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林清说,姗姗来迟的正义能带来的并不是公正。
普通的刑事案件并不会受到广泛关注,可这件不同,警方先后逮捕了林清和徐樊使整个案件得以水落石出。因为牵涉到最近最有名的《死神的剧本》,所以开庭那天来了不少人。
很多人关注的是《死神的剧本》到底是不是严昉写的,如果不是,那之前的炒作也免不了面对尴尬的场面。
林清是一个瘦小的女人,很不起眼的那种,她就是那个死去的学生的妈妈。坐在她对面的是姚贺的妈妈,一个体态臃肿化着浓妆的女人。同样身为被告的还有一个叫徐樊的年轻男子,一眼看去就是一个标准宅男。穿着拖鞋来上庭,很少人能干得出来。
“请问第一被告林清女士,你是否承认你在第二被告的电路里动了手脚,致使电压过强导致受害者姚贺被高压电死?”
“我承认。”林清冷静地答道。
“那么能告诉大家你是怎么做的吗?”
“我只是并联了一根电线,让那个变压器失去作用。”这些话和警方的口供一字不差。
林清被捕那天我也在场,林清看到我就有一种厌恶又幸灾乐祸的表情,我才知道一切都是她策划的。只是她说出的真相都一刀刀地刺痛着所有的听者,更何况我这个当事人呢。
原来自从她儿子因为哮喘病发作死后她就开始四处打听事情的始末,后来为了报复竟然跟踪我并给雇佣写手根据她提供的素材写出一个剧本。
“林清,你是为什么要跟踪第二被告并且雇人写以第二被告为素材的电视剧?”
“我的策划是让一切按照我的剧本行进,并且逐步将剧本透露给害死我儿子的这个学生。但没想到那个剧作家竟然猝死。我开的那家小快递分公司基本已经有了固定的业务,每周谁家收几个快递早已心里有数,只是竟然一连好几次严昉的快递都没人收,这件事让我很在意。直到那天早晨小区来了一群人才确定自己的推测没错,严昉死了。没有任何疑点的猝死。正合我意,我就把早准备好的剧本趁乱拷入了他的电脑里。想到这部剧极有可能被卖掉并拍成电视剧,不但不影响我的计划,还能使一切更为复杂。”林清平静地说道。
“你说谎。你早就知道严昉会死,所以准备好了一切。”严昉家属表示非常气愤,竟然借着严昉的死出名,就差骂林清和徐樊不要脸了。
“你是说我谋杀?”林清冷笑一声,说:“没错,我是知道严昉会死,而且是迟早的事。因为根据他的快递来看,他已经很久没出门了,我推测他在写剧本。如果你们家属有心的话就应该在深夜看看他窗子几点熄灯。我看只有我这种想利用他的人才会关心这点。他几乎每天都通宵。谁都知道这样会生病不奇怪,会猝死也不奇怪。”
林清说完,严昉家属又拿不出证据,气得面红耳赤。
“审判长,请允许我继续说下去。”
见审判长点头,林清继续说道:“没想到第二被告从严昉家属那儿要来了电脑,并偷看了剧本,这倒为我省了不少事。不然我要另想办法如何让第二被告注意到那个剧本。审判长,我说完了。”
“也就是说,你承认你故意杀人了?”
“没错。”
之后林清的律师也并没有说什么实质性的东西,没有为林清争取任何利益。
这时原告律师开始提问:“请问第二被告项珉,你为什么要在天台的门把手上通电?”
“只是恶作剧。”
“你恶作剧的对象是姚贺?”
“没错。”其实我并没有挑特定是谁,只是看谁恰巧在就是谁。
“据我所知你们并不熟,或者说,你只是随便挑了一个人?”
“是随便确定下来的。”
“你确定当时的电压不足以电死人?”
“我确定。”
并没有想象中的激烈辩论,每个人说着早已准备好的台词,回忆着早已结束的案件。
在控方律师问到为什么要写这个剧本,是不是另有所图的问题后,徐樊的话让气氛更加慵懒了起来,他说:“只要雇主付钱,我就写,至于你说一个剧本能杀人我可不信。”
我忘记了其他几位律师具体说了什么,只大概记得周律师的陈词是这样的,“相信警方也知道项珉当时用了自制的变压器,并无杀意,虽然林清女士的作案工具已经无法找到,但是林清女士已经承认了自己的谋杀事实。而且如果不是林清女士的剧本,我当事人也不会想到这样的恶作剧。项珉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罪,并不是故意杀人罪。”
最后法庭宣判,林清触犯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以及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情节恶劣,判处死刑,缓期半年执行。
徐樊不属于从犯,与林清属于买卖合同关系,与本案无关,被判无罪。
而我,被判故意伤害罪,因为案情特殊所以判三个月拘役。
一切都结束了,人们乱哄哄地挤出法院。周律师拍拍我的肩膀说:“很不错的结果了。”
我想笑却笑不出来,三个月后我要如何面对我的同学、我的老师、以及我的未来呢?这就是一个母亲的复仇吗?不够聪明,却这么的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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