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喋血双雄 NO.2
喝着边塞的西北风,高欢长大了。
鸡窝里飞出了金凤凰。高欢长成了帅儿郎。
高欢很帅,号称师奶杀手。史书上就多次提到他帅气的外表。具体地说,是目有精光(说明充满自信,眉宇间透出一股英武之气),长头高颧(长方脸,高颧骨,美吗?不太理解),齿白如玉(可以去做高露洁牙膏的广告了)。
帅哥总是有女人缘的。高欢有了初恋情人,是好朋友韩轨的妹妹。
可是帅有什么用?帅能当饭吃吗?那时候可没有男模、男演员、偶像明星这种职业。
韩小姐的父母挺现实,无情地拒绝了高欢这个穷二代。
说实在的,高欢也确实太穷了,具体地说,连匹马也没有。
在广袤的草原上,马的重要性不亚于手机在现代社会的重要性。走亲访友,购物休闲,生产生活,都离不开马。可是高欢家里穷得连一匹马都买不起。
无奈的高欢看着势利的韩家父母,只能在心里发誓:不管多久,总有一天,我要得到你。
多年以后,高欢终于得到了她,这个他青梅竹马的女人,虽然那时他们都已不再年轻。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猛男追美女,二十年不迟。
感情受挫,饭却还是要吃的。为了谋生,和怀朔镇的大多数鲜卑青年一样,高欢也光荣入伍,成了一名新兵,一名在城墙上站岗执勤的大头兵。
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这个面容英俊、器宇轩昂的小兵吸引了一个年轻女人的注意。
高欢在城墙上看风景,看风景的她在城墙下看高欢。
她看呆了,像现在某些小女生看着自己仰慕已久的偶像明星一样,(不知道有没有流下口水),情不自禁地,她对旁边的婢女说,“欧耶!这就是我要找的另一半!”
她叫娄昭君,是鲜卑贵族娄内干的女儿。
娄昭君的祖父娄提,以功封真定侯。父亲娄内干,没有当官,在家里享受生活,还美其名曰:淡泊名利。他家里太有钱了,仆人有数千人之多,牛马多得数不胜数,以山谷来计量;对比一下高欢家,连一匹马都买不起,估计高家的资产只是娄家的万分之一。人比人,气死人,贫富差距也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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