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故事】转错的钱难拿回

时间:2016-06-15 16:43:39 

王昌明是做建材生意的。这天,他通过网上银行把30万元货款汇给了生意伙伴刘生春。钱汇出去后一连等了三天,没见对方把货发过来。王昌明立即给刘生春打电话,没想到对方居然说“没收到”。

这怎么可能呢?可上网一查,王昌明傻眼了,钱竟然转到了另一个生意人马有光的账户上。

好在都是老熟人了,王昌明找到马有光,把情况一说。马有光听后,十分爽快地说:“兄弟,转错了?转回去就行了嘛。”于是,两人马上一同来到银行,办理转账手续。谁知,银行工作人员说,这笔钱暂时转不回去了,其理由是,马有光的账号刚刚被法院冻结了。

原来,马有光最近由于资金周转困难,一些到期的债务没能按时偿还,被人起诉到法院了。法院在了解情况后,将马有光的账户给冻结了。法院通知刚发出,就出了这档子事儿。

马有光他们向银行求情不成,两人只好来到法院,找到办案法官,请求帮助。王昌明说:“这是我的钱,转错了,你们就给银行出个证明,把钱转回我账上吧。”

法官把手一摊,说:“这事看起来简单,实际操作很难啊。”他耐心地讲起了其中的缘由:这笔钱现在在马有光的账户上,其所有权就是马有光的了。因为,从法律上来讲,钱不具有特定性,占有即所有,在交易时可以互相替换。一旦交付了,所有权就转移了。

此外,钱有一种特殊的属性,即可替换性。比如,张三掉了100元,被李四捡去花掉了,后来知道钱是张三掉的,李四还给了张三100元,这100元已经不是掉的那张,但因其在流通时有同等使用价值,所以不会引起争议。

因此,从这种意义上讲,王昌明转到马有光账户上的30万元已经是马有光的了。即便能够有证据证明,这一款项是王昌明的,也只能说王昌明对马有光享有债权,可以要求马有光偿还同样数额的钱,但从目前马有光的账户已被冻结的情况来看,王昌明是不能简单地通过转账方式要回款项的。

王昌明听得目瞪口呆,问:“难道我的钱要不回来了?”

法官告诉他,想要回这笔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起诉马有光不当得利,要求他归还。但是,要特别说明的是,从事件本身来看,王昌明享有的只是一般债权,和其他债权人平等,所以在已经有债权人要求冻结马有光的账户,要求偿还到期债务的前提下,王昌明只能排在后面。

最终,王昌明在法官的提议下,将马有光起诉到法院,要求他归还不当得利的30万元。

法院当然支持王昌明的主张,但何时能要回这30万元,恐怕没汇出去那么容易了。

律师点评:

本故事涉及的法律问题,即不当得利之债的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不当得利一经成立,当事人之间即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受损人有权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受益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受益人返还的范围依其受益是否善意而有所不同。如受益人在不知情情况下不当得利的,返还利益仅以现在的利益为限,否则,应当返还其所得全部利益。

故事中,王昌明转错钱款至马有光账面。因马有光不仅承认所有转错账款且也愿意全部偿付,故其性质当属善意不当得利。然而又基于自身有其他债务而被法院查封,导致不能及时退还,据此,王昌明只能依法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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