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凤:李刚门事件受害者简介

时间:2016-06-16 10:34:14 

陈晓凤:李刚门事件受害者。2010年10月16日晚在学校与一名女同学在校园内滑轮滑时,不幸被急速驶来的黑色迈腾轿车撞飞,次日去世,年仅20岁。2010年12月通过“和解”,受害者家属获赔46万。“我爸是李刚”这么一句话就视生命如儿戏,给陈晓凤李刚门事件受害者自己及身边的人带来了毁灭性的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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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凤:李刚门事件受害者简介

陈晓凤,1990年生,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学生,2010年10月16日(重阳节,周六)晚在学校与一名女同学在校园内滑轮滑时,不幸被急速驶来的黑色迈腾轿车撞飞,次日去世,年仅20岁。2010年12月通过“和解”,受害者家属获赔46万。

  李刚门事件受害者陈晓凤案件经过

2010年10月16日晚9点40分许, 在河北大学新区易百超市门口,李启铭(又名李一帆)驾驶一辆黑色迈腾轿车,将在甬道上练习的两名女孩(一名穿着轮滑鞋,一名穿着板鞋)当场撞飞。汽车的挡风玻璃瞬间破碎。其中陈晓凤被撞后在空中翻腾,又被车玻璃及车反光镜二次撞击。但肇事司机并没有停下,而是继续驱车驶向女生宿舍去接女友。 其中陈晓凤因受撞击严重,头部有明显血迹,当场昏迷。张姓女生倒在路边不断呻吟。不久肇事者驱车原路返回,稍微减速后欲驶出学校,众多在甬道练习的武术协会学生,在保安的配合下,将李启铭所驾驶的肇事车辆拦下,要求肇事者下车,但遭到肇事司机李启铭的拒绝,并声称:“看把我车给刮的”,“我爸是李刚”,“你们有本事去告我”。其中“我爸是李刚”因触动无数网民的敏感神经而在短时间内被广大网民及主要网络,媒体大量转载,并因此而形成轰动全国的官二代撞人案:“李刚门”。

第二天(17日)17时20分,急救中心传来消息,陈晓凤因伤势过重,救治无效死亡。同学们很悲伤,他们决定用行动悼念逝去的女孩。当晚从21时40分开始,短短两个小时内,数百名学生及老师自发地聚集在事发的易百超市前,准备用自己的力量举办一场简单而沉重的纪念活动来为死者祈祷。他们围在一起,点亮了蜡烛。之后不断有学生加入他们的哀悼阵营。夜深了,指针已指向了23时30分,但悼念活动还未结束,数十名同学老师在瑟瑟寒风中守望着唯一的温存——几根蜡烛。

2010年10月25日陈晓凤某校友还为他在网上建立了纪念馆.

李刚门事件受害者陈晓凤案件结果

2010年11月4日以后,发生在河北大学校园内的“李刚门”事件变得有些沉寂。直到近日网上传出,受害方陈晓凤一家的代理律师张凯被打,并透露李刚家已与陈家私下“和解”。

据了解,在11月初,李启铭家人和陈晓凤父母已达成民事赔偿协议,现在陈晓凤父母已经拿到了协议中约定的46万元赔偿。

河北警方2010年12月21日证实了这一消息。但警方同时表示,“此案的刑事部分还在审理中,李启铭涉嫌犯罪,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但律师认为,双方和解对于李启铭将要被追究的刑事责任会有“很大影响”。

陈晓凤的父亲陈广乾私下跟记者表示。但按照协议约定,陈广乾不得再和李家有联系,不得和媒体接触。

李刚门事件受害者陈晓凤案件结果获得46万元的民事赔偿

2010年12月20日,记者来到河北辛集市位伯镇南四仲村,这里是被撞死的女大学生陈晓凤的家。在这个有3000人的村子里,多数村民并不知道陈晓凤的父母陈广乾和张芳已经回家。陈广乾至今仍很内疚。“我不知道怎么办,孩子已经没了,还能怎样?”他不停地抽烟。儿子陈林在石家庄重新找了份工作,但他没有告诉父母自己的公司地址和名称。在处理妹妹被撞这件事上,这个家庭曾有过两种不同的意见,尤其是和解过程。陈广乾告诉记者,11月1日,保定市交警支队向受害者家属提出,肇事方(李刚家)要求“解剖尸体,查清死因”。据一位了解整个和解过程的知情人士透露,陈林当时坚决反对解剖,陈广乾也不同意,他认为那样“对不住女儿”。到11月2日上午,办案人员又对陈家说,可以不做尸体解剖了,只做尸表检验。陈广乾写了个“我同意只做尸表检验”的“同意条”,并被告知下午三点在保定市急救中心太平间进行。

但与父亲有意见分歧的陈林还是坚决不同意做尸表检验,他曾通过微博向社会求助:“……我恳求社会各界人士能够尽快赶往保定帮帮我!谢谢!”陈林对自己的一位朋友说,想给妹妹讨个说法,通过法律途径。这是陈林和父亲最后一次在处理陈晓凤事件上的争斗。陈广乾回忆,11月5日上午,保定市公安局工作人员,陈晓凤老家的乡干部、村干部赶到他们住的宾馆,告诉陈广乾“上级要求和解此事,不能让事态进一步扩大”。陈林后来告诉身边的朋友,当天,他的手机被叔叔陈玉茂没收,与外界失去联系。因此陈广乾签订协议时,他并不在场。“村里的,乡里的,保定的,石家庄的,好多人都在。”有些人陈广乾并不认识,他只知道这些人要求他尽快签订赔偿协议。11月5日下午,陈家代理律师张凯接到陈广乾的电话:“我代表全家感谢你,以后会登门拜访。我们的事情已经解决了。”半小时后,律师所告诉张凯:陈家到律师所解除了合同。

上述知情人士还透露,赔偿协议上规定,李刚赔偿陈家所有费用总计46万元人民币,双方担保人分别为保定市公安局一工作人员和南四仲村村主任。陈广乾说,签署协议前后,作为肇事方代表的李刚始终未出面,协议是李刚在上面签好字之后拿给他签字的。陈广乾说,协议中规定“双方不能再联系,不能接触记者”。陈林告诉相熟的朋友,为了防止陈家与外界联系,这46万元并没有当场给陈家,而是由位伯镇政府暂时保管,等事情平息后才能交给陈家。直到12月20日,陈广乾才肯定地告诉记者,已经拿到了这笔钱。“我们只想早点解决,多几十万少几十万对我们来说也就那样。”陈广乾还是走来走去,“我们拖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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