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岳飞冤死风波亭以后20年,朝廷派人到他老家调查他的家产,并拿到一份财产清单,清单上说,岳飞在九江的时候陆续买下旱田“1l顷96亩3角”,水田“7顷88亩1角”,以及房屋“498间”。
一顷是100亩,一角是25分,岳飞的旱田和水田加一块儿,刚好是1985亩。这么多地岳飞当然种不完。事实上他公务繁忙也没空种地,所以他把大部分土地都租了出去,总共出租了1400亩,分别租给江西九江无地少地的农民耕种,然后每年夏、秋两季向农民要租子。
此外,岳飞还有498间房子。这里面有别墅也有商铺,别墅自己住,商铺租给别人做生意。
据清单上记载,岳飞总共出租了151间商铺。按南宋前期二三线城市房租标准,每间商铺每月房租在1000文左右,这151间商铺每年能给岳飞带来180万文的收入。
岳飞的孙子岳珂写过一篇《祖宗田米直》的文章,说出租1亩中等肥沃的土地,每年能收租8斗,值1500文。岳飞出租1400亩土地,每年进账大约是210万文,再加上出租商铺的收入,合计将近400万文。这就是岳飞每年通过不动产赚的钱。
南宋百姓收入很低,一般的市民阶层,年收入10000到15000文是常事儿,即使全家从事某种生意,譬如说开个小饭馆,年利润也不过30000文左右。然而,岳飞不算工资和奖金,光做地主和包租公赚的钱就顶得上几百户小市民。从这个角度讲,他还是个大富翁。
那么,岳飞是哪来的这么多钱买房屋和土地呢?
第一,岳飞是武将,其薪水高;第二,他打过无数胜仗,宋高宗经常给予奖励,光在绍兴十一年就奖了白银2000两、丝绸2000匹、金碗3只,金杯30只。所以,岳飞靠这些赏赐就已足够买房买地了。
选自《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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