筷子在古人的婚姻生活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过去女孩子出嫁时,父母在给女儿的嫁妆中,总少不了筷子。这种风俗,一般认为出现于宋代,当时男女双方家长议定孩子的婚事后,女方父母一般都送盛水的坛子一对,内放活金鱼四尾,并附上筷子两双。其寓意是:金鱼,谐音“金余”,祝愿一对新人钱多多;水的意思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筷子则有两种含义,一是祈子,取民间吉利语“筷子快子,快快生子”。另外,结婚陪嫁筷子还有希望小夫妻以后成双成对,永不分离之意。
在陕北农村,男方迎亲时必带一只内装米的宝瓶,到了女方家后,由新娘的父亲把宝瓶里的米炒熟,用香和艾草把口封住,此举表示“相爱”。再取出一双红筷子,用红头绳拴在瓶口上,递给女儿,并对女儿女婿说:“你们要像筷子一样成双作对,永不分开,‘快快’活活过日子。”
选自《老年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