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员早晨六点上班
明清时府州县衙门的“公务活动”,大都是由“音响工具”控制的。这和我们今天“响电铃上下班”,有异曲同工之妙。
古代官员上班的时间,一般定在“卯时”,也就是早晨六点钟,称为“点卯”。这比今天的官员上午八九点上班,可要早多了。由于各个季节日夜长短不同,冬季的卯时天还不亮,夏天的卯时太阳都老高了,因此明清时代的衙门,大都恢复“日出而作”的古制:以“日出”时间作为一天“工作时间”的开始。每天早晨日出,内衙宅门内就打点七下。这是一块挂在内宅门外铁铸的云头状“响器”,所以正名叫做“云板”。其作用,就是通知内宅开门。用和它配套的棒槌打一下云板,就叫做“点”或“点一点”。这七点,表示七个字,其含意是“为君难为臣不易”。听到这一信号,宅门、穿堂门、仪门、大门上的衙役就依次接连地敲一通梆子(如果是府、道以上的衙门,还要依次擂鼓或放爆竹),名叫“传头梆”。
秀才以上功名者可免跪
头梆是衙门里开始准备工作的信号,守大门的衙役要请内衙用传桶发出大门钥匙,打开大门,好让住在外面的书吏、衙役们进衙门报到。
过了一段时间,内衙宅门前又打点五下,据说其含意是“臣事君以忠”,或是“仁义礼智信”,或是“恭宽信敏俭”。宅门、穿堂门、仪门、大门上的衙役听见这一信号,赶紧依次敲梆,这叫“传二梆”。这套信号表示长官已经起床梳洗,准备到签押房办公了。这时候,书吏们必须全部到位“点卯”(即点名)上班,整理出当天要处理的公文,汇集送到签押房,并收取前一日已经批下来的各类公文分发各房执行。如果这一天是“放告日”或“听审日”,大门上的衙役就举出“放告牌”或“听审牌”,把早已排队等候在照壁前面的诉讼当事人带进大堂院落,在月台(指大堂前面连接台阶的那一块地方)下排队等候。
等到长官梳洗完毕,用完早餐,内衙击点三声,据说这是喻义“清慎勤”的意思。宅门、穿堂门、仪门、大门依次“传三梆”。这套信号表示:长官要出内衙宅门了,各部门书吏、衙役都要肃立。随着三梆声,长官走出宅门,前往签押房。如果是升堂,则三梆一传,诉讼当事人全体下跪(有秀才以上功名者可免)。这时候大堂值班衙役擂响堂鼓,排列大堂两侧的皂隶拉长了调子齐声高喊:“升——堂——哦——!”长官就在这气势的烘托下,慢慢踱进大堂,在公案后入座。
早堂一般两个小时
早堂一般一个时辰(合今天两个小时),长官起身,宣布退堂。这时候衙役又擂响堂鼓四通,意思是“叩谢皇恩”,俗话就叫“退堂鼓”,长官在鼓声中回到内衙,衙门开始午休。下午如果长官出内衙办公,仍然要三次打点传梆,升堂还要再擂升堂鼓。
即使长官不升堂,凡是他到签押房办公或到花厅会客之类的活动,只要他离开内衙,都必须打点传梆,警告闲杂人等回避。
到了傍晚,内衙击点三声,各门依次“传晚梆”,表示一天的工作结束。书吏们将当天已处理、未处理的所有文件汇总编号,交由承发房登记封存,不值夜的书吏、衙役,就都可以下班回家了。
白天衙门里点、鼓、梆有板有眼,到了晚上也不是寂静无声,鼓梆之声依然有时有节。整夜里,都有更夫在衙门内巡逻打更,敲梆报点,每更都有不同的更鼓数报时。一般分一夜为五更,每更一个时辰,也就是两个小时。以戌时(7点)为起更,亥时为二更,以下类推。一般起更不打更,从二更开始打更。每更又平均分成五段,每段为一“点”,一点相当于今天的二十四分钟(古人以三更三点为夜半,也就是今天的零时十二分,当然只是大概时间,而不是准确时间)。更夫通常一人或两人,领口内斜挑着灯笼左手执梆,梆下挂一面锣,以梆声和锣声的多少,表示几更几点。监狱里面,另有更夫巡逻,以锣声保持巡夜人之间的联系。如果发现有情况,就敲“乱锣”报警。监狱巡夜的方式,以明朝人吕坤在其所著《实政录》一书中所提倡的最为普遍:每更三名禁卒同时巡逻,监房内一人提锣,监狱内院一人提铃,监狱外墙一人用梆,每走十步击打一次,发一次信号,次序是先锣、后铃、再梆,“周而复始,不许断续,亦不许铃梆乱响”。
选自《特别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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