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奕彦
莱顿是个神偷。这天,他手下一个小弟跑来汇报:地铁口出现了一个女郎非常招摇,不仅遛着一只大狗,还给大狗穿豹纹外套,大狗的外套口袋里随意地插着一部名牌手机,十分惹眼!
“你怎么不把手机给偷走呢?”莱顿不解地问。
“我、我试过了,但……我怕狗啊!”小弟哭着说。
莱顿骂了句“废物”,便挥手叫来大弟子,命令他去下手,没料到大弟子也空手而归。
“怎么回事?”莱顿皱着眉问。
“很奇怪,那部手机就是夹不出来啊!”大弟子一脸无奈。
萊顿决定,亲自出手。
第二天,莱顿来到地铁口守候。没多久,女郎和跟在她身后穿豹纹外套的大狗又出现了。
莱顿随即尾随目标,蹑手蹑脚地靠了过去,瞄准了大狗那半插在口袋里的手机,闪电般伸出自己修长的手指。奇怪,怎么没夹住?莱顿一愣,他加大了手指的力度,哈哈,夹到了!谁知“咔嚓”一声,莱顿的手腕被狗紧紧咬住了,女郎尖叫了起来:“抓贼呀!”
莱顿欲哭无泪,自己从无败绩,今天怎么就失手了呢?
过了好一段时间,莱顿被放了出来,回到自己的老巢,大弟子忍不住问:“老大,你是怎么失手的?”
莱顿皱着眉说:“当时我夹住的不是手机,而是一块带毛的肉!”
听了这话,手下面面相觑。
莱顿愤愤不平地说道:“大狗身上的外套、手机,竟然是彩绘的!天啊,画得太像了,所谓外套口袋,就是它的皮肉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