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晓风
爱一个人就有权利霸道地说:“不要穿那件衣服,难看死了。穿这件,这是我新给你买的。”
爱一个人就是一本正经地催他去工作,却又忍不住躲在他身后想捣几次小小的蛋。
爱一个人就是在拨通电话时忽然不知道要说什么,才知道原来只是想听听那熟悉的声音,原来真正想拨通的,只是自己心底的一根弦。
爱一个人就是把他的信藏在皮包里,一日拿出来看几回、哭几回、痴想几回。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迟归时想上一千种坏可能,在想象中经历万般劫难,发誓等他回来要好好罚他,一旦见面却又什么都忘了。
爱一个人就是在众人暗骂:“讨厌!谁在咳嗽!”你却急道:“唉,唉,他这个人就是记性坏啊,我该买一瓶川贝枇杷膏放在他的背包里的!”
爱一个人就是上一刻钟想把美丽的恋情像冬季的松鼠秘藏坚果一般,将之一一放在最隐秘最安妥的树洞里,下一刻钟却又想告诉全世界这骄傲自豪的消息。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的头衔、地位、学历、经历、善行、劣迹之外,看出真正的他不过是个孩子——好孩子或坏孩子——所以疼了他。
也因此,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听他儿时的故事,喜欢听他有几次大难不死,听他如何淘气惹厌,怎样善于玩弹珠或打“水漂漂”,爱一个人就是忍不住替他记住了许多往事。
爱一个人就不免希望自己更美丽,希望自己被记得,希望自己的容颜体貌在极盛时于对方如霞光过目,永不相忘,即使在繁花谢树的冬残,也有一个人沉如历史典册的瞳仁可以见证你的华彩。
爱一个人总会不厌其烦地问些或答些傻问题,例如:“如果我老了。你还爱我吗?”“爱。”“我的牙都掉光了呢?”“我吻你的牙床!”
爱一个人便忍不住迷上那首白发吟:亲爱的,我年已渐老;白发如霜银光耀;唯你永远是我爱人;永远美丽又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