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芳从农村来城里打工,几年下来,由于她漂亮能干,慢慢引起了老板的注意。再后来,两人接触越来越频繁,就住在了一起。
老板叫刘立,他倒是真爱王芳,但刘立的母亲知道后却极力反对这门婚姻,这事就这么拖着。
一天,王芳突然感觉身体不舒服,就一个人到医院去检查。没想到的是,医生告诉她怀孕了。这让王芳又惊又喜,她急忙打电话把这事告诉了刘立。刘立放下电话开车就赶到了医院,高兴地为将来的孩子办理了生育档案,在饭店里好好庆祝了一番。将王芳送回家后,刘立说他要趁此机会再次说服母亲,尽快与王芳领证。
王芳躺在床上尽情地想象着未来的美好日子,等待着刘立给她带回来好消息。然而,一直等到半夜还没有消息。忽然,她的手机响了,电话是交警队打来的,告诉她刘立在路上出了车祸,让她尽快赶到医院。当王芳见到刘立时,刘立已经去世了。
王芳的姐姐得到这一消息,从家里赶了过来。难过之余,她也为王芳以后的生活发起了愁,劝她还是把孩子打掉吧。没想到王芳却固执地一定要把孩子生下来。王芳姐姐问:“那你怎么养活孩子呢?”一语提醒梦中人,王芳一下子也不言语了。忽然,王芳说:“刘立曾把这套房子交给我了,我把房子卖了,就有钱了。”
王芳姐姐不放心地问:“房子你过户了吗?”王芳摇摇头,但她坚持认为孩子是刘立的亲生骨肉,应该得到父亲的财产。王芳姐姐听了还是忐忑不安,毕竟我们国家法律不保护“同居夫妻”。
几天后,刘立的葬礼结束了,也没人通知王芳参加。而且那天下班后,王芳发现她的东西被扔出了房间,门锁也换掉了。王芳她急忙给刘立的母亲打电话,告诉她自己有了刘立的孩子,希望允许自己在这里住下去。没想到刘立的母亲一口回绝,说:“刘立刚死,你就有了孩子,是不是想讹诈呀?要想分家产连门儿都没有!”
被逼无奈,王芳只好在外边租了房子居住,后来又艰难地把孩子生了下来。为了给孩子争得应有的名分和遗产,王芳咨询了律师后,上了法庭。
这桩案子并不复杂,法官告诉双方,此案的关键是确定这个孩子到底与刘立有没有血缘关系。于是律师拿出了王芳和刘立同居时的一些生活照片。被告律师看完这些,认为仅凭这些,还不能承认这个孩子和刘立存在血缘关系,他们建议做亲子鉴定。然而刘立已经火葬,无法提取DNA。此时,王芳想到一个关键细节,那就是刘立在医院为孩子填写的生育档案!
白纸黑字,最终让刘立母亲默认了这个孩子是刘立的亲生孩子。但是她还是不明白,儿子去世的时候,这个孩子还只是个胎儿,难道法律上胎儿也有分割财产的权利?法官很肯定地点头:继承法明确说了,对于胎儿,在遗产分割的时候,要保留适当的份额。将来胎儿出生以后,如果成活的话,他应该继承的份额都要给他;如果出生后死了,那么为他保留的份额,再作为遗产进行法定分割。
听了法官的解释,刘立母亲只好同意法院的调解,王芳为孩子争得了应得的遗产。
律师点评:《争遗产》主要涉及的法律内容,即未出生的胎儿是否有继承权问题。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因此,本故事中王芳与刘立的同居,法律不保护,但她只要有证据证明,她所怀胎儿确与刘立有亲子关系,则这个胎儿就有继承刘立遗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