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证词:我眼中的秦朝(69)

时间:2016-09-11 01:49:21 

起火上游(5)

面对这三十万“蒙家军”,不管是一次性完成换防,还是分批、逐步的换防,首要的条件就是,必须得有新的兵源。

而兵源从哪里来?

很简单,征调适龄国民。

秦代的通行法则是,富人居闾里的右边,称闾右;普通人或者贫穷人家居闾里的左边,称闾左。

闾,原意是指里巷的大门,后指聚居处。

所以有闾右、闾左的区分,并不是秦代贫富分化严重、阶层对立激烈的表现,而是政府出于征调徭戍的需要。

就是说,秦代的兵役、徭役,通常先征调富人,然后再轮到穷人。

如此看来,秦世的某些制度性建设,着实很人性。

本年度,赵高征调的即是普通百姓。

此之谓闾左之戍。

关于闾左之戍,向来众说纷纭,人各一词,我坚持我的说法。

一人当兵,全家光荣;保家卫国,人人有责。

这本来无可厚非。

关键的问题是,眼下是赵高自认为的非常时期,为了稳住局面,他扯大旗作虎皮,采取了几项非常措施。而这几项措施,不仅足可厚非,简直就是胡作非为,由此才导致了灾难性事变的发生,最终将好端端的秦帝国拖向不测的深渊。

于此,我们终于有机会见识一下,这个可恶的太监是如何上下其手来玩弄“更为法律”的。

前面说过,秦世的兵役制度是,每次以完成一个月的方式,在法定的服兵役年限之内(17-60岁),累计达到一年的期限即可。

在长达43年的时间跨度里面,只完成一年时间的兵役,能说负担很重吗?

答案显然是肯定的。

如果赵高肯老老实实地按“即定方针”办,那就好了。

不幸的是,这只是我们出于对秦帝国的怜惜而产生的一厢情愿。事实上,赵高很不老实,因为他有他的想法。

这个想法就是,在尽可能短的时间之内,完成替换“蒙家军”的工作。

于是,堪称“超级昏招”的政策就此出笼。

赵高在不宣传、不解释、不听证、不试点的“四不”黑幕下,就是说,在黔首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原本有章可寻、规范运作的徭戍制度,恶意地变更为:

徭戍无已。

想当初,政府为了保护农业,规定:“田时也,不欲兴黔首”(里耶秦简),公共设置若有损毁,也当等到秋天农闲时节才可以征发劳力(《徭律》:至秋无雨时而以徭为之)。

现在倒好,赵高漠视成典,无视农业生产规律,凭一己私意,随意征派,这不胡闹么,引起众怨那是肯定的。

此其一。

最为致命的一点是,同样为了争取时间,赵高竟然再次无视客观条件,严令戍边士卒应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否则一律处死。

这就是著名的“失期法当斩”。

这就不只是怨气的问题,而是要命的问题了。

毛主席教导我们,要辩证的看待问题。

所谓辩证法,依愚之见,当是双方之间的一种互动。

你要别人的命,别人岂肯束手待毙,当然也会出手要你的命,哪怕是挣扎二个回合再死也心甘。

对于秦帝国来说,这着实是一个无限悲伤的时刻。

因为这意味着,河山破碎的爆破工序基本宣告完毕。

那个早已潜伏在帝国地基里头的可怕的炸药包,终于鬼使神差般地接上了它邪恶的引信。

灿烂的火光冲天,以及随之而来的一片狼藉,即将在我们眼前壮观的呈现。

自此,我亦终于理解了唐人鲍容所写的那句诗的含义。

起火上游(6)

尽管上述结论只是一种推测,但我有坚信,这是最接近事实真相的理性推理。

因为没有迹象表明,一向精明能干的秦始皇,会突然昏头到颁发如此不近情理的法令。

《睡虎地秦墓竹简》之《秦律》规定:

“失期三日到五日,谇;六日到旬,赀一盾;过旬,赀一甲。”

意思是,迟到三至五天的,批评教育;六至十天的,罚款一盾;超过十天,罚款一甲。

此外,注意到以下事实同样重要:“水雨,除兴”。

就是说,如果遇到人力不可抵抗的客观因素,比如洪水或雨雪之类的灾害性天气,民众乃至有权力不必从事劳役,更何况是令人匪夷所思的“失期法当斩”?

秦始皇无疑是一个伟大的政治家,“伟大”一词在这里的含义是,对现实世界的深刻的洞察力。

他发现,一户人家有二人同时戍边,这是不合理的,于是认可“同居毋并行”(《戍律》)。

尽管那是帝国赖以生存的经济命脉,但他发现,这样做是有利于培植民力的,于是仁慈得允许民人自行申报田亩数(黔首自实田)。

他固然大规模移民边疆,比如征调三万户民众移民郦山脚下为他护陵,五万户移民云阳(陕西淳化)充实边防。但应该看到,这三万户或者五万户的移民,秦始皇给了他们一项极为特殊的特权--免除十年赋税。

秦始皇有如此的民本思想,他何以要自宫式地把民生逼向绝路?

蒙恬统兵在外十多年,大军兵不卸甲,处于野战状态亦达十多年,整个贯穿了秦始皇的主权时期,并没有发现有张三李四因此而铤而走险的事。何以到胡亥主政时期,竟会横空出世恐怖的“失期法当斩”?

种种疑问皆指向这一事实:这是赵高在处理非常事件时所采取的非常手段。

因为这完全符合“更为法律”之精神。

当然,关于秦帝国的覆灭,史学大家钱穆给出了另一个新奇的解释。

他的主要观点是:

战国时期的诸侯国,规模小,方圆百里便算大国。从中央到边疆,最远不过五十里。要到边疆戍守,只要半天路程,再加戍边三天(戍边三天,食宿自理,是诸侯国的通行做法),前后不过五天时间就可以回家了。

在这封建时代,不算苦事。

问题是,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疆土已然不以百里计,而是以万里计。这样,从会稽郡(江苏苏州)走到渔阳(河北密云)去戍边,就是极苦的苦事。

对政府来说,依然是三天,似乎不算苦事。可是对于戍卒来说,就得置办半年以上的干粮,还得置办服装行头之类。

钱穆认为,这才是民众离心离德的根子所在。

初初看来,这个观点似乎也能够成理,最初我也很服膺这个观点。然而细加疏理之后,我发现,它也经不起推敲。

西汉时期的贾谊,给汉文帝上过一篇奏折,从中透露出一个相当重要的资讯。

他说:“淮南地远者或数千里,……其吏民徭役往来长安者,自悉而补(尽其家资以充作费用),中道衣敝,钱用诸费称此,其苦属汉而欲得王至甚(就是说,因为路途远,费用高,百姓多不愿给幅员辽阔的朝廷服投,而宁愿给役处地偏小的诸侯王),逋逃而归诸侯者已不少矣。”

贾谊所说的汉初徭役政策,和钱穆所主张的秦世徭役政策,几乎一模一样,这就足以说明,不管是汉初,还是秦世,徭役政策尽管存在不合理性(贾宜也承认这一点),但可以肯定,它没有沉重到人民不堪忍受的程度。

换言之,它决不是压跨秦帝国的最后一根稻草。

如果是这样,以“文景之治”雄称于世的汉文帝,有秦世的失聪在先,何以要延续这样的亡国政策?

事实上,导致民心生怨的不是徭役政策,而是我们在前面提到过的另一项催命鬼手,那就是不妙的“戍徭无已”。

因为它破坏成章,变成无章可寻的随意征调。

这分明不是在折腾,而是直接找死了。

行文至此,是该总结一下帝国总体形势的时候了。

前文已揭,帝国当前的情形就如一个炸药包,包里的致命暗物质主要包括二个部分:

一是来自六国旧贵族的先天仇恨;

二是帝国错误的政策导致的后天对立;

这就是帝国梦魇般的被杀伤力。

当然,要将这个杀伤力转化为惊天能量,缺少引信的不行。巧的是,赵高很自觉地替它完成了这一戏剧性的工作。

毫无疑问,这个引信就是“失期法当斩”。

再加上赵高在朝堂之上大开杀戒,使得“群臣人人自危”,最为不堪的是,帝国的统治核心竟然也出现了:

“欲叛者众”。

就是说,不只是下游崩溃,上游也崩溃。

上下齐崩溃,又有人在边上起劲地敲边鼓,一意促成这种崩溃,这就是神仙也无从下手的内外交困了。

不管愿不愿承认,这都是一个事实:

帝国无可挽回地跌向她的临界点。

现在我们所要做的事情就是,拎条马扎,温壶酒,静静地坐在边上候着,不是且听那风吟,而是且听那惊天一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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