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9岁,是个标准的大龄单身女狗。这两年过年不敢回家,怕相亲,不是不想嫁出去,是因为见得都是什么妖魔鬼怪啊!个子高的壮的像个狗熊,长得好的矮的像个冬瓜,有钱的秃顶,没钱的脑残……我的真命天子死哪去了,迟迟不出现。
有人肯定在想,都29了还没嫁出去,估计也是不咋地的姑娘。哎,那我可要好好跟你说道说道了。在这个21世纪,剩男只会是一种人:矮矬穷。因为高富帅年龄越大,人们只会说是钻石王老五!而女人则不一样,越是集美貌与智慧于一身的姑娘对爱人的要求越高,和她能棋逢对手,势均力敌的男子往往屈指可数。再加上这世道出现的一种奇怪的现象:帅哥配丑女,美女嫁丑男。真真是暴殄天物的节奏啊!
这样糟糕的现象是我不想遇到的。姑娘我168的苗条身材,前凸后翘,打扮的不时尚但是很有气质与内涵,五官精致出挑,一眼看去就知道是个美人坯子,凭啥就要找个丑男结婚啊?都说宁缺毋滥,所以我咬着牙一个字——等。这一等就是好几年,越来越孤单越来越寂寞,有时我甚至郁闷的想:难道我的那个他还没有出世?天啊!我等的好辛苦,谁来帮帮我啊!
和我一起在单身狗的路上携手并进的还有室友璐璐,一个比我能吃比我胖的大屁股的妹子,31岁的她自暴自弃,在暴饮暴食的路上简直没救了。看到美丽的我不但不羡慕,反而还幸灾乐祸的说:“哈哈哈,看吧,你漂亮美丽,不也嫁不出去,减肥节食多辛苦,不如像我这样好吃好喝,日子过得逍遥自在。”哼,我才不会和你同流合污呢!我的意中人总有一天会踩着七彩祥云来娶我,要是我太胖太丑了,会把人家吓跑的……
在杂志社工作,同事都是女的,男的少的可怜。平时自己又很宅,社交活动少之又少,真命天子就是想找我也找不到啊!我该怎么办呢?因为单身,睡到半夜被轰隆隆震耳欲聋的雷声吵醒了,电闪雷鸣,刀光剑影,真是吓死宝宝了!想哭,可我已经不是十八岁了,娇滴滴的哭泣我都会被自己恶心坏了。不过,我还是很希望有个男人来保护我疼爱我,等到下次打雷的时候紧紧地抱着我,那该多好啊!温暖的怀抱,轮廓分明的脸,迷死人的男人式微笑……
不行了,我一定要摆脱单身狗的可悲命运,逆袭的人生才是华丽的,既然我的意中人不找我,那我就去找他!
左思右想,我终于想到了一个和璐璐都觉得很棒的主意。说不定可以帮我和璐璐两人都解决单身狗的麻烦。也许是死猪不怕开水烫,我说了这个主意之后肯定有人说我们想男人想疯了!
什么主意呢?我看过一篇文章上写一个男人租了一间公寓,因为是两室一厅,所以把空出来的一间房出租。前来租房的是一个美丽的女人,他们住在一起之后相处的十分愉快,早晨女人会做好热腾腾的营养十足的早餐一起吃,男人会开车送女人去公司上班,即使不顺路,但是男人觉得非常愉快。俩人兴趣相投,很快就成为了一对幸福的恋人,最终成为了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恩爱夫妻。
相信你已经猜到我的主意了。没错,就是这样。我和璐璐合租的公寓原本是三个人住的,另外一个女孩幸运的找到了如意郎君嫁为人妇,她的房间就空出来了。正好,我们可以把房间出租,目标锁定男房客。说不定同住一个屋檐下就能日久生情呢,嘻嘻嘻,想想还是觉得很美妙啊!
我们把租房的信息一发布,就有很多通电话打过来。有女的租房我们就说房子已经有人租了;如果有男人租房,我们就让他来看看房子。见到的男人如果都不是我和璐璐喜欢的,那我们就狮子大开口,房租要的很高,把我们觉得猥琐的男人吓跑;如果是我们其中一方中意的话,那一切都好谈。
在我们一番紧锣密鼓的筹划之后,终于有个叫李建的胖男人住了进来。当然了,我不可能喜欢这种肥胖的,只有璐璐这种胖妞才会对一堆肥肉感兴趣。李建的到来让璐璐十分的开心,为了不当锃亮的电灯泡,下了班我就一头扎进我的卧室,无聊就听听歌写写稿子,但是他们俩爽朗的笑声还是传进了我的耳朵里,看到幸福的璐璐我越发觉得这个方法真是不错。他们俩都是天生的吃货,绝对般配的一对活宝,在厨房里热热闹闹的捣鼓一阵子,一盘盘色香味俱全且极为诱人的食物便端上餐桌。
看着这好的跟连体婴儿似的俩人,心里一阵酸酸的。璐璐虽然胖,但是恋爱中的她似乎变得美丽动人,可爱活泼,说话都变得动听有趣。看来恋爱才是女人最好的化妆品啊!几个月之后,璐璐穿上洁白的婚纱做了李建美丽的新娘。
诺大的公寓只剩下我一个人了,一个人做饭一个人吃,一个人睡觉一个人哭。于是我又发布了租房信息,来租房的各个都是歪瓜裂枣,渐渐的我有点失望,不再像以前那样精心打扮一番,生活似乎陷入了僵局。
就在我准备学璐璐那样暴饮暴食,自暴自弃的时候我接到了一个租房者的电话,这个声音让我身体里的荷尔蒙瞬间被唤醒,直觉告诉我这个充满磁性浑厚的男声一定是个帅哥。
果然不出我所料,当身高一米八五的孙朗朗穿着白色衬衫,亚麻色的休闲裤站在我眼前,冲我开心的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时,我的心砰砰直跳。没有任何意外,这位帅哥住进了我的公寓。书上说男人都喜欢温柔善良的女孩,特别是微笑着抚摸小动物时最迷人,于是第二天我就买来一只雪白的哈巴狗,取名“小雪球”。为了让孙朗朗爱上我,我决定不动声色的施展我的勾魂大法。俗话说要让一个男人离不开你,首先得宠坏他的胃。对,给他做好吃的。
爱睡懒觉的我一改往日的不良习惯,大清早就从床上爬起来,在厨房里学着做营养美味的早餐。唉!真是临时抱佛脚啊,做起来受了不少的罪,左手被刀划破了,右手被锅烫了三个水泡,疼的我龇牙咧嘴。等到他起床了,我假装很贤惠的说:“起来了?吃早饭了!”自己都觉得可以去演戏了,装的这么自然……
朗朗吃饭的时候,看着我笑眯眯的。我心里挺开心,突然他说:“嘿嘿,好久没吃过这么好吃的早餐了。感觉我们有点像新婚的夫妻……”哎呀,帅哥说话怎么直白,我就再女汉子也羞得脸红的不要不要的,虽然心里听了狂喜啊狂喜。这明显是喜欢我的节奏啊!看来要脱单了,心里的小人早已经美翻天了。
早饭吃完,朗朗主动去厨房洗了餐盘。真是个好男人呀!我怎么这么聪明,看来朗朗就是我的真命天子了,准没错。
一切是那么自然,下班的时候,当高大帅气的朗朗出现在我的公司接我回去的时候,女同事们的眼光直勾勾的,看我则是羡慕嫉妒恨,一把把小刀嗖嗖嗖的齐刷刷刺向我。唉!没办法,姐乐意接受这样的礼遇!哈哈哈哈,真是对的出现晚点也没事,毕竟等到了呀,哈哈哈哈……
转眼我们愉快甜蜜的度过了一个星期,陶醉在幸福中的我甚至开始幻想和他的婚礼。晚上饱食一顿之后,朗朗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我因为工作原因回卧室在电脑上查资料。在网上阅览的时候看到最近发生的一件事情,我所在的城市近半年内出现了一个可怕的鬼怪,它们幻化成人的模样在社会上穿梭,嗜血如命,最爱的是吸女人的血,采阴补阳。这鬼怪善于幻化成英俊帅气的男人,女人们一定要小心遇到这样陌生的男人。
这世界上喜欢胡说八道的人怎么那么多,多无聊多讨厌。我继续工作,对于这样无聊的事情一笑而过。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感到口渴,于是拿着杯子朝客厅走去,突然我停止住脚步,使劲的捂住自己的嘴巴大气都不敢出一声,缓慢的退到墙角惊魂未定。朗朗居然死死的咬住小雪球的脖子津津有味的吸着,鲜血染红了小雪球洁白的绒毛。客厅原本明亮的灯变得忽明忽暗,发着幽暗的绿光,周围的空气瞬间冷了十几度。
我缓缓的退到房间,关门的时候小心翼翼,天啊,什么鬼事都让我遇到了,怎么这么倒霉。“啪——”花瓶落地发出巨大响声吓得我无法抑制的大叫“啊——!”原本把花瓶插满鲜花放在门口,是希望朗朗进来的时候就能闻到香味,给他好感。现在……
嘴上沾满血的鬼怪不知何时来到我的身边,原本帅气的模样消失的无影无踪,现在黑乎乎浑身散发恶臭的一坨简直叫我崩溃。“啊——”我的脖子被它狠狠的抓着,身体被它死死的固定着。“哈哈哈哈……”一声声奇怪的笑声传来我知道我完了。它缓缓的凑近我光洁的脖子,令人作呕的血腥味扑鼻而来。“嗷……”我发出最后一声惨叫后,身体里的血被它一点一滴的吸光……
有些事情存在就是真理:帅哥配丑女,美女配丑男!可怜如我,想找个美男居然碰到个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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