口地喘息。

“不许动!”西施刚觉好转,准备迈步往房间里走,忽然从柳影中窜出来一个人用利刃迫住她的脖子。

刺客的眼睛在月色下闪动着尖锐如刺芒的亮光,惊吓之余骤然让西施想起一个模糊的影子。

那人看清西施的面庞,勾在她脖子上的吴钩不自觉松了一松。“你是西施?”女子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西施愣了愣,战战兢兢地点了点头。颈下的利器,已经将一种死亡的阴影冷冷地投射到她的肌肤上,让娇嫩的肌肤瞬间激起无数细小的颗粒。

“呵呵,你命可真大,中了我的枯木掌竟然可以活蹦乱跳地活到现在,真是不得不让人刮目相看啊。相爷说得对,你果然是妖异!”女子的声音悲喜莫辨,忽高忽低。

这人竟然就是当初打伤她的那个乞丐婆!西施差点惊叫出来,声音在喉咙里咯咯打了个转,又被理智地咽回肚子。

“你想怎样?”西施低低地问,眼睛快速地向四下扫视,希望眼前能够出现解救她的人。

“想怎样?呵呵,够胆量。我是来刺杀吴王的,没想到竟然失手,那么杀了你也不错。相爷如今的遭遇可以说也是因为你!”女刺客牙齿磕碰,嘻笑间字字却喷着恨意。

“抓刺客!不要让刺客跑了!”

咚咚的脚步声由远而近,枪戈撞击的声音清晰地传到耳边。听声音,馆娃宫已经被四下包围。

宫门打开,夫差的声音已经远远传来。“西施!西施!你在哪里?!”

刺客刚要用力用吴钩切过西施的头,却突然闷闷地哼了一声,身躯一晃,竟然顺着西施的后背滑脱在地。

四周的火把越来越近,西施见那刺客倒地,用木屐踢了踢。

女刺客低低呻吟一声后,再无声息。

西施弯腰探手一试,竟然因为受伤后流血过多呼吸微弱,已经昏迷。

“西施!西施!”夫差的声音越过晃动的火把向响屐廊奔来。

“大王。”西施一瘸一拐地出现在火把映照的范围内。

“西施!”夫差飞奔过去,一把将她揽进怀里,粗重的鼻息喷薄到西施的脸上,连声紧张地问:“怎么了?啊?怎么了?刺客可有伤到你?”

“没有刺客啊大王,刚刚我在跳舞,突然听到喊叫,一惊之下扭伤了脚……”

“脚扭伤了?让我看看。”夫差把西施横抱在怀里,探手脱去木屐,关切地摸了摸她的脚。

“疼!大王。”西施细小的脚一接触那张热热的大手,心虚地挛缩了一下。紧张中警觉侍卫手持戈矛向响屐廊搜去,不由做出惧怕的样子,伏在夫差宽大的怀中瑟瑟发抖。

“该死的,都给我滚远点,看看吓坏了我的美人!”夫差恼怒地回头向到处搜索刺客的侍卫们吼道,原本吵吵嚷嚷的庭院顿时鸦雀无声,看着大王怀抱着受伤的美人走向寝宫,悄悄四下退开。

看着那双大手温柔地揉捏着自己的小脚,西施内心不禁有些焦躁。“大王,让人送些伤药来就成了,不要因为我误了国家大事。”

夫差闻言抬头看了西施一眼,喜道:“还是美人懂事,那老匹夫竟然说什么妲己妹喜之类的混账话,却不想我的美人也是识大体的人。”

“妲己妹喜?”西施呐呐低语。是啊,对于吴国人来说,自己何尝不是祸国的妲己妹喜?甚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不但魅惑夫差迷恋声色歌舞,还与范蠡里应外合,用煮熟了的粮食来还前一年越国借下的欠粮,眼睁睁看着吴国的百姓将这颗粒饱满的熟种子播进数千亩土地里,然后颗粒无收,饥饿度日。尔后,面对吴国百官的质疑,仅仅用一个“可能越国的作物不适合在吴国生长”的牵强理由竟然就打消了吴王夫差的疑念。

吴王太好骗了。西施心内忽然对这疼爱自己关心自己的仇敌生出内疚。

夫差见西施神色黯然,想她为刚才言语所伤,急忙哄劝:“美人不必为这些鬼话生气。这老匹夫屡次犯我,又闻从前出使齐国时,竟敢将其子托付给齐国大臣鲍氏,显然早蓄叛吴逃亡之意。我已经着人将一柄属镂剑送去,想来很快就可看到他的项上人头。”

“大王说的是相国伍大人吗?”西施忽然明白,那行刺的女子是伍子胥的人。心内正犹豫着要不要将重伤昏迷中的女子交出去,又听夫差说:“老匹夫今日犯颜离去,竟然悲怆哀号呼天抢地,说什么‘臣以忠信,得为先王宠信,心忧吴国之亡,才不顾自身犯颜直谏。昔夏桀杀龙逢,商纣杀比干,今大王诛臣,也与纣、桀相并。臣请自辞,大王自便。’自便个鬼,早就想斩了他,以前看先王的面子让他三分,如今竟敢当着越国君臣和吴国大臣的面指斥寡人昏庸无道,三番五次变着花样辱骂与我,真是自寻死路!”

西施闻言半天没有说话,心内暗想,这伍子胥果然是吴国的瑰宝,经国的栋梁,可惜大王已被男女之情所迷,只要牵涉到他的美人,一概听不得坏话。之前只听说女人容易被情所困,情令智昏,做出愚蠢之事,如今这驰骋沙场让敌国闻风丧胆的吴国大王想不到竟然也是一性情中人。

只是这样的结局不正是她舍身来吴的目的吗?西施忽喜忽悲,神色复杂地仰头看了看夫差,见对方正用宠溺的目光看过来,心口就微微一滞,忍不住双手捧心,轻轻呻吟了一声。

“怎么了?”夫差紧张地将她捧在眼前,上下察看。

“只是旧疾犯了。”西施忍着痛,颦眉淡淡说道。

西施本就姿色过人,这么一颦眉,一捧心,神态更是惹人爱怜,夫差心中痛惜,切齿道:“可是那次遇刺留下的暗疾?刺杀你的人我已经派人查出,幕后主使就是伍子胥这个老匹夫。我定要挖了他的眼,剖了他的心,为美人报仇雪恨!”

“不要大王!不可因为贱妾妄杀朝中大臣,那样的话,西施就真成了妲己妹喜之流了!”西施眼看着杀气腾腾的夫差,知他并不是说话哄骗,看来是真要杀了伍子胥了,忍不住惊叫出声。

看西施可怜兮兮的娇悄模样,夫差再也按捺不住心头怒火,一下子站了起来。“今夜你自己好好安睡,我明日再来。”说完头也不回地气冲冲离去。

四、救人

“你为何要救我?”女刺客醒来后面色冰冷,并无半点感激之情。

[古代篇:012 越人歌(5)]

“你为何要救我?”女刺客醒来后面色冰冷,并无半点感激之情。

西施浅浅一笑,动作轻柔地继续将伤药涂抹在那些深可见骨的伤口上。那夜,是她,在吴王近身之前,将昏迷后的女刺客藏匿进响屐廊木板下的大缸里,躲过了侍卫们的搜索。

西施有条不紊地帮着姑娘缠裹着伤口,并不作答。

女刺客闭上眼,躺在榻上将头扭向了一边,显然对西施还有敌对情绪。“你为何要救我?”

“我没有杀过人,也不喜欢看到别人被杀。”

“哼,你倒是好心,好心到欺骗大王,让吴国百姓用煮过的粮食当种子!”女刺客恨恨地哼了一声。

“唉,我当时,并不知情。”是的,她当时并不知情。范蠡只是派人通知她,让她想办法魅惑吴王,使吴国人用那批粮食当种子。那些颗粒饱满的粮食,金灿灿地摆在面前,谁会想到那竟然是煮熟的呢?

范蠡啊范蠡,为了越国,真是‘煞费苦心’!她事后知晓,所能做的只能是千方百计将事实隐瞒下来。

但,吴国人,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傻子。

女子的指责让西施哑口无言,默默地垂下头去。女子长长地呼了口气后,语气和婉了很多,却依然是指责:“你可知道,因这种子之祸,吴国有多少老百姓被活活饿死。那些嗷嗷待哺的孩子,那些老人,那些妇女,甚至被蒸了煮了用来充饥。你,死一百次也不足以抵偿那些人命啊!”

“可是,其他国家的百姓就应该去死么?吴国连年征战,又杀害了多少越国百姓楚国百姓?”西施忽然抬起头,温顺美丽的大眼睛里竟然也有着仇恨的火焰燃烧。

“这个?”女刺客一时语塞,这是她从来没想过的事情。她只看到只听到相国大人口中谁谁是奸妄妖人谁谁对吴国不利。从小她便被相国收养,成为相府中一名身份模糊的女子。下人们称她为小姐,而相国却只用她来杀人。她用那歹毒的枯木掌吴勾手到底杀了多少人?不记得了,应该是几十或者上百吧。

“我叫吴月。”女刺客吴月终于认识到自己竟然也是个双手染满了他人鲜血的刽子手,怎么当初在相国看来,那些异己就死的那么理所应当呢?“工具而已……”吴月低低地说,看了看自己已经失去正常形态的手指,神色有些哀怨。

吴月在西施照料下,身体日渐康复,康复后的吴月未再提报仇之事,却于某日不辞而别飘然离去,仿佛这人根本就未在馆娃宫出现过一样,除了西施,谁也不知道有个刺客吴月曾经在馆娃宫一住数月。

历史的车轮有些时候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当西施思谋着如何让吴越两国和平共处的时候,范蠡恰好派人送来信息,让她劝导夫差联合周边国家成立同盟,由夫差任盟主,从此后大家和平共处。然而越王勾践,却趁夫差约同晋、鲁等国在黄池会盟的之机,亲自带兵伐吴。吴国太子友率领老弱残兵抵御。越国士兵同仇敌忾,势不可挡,吴太子友战死,吴军大败。

又年,勾践决定发动最后一击,彻底消灭吴国。越军一连数战都取得胜利,步步紧逼,围住姑苏城,在城外建起城墙。围困了将近三年,城中粮尽,夫差冒险突围,逃到灵岩山上的馆娃宫。勾践紧追不放,包围了灵岩山。

跟了夫差十余年,西施此时已经是将近三十余岁的妇人了,可吴王依然如初的宠她爱她,即使越人杀了他的儿子夺了他的江山,他也没有对西施有过半分怨恨和不满。这女子,他真的是爱她入骨,只可惜自己已经无法再给她安乐与荣华。

“西施,你走吧,想来越国士兵不会伤害你。”夫差盔甲散乱地坐在馆娃宫中,听着宫外的喊杀之声彻夜难眠。一夜之间,吴王夫差竟然从威风八面的一代枭雄变成了须发苍茫眼神涣散的垂暮老人,沮丧与悲观如那墙壁上跳动的灯火一样,在夫差脸上忽隐忽现,说出的话语也不再那么铿锵有力。

西施轻轻揽住夫差的头,手指缓缓地在那皱纹与胡髯同样强硬的脸上摩挲,然后顺势滑过前额隆起的纠结,温柔地插进夫差的头发里,一下一下梳理,幽幽叹道:“大王,不必把臣妾的安危放在心上。明日臣妾就去跟越王谈判,让他放我们一条生路。当年大王不也放过他吗?”

“唔,”灯光在夫差的瞳仁里跳动了一下,燃起一种强烈的求生欲望,他紧紧抓住西施宽大的衣袖,像溺水的孩子寻救于母亲,眼神柔弱而无辜,语气渐渐高起来:“你可以跟他谈判让他放过我?对,当年我没有杀他,今日他就不应该杀我!只要可以保留吴国宗庙和百姓,我夫差就不算彻底失败。”

西施的脸上瞬间展开一朵轻松的笑容,返身为夫差整理好床铺哄劝他道:“大王好几日没有安歇了,这样下去怎么行?”

“好,我睡,明天,明天我就派往王孙雄跟你一起去见勾践。”夫差面上顿时笑逐颜开,紧张的神经一松驰,竟然很快呼呼大睡。

西施跪坐在榻边看着夫差沉睡的面容神色有些恍惚,这个人,她被迫委身的人,究竟自己对他是如何的态度呢?她熟悉他的喜好,熟悉他的一举一动,熟悉他身体的每一个部位,也熟悉他对她的一颗赤诚之心。然而即使如此,她也不能把心给他,她已经没有心了啊。

天还没有大亮,西施就由王孙雄保护着从馆娃宫前往越王居住的地方。她是抱着希望去的,却抱着失望而归。她回来的时候,夫差还在沉睡,她不知道该如何面对醒来的他。告诉他没有希望了他必须去死?原本勾践已经答应了她的请求,预备给夫差一块贫瘠而不大的土地让他安度余生,可是范蠡反对,范蠡称不可养虎为患。

“西施!西施!”夫差终于醒来,眼睛还没睁开就大声呼喊西施。

西施小跑过去,服侍他穿衣起床。夫差睡眼朦胧地问:“什么时辰了?不要忘了今日去跟越王勾践谈判。”

“大王。”西施一下子跪倒在地,犹豫着不知该怎样把真相告诉给夫差。

“你已经去过了?”夫差一愣。

“是的大王。”西施哽咽出声,伏在地上不敢看夫差此时的面容。

夫差愣愣地坐了一会,忽然哈哈大笑:“我原就不该让你去跟那勾践老儿求和!天要亡我乃若何!真被伍子胥那老家伙言中了,呵呵……”

“大王,臣妾有愧于大王,请赐臣妾一死。”西施心有愧疚,匍匐在地伸颈领死。

夫差低头看了看她,忽然将她一把抱起,龙行虎步地来到响屐廊,将一双木屐丢在她面前后,轻松地说:“不怨你,西施,是寡人太过自信。来,给寡人跳一段响屐舞,寡人好久没有欣赏你的舞蹈了!”

嗒嗒咚咚的响屐舞,在西施的脚下再次萌生出欢快的曲调。当尽欢时且尽欢,西施忽然喜欢上了此时的夫差,这样的夫差才是英雄本色,这样的夫差才配听她用双足踩踏出的生命回音。

今夕何夕兮?搴洲中流,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山中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这是越地广为流传的女子唱给情人的歌,西施第一次唱给夫差听。夫差沐浴着这歌声缓缓地拔出佩剑,他最后喊了一声“西施”,剑锋从尾音上滑过,切出了一捧蓬勃的热血。

“西施!”范蠡带着人第一个冲进馆娃宫。呈现在他眼前的是一幅奇异的画面。夫差手握宝剑倒在血泊之中,他的头颅滚出数丈之远,却依然圆睁二目,痴痴地看向在响屐廊上舞蹈不休的西施。

“西施……”范蠡紧走几步,抱住舞动中的西施,阻止她继续跳下去。西施那双不知疲倦的双脚这才停歇下来,原本亮白的木屐,已经被双脚磨出的鲜血染红。

西施终于被接回越国了。回到越国的西施,沿路受到百姓们热烈的欢迎,每个人都高呼着西施姑娘的名字,希望他们英雄般的越人女子可以向他们看上一眼。

西施面无表情地坐在豪华的马车里,怀里抱着一双血迹斑斑的木屐,这是她从吴宫中带走的唯一的东西。

月亮沉下去,从西天,这是黎明前最黑暗的一段时间。

西施站在船头,身上捆绑着拇指粗的绳子,绳子的末端系着一块磨盘大的顽石。昔年的勾践夫人当今的越国皇后仪态万方地从船舱里向她走来,火把映照下,一张圆脸白煞煞地如勾魂的阎罗。

“西施姑娘,本宫亲自送你上路,你可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

“为什么要我死?”

“因为你是不祥之人,夫差因你亡国,我可不想让大王再被你的美色迷惑。”

“范蠡呢?他不来吗?”西施望向江边,那里,不是当年范蠡送她前往吾国启程的地方么?

“哦,范大夫新婚燕尔,怎么可能浪费千金一刻的良宵来为你送行呢?知道吗,他娶了我的三女儿,成为越国的驸马爷了。”皇后恶毒地看着西施。这些年,她布衣粗食,如一名真正的农妇一样躬耕劳作,以身示范,以响应大王勾践的卧薪尝胆,她的肌肤早就粗鄙不堪,看到西施保养良好依旧俊美的容颜,让她怎么不妒火中烧?尤其是越王勾践那双猫儿见到鱼腥般的眼睛,越想越让她气愤。

西施必须死。

[古代篇:013 越人歌(6)]

“哦,这样。”西施低头看了看脚上的木屐,看来只有这双木屐陪伴她走完这最后的人生路了。

“好了,你应该上路了,文种,送西施姑娘。”眼看东方将要破晓,皇后不耐地摆了摆手,收起虚假的笑容,示意手下将西施推进江里。

大夫文种刚要命令手下人动手,原本准备登舟离去的皇后忽然回转头走了回来。她笑吟吟地对西施说:“呵呵,我差点忘了你是在江边长大的女子了,这么简单的几道绳索难保你不会挣脱逃逸,文种,用鸱夷为西施姑娘裹身,省得让鱼儿吃了姑娘的肉去。”

所谓鸱夷就是用牛皮或马皮做的酒囊,虚能受物,腹大如鼓,装个把人绰绰有余。据说当年伍子胥自杀身亡后,不但被抠出了眼睛割去了头颅悬挂于城头,还被用鸱夷将尸体装进抛进江中。而今,西施竟然也得到了同等待遇,这让她不禁暗暗苦笑。

这江水可是流向家乡的吗?清清江水可以濯我足,清清江水可以洗我发,清清江水可以接纳我的身体。西施宛若天人的笑容终被鸱夷所覆。

咚的一声,沉沉的落水声,在黎明前的江面上蓦然响起。一双在岸边窥视良久的眼睛,闪动着尖锐如刺芒的亮光,看准时机迅速向水底潜去。

太阳缓缓从东方升了起来,微波荡漾的江面上游荡着一艘轻舟。驾舟的渔翁穿着一身黑色的粗布紧身衣,披着蓑衣,带着斗笠,斗笠下的眼睛烁烁有光,目光尖锐地睥睨着雾气萦绕的江岸。

岸边果然来了人,是范蠡。

范蠡一身缟素,呆若木鸡地立在岸边。手中飘落着无数桃花的花瓣。舟上的人刚要驾船靠近,远处嘚嘚传来马蹄声。一队兵士手握长剑从马上跳跃下来,为首的单腿点地跪在范蠡面前。

“范大夫,大王有令,越国即将伐楚,命你赶紧回宫议事!”

范蠡沉默了一会,忽然开口道:“麻烦你告知大王,范蠡已无心政事,不能再辅佐他了。”

“范大夫……”为首兵士猛然抬起头来,手指不由自主抓紧了剑兵,心有不甘地问:“范大夫,你要背叛大王吗?”

“我并没有背叛谁,我只是不想参与那些所谓的国家大事了而已。”范蠡说完,静静地转过身,继续将手中的花瓣往江中抛洒。悠悠的花瓣,如小船一样,向江的下游飘去。

身后传来剑出鞘的声音,范蠡没有动,心中一片悲凉,知道勾践已经对他起了己所不用势必杀之的虎狼之心。只是那剑光却惊动了舟上的渔翁。小船如离弦之箭一样向岸边靠近,随着剑光挥出,腾空而起的渔翁将头上的斗笠抛向靠范蠡最近的两把剑,一举将使剑偷袭的兵士迫退了两步。

“真是‘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想不到一向以诡计多端著称的范蠡大夫也会有这一天。”渔翁语音清朗,竟然是名女子。

“想不到可以在这里见到‘枯木吴勾手’,更想不到让列国强贵胆寒的暗杀名家竟然是一介女子。”范蠡面不改色地向吴月点了点头。

“你不怕我也是越王勾践派来杀你的人吗?”吴月将吴勾手在阳光下晃了晃,惊得四周围过来的越国士兵纷纷退后了数步。

“姑娘当年刺杀西施,今日再杀我范蠡,好像也没有什么希奇。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姑娘收钱办事,理所应当。”

“当年我刺杀西施可没收什么钱。”吴月急道。

“呵呵,这么说当年姑娘也是给别人办事。”范蠡笑了笑,感觉这‘枯木吴勾手’虽然冷酷无情,却也有可爱单纯的一面。

“其实我今天也没收什么钱,我只是欠了西施一个人情,想让你去陪陪她。”吴月转头对身后那些蠢蠢欲动的士兵恶狠狠地挥了挥吴勾说:“滚回去告诉你们的大王,范蠡的人头已经记在我吴某人的账上了!”

“不知姑娘要在那里动手?我范蠡此生唯一亏欠的人就是西施姑娘,今番若能借姑娘之手成全在下,想来也可慰西施姑娘的在天之灵了。”范蠡扬手将最后一瓣桃花抛落江水,手负身后翩然而立,合上眼目,一心等死。

“西施姑娘是被装入鸱夷在江心沉入水中的,想来范大夫不会不知道。若要用你人头祭奠,看来也需再到江心去。”吴月见范蠡并不反抗,面上莫测高深的一笑,伸手竟拽着范蠡的腰带轻轻一提抛到尺许外的轻舟上,紧跟着纵身一跃回到船头。

被越王勾践派来刺杀范蠡的兵士,眼睁睁看着那轻舟载着范蠡渐渐远去,心想这范蠡落在女罗刹手中定无活命的道理,回去只说范蠡已经被刺死在江中就可交差,逐纷纷离去。

看着士兵们走远,吴月停下摇橹用脚踹了范蠡一下,冷着脸命令他滚到船舱中去。

船舱不大,有个女子正躲在一个皮袋之中露出惊恐的一双眼睛往外观看。

“西施!”范蠡惊叫出声,一把将她从袋子中拖了出来,谁想蓬头散发的西施一边惊恐地挣扎,一边大叫着:“子皮子皮,还我的子皮。”

“西施!你怎么了啊?我是范蠡我是范蠡啊!”范蠡紧紧将西施抱在怀里,没想到西施竟然对他拳打脚踢又抓又咬。

“你们两个混蛋能不能消停点,再闹下去船就要翻了!”船头的女罗刹吴月,努力平衡摇摆中的小船,手忙脚乱之际不禁破口大骂。

范蠡只好放手,看着西施兔子一样钻回袋子里,像回到母腹般婴儿似的蜷缩起来。

“我救她上来的时候,她就神志已失,只认那个裹她的皮袋子,整天嚷嚷着子皮子皮,烦都让她烦死了。现在好了,过了前面那座山你就自己当船夫吧,我老人家可是自由了。”吴月嘟嘟囔囔牢骚不休。

范蠡忧喜交加,起身对着吴月一揖到地,只听一声长笑,抬头时早已不见了吴月的踪影。

“子皮子皮,我要子皮!”

“好好好,我就是子皮,我就是子皮,夷光听话,睡吧睡吧。”

“你是子皮?嘻嘻,鸱夷子皮?”

“鸱夷子皮,夷光的子皮……”

月光细碎地散落在江面上,渐渐融进月光中的小船,从舱中传来一阵低低的呓语,闹腾了一天的西施睡了,睡在范蠡的怀里。

[古代篇:014 女奴(1)]

风很冷,冷得让人感到寂寞。

边关的岁月,冷而硬,如将士身上的铁甲,碰一下,就会发出刺耳地回声,让人的心底平添了些许无法言说的无奈以及厌倦。

广阔而肥沃的土地上,只生长着繁茂的野草,那么多无田可种的流离失所的难民逃向中土,不是他们忘记了这片沃土,而是这里已经将春耕秋获彻底斩断。

是战争,夺去了一方的安宁。

一、

一大片蘑菇一样的帐篷,开在枯黄的草地中央。

伴着细细索索的脚步声,一个兵士走到帐前。

“报告将军!”

“进来。”

飞龙小心翼翼地在炭火上翻烤着半只野兔,兔肉闪着油红色的光泽,吱吱地吟唱着一种叫着香味的快乐。

“将军……”他吃惊的盯着将军手中用来烧烤兔肉的器具,张着大嘴一时说不出话来。

飞龙微微笑了笑,轻轻吹落兔肉上的一点碳灰。

“报告将军!”兵士隆起的喉结上下滑动了一下,咕咚咽了一口唾液。“那个奸细是个女的!”

飞龙皱了皱眉,静心倾听了一下,果然外面的皮鞭声已经停歇,不由大声喝问:“谁让停的?!”

“将军,”兵士退了两步,小声说:“她是个女的。”

兔肉在飞龙愤怒执剑的时候,掉进了火堆里。哦,将军是用他所向披靡武器——明月宝剑来烧烤兔肉的。

兔肉在火堆里发出了夸张的鸣叫,但飞龙已经没有心情把它拯救出来。

当飞龙用带着兔肉香味的剑尖托起那个女囚的下巴时,那双美丽的大眼睛先是一鄂,继而流露出一种轻蔑地神色。

“叫什么名字?”

“报告将军,她不说!”兵士急忙答道。

“我问她。”飞龙气恼的回头瞪了一眼。

女人高傲的昂着头,目光从飞龙的头顶上掠过,好像并没有听到他的问话。

闪着寒光的剑尖,蛇芯一样在她的胸前游弋了一下,一小堆已经破破烂烂的衣服也就蛇皮一样的堆在她的脚下。她打了个寒颤。

裹得粽子似的胸,白皙的圆润的小腹,唯一刺目的是,那上面有着一道道血淋淋地鞭痕。拿着皮鞭的兵士默默地低下头去。

“啧啧啧!”飞龙轻轻摇了摇头,女囚的眼睛里流露出了一丝了惊慌,这就是他想要的效果,当然,他也知道身后是一群饿狼似的弟兄。

“好了,给她披上衣服。”他说。

那群鸭子似的抻长了脖子的雄性,不由都面现失望。

“送到元帅那里。”这是个顽石一样的女人,况且他手下的那帮弟兄已经无法对这个美丽的女人痛下杀手了。

帐篷里充溢着一种焦糊的香味,他的那块兔肉已经成为了一块焦炭,可惜啊。

当他用宝剑挑起另半块兔子在炭火上烧烤时,门口又传来兵士的脚步声。

“报告将军!”

“说!”飞龙有些不悦,眉头在额前隆成了小丘。

“元帅说,这个女人送给将军作奴隶。”

可怜,他的第二块兔肉,又掉进了火堆里。

二、

你有见过这样的女奴吗?

一张比山顶积雪还要冰冷的俏脸,一双尖利的可以杀人的眼锋。

是记恨他用剑挑了她的衣服?

不像。

怕是他现在剥光了她的衣服,她也可能做到无动于衷。

她对他的恨,是隐含地敌意地仇视,还有一种不屑、藐视、以及研究?

当他用肉眼几乎无法觉察的速度拯救了他的最后半块兔肉时,他看到了她眼底的惊讶。

能观察到这么精微的人,想来也是一个搏击高手。

你能想象他现在跟怎样一个危险的敌人睡在同一个帐篷。

他得堤防她是否会在他睡熟的当儿,把他给干净利落的一刀解决了。

面色暗淡苍白,眼睛里布满了血丝,这对于唐营第一高手——飞龙将军来说,实在小见得很。

所以,见了他的人,脸上都涂满了惊讶和询问。

无法解释,也不能解释,他不能对众人说,他是怕他的女奴把他宰了,夜不能眠,食不成味,整成了这幅德行。

元帅很关切地说:“怎么,没睡好吗?”

“嗤!”飞虎飞豹在一边忍不住笑出声来。

“哼!”看笑话?!飞龙的那张脸据后来飞豹描叙已经成了猪肝色。

在军队里,并不以某人的官阶而定地位,而是以这个人的作战能力来看是否会赢得大家的敬重,将在外君命都有所不受,何况其他。

所以,在他恼羞成怒之前,没有人胆敢继续虎口拔牙的行动。

“嗯,”元帅及时转移了话题,开始部署新一轮的作战方案。同西夏国的拉锯战已经持续了半年,在这个冬天到来之前最好能有一个了断。

虎、豹二位将军已经先后离开了帅帐。飞龙坐在那儿没动。

元帅故意整出一副不知道他存在的架势,装模作样在作战图上划来划去。

这老头,找蚂蚁啊?!

“嗯。”他清了下喉咙。

“哦?”他作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你没走啊?”

“那个女奴,我可不可以不要!”

“女奴?!”

行,装糊涂。“就前些天你送给我的那个。”

“为什么不要?不够漂亮?不够年轻?”

“你知道不是因为这些。”

“嗯,我不是关心你吗,找个人伺候你难道不好?”

“伺候我?!不如说折磨我,你是嫌我日子过得太舒服了?”我一激动从椅子上蹦了起来。

“别激动,别激动,都是大将军了,还是这么容易激动,坐下,坐下。”

“我可是你的亲的那个什么,你不会希望我早死早超生吧?”

“说什么话呢,你知道那个女奴是什么人吗?”

“西夏国的奸细?”

“西夏国的南苑公主。”

他吃惊得瞪大了眼睛,没想到老头子还有这样的内幕。

“你把她送给飞虎飞豹多好,即捞个人情,说不定还能成就一美好姻缘。”

“那两个色中饿鬼,不把她拆巴了才怪,把她交给你自有我的道理。”

“我……”

“好了,好了。”老头子从帅案后面走了过来,亲切的拍了拍他的肩。“嘿嘿,我不信你斗不过她,怎么样?!”

还能怎么样,飞龙苦着一张脸离开了帅帐。

三、

风吹得帐篷上空的锦旗噼啪作响,也吹动了飞龙银色的战袍,飞龙的英俊倜傥便空前的夺人眼球。

但飞龙的身材不高,尤其被那两尊铁塔挟持在中间的时候。

飞豹将他熊一样的巨掌搁在了他的肩上,或者用压更为恰当,因为他的身体已经在那重力下发生了一部分倾斜。

飞龙目视前方,只是轻轻抬起了脚,落脚的时候听到一声惨叫。

“啊!!”飞豹抱着脚跳到一边,痛地直打转儿。

一边的飞虎比较识相地让开了路,略略嗫喏了一下,“我们,哦,我们想到你的帐篷里找杯酒喝。”

“那里来得酒?!军营里禁止饮酒!”

“当然茶也行,热茶就行,这天,已经冷了啊。”飞虎扬起头看了看天空。

天很蓝,有几朵浮云,是个不错的天气。想喝茶吗,请。

飞豹很心急,已经走到了前面。飞虎却不得不陪着飞龙,慢慢地踱着方步。

飞龙的帐篷离帅帐并不是很远,飞豹已经停在了门口。

把门的士兵却将他拦住在帐外。

“怎么?不让进,你们主子就在后面!”

飞豹大声吵嚷起来,黑色的脸膛已经胀得紫红。

飞龙点了点头,手下收起了长矛。

帐篷里的光线略微黯淡了一些,飞豹象一只觅食的野兽一样,四下搜寻。

“嗯,人呢?”

人呢?

“报告将军,她到河边给将军洗衣服去了。”

她会不会借机逃走?

当飞龙甩下飞虎飞豹,骑上马奔到河边的时候,他看到了一幅优美的图画。

河水泛着太阳的光芒,在水面上编制了一张银色的网,河两岸,是圆圆的卵石,以及红黄色的野草。

女奴在河边捶洗着衣服。

一阵悠扬的、呜咽的埙音若有若无地笼罩在四野。

女奴停下手,四处观看,她看到了飞龙,继而失望的转过头去。

他知道能吹出如此蛊惑人心的曲子的人是谁。

是沈渔,他的副将,元帅的幕后军师。

两名手下及时地出现在他的面前。

“她没有什么异常的举动吗?”

“是的,将军,没有!”

他策马循着声音而去。

在河的上游,沈渔坐在一块青石板上。

再往上十里,就是西夏的边境。

对于沈渔出现在这里,他感到很高兴。

沈渔抬起头,微微笑着看向他。

这目光很温暖,让他平静的心底激起了一圈柔柔的涟漪。

“很好听的曲子,不过,是吹给谁听的?”他跳下马来,牵着马走到他身边。

“当然是听见的人。”沈渔淡淡地说。

四、

沈鱼忽然的冷淡,让他一时说不出话,只是默默地坐旁边的青石上,茫然的想着心事。

低沉的,悠悠的埙音又出现在四周。

远处有一片胡杨林,叶子已经进入了皈依的黄色,树干却越发白的苍茫。

曲子越来越低沉,越来越幽远,如泣如诉,让人心底生出无限愁绪,无限哀伤。

眼睛里竟然无法竭制的涌出泪珠。

吧嗒,吧嗒,的滴落在青石板上。

“韵妹,怎么了?”

沈渔探过手,轻轻拢了一下飞龙的肩头。

飞龙甩下他的手臂,起身跃上马背,只听得耳畔风声嘶鸣,泪,在马的狂奔中随风而飞。

沈渔暗暗地叹了口气,知道飞龙将军真正身份的只有元帅和他。这个任性的倔强的丫头和男人们一起在战场厮杀,风餐露宿,其间的艰难和辛苦也许只有他能体会。

“飞虎,你跟上飞龙,别让他出事情。”沈渔对骑马赶来的飞虎说。

“怎么了?”飞豹愣愣地说,“是那个女奴惹得吗?”

沈渔没说话。他之所以出现在这里,是要完成一个任务,一个他不愿意却不得不完成的任务。

“那个臭娘们,一来就惹咱爷们不高兴,等我去收拾收拾她。”

没等沈渔有所表示,飞豹已经骑马赶往下游去了。

“洗完了没有?!”

飞豹炸雷一样的声音将那个女奴吓了一跳,她缓缓地抬起头,对着飞豹很妩媚的一笑。

这笑让飞豹的心,轻轻的不易察觉的颤了一下。

飞豹的声音已经低了下去。

“洗完了就回去,别惹你主子不高兴!”

女奴缓缓站起来,端着衣物,聘聘婷婷的向大营的方向走。

“个狐狸精……”飞豹望着她的背影,不由自主地呐呐了一句。

穿着绛红色袍子的女奴,如一道风景,在军营里云一样的飘过。

马蹄渐渐慢下去,伊韵的眼泪也已经风干。战争,该死的战争!

她望着西夏的方向,愤恨的眼睛里已经冒出了火花。

嵬名元昊,我一定要拿你的血来祭奠将士们的亡灵,来祭奠英年早逝的英雄!

嵬名元昊,那个西夏国的君王,为了满足自己称霸的野心,不断地在边境上制造战乱。

真正的飞龙将军已经在一年前的一场厮杀中,中了嵬名元昊的埋伏,全军阵亡。

现在,她,司马伊韵,冒名顶替已亡未婚夫的名义重新杀往西夏。

司马元帅是她的父亲,因为她的苦求,他没有将飞龙将军阵亡的消息上报朝廷。

于是,伊韵以飞龙胞弟的名义承袭了飞龙的军衔,来到战场。

而她也以战绩证明了她的能力,赢得了将士们的拥戴。

“怎么了兄弟?”飞马赶来的飞虎,关切地盯着她的眼睛问。

“没什么。”

“是不是又想起大哥了?”

她的泪夺眶而出。

报仇,只有报仇。

那个西夏国的公主,那个魔王的妹妹,一个也不会放过。

[古代篇:015 女奴(2)]

五、

伊韵带着一身杀气冲回营地,离帐篷不远,便似一只捕食的飞鹰从马背上跃了下来。

“呛啷”一声,抽剑在手。

正在徘徊的飞豹,竟然不由自主伸手拦在帐前。

她想那个女奴,那个西夏国的公主肯定是在里面的。

但她不清楚为什么飞豹会护着她。

飞豹的品性她是知道的,因为去年的那场战役,因为那么多死难的弟兄,飞豹竟然将捉来的三十多个敌人的耳朵揪下来当下酒菜,那血淋淋的场面她多次听手下的弟兄描绘过。

也就是那次,元帅颁布了戒酒令。

然而,这次,飞豹竟然阻止她杀一个小小的奴隶,因为那女人的美貌吗?!

“让开!”

仇恨,使她的声音暗哑,但那里面的威严与杀气压得飞豹踉跄了一下。

飞豹心有不甘地让到了一边。

女奴竟然安安静静的在那里整理她的床榻。

“滚开!不许动我的东西!”

她惶惑地抬起头来,面对伊韵的满面杀气,嘴角竟然微微地笑。

闪着寒光的宝剑,在手中凝滞了片刻。

女奴低下头,仿若未闻未见,继续干着手里的活。

死去吧!她的漠视又重新点燃了伊韵的杀机。

寒光一闪,递出去的剑锋竟然刺偏。

血,从她的臂膀里飞溅而出。

是一颗石子救了她的命。

沈渔已经出现在帐里。沈渔毫不犹豫地撕下自己淡蓝色的衬袍,急急为她包扎伤口。

她的脸色因为疼痛而略显苍白。

“谢谢你。”她低低地说,这是她来到宋营后的第一句话。伊韵漫无目的的来到河边,河水漫漫,依然有条不紊的向东流淌着。

心里的苦闷无法发泄,几近疯狂地将手中的剑挥向流水。

水花四溅,偶尔有鱼的碎块泛到水面。

女奴的血,鱼的血,染红了她的双眸。父亲远远地看着她,面色沉凝,晦暗。

“元帅……”飞虎欲言又止。

父亲摆了摆手。

风停了,四周一片寂静,然而这寂静的背后却涌现着暗暗的杀机。

战争,像皮鞭一样,抽打着人们不断在血海里打转,不能停止。父亲的帅帐里彻夜亮着油灯,大战在即,这一战关系到十几万人的生命,关系到大宋国土的安危。伊韵恢复了平静,冷然地看着那个进进出出的女奴。

不知道她那里有那么多的活计要做,或许不是单纯为她一人而忙。

沈渔会到伊韵的帐篷里为女奴的剑伤换药。

这也许是那个女人最开心的时刻,她甚至听到她的清脆的笑声。

沈渔叫那个女奴苑儿,他还会为她一个人吹埙。埙音便时常回荡在伊韵巡视的营地的上空。

以前,这埙大多是为伊韵而吹的。伊韵砍了一枝野竹,制成了一支简陋的笛子,在埙音响起的时候,她就奋力地吹笛。

笛音清亮激昂,直上云霄。

巡营的弟兄们眼睛里流露出钦佩的目光,时而会给以热烈的掌声。

这让她的心底有了些许欣慰。六、

旌旗遮蔽了秋日的天空,辕门外的校场上尘土飞扬,骑兵们队列严整,刀剑闪亮,长矛纵横交错,拉弓声如雷鸣,箭,雨一样地飞到靶上。

喊喝之声,震动了边塞广漠的大地,萧瑟的北风卷起漫天尘沙。

依韵在尘沙之中执旗高呼,声音渐渐嘶哑。

汗水混着泥土,涂满了每个人的脸。

飞豹咧着一张大嘴,站在校场的高处,振臂高呼。

“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战鼓雷鸣,士气高涨!

嵬名南苑从帐篷里向外观望,嘴角渐渐显露出一丝不屑。“马背上的步兵!”她嘲讽地转过头对沈渔说。

沈渔垂下眼睑,没有人比他更清楚唐营的现状。外忧内患,已经让朝廷分身无术,大唐已经不再是昔日的大唐。粮草马匹都是沿途收罗来的,只要是长着腿的睁着眼的,无论是好马驽马都被拉来征用。现在,展现在外面的已经是唐营里的精华了,然而,南苑说,马背上的步兵?

沈渔慢慢踱出帐去,看着有些憔悴的伊韵,心中渐渐有了一丝疼痛。伊韵的脸上布满了尘土,一双明眸充满了焦虑,微微隆起的唇瓣因为干裂而湮出了血丝。嗓子因为呼喊过度,有种烧灼的痛感,伊韵将令旗交给了飞虎。

来到场边,跃下马来,抬起手臂摸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竟然是一片黄色的泥迹。

“韵妹,不要太累了。”

沈渔将一杯热茶递到伊韵面前。

伊韵默默地接过来,一饮而尽。

“韵妹……”沈渔仿佛有什么难言之隐。目光里流露出痛苦以及哀愁。仿佛内心正在经历什么煎熬。

伊韵转过头淡淡地看了他一眼,看了一眼他腰间悬挂的埙。“好好陪你的美人去吧,这里用不上你!”伊韵对他莞尔一笑,回过头大步向远处走去。

“我有话要对你说……”沈渔紧跟两步面现乞色。

依韵不知道这是沈渔最后对她的告别,不知道那个英雄的叛徒正在经历怎样的折磨。她已经离开了他,永远的离开了。

沈渔,一个军营里的神秘人物,在这天夜里带着那个西夏国的公主逃离了宋营。他竟然也留了一封信给她,一封一个字也没有的信。

依韵冷笑着,当着父亲的面将那张白纸撕得粉碎,她忽略了那上面的泪迹,那是一个人心碎的泪,忏悔的泪吗?“韵儿,不要影响你的情绪。”父亲关切地说。

“嗯,没事的。需要派人追赶吗?”

“这个?”父亲捻着胡须略略沉吟了一下,“好,派一小队人马,不过要制造一点声势出来。追出二十里后返回,不可深入夏人境内。”

“是!”

依韵没敢派别人去,她怕那些仇恨的目光会将那两个逃逸的人真正追杀。

卫队顺着河边直追。士兵说,刚刚有人从那里往西夏的境内逃去。已经可以看到两点影子了。手下一边纵马,一边引弓搭弦。

“追而不杀!”伊韵低低地吼了一声。

手下的弟兄疑惑地收起弓箭,像这种阵前叛逃是罪不容赦地,上报朝廷后,还要株连九族。

眼看就要越过西夏边境,弟兄们都有些烦躁。

“杀!!!”

马蹄声声,喊杀阵起。

一小队西夏骑兵出现在前方。

伊韵招手拦住了手下。

从旁边人手里接过弓箭,连射三箭,三个西夏的士兵接连掉下马去。

最后看了一眼被拥在西夏人中的沈渔,掉转马头,率众飞驰而去。西夏人眼见那只支铁骑旋风一样消失在眼前,却不曾追赶。

“是飞龙!”沈渔对紧挨着他的南苑公主说。

[古代篇:016 色戒]

(一)

方捕快是四方城的捕头,武功不弱,长得却也风流倜傥,因屡次抓获盗匪深得衙门赏识。又加上娶了位貌美贤淑的妻子,自是越发得意。

这天心情不错,一出衙门,就抬脚走进醉仙楼。堂倌急忙跑在前面领路,来到二楼的雅座,手脚利索的抹了桌椅讨好地说:“方捕头,这座可是掌柜专门为你老留的呢!”说这话,付掌柜已经碎步走了上来,老远就抱拳拱手,“哎呀,方捕头,巧得很,小店新进了一批上好的汾酒,刚要派人给府上送些去,看,你老就来了!”“客气,客气!”方捕头抱抱拳,脸上的红光亦发亮了许多。

一阵风过,雪花一样的柳絮轻轻飘进窗来,有两只燕子在柳枝间嬉戏。方捕快一边饮酒,一边看着那两只燕子,嘴角渐渐附上一丝会心的微笑。他看到一个丫头从街角转过来,脸上的笑意就更浓了。穿了水红衣的小丫头,如一只花快的小鹿,带着露珠的信息和阳光的温暖蹭蹭跑上楼来。见那方捕快幽然自得地坐在那里喝酒,近前福了一福,“问方爷安!”“小红?你不在家伺候小姐,跑到酒楼来干什么?”“方爷,你是真不知呢还是假不知?我们家小姐想你想的茶饭不思,人都消瘦的不成样子,方夜还有心情一个人在这饮酒。”“哦?唔,最近公务忙,抽不出身,这不刚刚自由。”“只怕方爷是有了新人忘旧人吧?”

看着方爷随着那丫头渐渐走远,付掌柜一边拨打算盘,一边笑着摇了摇头。真是英雄难过美人关,有美人眷顾,这人生也算活得精彩。

四月是草长莺飞的季节,遍野的花儿开得红红粉粉热闹非凡,引得无数文人雅客流连忘返。捕快娘子快要生产了,婆婆说要到庙里进香,让菩萨保佑生个健健康康的大胖小子。捕快娘子也坚持要去,她怕心不诚,菩萨怪罪。

两顶轿子在庙门前落下,婆媳二人互相搀扶着来到菩萨面前,净手焚香,跪地祈祷,大殿里一时梵语磬音,庄严肃穆。

“呵呵呵,快来呀,快来抓我呀!”“别跑,盼儿,别跑,小心别摔着!”一男一女手里拿着风筝从殿外闯了进来,小和尚急忙走了过去,“施主,佛门净地不得吵闹,你们还是到外面玩耍去吧!”“和尚倪是无理,怎么别人进得,我就进不得!连菩萨也是两般看人不成!”小女子牙尖嘴利,有些强词夺理。一边的男子劝道:“盼儿,好盼儿,别闹了,这儿的确不是玩的地方。你看烟雾这么浓可别薰着你!”他没有瞧见,大殿里背对着他跪的俩人正是他的娘子和母亲。

(二)

捕快的娘子生了,是早产。方捕快被父亲派人找回家,见房里多了一个啊啊啼哭的婴儿。呵,是个小子呢!方捕快笑着逗他的小儿子。小家伙好有力,竟然拿脚蹬他。他笑呵呵的走到娘子床前,“娘子辛苦你了!”捕快娘子翻转过身,偷偷的抹着眼泪。

“少爷,老爷叫你呢!”管家侧身里在门外。

“好,我就去!”方捕快整了整衣衫,望了一眼儿子,笑着走了出去。

“逆子!跪下!”书房里传出老爷呵斥儿子的声音,捕快娘子的泪流的更凶了。她听到劈里啪啦敲板子的声音,心里轻快了一些,可又有些不忍。

“爹,你饶了他吧!”

“素儿,你怎么下地了呢?快,起来,别凉坏了身子!”婆婆吃惊的赶紧来搀儿媳。

“爹不饶恕,我也不起来!”

“唉!”方老爷叹了口气,把板子重重的抛在地上。

方捕快亲自为娘子煎药,方捕快一办完公事,就赶紧回家,方捕快与爹爹一起讨论衙门里的案子。家,逐渐有了家的气氛。

倚红院,当红花魁柳盼儿弃了几个市井流坯,抱了竖琴,一个人来到碧水池畔的凉亭里自弹自唱,将满腹忧怨赋予琴声。

“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小姐,又想方爷了。”

“想又如何?我又不能帮人家生儿子。”盼儿将琴弃置一边,拿起小红端来的燕窝莲子羹,慢慢饮了一口。“呸,怎么这等难喝!”皱了眉,将一口燕窝啐在茶盅里。

方捕快出身于捕快世家,是地方上最得意风光的人,相貌又长得风流倜傥,性子却也温顺,难怪柳盼儿眼里只有他。方捕快已经月余没有光顾倚红院了,娇俏美丽的盼儿姑娘斜倚在栏杆旁,揪着手绢一个人发呆。

“小姐,我倒有个好法子。”小红伏在柳盼儿耳旁,唧唧咕咕说了几句,柳盼儿立时眉开眼笑。

(三)

自从生了孩子,捕快娘子的身体便一直不怎么好,男人本是吃腥的猫,一时不得温存,心里便有些焦躁。盼儿姑娘的一幅锦帕,立时又将他的魂儿勾走。

“花褪残红青杏小。燕子飞时,绿水人家绕。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

方捕快本是个附庸风雅的人儿,见那柳姑娘情切切意绵绵的题诗,早将老子的教诲丢到脑后,跟了小红直奔倚红院。

方老爷本人为儿子收了心,不会再到倚红院去,那知竟然又彻夜不归。好容易熬到天亮,衙门里有人来找,告有紧急公事。派了人一找,果然在倚红院,和那柳盼儿双双未曾起床。气得方老爷立时急火攻心,哇地吐出一大口鲜血,病倒在床。

方捕快更加肆无忌惮,索性就住在倚红院里。这日,正与盼儿在床上嬉戏,忽听差人来报,地方上发生了命案。方捕快懒洋洋的起了床,也不管差人催促,腻着盼儿亲了又亲,方才随差人离去。送信的差人低着头,几次欲言又止,心事重重的样子。

方捕快本来睡意朦胧,一是未曾察觉走的竟是回家的路,跟在后面直到到了自家门前,方才愕然。门口站着衙门里的同仁,见方捕头来了,淡淡的点了点头,并不说话。方捕头急忙扒开看热闹的人群,冲进家去。

院子里花畦旁,用白布盖着一具尸体,母亲与妻子跪在一旁,放声啼哭。方捕快脑袋嗡了一下,木木地走过去,两腿一软,跪了下去,抖着手慢慢将白布掀开。是父亲!父亲睁着眼,父亲死不瞑目啊!母亲一见儿子,夺过一旁差役的木仗,劈头盖脸打向儿子,“逆子!逆子!还你老子的命来!”

众人拦住方老妇人,拿下她手里的木杖。毕竟还得办案,方老爷是在今天早晨在院子里遇害的,凶器竟然是细细的一枚竹针,然而喂了剧毒,况且伤在颈上,当时就没了气。方老妇人搂了儿媳只是哀哀地哭,并不回答知县的问话。知县也未生气,只叫冯师爷慢慢劝解。

方捕快呆呆得看着帕子上的那枚竹针,直到蜡烛燃尽,东方发白,才携了竹针,跪在父亲灵前,怦怦磕了两个响头。又来到母亲房前要求见母亲一面,方氏拒绝见这个不孝子,只听方捕快怦怦磕了头悄然离去。

(四)

又是春暖花开的时节,方捕快的小儿子已经蹒跚学步。方捕快离家整整一年,这一年里,他走遍了大江南北,遍寻杀父的仇人。每到一处,便不分昼夜帮助当地官府缉拿一些十恶不赦的罪犯,然而那些人里,没有人会飞针取命。

冯师爷早早雇好了轿子,陪着方老夫人和捕快娘子来给方老爷上坟。远远见一个披头散发穿着破烂的壮汉跪在坟前,便让轿子停下,招呼衙门里的两个弟兄悄悄凑了上去。两个差人到了近前突然扑了上去,一人按住一条臂膀。汉子突然遭擒,吃了一惊,双臂一用力,竟将两个差人摔了出去。“好臂力!”冯师爷暗赞一声,刚要与之交手,那人看了他们一眼,迅忽逸去。冯师爷发现那汉子的背影好眼熟,顿悟,“方捕头!”冯师爷向那人远去的地方喊。

天暗下来,方捕快待要回家,又觉无颜见妻儿老少。不觉转到倚红院的后头,见四下无人,一擎身,跳了进去。找到柳盼儿住的房外,轻轻叩了叩窗子。屋内的柳盼儿正陪了一个客人在睡,听到响声还当是小红,推门走了出去,一出门便被人捂了嘴巴,顿吓得魂飞魄散。

“是我,盼儿,莫怕,我是方捕头。”

柳盼儿见眼前这人破衣烂衫,很是晦气,捂住鼻子说:“你走吧,我不认识你!”

“盼儿,谁呢?”屋里一个男子的声音,显然是盼儿的新好。

“一只猫,走吧你!别惹人烦!”说着,径自进房关了门。

方捕快这才悟到果然婊子无情,悔恨当初不该因为一个女子闹得父子反目,以至未能进孝父亲就含恨离去。心情懊丧的在街上游荡,向自己也曾风光一时,经落得如此下场,不由有些绝望。亲人不认他了,乡亲父老也瞧他不起,就是当初患难与共的兄弟,也有了无法跨越的隔阂。算了,活的如此难过,倒不如到地下陪父亲去。

手上的钢刀是父亲传下来的,然而今天,竟然要用它砍自己的头颅。方捕快轻轻拭了一下钢刀,月光下,那刀亮地碜人。眼一闭,刚要用刀抹了脖子,忽听有人喝道:“住手!”抬眼看去,坟后转出一人,竟然是冯师爷。“唉,我跟你有多时了,现在知道错了还不算晚!”

“我,唉!”见到父亲的旧友,方捕头悔恨万千。

“你跟我来,我有东西要交给你。”

到了冯师爷的住处,冯师爷拿出一封信,方捕快接过一看,竟是父亲的遗书。打开了,里面竟然只书有两个大字“色戒”。

“你父亲为了唤醒你,竟然自杀,可怜天下父母心!”

“父亲!”方捕快手捧遗书痛哭失声。

“爹爹,爹爹,哪个是我爹爹?”一个小孩蹒跚着从门外走了进来,捕快娘子搀了老母立在后面。

[现代篇:001 牵手后的荼蘼茶]

荼蘼,夏天最后盛开的一朵花,花淡白,无香,味苦,属蔷薇科。

荼蘼之后再无花开……

谁给我全世界我都会怀疑,心花怒放却开到荼蘼……

体重像中了头彩一样,血压似的直线飙升。看着橱窗里那么多漂亮的衣服,穿上身却这里紧那里紧,美好就打眼前过,一切就剩下沮丧。

可是看到蜜豆刨冰仍然忍不住要买,绵绵甜甜的刨冰竟然吃得我泪流满面。这个时候,林尚会用很温柔的声音对我说,少吃啊,容易胃受凉的。

我知道很多问题是根本不用问也知道答案,但我还是忍不住要问。

世界沉沦而无能救助,是否该和你笑着齐齐下地狱?

那个冷艳的王菲依然在街头唱着冷艳的歌,“我们在等待什么奇迹最后就剩下自己……”

最后就剩下自己,在问出那个问题后,我的爱情竟然也开到了荼蘼。将冷的热的酸的甜的一古脑的往胃里塞,没有了林尚,那么好的身材要谁看?

光着脚走在冰凉的地板上,没有开灯,一切是暗暗地亮。窗外的路灯穿透窗帘,将花色深深浅浅地印在诺大的床上,那里有两个陷下去的凹印,左边的是林尚。

一个人躺倒在林尚的位置上,用手臂紧紧地拥抱自己,任凭眼泪肆意狂奔。林尚,就是因为我问了吗?

谁给我全世界我都会怀疑,心花怒放却开到荼蘼……

远远的是谁也在听这首曲子?

窗外下了雨,细细索索地敲打在梧桐叶上,敲得我一路心碎,碎成粉末在雨里飞。这样的夜里,没了爱人的怀抱,该是怎样残忍的事?

努力地蜷缩着身躯,怎么也无法入睡,透过薄光看窗外斜飞的雨,谁在谁的怀里?谁还在一个人街头买醉?

电话在床头忽然惊叫起来,刺耳突兀,响个不停。我用被子蒙住脑袋,我不想听任何安慰,不要。可是我敌不过它的诱惑,电话线里仿佛有林尚温柔的手指,轻轻牵扯我的神经。

努力地抬起沉重麻木的手臂。

“默默,林尚出事了!”

赶到医院的时候,林尚已经进了手术室,林尚的死党治青很严肃地问,你们俩到底怎么了?!

怎么了,怎么了,我怎么知道怎么了?

他喝多了,出来时被车撞了,天黑路滑,加上他突然闯了出来。

再见林尚竟然是满头的刺目的绷带,林尚的母亲狠狠地挖了我一眼,打开我扶在担架车边的手,和护士一起推走了林尚。

你爱他是吗?那你为什么让他一个人在夜里游荡?一个人在酒吧里买醉?治青看着我很是不满。治青,你不要问了,不要,我慢慢倒了下去,鱼一样地滑到冰冷的水泥地上,有殷红的血从下身慢慢溢了出来。瞪着一双苍白的死鱼一样的眼,漠然地看向天花板,那儿有一只苍蝇,一只用细腿轻轻抖动翅膀的苍蝇。

治青提着一个食盒从门外走了进来。林妈妈让我问,你那孩子,是林尚的吗?

我忽然就笑,大声地笑,笑声里苍蝇跌落到雪白的被单上,黑黑的,还是一只苍蝇。

差一点就没了孩子,真的,差一点。治青的脸严肃地可笑。

林尚都可以离开我,孩子还有什么用?那会是林尚的孩子吗?会吗?我疯狂地笑着,笑得发不出声音,笑得流出了泪。

张着嘴,我感到我吞下了那只苍蝇,它已经进到我的胃里,在那里散播下足以让我腐烂的病菌。

吃一点吧。很老实的治青,用羊一样的眼睛,很痛心地看着我。

你可知道我心里的痛,你可知道?!

我闭上眼,连同回避这个无法用思想来覆盖的男人。我不想让自己清醒了,不想。

那个多事的夜晚,混乱的生日排对,晃来晃去的人,红的世界,白的嘴唇,跌撞的,拥抱的,还有……

我用最冷最冷的冰,想冻死那只苍蝇,真的,一切都不曾发生,一切却发生了……

林尚一巴掌打醒了我,我捂着火辣辣的脸很无辜地一下从床上蹦了起来。干什么?!

干什么!你看看你在干什么!林尚脖颈上的青筋都要暴跳出来了。眉毛竖着,脸色铁青,我从来没看过这么恐怖的林尚。

忽然感觉出不对劲,低下头,身上竟然衣衫不整,旁边,天哪,躺着一个半身赤裸的男人!不是林尚,是治青,他竟然还在酒醉中,口边流着哈拉,勿自呼呼大睡。

发生了什么?我和治青?

我记得昨天是林尚的生日,几个非常要好的朋友一起开怀畅饮,我拿出了全身的武艺做了一桌子的好菜。我记得我好像喝多了,然后好像倒在谁的怀里,我模模糊糊记得是林尚,他吻我,他轻轻地抚摸我,然后把我抱上了床,怎么会是治青?

治青端了碗,轻轻地吹去热气,我,我喂你吧。

我一挥手打翻了那只搁到唇边碗,那只苍蝇,汤撒了,撒了治青一身。

你怎么可以这样!林妈妈刚刚好看到这一幕。

没事,没事,是我不小心弄撒了。治青一边慌乱地收拾破碎的碗片,一边惶恐地辩解。油津津的汤滴滴答答从他的头上流了下来,流到他的整洁的白色衬衫上,沾污了一大片。衣服脏了可以洗,人脏了呢?

治青,你帮我照顾林尚吧,不要理她!林妈妈狠狠地看了我一眼,掉身而去。

我去去就来。治青很狼狈地退出。我和林尚都努力地想忘记那个夜晚,我们和往常一样手拉着手卖菜,手拉着手逛夜市。曾经在车上看到一对四十多岁的夫妻,肩并肩坐着轻声地聊,两人的手始终紧紧绞缠相握,平淡无奇的面容,朴素暗淡的衣着,脸上的微笑却那样的踏实温暖。我羡慕的对林尚说,我们也要一辈子牵手。

男女之间的飞跃通常都是从牵手开始,我们从牵手收获了爱情。不管风或者雨,仍然希望,牵着的两只手,是相通的两颗心。我怀孕了,林尚,会是你的孩子吧?我的声音小如蚊蝇,我知道我是不该问的,可是不甘心,不甘心啊,三年的恋情,三年的苦苦相恋,却被一个罪恶的夜晚给毁了。手牵着,心却不再相通。

林尚不说话,勾着头。狠命地吸着手里的烟,烟雾里,我看不清林尚的表情,我多么希望林尚说,不管是谁的孩子,我都会好好待他。

林尚?

不要问了!不要!林尚如一只受伤的野兽窜出了曾经一起苦苦经营的家。

要打麻药吗?

不用。

疼痛,刻骨铭心的痛却又那里及得上心口上的痛。白色的床单上留下了我的血,留下了那个无辜的未见过世面的曾经的小生命的血。

一切都成了回忆,一切如此的不甘……背着一个简单的行囊,我踏上了流浪的路,从一座城市影子一样的晃进另一座城市。

女工,自由撰稿人,写字楼里的白领……漂亮的冷漠的高傲的女人,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里将一个破碎的心渐渐凝固,疯狂的工作,疯狂的榨干自己的生命之花。

那个下午,阳光很好,我静静地站在宽大的落地窗前,看城市的上空,蓝的,蓝的天,白的,白的云。我看到太阳依然,大地依然,而我却不再鲜活。

赫总,有人找。秘书Linda敲敲门,轻声对我说。

谁?

他说他叫林尚。我不能抑制身体地颤抖,不能抑制自己地激动。看着对面的林尚,还是和以前一样的英俊,只是鬓边竟然有了白发。

默默,我错了,我知道我错了。林尚眼神诚恳地对我说。

嗯,不是,都是妈的错,那天的事情都是妈一手安排的,你和治青是清白的,真的。妈知道错了。那天我们都喝醉了,妈刚好来看我,她本来反对我们,就……我的脸瞬时失去血色,世间竟然有如此恶毒的女人?!手指颤抖着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在林尚讶异的目光里,吞吐出模模糊糊的烟雾,以遮掩我眼中的泪,我心中的痛。

林尚看不到我的表情,略显紧张的搓着手,声音呐呐。

你要原谅妈妈,妈妈年纪很轻就守寡,辛辛苦苦把我拉扯大,我又不听她的话,不听她的安排,硬要跟你结婚,所以她就……

我低下头,眼泪砸到高级地毯血红色的花朵上,一瞬间,就消失地无影五踪。

默默,孩子还有吗?林尚瞥了一眼玻璃板底下的一张孩子的照片。我哑然失笑,那是我资助的一个失学孩子的照片。

没有孩子了,林先生,你白跑了。我淡淡地说,请喝茶,这种茶叫牵手后的荼蘼茶,你从来没喝过吧?开到荼蘼花事了,荼蘼之后再无花开……我知道自从那次车祸后,林尚失去了生育能力,我也知道我怀的是林尚的孩子,因为我验过那个孕育中的孩子残躯的血型。

[现代篇:002 二十四桥明月夜]

二十四桥的爱情,一座桥的婚姻

1、二十四桥的传说

二十四桥在南方扬州,离我居住的北方小城很远,远的就像太阳到地球的距离,一下子好像就会看到彼此,而实际上,想到达却似乎不大可能。

当年,蜗牛对我说,我是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的玉人。

呵,有那么好吗?表面上谦虚有致,心底下却盛满了骄傲。那一刻的二十四桥跟我的爱情一样,充满着希翼憧憬美好以及渴望。

大二的那年春天,蜗牛用自行车载了我在诺大的校园里窜来窜去,一不小心就窜出了校门。那时候风是暖的,阳光是明媚的,路边的樱花若霞若锦,有三两飘落的花瓣飞到我和蜗牛的身上,日子,真是幸福的不象话。

蜗牛说,他最大的渴望就是有一个小小的家,一个爱的人,一起相守到老。

那时候,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的浪漫正被大学生活演绎的无比高尚。窄窄的自行车后座上,我紧紧揽住蜗牛不算健壮的腰,心腔里充满着无比的激动,和他一起努力给爱情添加着佐料,让它看起来更加明艳夺目。

为了维持美丽的爱情,蜗牛放弃了南方某大公司的邀请,跟我一起留在了这个海滨小城。并用他的第一笔青春定金,买下了一个小小的蜗居,正式成为这座城市里慢慢蠕动着的蜗牛。

我却不够走运,到处是只收男生的招工广告。学校时代校花加才女的骄傲渐渐被喧嚷的街道扑挞起一层层尘埃,尘埃落定时,二十四桥的传说已经被我忘到了脑后。

2、粉素

穿着细细高跟鞋的女子,在我的前方摇弋生姿,低下头看看自己的白色平底的旅游鞋,一下子涌出了无法摆脱的自卑感。

坐在黑色阔桌后的经理,皱着眉头翻看着我的简历。那份简历记录着我大学时代的风光,也记录了无数次被拒绝的羞耻。

先试用俩月吧,不过工资只可以拿男同事的一半。经理轻巧地把那份简历扔在了一边,心平气和地望着我说。

一瞬间,我差点拧断了自己的手指。看着那双尖尖的高跟鞋,我一下子把夺门而出的冲动压制回大脑皮层。我点了点头。

经理和那个女子相视一笑,吩咐我现在就可以开始工作。

还好,我可以拥有和男同胞一样的办公桌,一套有关于广告设计的资料。

粉素在这个时候用笔敲敲我的桌子,说,嘿,我叫粉素。

因为相同的不平等条约,我跟粉素在短时间内成了同一战壕的难友。我邀请粉素到我和蜗牛的小居里共进晚餐,对于经济上受到制裁的人来说,自己开灶是最明智的举动。粉素一边享受着我不算精湛的手艺,一边批评着房子的狭小。

她说,整个就是一个小小的壳子,可以背在背上的壳子。那个时候,她不知道叫伊木的男人外号就叫蜗牛。

3、13号的梦

压抑的工作,沉闷的一成不变的生活,让我越来越烦躁不安。夜晚来临的时候,我开始在一些莺歌燕舞的舞厅出入,疯狂地发泄着自己对于这个世界的愤恨。直到很疲劳很疲劳的夜半,方才带了一身酒气,搭用某个男人的车子回到蜗牛给与我的小小的家。

伊木绝望地看着我的变化,他没法改变我,只好努力地改变自己,努力地让自己更加努力。

有人说13是个不吉利的数字,连同那个在每个月里出现的13号。我恰恰在13号的前一天夜里做了一个很久都没有做过的美梦,以至于在梦里笑出声来。蜗牛问我,什么事这么开心。

哈,我梦到扬州了呢,梦到了二十四桥,好美好美的景致,好美好美的感觉,轻飘飘的,好像要飞起来了。那一刻,我的脸上出现了久违的单纯与快乐。

蜗牛轻轻地用手指梳理着我的乱发,说,会的,二十四桥一直会在那里等着你。

我带着少有的轻松愉悦走进写字楼,粉素好奇地问,怎么,傍上大款了?

狗嘴吐不出象牙,嗯,我想结婚。

粉素被我惊的差点下巴脱臼,什么?结婚,那个伊木,那么小的房子?

面包会有的。我很自信的说着连自己都心虚的话,我知道我们根本没有钱来为我们的婚礼争光添彩。可是,我只有结婚这件事情可做了。

我在网上查到,二十四桥明月夜,说得实际上是只是一座桥的风景。

蜗牛竟然不同意,竟然说不急。

我气愤地将半个月的薪水抛进那家叫着圣黛的酒吧,一杯接着一杯地饮着血玛丽。

旁边一个穿着白衣服的长发男人,很专注地看着我。

我恶狠狠地说,看什么看,没见过女人喝酒吗?!

是没见过你这样不要命的女人,那是酒啊,不是饮料!他的细长的手指夺过了我的酒杯,甚至顺便握了一下我的手,让我有了一霎那的失神。

海风从半开的车窗外吹了进来,长发男人竟然开车将我带到了海边。我的酒已经醒得差不多了,看到那双闪闪发光的异性的眼睛,以及周围孤寂的黑暗,心底一阵害怕。虽然经常出入那些灯红酒绿的场合,我始终为伊木保持着最后的那份清洁。

男人的手指开始假装不经心地碰了一下我的胸部,我大声说,送我回去!

他尴尬的收回了手指,弹出一支烟说,我叫雷电。

4、半个城的约会

雷电轻轻在我耳边说,做我的……

我的脸瞬间红了,背着蜗牛,跑了大半个城来赴雷电的约会,我想我可能是喜欢上他了。

在蜗牛面前,我从来是颐指气使无所顾虑的主儿。从来不会对他说过的任何话当回事。蜗牛长相普通,脾气却极好,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有脾气。我屡次在酒醉后回到蜗居,他不但细心地照顾我,还会在我闭上眼睛假装睡去时,偷偷吻我的额头,手指慢慢梳理我的乱发,让我焦灼的疼痛渐渐在他的怀抱里消失。

也许我就是个喜欢刺激的人,我明明知道那个雷电并不是什么好东西,我却仍然兴冲冲地按时来赴他的约会。雷电仍然一袭白衣,显得既干净又儒雅,他熟练地操持起刀叉,切割着盘子里的牛排,无声咀嚼,偶尔抬头对我鼓励性的一笑。

一身正正经经的西装套裙已经让我浑身不舒服,又在这么一个富丽堂皇的地方享受西餐,实在是件很遭罪的事情。我学着雷电的样子收拾起眼前那块看起来依然血丝连连的牛排,放到口腔里切磨几个来回,狠狠心吞下肚去。其实也没什么,不就是半生不熟吗,醉蟹生虾都没难倒我,何况区区牛排。

雷电满意地看着我,轻轻问,做什么工作?

广告设计。

哦,那不错。看你这么聪慧的样子就应该是干那行的。雷电眼睛闪闪地看着我,看得我心里发毛。

这身衣服不适合你。他上下看了一眼。

我双腿紧张地并在桌下,他在嘲笑?

你是自由的,无所约束的,这种衣服只有你那个同伴穿着合适。雷电作出恍然大悟的样子,突然问,那个经常跟你在一起的女孩叫什么名字?

粉素。

呵呵,倒是人如其名。

这顿饭吃得太折磨人了,我倒希望雷电赶紧亮出他的底牌,不就是上床吗,男人他妈的都一个德行,越是表面人模狗样,越是肮脏龌龊,不然怎么会有衣冠禽兽之说。

实际上我也算不上是个好女人,我在决定嫁给蜗牛的同时,又随时为自己寻找着刺激以及艳遇。可我始终向往着自己的爱情童话,也许小时候不该读什么白雪公主和灰姑娘,她们让我始终找不准自己的位置,始终认为会有那么一位白马王子出现在我的世界里,而蜗牛,不是。

5、人体绘

到我那里坐坐好吗?雷电果然对我发出了邀请。

宽敞明亮的工作室里,硕大的画案,四壁的油画,堆积成堆的素描作品,让我对雷电有了另一层认识。我不禁为自己阴暗的想法感到羞耻。雷电竟然会是位画家。

四壁的油画基本都是些女人的裸体,站着的,坐着的,躺着的,虽然暴露却不淫荡。这就是艺术。我慢慢品评着那些画作,偶尔对雷电交流自己的一些看法,雷电惊喜地看着我。

宝贝,你竟然是懂我的。身后的雷电突然把我拥进怀了,我稍微挣扎了一下,竟然慢慢闭上了眼睛。雷电温柔地吻着我的唇,细长的手指游移在身体凹凸的地方。

我轻轻呻吟起来。雷电的唇已经变得烫人。衣服在瞬间变成了蝉的壳。

在诺大的画布上,两个绞缠的裸体呈现着人类另一种惊心动魄的艺术。

一切风平浪静后,我幸福地蜷缩在雷电的怀里,他在欣赏我身体的同时忽然吃惊得瞪大了眼睛。

人体绘!

由于刚才搏斗的激烈,我们撞翻了画案上的染料,那些油彩随着躯体的滚动,在肌肤上描画出另类的图案。

天哪!雷电兴奋地一跃而起。他大声地叫着,人体绘!

6、职业道德

当雷电说让我当他的人体绘模特时,我愣住了。这是我从来未想过的事情。将身体交给一个男人,和将身体变成艺术让许多人观看,完全是两码事。

后者让我拥抱了自己的懦弱。

你不敢吗?雷电竟然开始用一种轻薄的笑刺激着我。

我付你费用,一小时两千元。

这的确是动人的条件,可是它隐含的一些别样的意思却严重地挫伤了我的自尊。假如雷电让我为他而牺牲,我想我也许会义无反顾,可雷电要买我的身体,他当我是什么?!

我愤怒的摔门而去。

雷电竟然找到了粉素,粉素鼓动我答应雷电的条件,她说,我跟他定下协议,不会对你有任何身体上的伤害。再说,你跟蜗牛不就是因为没有钱才不能结婚吗?

我用手指慢慢地剥开最后一粒纽扣,像扒开了蚌的壳,露出一身的雪白粉红。窗户缝里透进一股凉风,光滑的皮肤上,瞬间起了一层米粒。

关上窗户。我有些恼怒地对雷电说。

雷电温柔地笑了一下,走过去检查了一遍窗户,用厚重的布帘将阳光割断在工作室的外面。

雷电说,他一眼就看出我是个可以为艺术而献身的女性。我说我是冲着钱,只要钱足够,艺术也就变得高尚。

他用画笔调和起若干染料,眼神却在我匀称而性感的身体上游走。但当那第一笔染料落下去的时候,他的眼睛里却有了另一层亮色。

笔触细腻的划过身体上一些敏感的部位,我的脸颊上起了别样的红润。

我的心底不可控制地有了渴望,渴望这个时候游走在身体上的不是没有生命的画笔,而是雷电修长细致的手。

雷电说,你必须忍一忍,我只付了模特的费用。

他妈的该死的男人,那一刻我想掐死他。

雷电说,转过去,雷电说,一点,过了,转回来。

我得有职业道德不是,冲着两千元钱,我没有掐死他,机器人似的任凭摆布。

至始至终,雷电果然遵守约定,没有与我有任何肌体上的碰撞,甚至连头发丝都没碰。粉素赞叹地说雷电才是真正的正人君子。

我说,君子个屁,无耻。

粉素就掩了口地笑,你就那么急着让别人处理你?

7、蜗牛的壳子

46平方米的空间是蜗牛的壳子。

蜗牛对我说,他难过地要死掉了。我说,你去死去吧,整天呆在那么个壳子里,晃进来晃出去,你不累我也要被你累死。

世界已经如此的混乱不堪,妓女和流浪汉填充在城市多余的空间,在任何一个肮脏的黑暗的角落里都会看到他们的影子。

菜市场里一片尸体横陈,我买了一只鸡。

别想在我这里得到怜悯,别想。

我用菜刀狠狠地剁着鸡的脖颈,剁得菜案上满是肉末骨屑。

蜗牛痛苦地呻吟着,额头上放着第十一块凉毛巾。

盏盏,我们结婚吧。第十二块毛巾的凉气,让蜗牛突然冒出一句人话。

动作猛然间停滞了一下,鸡的呲牙咧嘴的断骨划伤了我的手指。

汤煲出来了,香味扑鼻。蜗牛呼地一下坐了起来,接过汤碗大口的吞咽。

你知道吗,这是用我的卖身钱给你买的鸡。我吸着手指上不断涌出的鲜血,咯咯地笑了起来。

蜗牛呆了一下,放慢了咀嚼的速度,直愣愣地看着汤碗。

结婚吧。他说。

8、粉素的婚礼

粉素要结婚了,新郎竟然是雷电。因为人体彩绘,雷电成了这个市里很有名气的艺术家。

粉素在电话里亲亲热热地叫着盏盏,她说,雷电买了一套别墅,那周围住的可都是名人。说话的语气,好像她也已经成了名人。

我说,蜗牛,咱们回家吧。

怎么可以!蜗牛的眼睛瞪得大大的,手里的一本考研的书掉到地上。

先生,你的书!推门而进的护士捡起了那本书。

她要回家,护士,她说她要回家。蜗牛的样子很是生气。

你怎么可以回家呢,你看你的脸色那么苍白。护士困难地找着一些可以劝阻我的词汇。

可是,粉素要结婚了,我要去参加她的婚礼。

粉素在全市最豪华的酒店里摆了最豪华的婚宴。

镜子里的那个女人脸上涂了厚厚的脂粉,这是我从来鄙夷的包装伎俩,而这次我却不得不借助这些伎俩来掩饰不堪入目的病容。

穿着黑礼服的雷电,笑容可掬地欢迎着每一位来宾。我走过他身边时,嬉笑着抛给他一句话,你应该穿白礼服,虽然那样子像出殡,但会让你显得更象个人的样子。

我将衣襟上别上贵宾佩戴的玫瑰,满面笑容地跟相熟的人打着招呼。

雷电说,这酒一定要喝,你可是大媒人呢。没有你哪有我今天啊!

许多人拿了异样的眼光看向我,窃窃私语着,偶尔有人指指点点,看,这就是那个人体绘的裸体模特……

盏盏,你还在蜗牛的壳子里啊?!粉素大声地笑着,笑的时候忘了用手掩住一口黑黑的碎齿。

我说,粉素,你脸上怎么有块灰啊。

哪里哪里。粉素娇啧地旋转着白色的纱裙,将一张粉脸举到雷电面前。

我艰难地走下酒店的台阶,望见蜗牛正在外面焦急地走来走去。

蜗牛,我们结婚吧。

可是,蜗牛呐呐地说,壳子卖了。

你说什么?壳子卖了?我很搞笑地看着蜗牛,没有壳子的蜗牛还叫蜗牛吗?

因为要给你治病,我没有钱,只有那个壳子。蜗牛低下头去,用脚狠狠地踢地上飘堕的鞭炮的纸屑。

回家吧。

9、夜风很凉

盏盏,你怎么得了白血病?粉素风风火火地搬了一个花篮闯进病房。

在唉唉叹叹了一段时间后,粉素用尖尖地指尖弹落两滴眼泪。迎着阳光,她的指甲上竟然也镶嵌了钻石,闪闪的晃得我闭了眼。

盏盏,我真是瞎了眼,雷电竟然当着我的面跟他的学生调情。粉素的眼睛又开始红了,我知道这次她是真地想哭。

二十四桥的爱情,一座桥的婚姻。我轻轻地说。在那一刻我仿佛悟透了什么。爱情不就如那二十四桥的传说一样美丽吗?而婚姻呢,只是那实实在在的一座桥,好或者坏,再普通不过。

你说什么?粉素把耳朵趴在了我的嘴边。

爱情是美丽的传说,婚姻是实用的桥,你不是说雷电是真正的君子吗?我一边笑,一边剧烈地呛咳。

月夜下,夜风很凉,我躺在蜗牛的怀里静静地睡着了,梦里,我依然做着有关于二十四桥的传说……

[现代篇:003 左心房右心房(1)]

1、祖儿:

妈妈说,一个人有两个心房,左边住着快乐,右边住着悲伤,一边的快乐太多,就会吵醒另一边的悲伤。

18岁生日的时候,爸爸送了一辆红色的跑车给我。此后不久,爸爸和妈妈到大连旅游,返程时遭遇了海难,一起葬身了大海。

在他们的遗像旁有一片镶嵌在镜框里的报纸,那是有关他们蒙难的新闻报道:

1999年11月24日晚7时,山东烟大公司所属的“大舜”号滚装船起火,漂泊至24时沉没。船上304人,282人死亡,只有22人生还。

噩梦般的海难阴影不但永远烙在逃生者的心底,也永远烙在活着的亲人的心底,烙得我的心总是隐隐地痛,痛得我不得不入院治疗。

见到肖烈的时候,我已经成了这家医院的常客。

那天早晨,阳光很明媚,我的心情出奇的好,静静地躺在床上,看着窗外树枝上的几只麻雀在那里叽叽喳喳跳来跳去。

“你好,我叫肖烈,从今天起由我负责你的诊疗。”一个富有磁性的男中音在耳畔忽然响起,我慢慢收回目光,循着声音看向说话的来人。当目光缓缓触及到那个俊朗的医师时,我的眼睛一亮。他是我所见过的医生里长得最好看的一个,洁白熨烫平整的大褂,炯炯的闪烁着星光的黑眸,金色的阳光从他的一半肩头斜披下来,整个人仿若一位从天而降的天神。后来的一切证明,他果然是上苍赐与我的守护神。

“我要给你做基本检查,请你配合一下好吗?”肖烈一边温和地说,一边用手掌撰着听诊器的探头。

我非常听话的点了点头。他轻轻掀起被子的一角,又用询问的目光看了我一眼,我对他微微地笑了一下,然后把目光看向窗外。这个检查对年轻地我和他来说略微有些尴尬,虽然隔了一层贴身的内衣,他的手也极端小心地约束着听诊器的范围,仍然不可避免得触碰到我丰满的乳房,照往常我一定会大喊大叫,把他赶出病房的,可是,这回,我仿若未曾感觉。

他的额头上已经冒出了细微的汗珠,轻轻咳了一下,对我说:“还好,注意预防感冒。”

“谢谢。”我很自然地对他说。

我看到他以及旁边的那位护士微微愣了一下。

2、肖烈:

一调到这个科室,就有人告诉我28床的那个病人最令人头痛,已经因为她有好几个医生受到了通报批评。很不幸,那个病房分到了我的名下。

没想到她竟然那么年轻漂亮,略显苍白的脸上有着一抹病态的红润,若雨后的梨花,清新淡雅而又香艳。走进去的时候,她正看向窗外,神态安详而专注,让我都不忍心打搅她。

她转过头来,长长的睫毛下,是一双美丽的大眼睛,幽幽地泛着水光,如一汪深潭,让我的心不由得有种沉陷的感觉。心脏病病人有一种特殊的病态美,而她美得令人眩目。

我把听诊器的探头握在掌心里暖了暖,冬天,这铁玩意格外的凉,容易引起病人的反感。

她很安静,直到我提心吊胆的检查完了,她的脸上仍如一湾静水,波澜不惊。我暗暗地舒了口气,听说前几任医师都是栽在查体上的。

她竟然笑着对我说谢谢,难道以前人们对她是存了偏见?

“帅哥出马,一个顶俩!”和我一起查房的护士豆蔻,一进办公室就大呼小叫起来,引得众人频频过来询问。

“呵呵,看来我的安排是正确的吗!”主任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不过,也不可大意,谁知道她什么时候又会发难。小心伺候着吧,哈哈。”同事们的眼神古古怪怪地透着些许兴灾乐祸。

闲暇时,我问豆蔻,那个女病人到底是怎么回事?

豆蔻告诉我,她是个富家女,脾气古怪,患心脏病五年了,每年都要到这里住上几个月的院,因为常来都成老油子了,非常难以管理,好几个医生护士都是因为她受到通报批评,她很能闹。说完,豆蔻很担心的嘱咐我,一定要小心,刚来,不要栽倒她手里。

豆蔻很活泼,有人说女人是因为可爱而美丽,那么豆蔻是因为可爱而更加美丽。她的美是属于阳光的,散发着阳光下青草的香气。而那个叫祖儿的女病人,则是属于月亮的,是月底下雪野上的红梅,妖艳夺目,却让人感觉寒冷以及不可靠近。

3、祖儿:

我很漂亮,我看到他眼里的欣赏。可是那欣赏只是一种远远地观望,礼貌而平淡。我很寂寞,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我听见护士豆蔻如溪流一样欢快的笑声,我的心里那么羡慕她,我宁愿用我的万贯家财跟她交换她的快乐。

已经习惯了孤独,习惯就是一个接受与同化的过程,就好想你走了一条不喜欢的路,走久了,再也懒得回头。所以我保持着我的孤独,也像防护一座城堡一样,不让别人靠近以及入侵。

讨厌那些色迷迷的眼睛,讨厌那些随时想沾我便宜的臭男人,但肖烈不是,他是阳刚的干净的,如同他的白大褂始终保持着不同于其他人的整洁。

喜欢听见他的富有男性魅力的声音,我的耳朵总是能在众多声音里寻找到他的声音。喜欢看到他的温和的眼睛,那里有关切有怜惜有着我所难以琢磨的内涵。多想能够拥有这么一个男友,我知道这是痴心妄想,一个是心脏病人,一个是年轻有为的医生,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不过,世间的事情又有多少可能与不可能。

悠扬的钢琴曲充盈在病房的每一个角落,我不喜欢带着耳塞听音乐,喜欢整个人淹没在音乐里。

他走了进来,轻轻的咳了一声,我笑了笑,每次跟我说话,他都要这么一咳,仿佛登台亮相之前的前奏。

“这曲子真好听。”他笑着说。

“是吗?”我轻轻的握了握胸前交叉的双手,希望他会注意到它们,它们是那么美丽修长,而这首美丽的曲子正是它们的杰作。

“但是,我们让它低一点音量好吗?旁边病房里的那个病人刚刚做完手术,他需要休息。”

我的心瞬间沉了下去,他来不是因为欣赏音乐,而是为了阻止我。我突然开大了录音机的开关,声音突兀而又剧烈,整个房间都被震动起来。肖烈脸色变了变,刚要说什么,却被豆蔻叫了出去。

我看到许多穿着白大褂的医生护士奔向隔壁的病房,对于我的庞大的音响,都置若未闻。隔壁病房的病人死了。

此后的许多天,肖烈都是阴着一张脸。我不知道那是他来这个医院的第一台手术,不知道那个病人的死亡是否与我有关。

4、肖烈:

我恨死那个叫祖儿的病人了,那真是一个蛇蝎一般的女人。她的突然放大的音响,让隔壁的病人受了惊吓,以至于迸裂了手术缝线而导致腔内大出血。这是我的第一台手术,以病人的死亡而宣告失败。虽然同事们都安慰我,这与我的技术没有关系,但我在很长的时间内仍然无法释怀。

我无法面对那个长了一张漂亮面孔的女病人,她的桀骜不驯让我越来越心生厌恶。

她的一举一动,都让我看着不顺眼,我大声地呵斥她的不守规矩,以至于后来豆蔻都提醒我有些过分了。

我过分吗?我有她过分吗?她间接地谋杀了那个病人,这个凶手,她还能那么心安理得的躺在床上,还能用那种无辜的眼神看着我,我真想抽她的耳光,真的,可是她是我的病人,是我的上帝,去他妈的上帝!

我看到她的眼睛里含着隐隐的泪光,面对我的训斥一声不吭,我狠狠地看她一眼便不再说话。

她很忧郁,好像很怕我,给她查体时,她的娇弱的身子在我的手下竟然微微的颤抖,也许她什么也不懂。

豆蔻真是个善良的女孩,她经常到祖儿的病房陪她说话,豆蔻说,我不应该那样对待病人,即使她犯过错。豆蔻虽然是在批评我,但我喜欢她的批评,像春风像雨露让人感觉熨贴以及舒服。我喜欢上了美丽活泼善良的豆蔻。

我清楚地知道豆蔻那天白班,那天夜班,那天午班。很凑巧地是,我往往跟她一起值班。

我会在她饥肠辘辘的时候,拿出她喜欢的小吃,看着她的惊喜,以及贪婪的吞咽,我的心里比吃蜜还甜。天知道为了这些信息我请了她的好朋友多少顿饭。

[现代篇:004 左心房右心房(2)]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豆蔻肯定会成为我的女友。

那天,下了雪,天空中白色雪花,悠悠荡荡随风曼舞,豆蔻高兴地说,这样的天最适合吃火锅。我说,好啊,我请客。豆蔻眼睛闪亮闪亮地看了我一眼,微微地有些脸红。

傍下班的时候,护士长将豆蔻单独叫了出去,我看到护士长的脸色很难看,大约豆蔻有什么事犯在她手里。我很担心。

“肖大夫,28床感冒发烧了。”护士长严肃地对我说。

我吃了一惊,急忙奔向病房。祖儿的脸红地像是燃烧起来一样,鼻翼急促地扇动着,我焦急地喊:“吸氧,给她吸氧。”豆蔻挂着泪花急速地为她吸上氧,输液。

我和豆蔻一起守在她的床旁,每隔10分钟,豆蔻都要为她测一次体温。

“为什么哭?”我低低地问。

豆蔻低下头,轻轻的抽泣,“是我打开了窗户,她说要看看雪花,可我忘记关了,让她招了凉。”

“你啊。”有时候好心往往办坏事。我叹了一口气。假如祖儿闹起来,豆蔻难免要受到处分。

5、祖儿:

雪花真美,太美了,像白色的蝴蝶,像披着羽衣的天使,那里面可有爸爸妈妈的灵魂?一定会的,那么美丽的雪花,一定有爸爸妈妈和蔼地笑容深深地惦念。好像又看见,那个穿着红色羽绒服的女孩,快乐的同爸爸妈妈一起堆雪人打雪仗,爸爸笑起来声音那么响亮,震得树上的积雪扑簌簌的往下落。雪地里的妈妈围着红色的羊绒方巾,轻盈的在雪地里跑来跑去,那么美丽。

站到窗前,伸出手截住下落的雪花,它们轻盈地飘落在掌心里,渐渐地融化成一滴滴水珠,是爸爸妈妈在天堂的泪吗?

忘记了寒冷,忘记了疲惫,我的灵魂与雪花一起在空中飞舞追逐。

舞台上那个穿着红舞鞋的小天鹅,不知疲倦地优美地舒展着肢体,台下是雷鸣般地掌声,爸爸冲上台去,把我高高地举到了头顶,那一年,我获得了省少年芭蕾舞比赛的冠军。

钢琴课上,音乐老师讶异于我的天赋,她对妈妈说,我的前途不可限量,妈妈自豪地亲着我的脸蛋,说我是她的骄傲。

可是这一切,都已经成了水中月,雾中花,只从爸爸妈妈走了之后,我再也没有踏上过舞台。我从音乐学院退学了。

我不知道我一个人该怎样在这个世上存活,很空虚,很迷茫,像一个睁着眼睛的夜行人,四周一团漆黑,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看不清。我的未来被黑暗吞噬。

耳边忽然响起护士长的惊叫,“你怎么开着窗?小心着凉!”

呵呵,我已经着凉了,我竟然到了弱不禁风的地步。我听到肖烈的声音,感觉到他的微凉地手不时地抚在我的额头,我喜欢他关心我的感觉。

能够得到他的关爱,我宁愿永远也不睁开眼睛。

可是,我听到护士长说,要处分豆蔻。豆蔻是个好女孩,她真像我的妹妹,我喜欢她,我的感冒与她无关,我得跟护士长说清楚。

6、肖烈:

祖儿终于醒了,只是合并了肺部感染,她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断断续续地向护士长为豆蔻分辨,她甚至说如果处分豆蔻她就拒绝治疗。

我很感动,我想她本质并不坏,可能是环境的娇纵让她养成了敏感易怒的脾气。

她的手臂太瘦了,苍白若瓷,呈现出一种失去血色的蛋青状的透明。豆蔻眼里含着泪花,一边喂她吃饭一边鼓励她吞咽着食物。

我央及母亲为祖儿天天煲一锅鸡汤或者排骨汤,母亲煲的烫润而不腻,我感觉出祖儿非常爱喝,可她从来不说谢谢。

在豆蔻的精心护理下,祖儿很快康复了。

祖儿说,过年的时候请我和豆蔻到她家做客。

我陪着豆蔻到处为她的家人购买年货,虽然没有明说,但我知道豆蔻喜欢我。

我们去看看祖儿吧,她一个人怪孤单的。豆蔻在买了一大堆东西后突然提议。

她一个人?她没有家人吗?我有些奇怪。

应该是没有吧,这几年她住院从来没人陪,也没有人来看望。豆蔻悠悠地说。

祖儿住的地方是一个设施豪华的高层小区,据说在这个小区住,每个月光物业管理就得600元。这并没有让我感到惊讶,富人有富人的领域,穷人有穷人的天堂,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自有他栖息安居的地方,这一点上,上帝似乎很公正。

周遭的假山流水亭台桥阁不时引起豆蔻的惊呼,她的好看的小嘴张成O型,眼睛似杏核一样极尽夸张。我说豆蔻,你再没见过世面也不用这个样子。

豆蔻调皮的笑了,我若是不这个样子那些富人们该是多么失望。

我愣了一下,这个鬼丫头!

祖儿见到我们先是一惊,继而花朵一样灿烂的笑了。祖儿说,吴妈来客人了!这让我有了些许时光倒流的感觉,仿佛走进得是旧上海的豪宅公馆。

祖儿穿着一件湖蓝色的丝绸假单棉衣,微卷的头发蓬松地挽在脑后,周身流露出一种随意雅致以及天生而来的高贵。脸上未施脂粉,却白皙而红润。

宽敞明亮的客厅里摆着一溜水蓝色的沙发,落地长窗,将阳光均匀的散布到室内的每一个角落,给人一种金碧辉煌的感觉,仿佛走进得是古代的宫殿,而祖儿是那位美丽的公主。

一边喝着吴妈调制出来的咖啡,一边听豆蔻与祖儿戚戚嚓嚓的说笑。

豆蔻腰间的手机忽然发出刺耳的鸣叫,吓了祖儿一跳,笑骂,你怎么整了这么个破声音?豆蔻尴尬地笑了笑,看看显示的号码,急忙打开接听,脸上现出紧张的神色。

我问,豆蔻有事情吗?

豆蔻说,哈大校舍里有7人食物中毒了,急诊室护士不够用,让我参加出诊。我一听急忙问,用我去吗?

你忙个什么劲?又没说大夫不够用。豆蔻调皮地吐了吐舌头。你的任务是陪陪祖儿姐姐,顺便给她检查一下,让她过个安心年。

我看着豆蔻小鹿一样窜进冬日的阳光里,美丽可爱的豆蔻回过头对我们笑着招了招手。

我没想到这竟是豆蔻对我们的永别,对这个她万分留恋的世界的永别。

7、祖儿:

阳光真好,冬日里难得有如此好的天气。百无聊懒地打开钢琴的盖子,缓缓的坐下去,正准备弹一首曲子,这时门铃很突兀地响了。会是谁呢?大约又是物业那帮人想出什么新典故借机揽财。

我冷着一张脸,猛地拉开门,刚要张口训斥,出现在眼前的竟然是提着大包小包的肖烈和豆蔻。肖烈微微笑着看向我,让我的心有了一丝恍惚,瞬间,我醒过神来,开心地欢迎他们的到来。

诺大的房子,一直是空荡荡的,很久很久没有笑声的出现了。豆蔻笑起来真好听,像小时候妈妈给我买过的圣诞节银铃,清脆悦耳,给听到的人带来欢乐和幸福。天使般的豆蔻,一笑一颦都罩在肖烈多情的目光里,我想他们大约是恋爱了,至少肖烈爱上了豆蔻。

我勉强地保持着我的笑容,努力地用话语冲淡着心底的哀伤。肖烈,你就不肯多看我一眼吗?

豆蔻的手机忽然响了,那是一块旧式的老手机,周边的壳子已经严重磨损,我每年丢弃的手机那块都比她的要好上几十倍。声音真是难听,吓了我一跳。

豆蔻说她要走了,她让肖烈留下来陪我,这让我很兴奋,笑着看她跑出了我们的视线。是我们,啊,我们!终于可以单独面对肖烈。

肖烈的神态有些恍惚,好像有些拘谨。

弹曲子给你听吧。我径直走到钢琴边,在他讶异的目光里,优美的琴声从我的指间流泻。

他渐渐放松了身体,手指随着琴音轻轻的打着拍子,他的眼睛里充满了惊喜和欣赏。我有些得意,这个时候我不再是他的病人,他也不是我的医生。他是……

这样美妙的时刻,我多么希望时间能够和琥珀一样,将一切完美的保留,永远永远。

“啪!”地一声,我吃了一惊,回头看时,肖烈手边的一杯咖啡掉到地上,可能是太专注了,我笑着示意吴妈收拾残局。

肖烈的脸色却在那一刻凝重而煞白。忽然抓起外套,说一声,我有事!就迅速地逃离了我的家,是逃离,那么不顾一切地逃出了我的视线。

我失魂落魄的看向窗外,快乐,你来得突然,走得也突然。

[现代篇:005 左心房右心房(3)]

我听见我的心脏传来咔咔的声音,那是移植的金属瓣膜互相紧张磨擦撞击的杂音,我是一个病人,一个半机械化的心脏病人。我的破败的心脏好像已经无法承担我的心事,剧烈的抖动起来,我呻吟着对赶过来的吴妈说,赶紧叫救护车!

等医生到来的时候,我的神志已经恍惚,我没有看到肖烈,他怎么没来?

8、肖烈:

我的手在颤抖,我的心在哭泣,我无法将那柄闪着寒光的手术刀插进那娇嫩的肌肤。大滴大滴的眼泪从我的眼睛里滚了出来,我无法抑制心底的悲伤和绝望,世界上有比这更残忍的事情吗?!

我要亲手挖出我心爱姑娘的心脏,那颗曾经年轻的活泼的人的心脏,天!为什么要这么残忍!

然而时间刻不容缓,主任将我推到一边,亲自抄刀!

我心爱的姑娘已经闭上了双眼,我再也听不到她清脆的笑声,我再也看不到月牙儿一样笑眯眯的眼睛。

“肖烈,你必须振作起来,你是我们医院唯一的博士,唯一经过严格培训的脏器移植专家,你得帮我!”主任严肃地看着我。

被严格密封到玻璃瓶里的心脏仍然保持着有规律的跳动,必须争分夺秒了!

我集中我全部的精力,将那颗心脏栽种到祖儿的胸腔,动了!动了!周围的人欢呼起来,那可爱的人的心脏已经恢复了正常的工作。

手术结束了,我疲软地瘫倒在椅子上。我的手上仍然遗留着鲜血,是豆蔻的吗?还是祖儿的?

当豆蔻用过的咖啡杯掉到地上的时候,我忽然有种不好的感觉,豆蔻,一定是豆蔻出事了!

我打的急急赶回医院,刚进门,就被主任一把扯进手术室。

没救了。他说。

面前的手术台上躺着的竟是豆蔻!豆蔻出诊的那辆救护车出了车祸!

豆蔻,美丽的豆蔻,可爱的天使,她在生前签署了遗体捐献自愿书,遵照她的遗愿,我们把她的心脏移植给了祖儿。

9、祖儿:

命运待我不薄,在我生命垂危的时候,恰好有一个人出了车祸,她死了,将一个完好的心脏留给了我。听说,是肖烈主刀的手术,怪不得他跑得这么勤。

他每天都要好几次的到我的病房里来,检查我的伤口,倾听我的心跳,每次他的眼睛里都隐隐含着泪光,他是激动吗?是为他完美的杰作而激动吗?

呵呵,我有一颗好的心脏了!我可以享受完美的人生了!

我的笑声益发地清脆,竟然和豆蔻的一样欢快。奇怪,这么长时间竟然没有见豆蔻的身影。

我问肖烈,肖烈沮丧着脸说,她调到别的城市去了。

肖烈原来是失恋了啊!豆蔻怎么可以舍弃肖烈到别的地方去呢?还有比肖烈更好的对象吗?

我出院了,是肖烈送我回家,此后的一段时间,肖烈一有空闲就到家里来陪我。

肖烈说,我们结婚吧。

我太幸福了,肖烈说,我们结婚吧!

我穿着洁白的婚纱,天使一样走向肖烈的时候,我恍惚又看到肖烈眼中的泪。

婚后的肖烈,精心地照顾着我的起居,他最喜欢俯在我的胸前,听心跳的声音。

肖烈说,一个人的心有两个心房,左心房是祖儿,右心房是豆蔻。

这个肖烈。

[现代篇:006 第一百零一个绢人]

木板吱吱嘎嘎的在脚下颤抖,陈年的灰屑,从龟裂的缝隙里,雾一样的往上串。

拐角处雕花栏杆上的如意图案依稀可辨,伸手一扶,一截栏杆竟然吱呀一声,挂着一缕尾烟堕下楼去。

哪里呀,这是哪里?

这楼或许会因为承受不起我的行走,瞬间灰飞烟灭?

一定是个梦,是梦,醒醒,赶紧醒过来吧。努力的睁大眼睛,可是看到的还是这座朽了的木楼。

“你来了,你来了。”

谁?谁在说话?

“你来了,你来了。”那低沉粗嘎的声音仿佛从楼里传出。看了一眼外面,天空晴朗,楼下清流荡漾。

会有什么事呢?

缓缓的推开虚掩的木门,好半天才看清,里面竟然空无一物。怎么会,我明明听见有声音的。

“飞梦,飞梦!”天青竟然从楼下爬了上来。

看到满头大汗的天青,我才确认这不是梦。

“大清早,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我,我也说不清。”

“你不是要去看姑婆吗?”

我神思恍惚地随着天青一路走去,路面有些湿,竟是下过雨吗?是了,风拂过合欢树的叶子,洒下一串串水珠,空气也是雨后的那种凉凉甜甜的感觉。路上的行人并不多,可是每一个从身边走过的人都回头看我,眼神怪怪的。是不是那里不对劲了,我禁不住打量了一下自己,咦我怎么穿了一身白色的婚纱,再一瞧天青竟然正经八百的穿着西装打着领带,天青可是最讨厌穿西装的。我们要干什么?结婚?不对,天青不是说要去看姑婆吗?

姑婆和想象中一样的老,橘皮似的老脸上竟然有一双贼亮贼亮的眼睛。那双眼睛此刻正肆无忌惮上下打量我,一边微微的点了点头,“你就是第一百零一个绢人?!”低沉粗嘎的声音从老姑婆薄薄的一线皱唇里发出,着实吓了我一跳。这声音和木楼里的声音那么相似,我惊恐的躲到天青的身后,可天青竟又把我推到姑婆的跟前。姑婆颤颤的伸出一双手,轻轻的摸挲着婚纱的花边,很陶醉的样子,渐渐那双恐怖的枯手一点点摸上我的肌肤,如蛇行一样的恐怖。

“我怎么会是第一百零一个绢人?”我脱去婚纱,一边努力的清洗着曾被老姑婆抚摸过的双臂,一边问坐在客厅里喝茶的天青。

“你想嫁给我吗?”

“好像是吧。”

“是的话就不要问。”天青冷冷地说。

“可是这婚纱是怎么回事?”

“我给你穿上的。”

“今天又不是我们结婚,穿婚纱干什么?”

“因为要去看姑婆!”

我无法置信的坐到天青的对面,艰难地咽了一口唾液,“我们结婚得经过姑婆的同意吗?”也许这就是理由。

然而天青竟然靠到沙发上睡着了,这个莫名其妙的早晨,莫名其妙的木楼,莫名其妙的老姑婆,还有……一百零一……我感到后背有一股阴风嗖的一声窜了过来。“天青你醒醒,天青你醒醒。”我用力的晃着天青的脑袋,天晴的脖子竟然“嘎”的一声折断了!我杀了天青?!

“啊!!”

“飞梦,飞梦,醒醒,醒醒,你怎么在这里睡了?”

我一下醒了过来,还好,究竟是个梦。“天青!”扑到天青温暖的怀里,十指紧紧扣住这个给我无限依赖的悍昂的身躯。天青含着笑,捧起我的脸,用他温软的唇瓣轻轻滑过尚还沾着泪的睫毛,“做恶梦了吧!”

昨夜,我竟然在木楼上睡着了,天青家一座废弃了的祖屋。天青说他早晨发现我不在了才找了来。

拐角处的雕花栏杆真的断了一块,“是什么时候断的?”我战战兢兢的问天青。

“呃,去年的这个时候,姑婆从这里摔下去后,这座楼也就再也没人住了。”

我的脚一下子变得很绵软,像一块布匹挂在天青的身上,天青笑着摇了摇头,小心地抱起我走下楼去。

我发烧了,天青说肯定是在老屋里着凉的缘故。天青一边给我喂药,一边埋怨道:“大小姐,你怎么可以这个时候病呢?明天我们要举行婚礼的。”

“你能告诉我有关绢人的故事吗?”

“什么绢人?奥,就是姑婆给你的那个,是有这么一个传说,想听的话先把药喝了。”

我顺从的吞了那碗苦药,催着天青赶紧讲,天青眼神粘粘地看着我的嘴角,慢慢俯下身来,“天青!”赖皮!什么时候都要占便宜。我努力的撑起他庞大的身躯,“赶紧讲,不然明天没人跟你举行婚礼!”

这招颇为凑效,天青的脸抽搐了一下,缓缓坐直了身子。

“我们读过的小学课文上有那么一个河伯娶亲的故事,是吧?传说古时候我们这里也有一个爱抢亲的河伯,谁家迎亲的唢呐一响,他就伺机在旁抢夺新娘,谁能与威力无比的河伯比拼呢,于是聪明的人们想出一个办法,在迎亲的那天,新娘子从轿子里丢一个跟她一模一样的绢人到河里,河伯认为真地得到了新娘,就偃旗息鼓打道回府了。”

这个故事听起来好像是那么回事,也只不过是个传说罢了,可是我感觉那不是事情的真相。但我实在累了,慢慢睡了过去。

“天青,你们离开这里吧,不要举行婚礼了,妈求你了!”

“不,我答应过飞梦,我要给她一个完美的婚礼!”

我听到楼下隐隐传来天青跟她妈妈争执的声音,好像跟我们的婚礼有关。

“不然我去跟飞梦说,我想飞梦会理解的。”

“无稽之谈,你想飞梦会信吗?我们是现代人,谁会去信那些古老的咒语?”

“可是你姑婆……”

楼下没了声音,我慢慢走下楼去,天青跟他妈妈吃惊的望着我。

“天青,你应该让我知道真正的原因了。”

天青痛苦的低下头去,哽咽地说:“我不想让你有心理负担,我想让你做一个快乐的新娘!”

“飞梦,你是北方人,你不了解我们这里有些奇怪的风俗,”我未来的婆婆终于忍不住要告诉我了。“在很久以前,天青的祖上是皇帝派来管理这里的汉官,一个美丽的苗人女子喜欢上了他,并为他有了身孕,然而他并没有娶她,他娶了一个汉人的女子。就在他与汉人女子成亲的那晚,苗女产下了一名男婴。苗女愤恨祖上的无情,以她亲生孩儿的生命向河伯发下血咒,诅咒天青的家族里每一个娶了汉人女子的男人都将在新婚之夜不得善终,天青的姑婆实际上是天青叔爷的新娘,姑婆是汉人,然而天青的叔爷与她那么相爱,也就在结婚的那晚,天青的叔爷就……”

“就折颈而亡!”

“你怎么知道?”天青跟他妈妈惊惧的望着我。

叔爷死了,叔爷的陪葬是一个跟姑婆很像的绢人,是天青家族的第一百个绢人。那么我会是……

我不敢想,我是那么爱天青,没有他,我想我也会是一个没有生命的绢人。

天还没有大亮,我已经登上了即将远航的驳船,我不想做第一百零一个绢人,我把天青让给了一直深爱他的苗人女子云。

天青还没有醒吧,他一定是累坏了。

[现代篇:007 抢劫犯]

“妈的!这他妈的什么破工作!”方小平一把将帽子掼到桌子上。

帽子在掉了油漆的暗黄色桌面上旋转了几下后,以一个前空翻的自由落体动作落到老刘的脚下。

嘿嘿,小子,又恼上了。老刘暗暗笑着,弯腰将那帽子捡了起来,仔细的吹了吹帽徽间的灰尘,两只手端端正正的将它摆在桌子中间,又用一种虚诚的目光上上下下检查了一遍。

你不能怨方小平没有人民警察的风度。方小平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我他妈一个片警要什么风度!”也是,同是警校毕业的同学,有的分到市公安局,有的分到刑警大队,有的分到防爆大队,当然也有被安插到领导身边当个花瓶摆设的,但是说出来,哪个都比他方小平强。他方小平当初在学校也是响当当的高材生,到了这成了一片警,还是他妈的一实习片警。

在方小平的辖区里一共住着一百零八户市民,日常麻烦到他们这里来的无非是一些无所事事退居二线后还想发挥余热的大爷大妈们。

今天张家媳妇不孝顺婆婆,明天李家阳台养了鸽子,后天谁谁谁养了二奶非法同居等等诸如此等陈芝麻烂谷子的琐事。

这说事就说事吧,往往又唠唠叨叨夹缠不清,从起因到开始到发生到结束,基本上是颠来倒去,倒来颠去。

更有甚者,竟然管到他方小平的婚姻大事上去了,好像他的未婚已经成了辖区里一件人人必须关心的大事。经常有大妈、大爷在说完了这事那事后,就要开始询问他的年龄,籍贯,家庭成员,家庭住址等等,问的那仔细劲比他查户口时的态度要认真上百倍。

这种时候,方小平便显出年轻人的弱点。他无法做到像老刘那样,一边眯眯笑着,一边间歇性点头,又时而热情洋溢的给那些吐沫星子乱窜的嘴巴让茶让水。

于是,凡是有需要外出处理的事儿,方小平都是极力争取。时间长了,就形成了以老刘为圆心以方小平为半径的活动范围以及活动方式。

嗯,忘了交代一下,在方小平工作的这个二十平方的单位里只有两名工作人员,所长老刘,实习片警方小平。

当老刘笑眯眯地说下午有事的时候,方小平就只有点头的份。唉,又要独挡一面了,那些个老喜欢念紧箍咒的大爷大妈但愿今天下午都有牌局。

有些事情的发生都有它的偶然性和必然性,人们在它发生之后,对于那些出乎意料的结果往往给与巧合的评价。所以这天下午方小平的独立值班便给一件本来不大的事情变成轰动全市甚至全省的大事件创造了一个锲机。

片警方小平在这天下午悠闲地坐在椅子上翻看一本侦探小说。老杨头恰好在日头稍微偏离正中位置的时候走了进来,老杨头说,“我没吃饭!”

方小平愣了一下,“我这是派出所,不是饭店!”

“你是刚来的吧?”老杨头以一种轻蔑的口气将方小平的罩门一点就破。

“刚来的怎么了?”方小平的微笑便从脸上渐渐隐退。

“不怎么了,通常我这么说的时候,老刘会买饭给我吃。”

“呵呵,还有这规矩?”方小平被他气乐了,上上下下仔仔细细打量了老杨头一番。灰灰的布满了皱纹的分不清脉络的瓦刀脸上,镶嵌了一对同样分不清黑晶和眼白的小眼睛,偶尔在眨动的时候能够从里面反射出一点亮光,这是这张脸上唯一具有的一点活力。上身穿了一件过了时的半新不旧的中山装,手里提拉着一个黄色帆布包。没什么特别出眼的地方,老刘凭什么会给你买饭?

“你是老刘的亲戚?”方小平试探地问了一声,如果是,买个盒饭的面子还是要给地。

“不是。”

“那,你是他老家里的人?”

“不是!”老杨头显然有些不耐烦了,一条略微僵硬的腿向前探了探,“你到底给不给我买饭?”

“我凭什么呀?我!”

“就凭你是这个派出所的!你们管的地方出了欠债不还的坏人!”说着,老杨头从帆布包里拔拉出一个小小的铁盒,又从铁盒里拿出一张揉皱了的纸。

“今借杨庆山现金六万元

立据人李德生

×年××月××日”

“呵呵,你是来跟李德生讨债的吧?你怎么讨到派出所里来了?”提起李德生方小平就有气,今天上午,两口子在家打架,李德生的老婆打电话过来,说是李德生对她使用家庭暴力要警察叔叔赶紧前去解救,等到方小平气喘吁吁的赶到,李德生的老婆已经被李德生哄得眉眼是笑,连门都没让进就把救苦救难的人民警察一句话又打发走了,于是就有了开头的方小平的气愤。

所以当老杨头说:“那龟儿子说没有钱!”时,方小平就有些按捺不住,“告他,让法院制裁!”

“他法院里有人嘞,没地告,俺又没钱送礼。”

“那你就整个雷管之类的东西到他门上去,不给,就炸了那龟儿子。”方小平半是气愤半是玩笑地说。

“雷管?!”老杨头的两只小眼睛顿时瞪圆了,有两簇小小火焰在里面撮撮地往上窜。

没有人买饭,老杨头又伸着一条僵硬的腿一步一挪地走了出去。(二)

老杨头在方小平的视线里一点一点消失,方小平便把目光扯了回来,继续他的侦探之谜。他根本就没有想到在下一刻里,这个老杨头会给他带来多么大的刺激。

2点16分,方小平手边的电话突然响起。

方小平懒洋洋的作了一下伸展运动,在电话响了第五遍后,方才拾起,:“喂,哪里?”

“抢劫了,抢劫了!”电话里传来女人低低地战战兢兢的声音。

“你说什么?你大点声!”

“不能大,抢劫犯就在门口堵着,身上有炸药!”

“不可能吧,开什么玩笑!”方小平看了一眼窗外明晃晃的太阳,这大天白日的好像不应该发生什么入室抢劫,太不合常理。

“你是谁家?我要做记录。”方小平用一种非常严肃的口气说。

“李德生家,快,快,来啊,老杨头身上绑了炸药!”

老杨头?!方小平的脑袋翁的一声,如果老杨头成了抢劫犯,那他方小平就是唆使犯,天!这个老杨头来真的了!

方小平在屋子里兜了几圈后,终于决定向上级及时汇报。

接到报案,市公安局刑警队、分局刑警队、市防暴大队等部门近百名民警火速赶到了现场。随后,市局主要领导也赶到现场指挥人员展开现场分析。

方小平只在电影电视里见过这种阵仗,当方小平在市局办工作的同学徐杨向局长介绍说,这是辖区民警方小平时,方小平伸出去的手都直个打哆嗦。辖区里出了这么大的乱子,对于方小平来说并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局长淡淡的点了点头,说,讲讲情况吧。

方小平把这天下午关于老杨头的事情约略说了一下,其中省略了老杨头到派出所这一段,也许是太过简略,简直跟没听没什么两样,所以局长皱了皱眉,眼的余光也就从他的身上略了过去。方小平暗暗松了口气,但愿那段经过不要有人知道。

所以当三个穿了迷彩服的狙击手分别出现在案发地点的西南北三个方位时,方小平不由有了些兴奋,他一边为领导们跑前跑后的倒茶倒水,一边殷勤的关切着几个狙击手的动静,看着他们选择并进入了射击位置,方小平就开始暗暗的期盼着什么。

天色已经开始变得昏黄,有了暗下来的倾向,这对警方非常不利。安装窃听仪的民警说,案犯要出来。

老杨头用一种很奇怪的方式从楼里走了出来。他右手紧紧攥着一个黑包,估计那就是所谓的赃款,左手却伸进裤兜里,好像是紧紧地很费力的拽着什么。反正他的古怪的行走方式已经引起了刑警们的高度警惕,会有多少炸药啊?!

刑警大队的张队在看到罪犯独身一人并没有预料中出现挟持人质现象,就开始向他喊话。可惜,这天刮的是东南风,也就是说风把张队的喊话刮成了耳旁风,老杨头只是略略的迟钝了一下,在看到前面有许多人和车堵住去路后,他竟然选择了转身,或者他只是想绕过这堆人,他甚至不会明白这些人会跟他有什么关系。

这时候,枪响了。老杨头迎着枪声倒在空地上,半卧姿势,右手处有个黑包。

方小平在许多天以后,还清晰地记得那天的情景。在老杨头倒地之后,警方开始排爆。先是忙着给一个人穿防爆服,戴面盔,整整40分钟。等这名排爆员手持近两米的探测器接近老人时,地上的血已经开始凝固。

方小平感觉这个排爆员好像不太会操作探测器,走近前没多久,就又退了回去。徐杨说,局长,我上!

徐杨以比较迅速的动作穿戴整齐,一下子就将那个黑包挑了起来,然后放置到排爆桶里,这一连串的动作都做得很完美,甚至没有一丝畏惧,却让方小平有了一种做秀的感觉。

接下来,有人剪开了老人的衣服,将一个黄色的物件扔进排爆桶。是那个帆布包?方小平感觉很眼熟。那物件轻飘飘的感觉里面并没有多少东西,或者就没有什么炸药。

后来如愿以偿进了刑警大队并且任职副队的徐杨肯定了他的这一想法,他说,那里面只有一个装了一张纸片的铁盒子,那盒子,方小平见过。在这次事件中,方小平没有受到嘉奖,也没有受到批评。而老刘却因为私自脱岗受到警告处分,脸上就渐渐失去了笑容,言语上也就有了些随意。

老刘说,那老杨头不应该击毙。老杨头左腿残疾,装的是假肢,用来固定假肢的就是绑缚在腰间细细的绳子,为了减轻假肢负荷和摩擦,他经常习惯动作就是将左手伸进裤兜里,拖住绳子。那天如果他在,老杨头或者就不会死。后一句话,让方小平有了些许忏悔。

片警方小平始终只是一个片警,只不过竟然变得非常有耐心,也能一边眯眯笑着,一边间歇性点头,又时而热情洋溢的给那些吐沫星子乱窜的嘴巴让茶让水。

[现代篇:008 邪灵]

邪灵是邪恶的灵魂,出于魔鬼,叫人受迷惑,受毁损。邪灵离我们并不远,它也许就躲存在我们灵魂的阴暗面。玛丽亚在从前的时候叫苏小红,是个很正常的女孩。她在一家广告公司干文案策划,应该说那是个很需要创意的职业,然而叫着苏小红的女孩无论是穿着还是言行都与创意时尚无关。她甚至羞于同人交谈,除了上班,常常是一个人闷在屋子里,对着镜子或者墙壁发呆。苏妈妈和苏爸爸对她一直很放心,这样乖的女儿决不会发生令父母担心的事情。然而这平静又太过于异常,或者应该发生一点什么才好。苏小红已经二十五岁了,不算太大,当然也不算太小,却是从来没有处过男朋友,渐渐就有亲友帮忙热心物色,却都被她的平静或沉闷击退。

她可以面对一位侃侃而谈的男士低着头面无表情地静静地坐上一个小时两个小时甚至几个小时,那位男士的任何精彩的言论或者表演在这里都是失败的,没有反应,无人喝彩,这比对着木头或者墙壁说话更让人沮丧。更糟的是,还会让人下意识里滋生一些叫着烦躁或者愤怒的东西。

“神经病!”末了,有人实在无法忍受这种待遇,也或者是想刺激她作出一些反应。

她愣了一下,慢慢抬起头,眼睛羊一样的无辜地盯着对方,直到那个人落荒而逃。

“她就是变坏也好。”苏妈妈终于忍无可忍,狠狠地说。那么干净安分的女孩竟然无人问津?

可是苏小红可以交出很符合时尚的策划方案,也就是说苏小红具备谋生的能力。

苏小红长得并不丑,就是缺乏一种活的灵性。一起工作的几个男同事,暗地里拿她打赌,谁要是能激活木头美人,谁就可以得到一个外出旅游的机会。“苏小姐,今天晚上请你看电影好吗?”何东说。

苏小红又拿那种羊似的的眼神看向说话的何东,然后轻轻摇摇头。

看电影太老套了!在众人暗暗发笑的时候,何东身体里某个叫着邪灵的东西轻轻的蠕动了一下。那天傍晚,苏小红是最后一个离开单位的人。

刚出了电梯门的苏小红,忽然被人叫住。

“苏、苏小红,帮帮我。”何东蹲在地上,脸孔异常的扭曲着,额上还布满了汗。

“怎么了?您。”苏小红关切地说。

“我,我忽然肚子痛,很痛,怕是阑尾炎之类的毛病。”何东咬牙切齿地说。看样子,何东很痛苦,额上的汗竟然水似的布了一片。

苏小红于是掺起何东,打的直奔何东所说的人民医院。

一进急诊室的大门,一个年龄和何东相仿的医生马上迎了过来。这位医生服务态度极端热情,没等苏小红说话,已经从苏小红的肩头接过何东。

检查室的门“碰”地一声关上,那位医生忍不住噗噗地乐,“脱吧,何东,准备让我怎么检查?”

何东从床上一个鲤鱼打挺跃了起来,“呵呵,不错,不错,不愧是老同学。”

等门打开的时候,苏小红急忙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怎么样?”

“你是他的家人吗?”

“哦,”苏小红的脸红了,“是同事。”

何东已经熊一样的猫到苏小红的肩上。

“这些药必须按时服用,还有,今天晚上最好有人看护,如果病情加重,请及时到医院就诊。”医生面色严肃地递过一瓶药给苏小红。

“你家在那里?”苏小红认为她有义务把这位患病的同事送回家。

“海滨路,348号楼,502室。”何东有气无力断断续续地说。

何东在爬上出租车后竟然闭上了眼,好像是因为表演过度的一种疲惫或者正在暗暗想着下一步的对策。当然,他没有忘了乘机瘫倒在苏小红的怀里。

苏小红努力地相同他保持正常的距离,可对于一个1.8米的庞大身躯来说,苏小红的那点力气就显得有些薄弱。

苏小红费力地将何东从出租车里拖了出来,又费力地将何东从一楼拖到五楼,这其中当然也需要何东的及时巧妙地配合。

何东精确地把房门钥匙交给苏小红。苏小红已经累得气喘吁吁,并没有发现何东唇边掩饰不住的笑意。

苏小红在搀扶何东上床的时候,被何东一不小心压在身下。苏小红慌了,手忙脚乱地挣脱了何东的散发着雄性荷尔蒙的躯体。“何东,把药吃了再睡。”苏小红从那个小瓶子里倒了两颗药片。何东毫不在意地吞了下去,他想这肯定是糊弄人的维生素之类的东东。

苏小红静静地坐在床边的椅子上。何东的脸色渐渐变得发红,呼吸也急促起来,一声一声越来越粗重。

苏小红急忙伸手试了试何东的额头,竟然是滚烫地。刚要唤醒何东到医院去,何东却一把抱住了苏小红前倾的身体。

“何东,何东,你怎么了?”

在苏小红发出惊慌的询问后,嘴巴已经被何东滚烫的双唇堵住。何东的亲吻里有种迫切或者渴望,他像饥饿的野兽一样已经失去了理智,只剩下侵略、占有……苏小红悴不及防地身体已经在他的热烈地亲吻和抚摸下有了温度,也朦朦胧胧感受到何东的那种迫切的需求。天大亮的时候,何东已经醒过来。他愣愣怔怔地看着躺在身边的苏小红,以及留在床单上的一小摊血迹。

昨天晚上,他成功地将苏小红从女孩过渡到了女人。然而这并没让他生出什么成就感,一种陌生以及晦暗的恐惧隐隐出现在心底。

这一切地发生好像在他的意料之中,又好像在意料之外。昨天晚上苏小红给他吃的那两片药,一定有什么古怪,以至于让他不能自控,失去理智。

苏小红白皙的皮肤上,有着一处处暗紫地吻痕,当然这都是何东的杰作。这个女人,昨天还只是他的互不相干的同事,今天竟然成了他的共枕人。一日夫妻百日恩?“夫妻?!”何东惊叫一声从床上跳了下来。忽然发觉自己是赤裸的,有些不情不愿地回到床上,跟苏小红同裹在一条被子里。

他好奇地慢慢地试探着,用手抚摸苏小红的光滑的身体,那种雄性的原始的欲望竟然又让他产生了一种新的渴望。

苏小红醒了。昨夜,竟是让她惊慌以及喜欢的。也许她的身体早就渴望经历男女之事。女人如花,花开当有人赏采?她幸福地享受着何东的抚摸。何东的手小心翼翼地在她胸前探行。她忽然把它们固定在那个最温软动人的地方。何东一时像被捉住的贼一样有了那么一丝惊慌,继而,受到鼓励开始肆无忌惮。原来女人的身体和心已经在这一夜后臣服于自己。何东兴奋地第二次成功地占有了苏小红的一切。对于苏小红的彻夜未归,苏妈妈担心地一夜未眠。清早红着眼睛守在客厅里,“叮铃铃!”电话终于响起,有那么一刻恍惚,急忙将电话抢到手里。

“喂,是小红吗?”

“嗯,妈,我昨晚在公司加班了,太晚就没回去。”

“注意安全啊,一个女孩子家……”

“没事的,妈。”苏小红的声音里竟然出现了不耐烦。苏爸刚要接过去,那边的电话竟然挂了。

苏小红对于何东竟然从陌生到了迷恋的程度。除了在公司装着什么也没有发生外,一下班,苏小红就直奔菜市场,大肆采购。

何东幸福而懈意地享受着有了女人的好处,跷着脚,寡着手,一边看电视,一边哼小曲。

“何东,不要出去,陪陪我吗……”

何东毫不犹豫的推掉了那帮狐朋狗友的酒宴。

“何东,不要去吗。”

“何东,不许去。”

渐渐,何东心里生了烦意,他甚至反思他与苏小红的关系,这算怎么一回事吗?他竟然从来没有喜欢过苏小红,只因为那么一个赌,那么一种好胜的心理作怪,使他和苏小红的关系到了无羞无耻的地步。人真是奇怪,穿上衣服的时候,你是你,我是我,脱了衣服,你不是你,我不是我。

妈的!何东开始有了烦闷以及后悔。他不可能同这个女人因为这样子过一辈子。他得跟她讲明白,感情与性无关,至少对男人来说是这样。

苏小红在听何东说“咱们俩不合适”的若干理由后,微微呆了一下。

没想到这场梦醒得这么快,其实从开始她就没有感到何东的诚意。何东的眼神是飘忽地,何东从来没有与她对视过,甚至**的时候也只是**。

苏小红笑了笑,她说:“何东,晚饭你自己吃吧。”

苏小红像是忽然之间变了一个人,能说能笑,风骚而又多情,身边的男人比衣服更换的都快。

苏小红已经不叫苏小红了,叫玛丽亚。她喜欢喝一种叫着血玛丽的鸡尾酒。

苏小红依偎在不同的男人怀里喝着血玛丽,对男人的抚摸以及亲吻毫不在意,时而会发出刺耳的尖锐的笑声。

苏妈苏爸惊惧地看着女儿的变化,却束手无策。

何东在某一天的下午,礼节性的拜访了苏家。苏爸对这么一位文质彬彬的男士的到访很是诚惶诚恐。

何东说,苏小红曾经在工作上帮了他的一个忙,他来,是还她人情的。

多么好的一个孩子。苏妈看着英俊文雅的何东暗暗叹息,自己的女儿竟然堕落的无可救药,不然,该是多么好的一对。

半夜,醉醺醺地玛丽亚撞开了家里的门,苏妈妈痛惜地说:“你的一个叫何东的同事,送了一个礼盒给你。”

“何东?”玛丽亚吃吃笑着,一抬手打落了苏妈手里的礼盒。灯灭了,玛丽亚看着窗外树的扑簌地暗影,默默地流着泪。

这个时候,玛丽娅又成了苏小红,邪灵或者别的不好的东西,已经消失在纯洁地月色里。

[现代篇:009 别把不要的给我]

1、

穿着米拉宽大的袍服,乖巧的像一只羔羊立在长满金色向日葵的田地旁。俊夫说,那时候,我像小草一样娇嫩,脸上还挂着早晨的露珠。

白衣白裤的俊夫是我那时所见过的男人里最好看的,干干净净的俊夫,会用细长的手指弹拨吉他的长弦,使他们发出难以描叙的动听的音乐,比山里黄莺的叫声更能迷惑人的心,并且,俊夫的指甲圆润干净,不像寨子里那些叼着长烟管的手干枯黄染,指甲缝里永远有黑黑的灰垢。

俊夫问,这是米拉的寨子吗?

因为有了米拉,所以才会有他眼前的村寨,因为有迷拉,所以他才会出现在这里。他问,这是米拉的寨子?

是的,寨子里有人叫米拉。我的目光倔强的如冬天的冰凌,晶莹着敲打出一串清脆,密密细细地碎成针一样扎到人的心,软软的又凉又麻。

俊夫说,米拉,阿妹怎么那么看人?

穿着鲜艳百摺裙的米拉,一边盘着长长黑黑的秀发,一边从俊夫手里接过银饰。在阳光下轻轻眯着眼,一枚一枚把阳光插到头发里,于是在俊夫爱切目光里,瞬间变成波罗蜜一样甜美的女郎。

月光下的村寨,一片轻纱曼舞。米拉的竹楼下,白衣白裤的俊夫用细长的手指弹拨着吉他,执着葫芦笙的铭泰便悄悄地闪避进幽深的竹林。

阿爸说,米拉长大了。

2、

茶场以绿色无限绵延在蔚蓝的天空下,水一样的蓝,采茶女子飞梭走线般地将嫩嫩的叶芽堆叠在竹篓里。

米拉和俊夫在小河边看桃花,花瓣跳跃在米拉的裙裾上,跳跃在河的粼粼波光里。

米拉是寨子里的女秀才,所以米拉不用采茶。叼着长烟管的阿爷,眯着眼睛,黄黄白白里竟然也映出桃花的红艳。

穿着米拉宽宽大大的袍服的我,背着半个人高的茶叶篓爬上河边的山坡。阿妈缝的布鞋沾不得水,于是露出白白的春笋一样的足踝踩进凉凉的河水。俊夫惊讶得说,呵,阿妹的脚好白。

我的脸羞涩地落下了桃花,眼的余光却看见米拉冰刀一样的目光齐齐地切了过来,恨不得切下那一双走进俊夫眼中的玉足。我打了个趔趄,差点被河底的卵石滑倒,俊夫紧张地啊了一声。而米拉将目光调到了别处。

Iloveyou!俊夫在众人面前对米拉赤裸裸地奉献着爱情,周围的婶母们咧着嘴,露出黄黄的板牙,脸上布着疑惑地羡慕地谦卑地微笑。我背着竹篓从他们中间走过去,妄想带走这句异国的呢语。

那一年俊夫和米拉刚刚迈进大学的校门,俊夫是二十里外茶场铭泰老爹的城里亲戚。

3、

米拉和阿泰是指腹为婚,走出大山的米拉,已经成了大山的金凤凰,展翅的时候可以飞过无数的山峰。

阿爸准备让我填补米拉的人去楼空,我却执意走进了一所普普通通的旅游学校。

毕业后,我做了一名导游,经常领着旅游团走进铭泰诺大的茶园,带走无数竹筒的茶叶,留下一叠叠或多或少的钱币。

米拉已经是俊夫的准未婚妻,在一家银行里干着出纳。

铭泰现在了不得呢,一存就是几万啊。米拉在下午的阳光里眯细了眼睛,她明明知道阿爸刚刚接了铭泰为我打制的一套泼水节的耳饰,。

铭泰拘禁地叫着米拉阿姐,用紫砂壶烫好上好的雨前茶。带着墨镜的米拉,穿着薄薄的竹纱裤褂,保养的笋尖一样尖尖的细指捏起茶盅,轻轻地嗅着品着。而我刚刚送走一批游客,正热得满头大汗,我说,铭泰,来一碗。

米拉看着我一扬脖将那碗茶水倒进肚子,咯咯地娇笑着,你那叫喝茶,你那是糟蹋茶!可惜了,这么好的茶叶。

铭泰嘿嘿笑着,点着头,就是嘞,就是嘞。殷勤地给白白嫩嫩手指旁的茶盅继续添茶。阳光下的我犹如狮子峰上的山茶,虽也美丽,但比不上细长叶子的幽兰名贵。不过,听说,兰花养起来很费心,或者开花,或者只是一片空空的绿。

4、

里来里来的酒吧里,我一杯接着一杯地灌着北方运来的扎啤。服务生,换白酒。我忽然为我的不醉大为恼火,为什么不醉,为什么要清醒?

我妖娆地笑着对那个像俊夫一样干净的北方服务生,廉价地抛送着赵本山的秋天的菠菜,这个东北大爷的笑话竟然可以漂白了南北方的爱情。我把爱情滴进酒里,是三十七度半,高粱酒的度数。长着毛茸茸胡子的服务生,在荷尔蒙的驱使下,极快接受着这突如其来的爱情。

阿妹,你喝多了。和俊夫一样干净的服务生抱住我即将瘫软下去的身躯。好吧,让要发生的都发生吧。我蛇一样地抱紧那个靠上来的男人热热的躯体。周围有尖尖地叫声,口哨声,三五个花花绿绿的痞子围了上来。

给我温暖,给我温暖……

朦胧里,有个人影冲了过来,有酒瓶破碎的声音,有一滴温热的液体飞溅到我喇叭花一样张开的嘴里。我痴笑着用舌尖轻轻嗜进欲望的唇里,嘤咛着发出女巫的诅咒,谁给我爱?

5、

头痛,很难过很难过的感觉。睁开眼睛,我发现躺在一个似曾相识的屋子里。我极快地寻找回忆,寻找着关于谁给我爱的问题。我紧张地检查了一下自己,除了头痛好像没有什么变化。

阿妹,你醒了。干干净净的俊夫腰里扎着围裙,端了一碗莲子冰糖羹走了进来。我看到俊夫的额头上缠了一条绷带,有鲜艳的血的红浸染了出来。我不问,我知道。酒醉人不醉,俊夫为了把我从别人手里抢出来,吃了亏。

我乖巧地喝着甜甜的汤羹,俊夫做的,真好喝。

阿妹,你怎么可以这个样子,你姐姐知道会感觉很丢人的。

我,丢人吗?

不是,你,唉,你怎么可以喝酒,怎么可以到那种地方?

你不是也一样在那种地方。其实我早就看到了俊夫,我所做的就是看他的反应。我轻轻将秀巧的足踝脱出被子,故意诱导俊夫的目光去看到它们。俊夫有一刹那的惊喜,慢慢将手放在上面,轻轻地轻轻地摸挲,我知道他多少年以前就渴望做这件事情。

嘤嘤的我发出了暧昧地呻吟,给我爱,俊夫。

隔夜的酒精还在房间里弥漫,是罂粟的汁液挥发出的芬芳,我抱着俊夫倒在姐姐的婚床上。我知道姐姐永远也不会回来了。

6、

纯洁的月光洒在四周挂满红绫的竹楼,铺开的一席大红的棉纱里滚动着两条纠缠在一起的蛇一样的躯体。蛇是因为欲望而被上帝斩掉了四肢,它蜿蜒着极尽线条之美苗条的碧绿色身子,渐渐向绞缠在一起的散发着血的芬芳的躯体游弋,月光下,它带来了地狱召唤,拖着一线阴影,渐渐将死亡降临。去吧去吧,一样被巫神诅咒过的邪恶。

我轻轻从我未来的新房里退了出来,明天,谁也不会知道我来过,只会看到乌青的失去了温度的两个人的躯壳。

俊夫迷恋地含着我的脚趾,吸润着,抚摸着,渐渐将目光和手指向上游弋,蛇一样的带给我想彻底毁灭一切的快感。

来吧,给我爱,给我爱。猩红的唇对他发出诱惑地召唤,谁能拒绝欲望?

海浪一样匍匐的激情渐渐在俊夫的胸膛里平息,俊夫抱着我,一边吻着,一边说,怎么办?怎么办?

娶我啊。我轻轻浅笑着。

我和你姐姐就要结婚了啊?!俊夫狠命地抽着香烟,大口大口的烟雾混沌着充斥着狭小的空间。

姐姐把你退给了我。我用手指在他白皙的皮肤上划着一个个没有心的圆,平平淡淡地说。从小到大,我得到的都是姐姐退下来的东西,姐姐不要了,她就会想到我。从漂白了的衣服,抽了丝的天鹅绒丝袜,以至穷困的买不起楼房的俊夫。

7、

这种蛇只生活在深山不见阳光的地方,怎么会出现在向阳的竹楼里?人民的公安果然警觉,干练。

我带着那连在一起的银色的手镯,轻轻地向我的寨子招手,这手镯姐姐肯定是从来没有戴过。

阿爸一夜白了头发,嘶哑着嗓子,凄厉地追问。为什么为什么?!

别把不要得给我。

我轻轻地笑,满坡满坡的山茶花,开出了红色的海洋,我可以和它们一样,享受第一滴甘露,第一缕日出,第一场春雨……

[现代篇:010 苏甜和苏甜的爱情鱼]

很多时候,爱情只是一个人的坚持,一个人的心事,对爱的失望,不过是想象中的设计,遇上了才知道,有一些预想,是根本的多余。

(一)

苏甜是我的小师妹,上护校的时候,就已经认识,没想到工作了,竟然混在了一起,成了一个科室的同事。

每个行业都有每个行业的爱情定律,医院的爱情定律是护士爱医生。从上护校的第一天起,我就听闻了这个定律,也曾咬牙切齿地痛恨,和同宿舍的姐妹互相地表示清白一样的发誓:将来,坚决不嫁医生。

然而将来的事情谁也无法预料,或者本来就是环境的原因,日久生情吗,何况还有同行之间的理解与支持,工作不过两年,我还是嫁给了一名同院的医生。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苏甜跌脚大笑,你你你,当初可是说不嫁医生的。

说不嫁就能不嫁吗?

我对电话那面的苏甜说,好样的,别学我!

所以,只从苏甜到了我的眼皮底下,我就对她实施了严密监控。

我说苏甜,有异常举动,你得第一个向我汇报,谁让我是你大师姐呢……

(二)

秋天,院里分来了两名海归博士,据说,都是单身。

苏甜们的眼神便开始变得无比湿润,那些能够裸露娇嫩肌肤的夏装便迟迟不肯落幕,花蝴蝶一样,在脱下工作服的间隙里翩飞在医院各处,打听有关男博士的一些身家私事。

我说,苏甜,你们有点出息成吗?咱不是不嫁同行吗?何况是一男一女两只海龟,说不定那关系早就铁板定钉,只差一张薄纸了。

苏甜火花一样的眼神,便渐渐被长长的睫毛遮挡,暗淡下去。

因为他们到医院报到的第一天,男的驾车,女的坐在副驾驶座上,众目睽睽下,两个人互相对望的眼神,很是亲密。

经过一个月的安家休整,海龟们终于出现在众人眼前。

男的叫安子玉,女的叫辛媛。

安子玉分到了我们普外科。

从主任大人公布的第一天起,我就开始注意苏甜小妹妹的一举一动,我在想,她会不会主动出击呢?因为安子玉不仅有才而且有貌,说话温文尔雅,工作起来却又雷厉风行,是那种很受护士喜欢的临床医生类型。

可惜,除了查房做手术,安子玉都会跟辛媛双出双入,跟本就不给苏甜们一点接近的机会。

而工作的时候呢,安先生的礼貌也拒人于千里,因为太客气。

苏甜常常抱着病历,在窗前发呆,眼光落处,不是安子玉冷静刚毅的脸,而是安子玉手中啃剩下的半块面包。

(三)

辛媛好像对自己的魅力很放心,很长时间从没见她来探过班。虽然那些小护士们对安子玉的爱慕她也有所听闻,但她就是沉得住气,两个人据说都到了而立的年龄,却并不着急结婚。

或许她认为,男女学历相当比翼,都是最佳人选,所缺失的不过一张婚纸而已,能否相爱白头与那张菲薄的婚纸没太大关系。至于安子玉那面,就不太明白他的不着急,是不是跟爱情有关,或者,他们习惯了西式的生活观念,对婚姻的概念已经淡化。

我做这些分析的时候,苏甜有条不紊地在厨房里煎炒烹炸。只从我的那位到北京进修学习后,苏甜就积极主动地担负起照顾我的重任,经常到我家变着花样做各种好吃的饭菜,理由是我是孕妇,需要加强营养。

不过,每次她都会用一个保温桶将各色饭菜盛出一些,说是带给同宿舍的姐妹打打牙祭。我很知道天天吃食堂的滋味,开始还成,日子久了,就会让人丧失食欲,对她的有福同享的行为很为支持。只是最近,苏甜老喜欢做鱼,而且是那种糖醋鲤鱼。

我所处的城市,是一座海滨小城,不但干净美丽,而且盛产鱼虾。人人都夸赞这里的海鲜是如何味美,很少会有人惦记淡水鱼的滋味。所以对苏甜乐此不彼地做糖醋鲤鱼,除了不解还是不解。每次,苏甜会做两条鱼,一条我们吃,一条她带走。

(四)

发现那个秘密的时候,我站在门外,辛媛也站在门外。门内,安子玉一边津津有味地吃着糖醋鲤鱼,一边对苏甜的厨艺啧啧称赞。怎么会烧得这么好吃呢?竟然天天吃也吃不够呢。苏甜就甜甜地笑,不说话。辛媛举起的手,许久不能落下。面上的表情跌宕起伏,在我预备出声提示门内的人的时候,辛媛看到了我。她努力地做出笑的样子,却不能够,终于,在眼泪滑下脸颊之前,忙忙转身,逃了。

她一贯保持的好风度,在爱情面前,竟然也溃不成军,再怎样的坚强,也是女人。长长的,明亮的走廊里,我一个人孤零零站在那里。我不想自己成了破坏他人感情的帮凶,然而不想,不等于不做。我轻轻从那道爱情门前退开,我想,每个人都有每个人选择的理由。

如果安子玉对苏甜不动心,那么,所谓的破坏也就不存在,如果安子玉对苏甜动心,那么,所谓的破坏更应该不存在。一个男人喜欢了一个女人,终是因为有吸引他的地方。我希望这喜欢不仅仅是喜欢。因为苏甜在做鱼的时候,很多次都被溅出的油花烫伤,可她依然坚持,只因为有个人喜欢。

(五)

苏甜已经没有心情陪我逛街了,爱情里的小女人总是很忙碌。休假的时候,我一个人到金地的书市闲逛,希望可以发现自己喜欢的书,借此打发一个人的时间。在书市的一偶,我看到了辛媛。她左手里拿了数本有关厨艺的书,右手仍然在书架上挑挑拣拣,秋日的阳光,碎碎地落在她的脸上,身上,以及那些色彩斑斓的书上,梦幻般的金色里,她的目光无比虚诚,好像一名信徒,在寻找她的教父。

我远远地停下脚步,不想破坏掉她的安宁,虽然我不清楚她会不会记得我。那样的场面,那样的相遇,对两个女人来说,是绝对不会成为朋友的开始。所以在她转过身来的同时,我把目光盯在了那些休闲书上,不过我的目光,是清淡的,没有任何渴望。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辛媛抱着那些书,从我的身边健步走过,笔挺的牛仔裤,使她看起来精明而又干练,这个年轻的女博士,一来到我们医院,就成了内科的业务骨干。对她,更多的人是一种仰慕,我曾经也是。

而现在,她轻轻从牛仔裤里掏钱,轻轻抱着那些书从落地橱窗前落寞地离去,我的眼里,便有了同情。因为岁月,在她的眼角,刻下了细细密密的鱼尾纹,也因为,当初的双出双入,终究有一方不可预料地中途退场,那张婚姻的地毯,她和他很难在一起走上去了。我相信苏甜的厨艺。托了安子玉的福,我的体重最近直线上升。

(六)

下班后,辛媛打来电话。

辛媛说,安,今天专门给你做了鱼。

电话里的声音很大,安子玉发现苏甜的时候,赶紧用手捂住话筒,但已是来不及。

苏甜手中的一摞病历霹雳啪啦掉在地上,如一场小小的地震。她知道,那个女博士已经放弃了西式的面包,准备用国粹来挽救失去胃口的爱情。

我轻轻掐了一下苏甜的手臂,示意她不可失态。

苏甜习惯性的抿紧裙裾,蹲下身,非常职业化的将那些病例拣了起来。一举一动,姿态优美,如同在给我们做一场礼仪示范。

皇冠小区的博士楼里,辛媛从超市里买来了鲤鱼,在厨房里烧得声泪俱下。

安子玉进门的时候,刚巧看到辛媛很狼狈地从厨房里端出一盘面目全非黑糊糊的鱼的残碎。

安子玉看着她粘湿在额角上的碎发,愣了一下,但仍然洗了洗手脸,微笑着坐到餐桌前。

辛,还有面包和果酱吗?

辛媛愣了愣,你不是不喜欢吃那些东西了吗?

好久不吃,也想念了。

辛媛半信半疑地从冰箱里拖出那些半成品,说,安,我给你做蔬菜色拉,以前你最喜欢不是吗?

你最近不加班了吗?安子玉吃着面包,有一口没一口,眉头微微皱着,全没有以前的贪婪。

最近科里闲了一点。辛媛声音低低,她想,以前是她太忙了,忙得忘了爱情也需要时时浇灌。

明天中午,我们一起到餐厅吃吧。

看着辛媛的低眉顺眼,安子玉有了不忍。

(七)

和辛媛的相识,是几年前。

那时候辛媛刚刚到波士顿大学报到,正为落脚地苦恼时,恰好也是从国内来的安子玉租到了房子。

安子玉说,我那个房子大,你先过来凑合一下吧。

在那种异国它乡的氛围下,同是黄皮肤黑眼睛,不论以前是否相识,就是偶尔的碰面也倍感亲切。两个和租的人便很快消除了陌生的隔阂,两张床也就并在了一起。

只是,谁也说不清这之间到底是否有爱情发生。

也许就是同那些贫贱困苦的山里人一样吧,搭帮过活,人在孤单的时候,最渴望寻找到另一半孤单。

三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两个人都以学业为重,也没在感情这方面多做考虑。

安子玉接到国内邀请函的时候,问,回国吗?

辛媛愣了愣,下意识里,她已经把安子玉看成丈夫一样身份的男子。习惯了在每天早晨准备两份早餐,习惯了寒冷的夜里,相互取暖的怀抱。甚至连安子玉面包上该涂多少果酱,她都能分毫不差。

她望着安子玉英挺的眉,伸手将一只打开的抽屉轻轻关了上去。那里面,有好几家波士顿医院和研究所的邀请函。

辛媛说,找个靠海的城市吧,那里空气好。

(八)

苏甜一天天瘦下去,她的瘦,安子玉看得见,却装着没看见。

爱情里有了三个人,必会有一个人被挤出去。

苏甜始终不相信自己就是最终被挤出去的那个人,因为,辛媛虽然有着很高的学历,很高超的医疗技术,可是她做不了一个贤惠的妻子,医生繁忙的工作已经让她自顾不暇,又如何照顾因为手术不能按时吃饭因此而患上胃炎的安子玉?

下了手术台的安子玉,一边写着病例,一边用手轻轻地揉着胃。

苏甜打开保温桶说,给你留了饭。

安子玉愕然地看着她,眼睛里有了感动,定了定,话一出口,却极为冷淡。

谢谢,我那里有方便面,一会自己泡着吃,就不麻烦你了。

苏甜抱着保温桶傻愣在当场。这场面恰好让辛媛撞见了,辛媛见安子玉宁肯吃方便面也不动苏甜的美食时,脸上不动声色地绽开了一朵胜利的花。

辛媛说,安,你母亲来电话,催我们赶紧结婚呢。

安子玉一边往嘴里扒啦面,一边眼睛盯着病历,听了辛媛的话,漠然地唔了一声。好像结婚对他来说,就是一碗方便面,因为太平常,所以可以不用品味滋味。

苏甜低着头,走出去,不看我们的同情。

(九)

日子,一天天的过,今天跟昨天好像没什么不一样。

只是听说,安子玉跟辛媛在装修新房。辛媛经常为一件家具或者窗帘是西式还是中式是蓝色还是白色特意声音很大的打来电话,并且不往安子玉的手机打,偏偏用科里最热闹位置的那部电话,让安子玉躲都没处躲,只能在众目睽睽里一声声的唔。

我们都以为很快就会吃上两位大博士的喜糖了。不管怎样,这也是一件好事。人们追问婚期的话语渐渐湮没了苏甜的落寞。

一所大医院里,一个年轻的小护士,怎么能跟留学归来的博士相提并论呢?

事情的发展本来就应该是这样,虽然大家明里不说,暗里早就有了定论。

只是苏甜依然会给误了吃饭的安子玉留下美味。

安子玉莫可奈何地笑笑,说,你做我妹妹吧。

苏甜就甜甜地笑,声音轻脆地叫着哥哥,好像真是一对兄妹。

以后,每当苏甜给他盛饭,安子玉会很亲切地看着她,不再回避。

这是最好的选择,爱情不成就做兄妹吧。安子玉想。

(十)

安子玉在结婚前上了最后一台手术。

十个小时后,手术室的门突然从内部打开,从里面急急推出来的,竟然是昏迷中的安子玉。

安子玉的嘴角挂着血丝,脸色腊黄,双目紧闭,身上还穿着无菌衣,手上由自带着乳胶手套。据说一做完手术,安博士就倒在手术台下。

担架车一进消化内科,同仁们就开始了对安博士的紧急抢救。

输液,合血,吸氧……等辛媛从出诊的镇医院赶回来的时候,安子玉已经转危为安了。低血糖,胃溃疡合并出血,辛媛翻看着安子玉的病历,脸色渐渐苍白。

之所以导致了这些,她知道,与安子玉吃厌了的那些面包跟方便面有关。内心的歉疚,让走向病房的脚步迟缓而沉重。

已经是初冬了,窗外的树木裸露着枝干,一两片土黄色的枯叶在枝头上瑟瑟地跳动,冷而寂寞。安子玉缓缓地吞咽着苏甜喂到他嘴边的鲫鱼汤,热热的鲜香里,忍不住问:

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苏甜的手停顿了一下,低低的声音说:还是不够好,不然,你怎么会晕倒?

那不是你的原因啊!安子玉看到苏甜无端的自责,心下蓬动。有什么东西,在那一瞬间,啪的裂开。

是不是有人说得那样,我遇见你,心甘地碎裂……

辛媛走进去的时候,两个人还在那里互相对望着发呆,没有觉察。

辛媛咳了一声,提示自己的存在。

苏甜扭头看到辛媛,慌张地转过身,手中的汤勺滑脱,掉到地上。苏甜就急忙弯下腰去捡那些碎片,以此来躲过辛媛锐利的目光。

嘶……苏甜吃了一痛,白皙的手指上开始冒出一串串血珠,那些碎开的瓷片,有着锐利的刀锋一样的断口。

怎么这么不小心!

安子玉一把拽过来,急急察看,那份心疼已经无法掩饰。

辛媛黯然了一下,忽然明白,她与安子玉在一起的三年,彼此间只是相互的习惯,与时间有关,与爱情无关。

(十一)

安子玉亲手为苏甜包扎好手指上的伤口,没有注意辛媛的离开。

辛媛却打来电话,这次打在安子玉的手机上。苏甜默默地收拾好地面,退在一边,看向窗外。她不想听见一些有关于她的争吵。

安子玉将手机压在脸上,电话里,辛媛声音平静地说:安,祝福你!苏小姐会是个好妻子,我要去西安开个学术会,希望回来的时候可以吃上你们的喜糖。

安子玉愣了一下,看向望着窗外落叶有些伤感的苏甜,面部抽搐,好像一时无法调整好表情。

看着安子玉为难的样子,苏甜收拾起汤碗,哑声说:对不起,我以后,就不能给你做鱼了,都是鱼儿惹得祸。

不,安子玉突然从床上坐起来,手指触到苏甜瘦瘦的蝴蝶骨,一把将她揽进怀里。

我希望,你能一辈子做鱼给我吃……

这个可爱的姑娘,从开始,他就知道,她的鱼之所以那么好吃,是因为添加了爱情。

[现代篇:011 外婆桥蓝眼泪]

一、艾嘉文就是“爱嘉文”

柳树街上有一家蓝色酒吧,酒吧里的调酒师姓艾,叫艾嘉文。

我见到他的时候,他刚刚在那个地方干了三个月,据说,因为他,酒吧的生意比以前红火了许多。

酒吧老板把我送到他面前时,他显得很是冷漠,只是轻轻点点头,继续咣啷啷咣啷啷地摇着那个装着冰块的镀银调酒壶,神态很是倨傲。淡蓝的休闲衬衫,淡蓝的牛仔裤,让他看起来很清秀干净。我原谅了他的傲慢,因为我喜欢看起来干净清秀的男孩。不管他理不理我,我每次都大声地感情丰沛地叫着“爱嘉文”,整个蓝色酒吧的客人就会因为我这声震天动地的大吼而哄堂大笑。这丫头大约喜欢上你了吧。酒吧里的熟客就对艾嘉文开起玩笑。艾嘉文皱皱眉,终于忍无可忍地说,许小仙,还想学调酒的话就不许喊我艾嘉文。我不喊你爱嘉文喊啥?喊爱师傅?!我把毛茸茸的刺猬脑袋探到他眼皮底下,努力地眨动着据说全身上下最有女人味的大眼睛。艾嘉文吓得往后退了一步,许小仙,你有点女孩子样成吗?成。我一下跳到他面前的吧台上,八爪虾一样坐在上面火辣辣地盯着他看。艾嘉文的脸就腾地一下红了。

容易脸红的男孩当酒吧里的调酒师,真像是上帝打了瞌睡。

二、白贞贞不是白贞贞

白贞贞来的那天穿着一身很白很漂亮的连衣裙,看起来像一朵出水芙蓉,不但吸引了酒吧里的客人,也吸引了艾嘉文的目光。

艾嘉文不要我动手,亲自给她调她点的“蔚蓝的海”,蓝色的酒液在高脚杯里形成宝石般的璀璨,被艾嘉文端到公主一样的白贞贞面前。

希望你喜欢。艾嘉文声音很是柔和温暖,一点都不像平时的冷淡。

呸!男人没个好东西。白贞贞在经过我面前的时候低低地说,艾嘉文没有听见。

白贞贞从前不叫白贞贞,在清水街的时候,白贞贞说,这个世界上就剩下你对我好了,你一定一定不要抛下我。那个时候她的外婆刚刚去世,那是她最后的一个亲人了。

不会的,我会一直一直对你好。我把瘦弱的白贞贞带到了我的家里,对我的父母说,这是我最好最好的朋友,我希望她可以住在我们家。

父亲原来是清水街上一家修配厂的技术工人,后来自己下海开了一家汽车配件公司,我们家很快成了清水街上的暴发户。一个暴发户家当然不会在乎多养一个人,白贞贞就和我一样在那栋很气派的三层小楼上有了一间自己的房子。

不清楚我妈干吗要给我起个学名叫许小仙,大约是因为我上学的那会满大街都是叶童版的白蛇传。许仙太有名了,许多女人都中了许仙的毒,连法力无边的白素珍也不能例外,我怎么能埋怨我那个凡夫俗子的妈呢?

可是同学们不叫我许小仙,他们腚前腚后地喊,许仙,许仙,许仙。

白小丽就走过来对我说,我以后就叫白贞贞了,这样别人骂你的时候,你就不会感到孤单。

没有父母的白小丽就改名成了白贞贞。

三、许小仙也不是许仙

白贞贞老喜欢叫我许仙,或者是相公。叫相公的时候满脸妖媚,真像一个蛇妖。蛇妖一样的白贞贞非常吸引凡夫俗子的目光,但凡夫俗子的我妈却渐渐不喜欢她。

让她走!满脖子挂满了金项链的老妈嘶吼着向我爸抛来一个枕头,赶白贞贞出门。

她走我就走。我是这个世上最后一个对白贞贞好的人了,我不能抛下她。我们在大学附近租了一间普普通通的草厦子,一边打工一边上学。在第六天上,爸爸来了,爸爸带来了一把楼房的钥匙,还有一张10万元的银行储蓄卡。

爸爸说,你们好好生活,不够了我会往里打钱。

我很高兴摆脱了越来越像巫婆的老妈,在爸爸的庇护下,与白贞贞开始了天堂般的独立生活。白贞贞非常喜欢白色的连衣裙,我却只喜欢牛仔服。因为白贞贞说,我穿着牛仔服最好看,好看的不得了。

爸爸每个礼拜都会过来看望我们一下,有时候我在,有时候我不在。那个时候我忽然迷上了篮球,听说打篮球可以让个子长高,我不能让白贞贞超过我,因为我说过我要保护她。

一天下午,我流着臭汗,提拉着断了带的球鞋,光着脚赶回家里时,突然听到从白贞贞房里传出异样的呼喊。

爸爸爸爸我爱你!

白贞贞在喊谁爸爸呢?我赤着脚踩在冰凉的地板上,悄悄推开了白贞贞的房门。

爸爸趴在白贞贞的身上,正闭着眼拼命地运动。

我把一双臭鞋摔在他们身上,一个人哭着跑开了。

四、外婆桥还是蓝眼泪

你调的酒真好喝。白贞贞优雅地笑着对艾嘉文说。

是吗。艾嘉文有些受宠若惊,好像这样的赞美他第一次听到。艾嘉文就坐到白贞贞的对面,眼睛亮亮地说,我请你。

可是这个酒不像蔚蓝的海,因为不够苦。白贞贞继续妩媚地笑,像一朵蓬勃开放的花,蛊惑的香味漫天漫地从花心里散发出来。

这个酒叫蓝眼泪,是我根据蔚蓝的海配制出来的,因加入了一点点的苦艾酒和苏打,虽然不会象蔚蓝的海那么咸却有点苦味,可以做佐餐酒和开胃酒。你真厉害。白贞贞用看起来很崇拜的目光看着艾嘉文。不过我喜欢叫它外婆桥,因为它看起来像外婆桥下的水,虽然苦点涩点,但很温暖。嗯。艾嘉文就努力的点着头,因为他知道了白贞贞最爱她的外婆,曾经和她的外婆相依为命。

蓝眼泪就是蓝眼泪。我挑衅地将艾嘉文挤到一边,坐到了白贞贞的对面。外婆桥已经是传说了,你以为现在的人还会相信传说吗?

白贞贞微笑着看着我的气急败坏,轻轻偏着头用很温柔很温柔的声音问,嘉文你信吗?

信。艾嘉文这个不知死活的家伙,已经中了白贞贞的蛊,把我的关心当成了驴肝肺。

我说,艾嘉文,你再不好好工作是要被炒鱿鱼的。

那个时候白贞贞几乎天天来蓝色酒吧,她一来艾嘉文就没有心事继续为客人调酒了。

五、谁是谁的谎言

我要你看看你心中的白雪公主是什么货色。我扯着艾嘉文不顾他的愤慨和抗议,一起回到我从前居住的小区。

一辆非常熟悉的银灰色轿车在我和艾嘉文眼前一晃而过,我认出了那是爸爸的车。

艾嘉文,睁大了你的狗眼好好看看,那个人就是白贞贞的情夫。我看着白贞贞殷勤地接过爸爸手中的购物袋,勾着爸爸的胳膊走进楼里。

不可能!艾嘉文努力地睁大眼睛看着眼前的一幕,白贞贞那么好的一个女孩怎么会是一个半大老头子的情人。

你跟踪我?白贞贞狐疑地看了一眼吧台后的我,忽然笑了笑说,那个人是我爸爸。你不会在乎我是一个富商的女儿吧?

啊,我不是,就是忽然看见了,有些好奇,你不要生气啊。艾嘉文手忙脚乱地解释,生怕白贞贞忽然瞧不起他了。

我们家虽然有钱,但我自小脾气很好,我不生气。白贞贞把眼睛弯成了月芽,用吸管一小口小口地嘬着她的“外婆桥”,然后不再理艾嘉文。

许小仙!你干的好事!白贞贞一走,艾嘉文就把一大把用过的吸管灌到了我头上。

我傻傻地任凭那些五颜六色的吸管从我的头发上滑了下来,那些吸管上有着五颜六色的残酒,灯光下一片迷离。

酒吧里所有的人都嘲讽地看着我,连一向非常要好的钢琴手苏海都过来取笑我,用肥大的手指无所顾忌地拍在我的肩膀上说,许小仙,人家艾嘉文喜欢温柔的女孩,不喜欢李宇春一样不男不女的超女,你还是不要白费心机了。

我一根一根扯下粘连在头发上的吸管,仿佛扯下我对艾嘉文的一点一点的爱恋,动作很慢很慢,心也很痛很痛。

扯落那些牵连后,我黯然地离开了蓝色酒吧。虽然艾嘉文追出来说,许小仙,我不怪你……

六、一切都是孽缘

许小仙,我快要死了,快来救救我。当我刚要决定离开这个城市的时候,我收到白贞贞发来的求救短信。

我去的时候,白贞贞倒在客厅里,她的身下流出大滩的暗红色的液体。

许小仙,救救我,我流产了,你爸爸不再管我了,艾嘉文走了,没有一个人可以帮我。白贞贞满脸流着眼泪,一声声哀求着我。

我不吭一声把她抱起来,跑下楼打了的,送她到了全市最好的一家医院。

一滴一滴的鲜血又流进白贞贞的体内,医生说,再晚半个小时,孕妇就没命了。

谁的孩子?我冷冷地问。

是,是……白贞贞唯喏着不肯说出来。

我不知道她是不肯说出来还是故意不说出来,我继续没有温度地问,艾嘉文的?

白贞贞用枕头盖住了脸,声音有些沙哑:

你爸爸说,要是知道是谁,就会做了他。我爱艾嘉文,我不想他受到伤害,我骗他说,我爸爸把我嫁给了一个有钱人,他就,他就走了……

我一耳光掴在白贞贞的脸上,真不知道她的脸皮有多厚,一会爱我,一会爱我的爸爸,一会又爱上了我爱的人。

你怎么可以打病人?医生惊诧地上前阻止我。

打病人?对,白贞贞一直是个病人,一个病态的人。

七、爱过了,恨过了

两年后我接手了父亲的公司,父亲在一次酒醉驾车后出现车祸,导致半身不遂。看着老妈静静地在午后为他擦洗着老迈而瘦弱的身体,我忽然朦胧了视线。我想这是上帝对他最好的安排。而我在一次到上海处理业务的时候再次遇到了艾嘉文。

当我在那座陌生的都市看到“蓝眼泪”这个名字时,我忍不住下车走进了那家酒吧,我没想到我会在这里遇到艾嘉文。

艾嘉文还是清清秀秀的模样,还是在咣啷啷咣啷啷地摇着那个装着冰块的镀银调酒壶,只是神态很是忧郁,像离开人世的那个著名影星张国荣,郁郁的让人的心尖上簌簌的疼。我说,咳,艾嘉文,给我来一杯蓝眼泪。艾嘉文仔细地辨认了半天,他没想到一只丑小鸭两年的时间里竟然变成了骄傲的白天鹅。我优雅的笑容,高贵的气质,一举一动都映照在他那双惊喜的眼睛里。这是我男朋友。我指着身边高大帅气的男士对艾嘉文介绍,其实那是我的保镖,可是那一刻我忽然有了虚荣,我想让艾嘉文知道,我过得很好。艾嘉文就点点头,不问也不说话,继续咣啷啷咣啷啷地摇着那个装着冰块的镀银调酒壶,一直摇,一直摇,……

[现代篇:012 淡淡菊香]

花开无数,从一朵花到另一朵花,然后肯为菊停下来,细细端详一番,一定是有说不清的渊源在里面了。

温妮向前跑的时候,我就想,是不是要追上去。

五分钟前,温妮还在我的身边做小鸟依人状,这会,却突然气冲冲的跑远,无非是我说了一句,林月身上的味道真好闻,是淡淡的菊香。

女人心,海底针。但我,最好还是追上去。

在我冲进女生宿舍楼,刚刚转过一个楼梯口的时候,一大盆污水,通过胸口的撞击,一点没浪费地全浇在我身上。“对不起,对不起。”我刚要跳脚骂娘,见端着盆子的人竟然是目瞪口呆一脸惊愫的林月。她的手里还拿着一块五七抹黑的麻布,也许是心慌,竟然就用它来擦温妮送给我的价值千元的名牌衬衫。

“你住手啊你!八婆,给人家弄脏了还用抹布擦。”温妮不知什么时候返回到现场,恶狠狠一把将林月推向一边。林月打了个趔趄,额角撞在半开的门边上,捂着头,慢慢蹲了下去。

“装死啊,少来,姑奶奶可不会怜香惜玉。”温妮抬起高腰的白色皮靴一脚将林月的脸盆踹下楼去。

“你也太过分了,温妮,不要以为你爸爸是校长就可以为所欲为!”和林月同宿舍的高红一边察看林月的伤势,一边扭头气愤地对温妮吼。

“你说谁,你说谁为所欲为?我爸爸是校长怎么了,林月勤工俭学的差事还不是我帮她争取的,忘恩负义了是不?”一向在我面前温柔可人的温妮,突然如炸了毛的刺猬,句句话如针一样扎人。

“温妮,温妮!”我抱住欲上前踹人的温妮,一边拖着她往楼外走,一边从口袋里掏了几张百元人民币扔下。

“到校医那里给林月看看伤吧。”

“我家林月用不上你们的臭钱!”

刚下楼,一大把碎碎纸币从空中雪花一样落在我跟温妮的肩上。楼上,一个个窗口发出嘲弄的嘘声跟口哨声。

我跟温妮落荒而逃。

下午,整个下午,我静静地呆在学校的机房里,看着窗外的树叶一片片从枝干上脱离。已经是秋天了啊,家乡的山上,该是开满了遍野遍野的山菊花了吧,那些质朴的野花,星星点点给大地洒上一层绚丽而温暖的薄金。

在温妮面前,我是他父亲战友的儿子,我是学生会的主席。可是,我始终无法忘记,我的父母是农民,始终无法改变,自己对菊一直以来潜移默化的喜爱。我是校网站的站长,林月是文学版块的版主。这个人淡如菊的女孩,喜欢写一些清清淡淡的文章。她的每一篇文章,我都是第一个拜读者,然后在第一时间给她加上精华,不能不说,我对她,有着某一程度上的关注与偏爱。然而她仅仅也是个农民的女儿,穿的都是过时的地摊货,还负责整个女生楼的楼梯清洁工作。

有时候,我会看着她渐渐远去的背影暗暗地叹气,世上,它怎么就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温妮浅薄,但她漂亮。温妮骄横,但他父亲是这所大学的校长。校长的千金,小鸟依人地依偎在我身边,陪我散步,陪我聊天,让我成为几千学子中人人瞩目的焦点,这在极大程度上满足了我的虚荣心,况且,温妮的父亲已经为我们的将来安排了最好的出路。只要我跟温妮在一起,我的前途就是一条平坦的金光大道。然而,这个时候,我的脑子里竟然全是林月。

登陆网站后,我静静地看着林月黑色的头像,那只闭着一只眼睛的调皮小兔子,始终黯淡无光,一如看不到林月的日子。我担心林月,那天,她的脸色那么苍白,有红色的血线从她光洁的额头上蜿蜒而下。我很想扑过去,把她抱在怀里,很想暴揍温妮,然而,我什么也没有做。

“给,你的钱。”林月将几张粘贴好的钱币放在我电脑旁边的桌子上。

我呆愣愣地看着那几张复原了的纸币,大脑一片空白。见我不说话,林月轻轻叹了口气,转身要走。

“别走。”我忍不住拉住她的手,“钱是给你看病的啊,你拿去。”

“我,不需要!”林月的眼神,冰一样射过来,两只手努力挣脱着我的掌控。

拉扯间,用力过猛,不小心把她带进怀里,看着怀里的林月,我也惊呆了,我不清楚到底要干什么。那么,就干点什么吧,我狠狠地对着林月的嘴唇吻了下去,周围响起一片惊叫声。

林月吃惊地看着我,呆呆地盯着我的眼睛,做不出一点反应。

我闻见,淡淡的菊香,真的,林月的身上唇上都有着让我着迷的菊香。机房里的同学惊诧地看着眼前的一幕。也许是看惯了校园里的风花雪月,在戚戚喳喳的骚动之后,又恢复一片键盘的敲击之声。

“她那里比我好,你说!”温妮疯子一样地冲了进来,一边用拳头捶击着我的胸膛,一边哭着质问。

“真正的爱情,它不需要条件。”我看着走远了的林月,轻轻松了口气,从今天起,我不会再让人欺负她,不会再让她一个人受那么多苦。那个吻,让我知道,原来,爱情它是这样的啊!撇下温妮,一个人快步走向医务室,那里,校医正在为林月的伤口换药呢。

我被举报了,原因是,我当众侮辱女同学。

举报我的人是高红,我不恨她,一点也不,我知道一直以来只有她对林月好,只有她一直在帮助林月。

教务处主任直接把我交给了温校长。

路上,他讨好地说:“这事本来没什么,可是,你跟温校长的女儿好,你干吗啊你,真闹不明白。”

“小波,坐。”温校长和蔼地示意我坐下。“可不要因为任性误了前程,这件事,我会妥善处理,可是今后,必须保证不会再发生这种伤害温妮的事情了啊。当然了,年轻人,做事冲动,有时候做错事情也在所难免,我当年在部队上也犯过这样的小错误吗,不信问问你爸,呵呵,当年他是班长,哎呀把我给批的啊……”

“对不起温校长。”我打断他的话,在这之前,我一直叫他温伯伯。“我和温妮的事情已经结束了。我不爱温妮,我爱的是林月!”

“你说什么?!”本来在笑着的温校长,脸部表情还没来得及调整,噌地一声从椅子上立了起来,手指颤抖地指向我吼道:“你!你小子再给我说一遍!”

“我爱的是林月。我真正爱的人是林月。我不能跟温妮好了。”我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说。从林月撞伤的那一刻,心痛,就清醒了大脑,现在我知道,什么才是我最想要的。

“你认为你是谁,你不过是个乡巴佬,不是你父亲当年对我有救命之恩,你想娶我们家温妮我们还看不上你呢。滚!”

我逃也似地“滚”出了这座明亮的象征着地位的办公大楼,“解放区的天,真呀么真晴朗,呵呵……”我一边跳一边笑,心,从没有过的轻松跟自由,我是乡巴佬怎么了,我就是乡巴佬!

“你不后悔吗?”林月一边在支援大西北的志愿者名单上签着名字,一边扭着头淡淡地笑着问我。

“不悔。”我闭上眼,揽着林月的蛮腰,轻轻嗅着丝发间飘散的淡淡菊香。

列车在一连串有节奏的咣当声中,渐渐拉长了我们与之生活了三年的学校城市的距离。我与林月手挽着手坐在火车的硬座上。“林月,靠到我肩上,睡一会。”我轻轻把她抱在怀里。“不,我不累,不想睡,我想看着你。”

林月的眼睛在黑暗里闪闪发光,如天幕上可爱的星星,一眨一眨。我忍不住吻了上去。“怎么会爱上我呢?你可是全校女生公认的白马王子。”

林月用粗糙的手指轻轻滑过我浓浓的眉,细长的眼,棱角分明的唇。我一口将它叼住,林月的脸一下红了,抽出手,急忙把它们别在身后。我把它们拽出来,一边握住那双因勤劳而失去娇嫩的双手,一边看着她的眼睛说:“因为,因为,我就爱上了一棵秋天里的菊。”

淡淡菊香,一如我们的爱。越过山峦,乘着风,自由地四处飘散。花开无数,从一朵花到另一朵花,然后肯为菊停下来,细细端详一番,一定是有说不清的渊源在里面了。至于我被举报的事情吗,林月说,她先吻的我,两厢情愿,当然也就不存在谁侮辱谁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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