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巫山有一旺户,兄弟六人,人称潘家六大爷。六兄弟个个膀粗腰圆,全是川江上戏水捉船的高手(注:当地称驾船为捉船)。特别是潘大爷,更是捉船之魁。捉船之关键在于把舵,凭眼手腿三种功夫。眼看,看江上急湍缓湍还是左湍右湍,把舵的手便视此而着劲,一双腿始终如船桩一般稳立不动。潘大爷将这三种功夫拿捏得忒转,三峡之上的船家一提起潘大爷,没有不竖大拇指的。
那年,潘大爷在龙头滩捡了一个小兄弟,十六岁出头。据说他跟爹和另一个男人从京城逃难进川,船撞龙头滩,爹和那男人没了,他卧在江滩上。潘大爷收留了他,认作兄弟,排序老七,人称潘七爷。七爷个小,白净,细眉大眼,像个女娃,但眉眼之间露出强悍男人那股杀气。当时,潘大爷在心里暗暗吃惊,一下子给镇住了。
七爷与大爷如影随形。一晃三年,潘七爷的眼手腿功夫不输潘大爷。
六爷不服,跟老七比试。五爷立船头,六爷捉舵,占一条船。大爷和七爷占一条船,七爷捉舵。二船夜走瞿塘峡。月黑风高,水流马奔。二船驾轻就熟,一袋烟工夫,抢过瞿塘峡。上得岸来,六爷暗中使绊儿,欲使七爷当众出丑,变平手为胜手。谁知七爷一个铁担回身,桩插一般,六爷随即一骨碌倒地。
从此,潘家六兄弟都知七爷身上功夫了得,再也不敢轻易招惹他。不过,奇怪的是,七爷自被收留的那日起,一直独处一室,从不与六位哥哥同居。潘大爷也不吱声,任由他去。六爷几次想破解,均被潘大爷喝止。特别是被七爷武戏之后,他更是不敢究根究底了。
作为巫山的船家,免不了拉纤。不拉纤的是船家婆娘和细娃儿。潘七爷来潘家三年却从没赤着脚板蹬过一次刀一般的石滩,肩膀依然白皮细肉。潘大爷说他年纪小,还说潘家六条木船,有六位爷就够了,七爷肩膀上落不落纤绳不是什么大事。
可这次不同,潘七爷不仅要上船而且非要上滩拉纤不可。潘大爷火了,骂道:大个娃儿,还没根纤绳粗哩!七爷两眼顿时闪出杀气,你们今天若不让我跟你们上船,我就把你们告到官府去!潘家六兄弟立马傻了眼,你看我,我看你,个个沉默不语。
潘大爷长长叹了一口气,说:这次行动非同往常,船上载的都是军用辎重,晚一步关系那边千万弟兄的性命。大家需改往日赤身习惯,穿鞋抿裤披坎肩,抓紧时间一同赶路!
军用辎重从宜昌装船,运至万县,然后上岸由车马运到重庆和成都,装备响应武昌起义的川军。行前,潘大爷安排七爷坐六爷的船殿后,他捉第一条船打头阵。当天夜深人静,潘七爷一个人偷偷来到龙头滩探查水情。龙头滩离七兄弟住宿的地方有十里多路,虽说不是大滩,但极为凶险。当地有一民谚“早三坨晚三坨,龙头扬起有得活”,说的就是龙头滩“三坨石”早晚水情变化无常。鲁莽行船,十之八九要撞滩的。潘七爷的爹就是在这儿撞没的。
返回,潘七爷闯进六兄弟同住的大屋,高声嚷道:哥哥们!起来!快起来!潘大爷睡眼惺忪:出啥子事嘛,火烧屁股这么急!个个赤身而起。潘七爷侧过脸说:我刚才去过龙头滩,水情有变,明天一定要改道走!潘大爷打了一个哈欠,说:咋走听我的!不行!潘七爷怒目圆睁,一定得走左江道!潘大爷一拍大腿:你知道个!潘七爷转身冲出屋外,嚷道:明天有你们好哭的!
第二天一大早,大家拗不过潘七爷,七爷和六爷捉第二条船。万一有变,第二条船便为旗船。六条船间距百米,依次逆流而上。潘大爷站立船头,打旗看水。雇来的众船夫奋力划桨,桨花飞扬,煞是壮观。
接近龙头滩,七弟兄上岸拉纤。潘大爷大声吆喝:龙王爷!保佑!潘家兄弟闯滩!众人啊嗨嗨!啊嗨嗨!扯开喉咙,吼起川江号子:举义旗,应武昌,剪长辫,得解放……嗨哟,嗨哟!高亢之音在江面上回荡。一群银色江鸥前后相随,上下翻飞,久久不去。
过了龙头滩,潘大爷重新上船复行右江道,右江道水面宽阔。潘大爷高举手旗,发出旗语:继续前行。突然间,江上一个回流窝出,接着水柱趵突,似巨擘出水,托起船头猛地将船回抛到龙头滩上……随之,连人带物吞噬腹中,如龙激流翻滚着席卷而去……
潘七爷呼天抢地大喊:大哥!我的大哥啊!同时,六爷丢开舵把就要跳江救兄,七爷大声喝止:你想要潘家死绝啊!旋即,高举起一面黄旗,向身后四船发出旗语:不许掉队!随我前行!
五条船鱼贯进入左江道,上溯而去。
数日后,船队到达万县码头。当天,四川宣告脱离清政府。
卸罢辎重,五弟兄就要返程寻找潘大爷,却死活不见七爷的人影。正在此时,岸上旅店的店家急急忙忙送来一封书信交给六爷,上写:各位哥哥:小弟本是镶黄旗世袭王爷之女,名婉云。因父亲同情变法被朝廷追杀,流落至此。感谢各位兄长多年抚养与厚爱,现朝廷不保,乃属天意难违。我自被大哥救起,便依恋大哥,私盼与之合卺。今大哥已去,我亦随之去矣!众兄长如能寻得大哥,我与之骨肉相拥;寻不得,与之衣冠相拥,以了却我平生之所愿也!万望众兄长多多保重!托!托!小弟老七绝笔。
潘家五弟兄顺流而下,沿途寻觅潘七爷,最后在龙头滩头找到尸体。但终不见潘大爷。五弟兄将七弟与大哥衣冠葬于龙头滩左岸之上,碑文以兄长与七弟夫妻合茔而书之。
直到现在,当地人都知道潘七爷就是婉云格格,婉云格格就是潘七爷。每每提起,个个仍惊叹不已。
选自《襄阳晚报》2013.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