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性奴案在一片哗然中告破,河南洛阳性奴案令人觉得离奇的是一个男子居然可以囚禁6名女子当性奴,而且女子被解救后还为男子求情。究竟河南洛阳性奴案是怎样发生的,又为什么会被曝光呢?
2011年9月,河南洛阳警方侦破了一件河南洛阳性奴案,一男子在地下室挖地窖,先后囚禁6名坐台女当性奴,期间两名女子被杀害。案情爆发后,男子被警方逮捕,剩余的4名女子被解救了出来。但荒唐的是,有两名女子竟然袒护犯人,声称是自愿地,真是让人胡笑不得。
简述河南洛阳性奴案
李浩挖地窖囚禁受害女子的地下室是他2008年以妻子的名义购买,他的家并不在这个小区。李浩晚间开挖地道和地窖,清晨用尼龙袋装在摩托车上运走,由于挖地窖要很晚回家甚至不能回家,他向妻子撒谎说另找了一份工作,晚上住单位,他的妻子对此毫不知情。
地窖位于洛阳市凯旋东路的景福苑小区里。据警方计算,地窖隐藏在地下6米深处。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李红江介绍:“垂直下去,它上面有梯子,他在竖井壁上装了梯子,完了以后又打横井”。
地窖隐藏在地下6米深处,先通过一个3.4米深、有梯子的竖井,再通过一个4.7米长的横井才可进入地窖,竖井、横井直径约为50厘米。其间,要经过装着锁具的6道铁门才能进入地窖。如此之深,还有多达六七道的铁门,被囚禁的女孩儿即使大声呼叫,外面的人也根本不可能听到。有一根白色的管子和下面的绿皮管,它一直通到地窖内,用来保证地窖内有足够的氧气,但即使这样里面依然阴暗潮湿,空气十分污浊。
地窖不足20平方米,高2.43米,在距地面1.1米的地方,用木板隔成两层,上面是床,下面有液化气罐、煤气灶、热水壶等,电从外部接入,最多的时候,李浩在这里囚禁了6名女子,吃喝拉撒的东西,由李浩负责运进来或者清理出去。
23岁的女子小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称,刚刚从“大哥”为她构建的一个地窖中逃离。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她和另外5名姐妹被诱骗绑架后,沦为“大哥”的性奴。“其间,‘大哥’还杀了两个人。”小晴的话很快引起洛阳警方重视。随后,警方解救了小美、丹丹、可可等女子,又陆续挖出两具尸体。
河南洛阳性奴案曝光
郑胜利等人告诉记者,李浩在被抓获后,自知罪恶深重,表现配合。目前被羁押于洛阳市看守所。案件之所以能够告破,皆因李浩“手紧”。
“这个李浩,平时遇到经济紧张的时候,偶尔也会放出一个表现‘听话’的女子,由其介绍到洛阳市区卖淫并获取嫖资。”接近专案组的一名工作人员说,事发当天,李浩带着“妹妹”小晴再次外出卖淫,小晴趁李浩不注意成功逃跑,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所述的场景———小晴报案后,引爆了离奇大案。
23岁的女子小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称,其趁着被强行带出卖淫的机会,刚刚从“大哥”为她构建的一个地窖中逃离。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她和另外5名姐妹被诱骗绑架后,沦为“大哥”的性奴。
河南洛阳性奴案影响
河南洛阳警方近日破获一起男子挖地窖囚禁6名女子当性奴案件。犯罪分子令人发指的兽行,显现出人性中最为丑陋狰狞的一面,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犯罪分子之所以能够得逞,肯定是存在其作恶的空间,其中也显现了社会管理中的“黑洞”。
现今流动人口的增加,与人口管理制度的滞后,二者之间的矛盾冲突越来越明显,加剧了社会治理的困难。由于社会管理方式上的简单化和粗线条,一方面被管的人感到别扭,甚至是饱受歧视之苦,屡受制度性伤害;另一方面是管理者备感揪心,甚至有无所适从、无处着手之虑。
毫无疑问,地窖囚禁是文明社会之耻,这一触目惊心的“伤疤”,足以让善良的人深感痛心。创新社会管理制度,堵塞社会治理“黑洞”,已成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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