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安史之乱时期,在长安城外的一间破茅屋里,住着一户人家,男的叫王兴,女的叫丽娘。小两口男耕女织,日子虽然清苦,倒也自得其乐。到了第二年丽娘就生下一个儿子,小夫妻俩更加高兴了。
转眼儿子快半岁了。一天,丽娘烧熟饭菜,正要抱上儿子去给地里的丈夫送饭去,却发现儿子面色苍白,牙关紧闭。她吓得急忙跑到地里喊丈夫。王兴回家一看,知道儿子病了,急得掉头冲出家门去请医生,不料刚出家门,就被一群斜刺里冲来的骑兵撞倒,当即被活活踏成了肉泥。丽娘一见这飞来横祸,眼前一黑,抱着生病的儿子就晕了过去。
丽娘安葬了丈夫,求神拜佛为儿子治好了病,为了保住王家这一点儿血脉,她起早贪黑,含辛茹苦一心扑在抚育幼子身上。儿子在母亲的操劳下渐渐长大了,儿子到二十岁时,丽娘又给他娶了媳妇。
看着儿子成了家,丽娘好不喜欢,心想自己辛辛苦苦,不就是为了儿子吗?现在儿子大了,就这样和儿子生活一辈子吧。
时光匆匆……一晃二十年过去了。
一天,儿子突然对母亲说:“娘,从出生到我成家,你养了我二十年,现在我也养了你二十年,我们两不相欠,就算扯平了,你走吧。”儿子说到做到,马上把娘赶出了家门。
丽娘做梦也想不到自己辛苦一辈子,指望养儿防老,没想到儿子竟把自己一脚踢出家门。如今自己年纪大了,做不动了,这可怎么办啊!她拿起衣物,步履蹒跚地走到一棵大树下,不禁号啕大哭起来,越哭越伤心,想想与其到处乞讨活受罪,不如干脆一死了之。这么一想,便解了腰带,挂到大树杈上。
丽娘正要上吊,远远奔来一位书生喊道:“老妈妈,请慢!”书生来到丽娘面前,问:“老妈妈,你这般年纪,为何还想不开呢?”丽娘见问,便将自己的苦处一股脑儿向书生诉说了一遍。书生听完怒道:“岂有此理,这等逆子。真是天理不容!走。我帮你告状去!”
书生替丽娘写了状子告到了县衙。县官一听,勃然大怒,天下竟有这等不孝之子,这还了得,当即下令,传来了丽娘的儿子。
县官升堂问道:“你母可是养了你二十年?”丽娘的儿子说:“正是。”“你不念养育之恩,而今把你娘赶出家门,却是为何?”“大人,小人母亲养我二十年,我也养了她二十年。我们已两相抵消,谁也不欠谁的了,她当然不能再住在我家。”
县官见丽娘儿子说得振振有词,冷冷一笑,又问丽娘:“你生下他时,他有多重?”丽娘说:“有四斤二两,是邻居李家媳妇替我接生时称的。”县官立即派人火速传来接生婆李老太太,问:“你替丽娘接生之时,可曾称得重量?”老太太如实答道:“是四斤二两。”
县官一拍惊堂木,对丽娘儿子喝道:“大胆逆子,你母生下你时是四斤二两,现在证人在此,可见是实。你还清了你母养你的时间账,却还欠你母亲四斤二两肉!怎么说两相抵消?来人。在他身上割下四斤二两肉来,还与其母,使他们两不相欠!”
丽娘儿子一听,吓得双膝一软,一下跪在公堂前,把头磕得如鸡啄米一般,连声说:“大人饶命,大人饶命。我情愿服侍我娘终身!”又爬到丽娘脚下,把头磕得直冒血,“母亲大人饶命,孩儿愿服侍您老终身!”县官喝道:“不孝之徒,好生服侍你娘,如有半点儿差错,定叫你还肉与你母,使你们两不相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