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刀子把酒杯放在桌上,桌子也晃了几晃,几欲翻倒。
他看了看自己的手,不由苦笑。以前,他的手纤长柔软,几个师父说他是干这一行百年不遇的天才,可如今,他的手粗糙黝黑,和一个普通的木匠差不多。
他叹了口气,大声道:“来了。”想着,准又是补桶或是修桌子的。如果他们看到自己的桌子都是这样子的,那这顿酒钱就不稳了。
※※※
打开门,他吃了一惊。
门口,是两个荷枪的士兵。那枪是崭新的汉阳造,以前只有新军精锐才配备的。是什么人会找他?
一个副官模样的人坐在马上,看到李小刀子的模样,他皱皱眉,道:“是李小刀子么?”
这名字很久没人叫了,现在大家多半叫他李木匠。李小刀子眯起眼,道:“军爷,我就是。有什么事么?”
这副官道:“我家大帅让你去一趟。”
※※※
金大帅手下有二万人马。袁项城手下号称八金刚四天王,金大帅是四天王里的持国天。
金大帅的顶子是血盆里捞上来的,现在民国了,他还是一方之霸。他向来有儒将之称,一手一笔虎名扬天下。他躺在太师椅里,慵懒地逗弄着手里的一只八哥,看着昨天新写的那张一笔虎。看也不看畏畏缩缩的李小刀子,道:“你就是李小刀子?”
李小刀子有点胆战心惊地说:“回大帅,草民以前是有这个诨号。”
金大帅道:“前清京城四把刀,你可是头一把,今天怎么沦落成这样子?”
李小刀子道:“回大帅,草民的刀和那三把不一样,吴厨子是切菜刀,谭清轩是治印刀,邓虎侯是鱼鳞紫金刀,我这把刀,到今天是一点用也没了。”
金大帅道:“也是。要是让你再用起来,你还成么?”
李小刀子道:“大帅的美意,草民只有心领了。只是草民这几年靠做点小手艺混饭吃,恐怕是不成了。”
那副官喝道:“别给脸不要脸,大帅让你做的事,你敢不应?”
金大帅扬扬手,道:“小刘子,不要吓了他。你过来。”
李小刀子走上几步。金大帅道:“你看,我昨天写的这个虎字好么?”
这个草书的虎字写得足有五尺见方。李小刀子并不懂书法,只是道:“大帅这个字,神完气足,特别这最后一竖,写得力拔千钧,真个有猛虎下山之气。”
金大帅笑了,道:“以前在老佛爷在世时,京城里就说你们四把刀非寻常匠人,果然肚子里也有点文墨。我现在有兴,来人,备文房四宝。”
※※※
地上铺了一张足有一丈见方的大纸,那笔也足有一把扫帚长短,只是笔中段有一根细绳子缚着。刘副官用一块足有儿臂粗细的松烟墨磨饱了墨,道:“大帅,备齐了。”
金大帅道:“酒来。用斗。”
两个马弁抱着酒器进来,倾了一斗,金大帅一饮而尽,抓起笔,两个马弁却一手一根绳站在他两边。
金大帅蘸饱了墨,凝神而立,猛地一笔落到纸上,笔登时如游龙夭矫,眨眼写好半个草体的“虎”字,笔不离纸,一勾,笔锋已到纸上半正中。金大帅道:“拉!”两个马弁猛地向后拉去,金大帅借势向下一笔,写出最后那一竖。
笔一离纸,刘副官登时接过,道:“大帅这个一笔虎,真个已入化境,足可扫荡六合,睥睨天下!”
金大帅坐了下来,看看这字,笑道:“小刘子,你这马屁精这回也长了点学问。不过,你却不知我写这虎字,乃是一泄我胸中杀气。”他淡淡一笑,手中的八哥却“唧”一声,头软了下来。
金大帅把八哥扔到地上,道:“李小刀子,想清楚了么?”
李小刀子看着已被捏扁了头的八哥,身子不由颤抖了一下,道:“大帅既然有令,草民哪敢不遵。一切听大帅的意思。”
金大帅笑了,道:“好,这才痛快。我在当哨长时就听说李小刀子的百鸟朝凤是京师一绝,可惜一直无缘见识。你倒说说你的百鸟朝凤有什么和别的不同的。”
李小刀子道:“干我这一行的,大多是出自两家,一家是百兽朝麟,一家就是百鸟朝凤。不过百兽门的人材凋零,所以一向有‘九凤一麟’之说。百鸟朝凤,平常刀手最多十八变,号称‘金鹏变’,那已经算高手了。再高一点是七十二变,号称‘娲皇变’,已经很少见得到。我学的是‘天罡地煞变’,有一百零八种手法,若是使出全套,合计三天。”
金大帅听得有点兴趣,道:“三天,那如何坚持下来?”
李小刀子道:“那要一支上品老山参,文火炖至稀烂,分成两份,头一天灌一份,第二天灌一份,这样才能把命吊到第三天。”
金大帅笑道:“他娘的,剐一个人,还要一支老山参,真想得出。”
李小刀子道:“这只是在对付巨奸大寇时才如此,一般一天也可完成。其实也没什么不同,拖到三天,只是让他多受点活罪而已。”
金大帅道:“那也不必拖三天了。现在不比前清,乃是法制社会,拖到三天,那些洋人又要叫我们蛮人了。他娘的,洋人打到我们国家来,还骂我们是蛮人,哪有这道理。这些乱党,吃了洋人的奶,也不知自己几两重,这回让人看看,做乱党就是这个下场。”
※※※
李小刀子回到自己的破屋里,从墙洞里取出了一个油纸包着的包裹。
昏暗的油灯下,打开油纸,是一个用非常华丽的苏绣包着的包裹。
小依。
他在心底叫了一声,眼里,流出了泪。
这块苏绣是小依坐月子时为打发时间绣的,那是他还是七品顶戴,虽然皇上在风雨飘摇的龙椅上多半坐不多久了,长住瀛台,可在京城里他们的日子还是过得很舒服。
那时他已经几年没动手了。最后一次差事是碎剐杀子一案的田氏,把这次差事当作他的收山之作,他也没什么不满意。十几年红差下来,他也已经存了一千块鹰洋,够回家置个宅院光宗耀祖。毕竟,小刀李家出红差近三百年,有顶子的只有他一个。
虽然操持这种不上三百六十行的贱业,但他自幼就有一个妄想。正如画师用笔绘出一幅绝妙之作,他想用自己的小刀完成一件让人永世不能忘的作品。也因为这个妄想,他在十五岁接下这差事时,就访遍了天下出红差的刀手,终于以自己的聪明和毅力补足了“百鸟朝凤”,也因为这一手,牢牢地坐在京师四把刀的头一把。
他的刀一共十八把,平常人只会一种刀一种手法,只有他想到了一种刀用六种手法。尽管他这把刀不如吴厨子的切菜刀那样一向是达官贵人的座上客,也不是潭清轩的治印刀笑傲王侯,号称“我不下刀,昆玉非宝”,甚至比不上邓虎侯的鱼鳞紫金刀,可以打遍京师无敌手,最后死在拳匪刀下里还杀了近百个拳民。他的小刀只能定一个人的死,却定不了一个人的生。
是吧,他想着。兵荒马乱的年代,保住自己的命就不错了。那一次逃出京城的路上,流弹横飞,他也就是在那一天,尝到了家破人亡的味道。
他倒了杯酒。这里金大帅给他的,这酒当真是好,不下于当初的黄封御酒。他喝了口,看着烛光,眼前,依稀看到血肉模糊的小依。
他心里一疼。竹心。竹心那年才两岁,实足不过十一个月,刚开口叫妈妈。庚子年,老佛爷也逃出了京城,洋人的枪子到处飞,谁都不知道下一刻是怎么样。已经十五年了。十六了吧,今年是丙辰年了。竹心如果还活着,今年该是十七岁。
十七岁。他有点想笑。当竹心出生时,他想象过她出嫁时的情景。真是蠢啊,居然会相信世道是平坦而公正的。他拿起了一把刀,在磨刀石上倒了点酒,开始磨了起来。
小小的刀子在磨刀石上明亮起来,渐渐如一尾提出水面的鱼。他拿着磨好的刀,凑到烛上。在烛光下,刀口幻起奇异的光。
他用手指试了试刀口。锋利的刀锋让他的心也一寒,手一动,指腹被划了条小口,血登时渗出来。
醉了吧。
他想。出红差的三字诀“狠、稳、准”,他恐怕连一个字也做不到了。真不该喝那么多。
一把把刀在磨刀石上开始发亮。这十八把刀,每一把都象女人的唇,渴欲饮血。那点指上的血,权当祭刀吧。他想。
※※※
李小刀子穿着一身全新的青布衣服,很有点精神。他看了看那匆忙中搭起来的高台,阳光有点刺眼。一个人被绑在上面。他的心不由一紧,那是个女人。
一个年轻的女子。
金大帅坐在椅上,道:“李小刀子,准备好了么?”
李小刀子打了个千,道:“回大帅,好了。可是,大帅,那是个女子……”
金大帅看了看围在高台四周的人,嘴角浮起一丝笑意。杀人如果没人看,充其量不过象杀一只鸡。杀人杀人,杀的不仅仅是一个人的身体,更要杀的是众人的气焰。攻城为下,攻心为上,兵法他看得甚多,从《武经七书》直到曾胡兵法,他一向如数家珍,这道理,只是不足向外人道也。
他懒懒地伸了伸腰,帽子上的黄缨也抖了抖:“你难道不出女人的差么?我可记得你最后一趟出差是田氏那一案。”
李小刀子看着金大帅那满是笑意的眼睛,心中打了个突。他忙不迭地道:“是,是。”
金大帅道:“那好吧,你下手时不要太快了,也不要玩花活,头一刀可不要切在她脊背上。”
李小刀子道:“那只怕她搪不到午时三刻。”
金大帅道:“这些你不必多管。”
凌迟之时,刀手手上有不少花活。以前有大员犯案,家中送上银两,那刀手头一刀便割断脊髓,如此一来犯人便感觉不到疼痛,剐上三天,看上去凄惨,活罪受得却不多。不然,每下一刀,犯人都会疼得昏过去。金大帅不知从哪儿打听来的这手花活的事,李小刀子看着那个被绑在高台上的女子,心头微微一疼。
杀人如草不闻声。他想起了小时读过的这句明人沈明臣的《凯歌》。人象是草,杀了一茬还有一茬,不要多想了。
在内心深处,李小刀子发现自己也并不是如何不愿意出这趟差。尽管他想让自己相信自己是为金大帅所迫,他有点惊愕地发现,自己实际上在渴望着这一次红差。不仅仅是几这许多年未动手,有点技痒,而在于他更渴望着留下一件完美的作品。
所谓的“术”与“道”。李小刀子记得第一次出红差是大盗龙七。那一次,他的小刀在龙七肌肉累累的身上游走,如以无厚入有间,登时赢得了“京师第一小刀”之名。可这第一小刀,也有点玩笑似的,那是指刽子手的小刀和太监的净身刀,充其量只是在地痞赌咒时挂上一句:“我若食言,定犯在李小刀子手上。”这实际上让他觉得耻辱。也就是从这时,他决心把“百鸟朝凤”补齐。
如果以“术”与“道”来说,那时自己最多只能算初步进入了“术”。
当他后来凌迟几个皮糙肉厚的土匪和皮肉松松垮垮的失势高官时,他甚至感到厌恶。面对那些毫无美感可言的身体,他觉得自己和一个屠夫在宰杀一头死猪没什么不同,最多只能是在“术”的层次上进了一步。
直到碎剐田氏。
当他除下田氏的罪裙,露出女人特有的细腻的皮肤时,他依稀看到了一点“道”的影子。他的刀也只有刺在田氏身上时,才感到一点不同以往的流畅。
从杀人中求道,这多少让人觉得好笑。但老庄之道亦云,道在矢溺。每一门手艺,都有道可求,若只是在“术”中打转,永远都是一股匠气。
也许,作为一个刽子手,这是最后一次。今后再也不会施展这份手艺了,他在磨刀时就希望那乱党不要太老。刀子在老年人皮肉上,极感滞涩。如果刀子有灵,它们也希望饱饮年轻人芬芳的血液吧。也只有在年轻人身上,他的小刀才会有灵性,几乎不须他的思想,自由自在地游动。
※※※
人们围得水泄不通。
“好久没见过鱼鳞剐了,现在的红差不过是一颗枪子,实在不好看。”
有人这么说着。何况,这一趟是一个年轻女子被凌迟,那可好看得紧。
有人也在叹息:“那么年轻的闺女,长得还挺好看……”马上有人说:“乱党该杀。”金大帅虽然贪了一点,狠了一点,可也有这一趟好看红差给大家看,当真体察下情,爱民如子。
“听说今回出差的本是御前七品顶戴的刀手,肯定好看。”
“好看!”
听着一耳朵的“好看”,李小刀子缓缓地向高台上走去。
心空万里。
出红差时,必须做到这四个字。人之临死,特别是知道自己要受尽活罪而死,脸上什么表情都有。横的有咬牙切齿的,软的有屎尿齐流的,而一个刀手必须对这些视若不见。李小刀子记得在碎剐龙七时,他的手指按在龙七坚硬如石的身上,想到的只是找出他肌肉间的缝隙,刀子不能乱了路数。而在剐前御史大夫那一趟,刀子刺入那个本来肥胖,现在松散的皮肉,他甚至想到的是在切割一块白蜡。尽管他的手没有乱,刀也没有乱,然而他的心却一直如一团乱麻。在碎剐田氏时,即使他依稀见到了“道”的影子,然而他知道,在他除下田氏的罪裙,露出她的身体时,随着那时心头的一动,他已为田氏冶艳的肉体所引诱,无论如何也不能达到“心空万里”的境界。
杀人,也是一门艺术。
当刀子刺入洁白的肉体,而鲜红的血液从刀口中涌出时,是一种极其美艳的形象。
正因为它的残忍,所以带给李小刀子一种快意。
躺满了尸体的沙场,失去了首级的将军,那自然是一种美。仿佛气势宏大的雕塑,这种美是震撼人心的。而用刀子细细的碎剐一个美丽的女体,那更是一种象做一些精致华丽的小器皿一样的美。
这一次,是最后一次了。
在这个少女身上,让生命也附在刀上,燃烧一次吧。李小刀子想着。
※※※
上了高台。二十七级。
最后一级时,他一个趔趄,几乎摔下来。
太象了!
在台下时,往上看,那女子的面容并不清晰。而当他在台上,几乎面对面时,他差一点觉得看到了小依。
当然不是小依。小依在庚子年就已经死了,甚至不知是谁杀的。拳匪,洋人,都有可能。龙七听说曾是拳匪中的一个什么师兄,而那一年的洋人在京城里,也是天王老子,谁也没他们大。他还记得他用手掩上小依死后尚不闭上的眼睛时,看到了她眼中那一丝怜悯。
是竹心么?
他摇摇头。自然不会那么巧。这又不是《十错认春灯谜》,什么事都巧而又巧。他想起小依生竹心那年,自己因为只吃俸禄不干事,清闲得很,就拿了本阮圆海的《春灯谜》读给她听。
天下相貌相同的人多了。夫子之与阳货,那是《论语》上也有的。他狠狠地摇摇头,想把纷乱的思绪理顺。
还没有动手,心就乱了。他对自己有点不满意。握握手里的布包,那些小刀透过布匹,仿佛散发出勇气来。
走到那女子跟前,李小刀子不由得又一阵迷惘。
太象了。
尽管从相貌上来看并不是非常象,可她与小依有一种神似,同样凄楚而婉娈的眼神。李小刀子定了定神,伸手到她肩上,解开了她的衣服。
当他拉开她的衣服,露出她的肩头时,台下爆雷也似一声喝彩。然而,这一声喝彩却象一柄榔头敲在李小刀子头上。
在她洁白如玉的肩头,有两个小小的朱砂字。竹心。
本来在竹心出生时,他就要给竹心肩头刺字,小依一定不肯,后来还是他请谭清轩给满月后的竹心肩头刺上了字。并不是预见到日后会有骨肉分离的一天,只是那时他说不出的技痒,想另走一条路,日后做一个刺青师。一方面觉得日后刽子手这碗饭准吃不下去了,另一方面也是觉得自己永远达不到“道”的层次,对自己这门手艺产生了绝望。
谭清轩刺的这两个字是云篆。本来每个字只有绿豆大小,如今却有豌豆般大了。但如果不仔细看的话,那更象两粒朱砂痣。可是他曾细细琢磨过谭清轩的运刀手法,对这两个字是熟而又熟了,肯定不会错。眼前的,就是丢失了十几年的竹心么?这样的故事,应该只会出现在戏里,现实中,不该有的吧。他不由用手指抚摸了一下那两个红字。
仿似火烧。
※※※
金大帅看了看刘副官,道:“李小刀子怎么啦,是不是被女色迷上了?”
刘副官低头凑到金大帅跟前,道:“要不要我去催一催?”
金大帅道:“好吧,你让台下的兄弟给他提个醒。”
刘副官点点头,走到台下,对守在阶前的一个弁兵说了几句话。那个兵上了台,走到李小刀子背后,喝道:“李小刀子,快点动手!”
李小刀子呆呆地说:“什……什么?”
那弁兵道:“大帅让你快动手!”
李小刀子忽然用手抱住了脸,道:“不行,我动不了。”
那弁兵看了看金大帅,金大帅扬了扬眉,做了个“刺”的手势。这弁兵点点头,上了刺刀,一下顶住李小刀子的后背,道:“他妈的,你想不干么?”
刀尖刺入李小刀子后背。有几滴血流出来,渗透了他的青布衣服。看客们都不知所以,四周鸦雀无声。那种奇异的刺痛传到他脑中,仿佛一道电光照亮了他脑中每一个角落。
做梦一样,他嚅嚅地说:“好,好。”
他除下了竹心的衣服。这时,四周响起了一个震天彩。李小刀子如同中邪,从打开的包袱里取出了一把小刀,走上前去。
※※※
金鸡三点头。头一刀刺在肩头,细细地划下来。当第一刀刺下时,在雪白的皮肤上,一片艳红漾开来。
在李小刀子眼前,竹心并不存在,看客也不存在,金大帅、弁兵都不存在,眼前只有一个女子年轻美丽、光润洁白的裸体。他的脸上浮出了如痴如醉的微笑。一切都不存在,只有刀子在这女子身上游动,象雕琢一件极为精致的玉器,他的刀仿佛雨后水面的小鱼跃起,泛起层层波纹,又转瞬间没入水面。
从肩头一刀刀割下去。喜鹊登枝。画眉踏架。平沙落雁。燕燕于飞。每一刀都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刀尖划出的象一根根蚕丝。李小刀子的眼前只有那些玉白和鲜红,他痴迷于这种幻丽冶艳的色彩,他的心中也只有一片空明。
刀子到了腰部。肩头和胸部已经象一堆碎纸片,血液不时流出来,使得零零碎碎的皮肉象一些打湿了的花瓣,沾在一起。李小刀子象步入了魔道,他的刀已似乎不为自己控制,而是由冥冥中另一种神秘的力量所决定。他的脸上带着微笑,手指如拨琵琶,刀子有时就象粘在他的指上一样。他微笑着,把刀刺入了她的腿部。
当刀刺入,象犁地一样,皮肤下的肌肉翻卷起来。那些沾着血的肌体带着桃红色的珠光,简直不象人类所有。如果不是在台上,这条线条优美,肌肤莹洁的腿一定能迷倒不少花花公子。现在,就象纸花,再美也只能在炉火中燃起一次。
这是道么?
李小刀子想着。他的全身心都投入到那一种杀人的快感中。每一刀都完美得无懈可击。划开皮肤,割裂肌肉,拨开脂肪,切断肠子。以至于沾在身上的血也象带有兰花的芬芳。
所谓的“道”,就是这样的吧。
他想着,切下了最后一刀。
※※※
百鸟朝凤,最后一刀是丹凤朝阳。好听的名字,其实是从犯人体内掏出心脏。但这一刀要快,要准,百鸟门的绝活就是要让犯人活着看到自己的心脏被取出在外。
所有的人都在欢呼着,仿佛这是个节日,值得他们如此庆祝。
李小刀子手里托着那颗还在跳动着的心脏,象噩梦惊回,他看到了已成为可怖的一堆的竹心。她的身上,已没有一块完好的皮肉,都成了一条条地挂着,胸口甚至可以看到肋骨。整个人只有一张脸完好无损。但是,在这样一副可怕的骨架上,有着那么一张美丽的脸,更让人觉得诡异得透不过气来。
李小刀子看见竹心的眼里流出了泪。
他张开嘴,退后了几步,又看看手里的心脏,突然,他大叫起来,转身拼命逃去。
在足有一丈多高的高台上,他的身体象一把木工的折尺一样打开,然后平平地摔在地上。
这就是“道”吗?
在血泊里,他用暂时还能思想的脑子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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