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四大奇案

时间:2016-12-27 16:58:12 

清朝末期,国家吏治腐化,官员贪一污妄行。以致民生凋敝,冤案横生。但普通民众无权无势,有苦难说,有冤难申,下面看一下,清朝四大冤案。

清朝四大冤案——杨乃武与小白菜、杨三姐告状、张文祥刺马案、淮安奇案

杨乃武与小白菜

杨乃武与小白菜

清代同光年间发生在浙江余杭县城的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是当时轰动朝野的一件著名公案,被后人称为“晚清四大冤案”之首(其他三个冤案分别是:杨三姐告状、张文祥刺马案、淮安奇案)。该案审理历经四年之久,案情复杂、过程曲折。

杨乃武是浙江余杭县人,于同治12年(1873年)乡试中举。小白菜原名叫毕秀姑,因为比较喜欢穿绿衣、系白裙而被称为“小白菜”,同治11年嫁于豆腐店伙计葛连品。婚后,二人租住在杨乃武家中,因杨乃武经常教小白菜读书识字,被葛连品怀疑二人之间有一奸一情。

同治12年,葛连品搬出杨家之后暴病而亡。葛母怀疑葛连品是被杨乃武和小白菜下毒害死,旋即向县衙告状。杨乃武与小白菜在县衙被屈打成招,被处以斩决。其间,杨家人三次进京控诉。负责案件监督的中央司法机关都察院3次将案件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过程中只有第二次未进行刑讯。杨乃武与小白菜都翻供,致使难以定案。

光绪元年(1875年),户部给事中边宝泉上奏朝廷,对该案提出异议,并请提交刑部审办。12月,18名浙江籍京官联名上书要求重新勘验,加之当时很有影响力的《申报》对此案进行的跟踪报道,最后朝廷下旨命刑部复查。刑部接手此案后,将证人、被告和葛连品的一尸一体解赴至京,于光绪2年12月在海会寺开馆复验,结果验得葛连品并非中毒而死。至此,这一桩轰动朝野的案件方得以真相大白。

名伶杨月楼冤案

杨月楼是某京剧戏班演小生的名伶,由于演技扮相俱佳而名噪一时,时誉赞其玉立亭亭艺兼文武。同治十一年至十二年期间他在上海租界著名戏园金桂园演出倾倒沪上男一女。同治十二年冬天,杨月楼在金桂园演出,一广东香山籍茶商韦姓母女共往连看三天。韦女名阿宝年方十七,对杨月楼心生一爱一慕。归后便自行修书细述思慕意欲订嫁婚约,连同年庚帖一并遣人交付杨月楼约其相见。杨月楼且疑且惧不敢如约,韦女遂病且日见沉重。其父长期在外地经商未在沪,其母即顺遂女意遣人告知杨月楼,令延媒妁以求婚。月楼往见遂应约,倩媒妁具婚书,行聘礼定亲并开始准备婚事,但事为韦女叔父所知,以良贱不婚之礼法坚决阻拦,惟退。

韦母遂密商杨月楼,仿照上海民间旧俗行抢亲,韦女叔父即与在沪香山籍乡一党一绅商以杨月楼拐盗罪公讼于官。于是正当其在新居行婚礼之日,县差及巡捕至,执月楼与韦女。审案的上海知县叶廷眷恰亦为广东香山籍人,痛恶而重惩之,当堂施以严刑,敲打杨月楼胫骨百五;女因不仅无自悔之语,反而称嫁鸡遂随鸡、决无异志而被批掌嘴二百。二人均被押监待韦父归后再行判决。最后为案澄清冤屈的人是慈禧太后。不过,杨月楼案却是糊糊涂涂地了断。韦阿宝被其父逐出家门不知下落。

张汶祥刺马列案

太平天国失败后,人们传言曾国藩有野心,其实他的部下早就怂恿他谋取帝位。在与太平军作战时,清廷不得不依重湘军,但是,如今太平军被“荡平”了,她能允许曾国藩在江南坐大吗东南卧着一只虎,她睡觉也不安心。于是她把曾国藩调离江宁,派马新贻任两江总督,迅速裁撤湘军。

江宁是湘军攻下来的,两江一直被湘军视为私地,他们在那里经营了数年,岂能轻易让给马新贻。马新贻几十年来一直没有自己的军队,了然一身来到江宁,如入龙潭虎一穴一。马新贻被刺,朝廷心中明白,为了不致激起兵变,动摇清王朝的统治,赶紧调曾国藩回莅江宁坐镇。从此,两江总督宝座长期掌握在湘系手中,其他人不敢问津。

清朝四大冤案:刺马案

太平天国失败后,湘军的劣根一性一充分暴露出来,他们比土匪还要凶残,明目张胆地肆疾抢掠。清末施行裁勇改兵制度以后,几万湘军士卒被裁撤,其中不乏将领。这些人并不回乡务农,而是到处游荡掳掠。有些人参加了哥老会,有些人本来就是哥老会成员。湘军裁撤扩大了黑势力,散兵游勇又与黑势力结合,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马新贻在惩治散兵游勇时非常严厉,尤其是他任命以剽悍着称的袁保庆为营务处总管,抓到为害百姓、有非法行为的散兵游勇即就地正法。散兵游勇和黑势力对他恨之入骨。

那个曾给孙衣言透过口风的颜士璋颇有心计,他写了一本《南行日记》,记述了赴宁的全部过程。据他的曾孙颜牧皋说,日记中写道:“刺马案与湘军有关。”“刺马案背后有大人物主使。”

张汶详刺杀马新贻,在警卫森严的督署重地一扑而中。马新贻被刺后,立即有“刺马案”戏文上演,而且正值乡试,安徽学政殷兆镛出试题,竟然寓其讥讽,乔松年也来凑热闹,写了一首歪诗作证,湘军将领给张汶详立碑等等。所有这一切都说明刺马案是一件有计划、有组织的政治谋杀事件。从案件的实施,到舆论的有力配合,以及对审案的一精一心策划和对结案的一精一明设计,都说明它出自高人之手。

湘军部队

淮安奇案

清嘉庆十三年(1808)淮安水灾,官府赈济,李毓昌奉命至山一陽一县查赈,住在善缘庵。知县王伸汉要李多开一户口,以中饱私囊。李不从,王惧事泄,买通李仆毒死李毓昌。知府王毂亦受王伸汉赂银4000两,验一尸一时即以自缢报案。李叔从遗物中发现血迹,开棺验见服毒状,赴京告状。

山东抚臬奉旨复查如实,就把王伸汉等拘至刑部严讯。一讯得实,王侵贪赈灾银23000两,同知林永升1000两,其余数十人各得不等。王伸汉处斩刑,知府王毂处绞刑,江督铁保、同知林永升均革职,遣戍乌鲁木齐,江苏巡抚汪日章革职,留河工效力,李的随从是在李的墓前凌迟处死皇帝老儿真发怒了。其余佐贰杂职获徙流杖责者8人。此为清代四大奇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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