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民警们就兵分两路展开了调查走访。一路民警根据现场留下的那个鞋印线索,走访距离案发地最近的西圩村村民。民警挨家挨户地询问村里有没有人当晚听到什么动静?并对各家各户每个人穿的鞋子仔细查看。村里除了王大虎和季大叔两家告诉民警隐约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呼救声,但被当成了电视里的声音外,别的人家都说没有听到什么动静。当民警来到一家姓陈的人家走访时,忽然发现了一双黄跑鞋,它的鞋底样式跟现场留下的鞋印似乎很像样。民警马上询问这家主人陈老爹,这鞋子是谁穿的?陈老爹说这双鞋是他们家陈五痴穿的。巧的是,陈五痴也刚刚从外面回来睡觉了。
说到这陈五痴会强奸杀人,陈老爹怎么都不相信。他告诉民警,陈五痴四十多岁了,小时候得过脑膜炎留下了后遗症,完完全全是个白痴,这是村里村外的人都知道的事情。陈五痴平时大多数时间都不归家,天天在路上闲逛,不管遇到什么人都“呵呵”地傻笑,说一些让人听不懂的话。他也常常不回家吃饭,饿了就跑人家的锅屋里抓饭吃,有时还抓人家的猪食吃。你说这样的人还会强奸杀人?有谁会相信呢?
可办案民警不相信陈老爹的话,他们叫醒了陈五痴。在灯光下,陈五痴“呵呵”地笑着,嘴里不停地嘀咕着什么。民警问他话,他所答非所问地重复着别人听不懂的话。民警立即决定当晚对陈五痴监视居住,并在第二天就将他和那双鞋子送往省公安厅进行技术鉴定,确定他是否真是精神病患者,以及那双鞋是否就是到过现场的鞋子。
就在民警调查鞋印这一线索的同时,另一路民警正在调查王丽丽当天回家时乘坐车辆的情况。民警们把当天下午从县城开往青山镇的大小客运车一一走访登记,尤其是晚上七点到八点之间进入该镇车站的客车作为重点调查对象。很快,根据车站附近的居民反映,民警们就调查清楚了在这个时间里,有三辆客车从县城带客回来的。民警马上走访三辆客车的情况,其中两辆车是中巴车,开车的都是三十多岁的中年人,都已经结婚成家了。据这两位驾驶员反映,他们的车上并没有那个被害的王丽丽。另一辆是小型面包车,开车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人,名字叫刘华,还没有结婚。刘华说,王丽丽是乘他的车了,这跟她被害有关系吗?民警们马上调出了这三个驾驶员的档案,发现这个刘华曾经几次犯盗窃罪做过牢,于是对他的怀疑马上陡增。
第二天,办案民警又通过广播找到了大部分在昨天晚上从县城乘车回家的乘客。这些乘客一一陈述了自己坐的什么车回家的,并很快有个叫张山的人认出了王丽丽的确就是坐的刘华的面包车。张山告诉民警,他乘坐的这辆车,除了他和那个女孩外,还有四个人,其中三个是妇女,还有个是六十多岁的老汉。让他感到奇怪的是,不知是那个女孩长得漂亮还是什么原因,女孩上车时,面包车的驾驶员显得十分的热情客气,好像是个老熟人,又是给她苹果吃又是给她矿泉水喝,但那个女孩都没有接受。张山还说,车走到半路上,不知怎么的,车子又突然坏了,驾驶员就开始修车,他一边修车一边还跟女孩开玩笑,弄得女孩一阵脸红一阵脸白的。因为车子修了不少时间,最后到了车站,天当然就黑了。女孩下车的时候,那个驾驶员还要用车送女孩一段路,但说啥那女孩都不要他送。
根据乘客们提供的线索和证明,办案民警决定对驾驶员刘华实施行政拘留,并对他进行审查。可是,一连审查了六七天,刘华拒不交代任何与王丽丽被害的相关情况。刘华说,你们说我杀人,得要有证据啊,你们找不出证据,平白无故地天天将我关在这里,这算个什么事?没有办法,公安部门只好将关了几天的刘华释放了。
就在这个时候,省公安厅对陈五痴的精神病鉴定也有了结果,陈五痴的的确确就是个白痴,没有任何民事行为能力。但又令人奇怪的是,他穿的那双黄跑鞋的确就是到过现场的那双鞋子,鞋子的大小跟现场留下的鞋印基本一致。这让破案的民警们一头雾水,难道真是陈五痴杀的人?他又为什么要杀人?而且是个女人?痴了几十年难道会突然清醒过来?还会想女人的那个心事?这些疑问让民警们百思不得其解。办案民警只好再一次在青山镇的广播电视上发出公告,请广大百姓提供破案线索,尤其请那晚看到过陈五痴的人务必提供相关情况。
谁知,就在公告播出的第二天,就有一个叫李四的人来到派出所反映情况。李四说,这两天他才听说杀人的事,而其还是一个痴子杀了人。昨晚看到电视里的公告,他马上想起了那天晚上遇到的奇怪情况。李四说,那晚,他在镇上办完事骑电动车回家,已经是七点多钟了,天也黑了下来。走在半路上的时候,忽见一根电线杆旁有两个人影,两个人影还说着话,话里好像还提到鞋子不鞋子的事。因为天黑了,李四没有理会一穿而过。在这之后大概走了百十米的距离,李四又看到有个人在路上急匆匆地走着,好像是个女的。晚上走路是很正常的事,李四也没放在心上,只顾自己往家赶。后来的事他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