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员递上一条塑料袋,我捏捏,确定是一把枪。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商场。我骑着自行车,直奔高富帅的小区而去。我一刻也不能再忍,因为我怕想之前一样忘记杀死他。
晓红肯定会为我感到高兴,为有这样一个为他着想的男人高兴,哪怕这个男人又穷又丑,家徒四壁,父母全无,资产为0,只有一辆凤凰28作为他人生的伴侣。她也一定会感到幸福的。我点点头。走到来过无数次的那栋楼,我走了进去。爬山5楼,敲了敲高富帅家的门。我握紧了塑料袋里的手枪。
正所谓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我要做到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做一名合格的屌丝,不留下一点痕迹。 可是我敲了足足半个小时之后,我才意识到,这里面没有人。我感应到会有一个人出来跟我解释,这家人到底去了哪里。
果不其然,一个大妈从隔壁出来,拍拍我的肩膀,说:“别敲了,这家人一家去旅游死光了。”我不信,说:“怎么可能会死光呢,不服来辩。”“煞笔似的坐了动车,你说死不死。”大妈说。“李菊福。”我头也不回的走了。手心的汗太多,肯定是塑料袋里太热。“他吗的坑爹玩意,害的老子今天一块砖都没搬,明天肯定被工头骂个半死。”我躺在出租房的床上,心理面狠狠地把高富帅骂了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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