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生张君瑞。列位熟读《西厢》的看官尽可以简称我张生。这个我是不太在乎的。
不过这许多许多年来,有一样事情我其实是在乎的,那就是所谓西厢记的故事,其实,事情的真相,并不完全是大家看到的那样。
此话怎讲?待我慢慢道来。
现在大家都说,是我张生邂逅莺莺,而后请好友白马将军解了贼兵之围,老夫人赖婚,小红娘仗义,我与莺莺书信传情,暗结情愫,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
其实,非也呀非也!
我那天寺中一游,的确是看上了一个美女。不过不是莺莺,而是红娘。
大家可能不相信,那莺莺其实哪有半个“美”字可言?她因为娇生惯养,吃的营养过剩,又不爱运动,早生的是水缸般的腰,发面饼似的脸,加上因为是高干子弟,她的学习成绩也很糟糕,却无人敢说,实在是基本素质极差,却又自命不凡,动辄就把“我老爸”挂在嘴边。试问天下有哪个男人愿意娶她?
所以他们家只好大造舆论,以求能误导广大青少年——相府莺莺,乃绝代佳人也!
我不幸误入罗网,得见真颜,一见之下……唯有呕吐!
好在我一转眼,又看见了红娘!
在莺莺的映衬之下,那红娘直生的是白泠泠的面,黑漆漆的眼,嫩皎皎的手,软绵绵的腰,不笑不说话,一笑俩酒窝……
现在想来,红娘其实也没多么好看,一般的人儿,只不过让莺莺那么一对比……我就花了眼,动了心。
正巧贼人听闻了相府散布的谣言,居然来劫莺莺。
我听了,心里那叫一个乐啊。好啊好啊,快快劫了家去,正是判了你个无期徒刑!真正恶有恶报!
我在心里打着小算盘,怎么能趁乱抱得美人归,把红娘妹妹领回家中?看她刚才郁郁寡欢的陪着莺莺小姐逛花园,心里不定多委屈呢。待到看见我张君瑞,她的眼里才放出青春的光芒,正是郎情妾意两心知!
我又怕贼人来了看见莺莺后改了主意,抢了我的红娘妹妹去怎么办?于是我找我的好朋友白马将军商量。他说,他到时候来搅和,贼人一看见有人跟他抢,定然来不及细看就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先下手夺了莺莺去,等回了家再发现,那就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一旦售出,概不退换了!为了面子,那些以江湖名誉为重的傻瓜定是不好意思把那丑八怪送回来的。
我当时真是佩服他。
可是,事情却与我所预料的方向背道而驰。
贼人一来,莺莺竟然不顾相府小姐的身份冲了出来,一边跑还一边大喊:“我是莺莺,我是莺莺!”
贼人大惊,落荒而逃!
正巧白马将军赶到,一惊之下,马失前蹄,被莺莺拿住!
老夫人早有言,“救”了莺莺的人一定要娶了她。
当夜,白马将军被缚于后花园,等待与莺莺完婚。
至今我都在后悔那一天我做的傻事,哥们义气害死人啊!
那天我知道这个噩耗,开始还有点暗自侥幸呢,贼人跑了,白马将军成了替罪羊,我可以放心的去追求红娘。可是一念之差,我居然想到,应该去探望一下我的朋友,好歹安慰他两句,也算朋友一场,他也是为了我的事情陷入绝境的啊。再说,日后我们怕是也没有见面之日了,谁肯去他家见那丑婆娘呢?
赶到后花园,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堂堂将军,见到我居然涕泪交流,痛不欲生。
他说他一定是前世造了孽,今生得了报应,他自认倒霉。唯一希望我能帮他把绳子解开一会,他要方便一下。想到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再说又是生理要求,我就答应了他……
谁想到!他TMD真不够朋友!真是重色轻友,他竟然一拳打倒我,连一句“对不起”也没说就仓皇的钻墙而出!不是越,而是钻!
我那时大脑一片空白!
要不是还惦记着红娘,我一定也是逃之夭夭了。就在我为红娘而踌躇的一瞬间,我被捉住了。
老夫人命我与莺莺成亲!
这才是所谓“悔婚”一段的真相!
我好悔啊,悔的肠子都青了!
我提出考学,不拿个学位怎么能配上小姐呢?这不过是个缓兵之计罢了,哪能逃过老夫人的心眼。她命我就在寺中复习,哪也不许去。等到考试的时候,她打个招呼,我不用上学能拿到毕业证。
完了!完了!就在我绝望的准备自杀的时候,红娘来了。
我们心有灵犀,我对她说,今生无缘,来世再见!
她死死抱住我的腿,不准我上吊。说我不象男子汉!
我说,那我去找老夫人拼命,一定要娶你!这样才算男子汉?
她说,那也不是男子汉,是笨蛋!
这小妮子居然说脏话着实让我没想到。
她说那么一来,不但我娶不到她,她的小命都难保了,而且老夫人会当时就把我招进门,终身监禁!
我哭丧着脸,我的红娘姐姐啊,那我们怎么办啊?
红娘这小妮子把我扯到一边,然后告诉我一个秘密——
她家小姐莺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
我摇晃了几下脑袋,恍然大悟!
都说爱情是自私的,狠毒的,今日才透彻!
红娘说,你且与她订了终身,领了证书,成了合法的丈夫,我心里明白,是不会嫉妒的。小姐的病一直都是我伺候的,所以我一定能争取到去你们俩那儿当家庭服务员的机会。然后,如此这般,她要是暴病突发那也是老天无情,须怨不得你!到时候,你得了一半的家财,脱离了相府的管辖,我也赢出一个自由身,咱们水到渠成,再不会有人敢说我是二奶,咱们演一出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绝妙好戏!
我听傻了。
红娘掐了我一把,我一龇牙咧嘴,她当我点头同意,鼓励我勇敢的去和莺莺来一次亲密接触。
现在你明白为什么一个妙龄女子居然撺掇一个英俊青年去和自己的闺房之友搞不正当关系了吧?那绝对是居心叵测,甚至用心险恶的!
事到如今我又能怎样?
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我给红娘写了封信,希望在婚前就把自己纯洁的青春先献给她!
没想到,这小妮子没上过学,不认识字,居然把信给莺莺看到了。
结果,当夜,西厢之中,演出了千古惨剧——等着我的不是红娘是莺莺!
我不但为此背上了婚前同居的千古恶名,还被莺莺折腾了个半死!她哪里有一点心脏病人的样子!比狼还凶!
红娘也十分后悔,从此发奋学习。
老夫人明察秋毫,发现我对红娘有了意思,一次找茬揍了红娘一顿,说她读书学习实在是别有用心,不安于本职工作!并且暗示,如果她敢越轨,充当第三者的话,一定饶不了我们!
这就是“拷红”那一段啦。
在那个大丈夫可以三妻四妾的年代,我受到了如此沉重的致命打击!
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那滋味……唉……造化弄人!
婚后我实在打熬不住,寻个事业上的借口,在外地长驻。造成两地分居的既成事实。
至此,我们的婚姻关系名存实亡,但是一直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因为我实在不愿意再见莺莺一面。
后来有人说我始乱终弃,我也满不在乎,我看透了。
倒是老夫人觉得面子上不好看,再一次发挥传媒的优势,辟谣一般生造出我们夫妻俩恩爱甜蜜的结局。我也不好点破。毕竟她家势力还在,我见好就收。
至于红娘,后来我也没再见过她,我一个人在外面走南闯北的,见的女人多了,也就不觉得红娘怎么样优秀了,她后来渐渐淡出了我的脑海。但在心里,我知道,红娘其实是我的初恋,初恋时,我们不懂爱情……
这才是真实的故事。
现在你知道了吧?文人编造的小说是不可信的,是脱离生活的。而生活,是谁也讲不清的,讲了也没人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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