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艳菊的脖颈处顿时鲜血飞溅,血液在昏黄的路灯下汩汩涌出,在土坡上流淌开来。
听着梁艳菊喉咙间发出的“咕噜”声,看着自己被鲜血染红的双手,刘占民一下子愣住了。
此时的梁艳菊脖子上虽已受伤,但并不致命,她再次奋力朝着大路的方向滚下了土坡,经过一连串儿的翻滚,受伤的梁艳菊陷入昏迷,整个人头北脚南面朝下趴在坡底一动不动。
刘占民没想把事情搞得这么大,他看着土坡下成了一团黑影的梁艳菊,又看看手里还滴着血的刀,犹豫着要不要把梁艳菊送往医院抢救。
忽然,他猛地晃晃头,让自己清醒过来,他思忖着:如果我送她去了医院,势必会暴露身份,那我必然会让警察抓去……这个想法让刘占民在寒夜里打了一个激灵,接下来,他做出了一个丧尽天良的决定。他跑下土坡,在梁艳菊的后腰补上了两刀。
刘占民扎完第二刀时脚下一滑,他下意识地想要用手撑地,手里的水果刀正好硌在梁艳菊身边的砖头上,刀刃从刀把处折断。
刘占民瘫坐在地上,但梁艳菊还在哼哼哧哧地喘气,被胶带粘住的嘴还在呜呜地呻吟。刘占民索性抄过半块儿砖头,拍向了梁艳菊的后脑勺……
喘息了一会儿,刘占民返回到坡顶,拾起梁艳菊的手提包。在手提包里,刘占民只找到三百多元现金。他把刀刃、刀把和手提包一起扔在了现场,然后转身逃回了自己的出租屋。
刘占民换上干净的衣服后,已经是深夜十点。他连忙给搬家的司机打电话,但司机说晚上不出车,又给他介绍了另一个司机。半小时之后,搬家司机开车赶到,刘占民仓皇搬了些随身的行李,连夜逃往沧州。
2013年3月17日下午,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侦支队两位民警赶赴沧州,将刘占民抓获。
刘占民自知死罪难逃,如实供述了杀害梁艳菊的全部过程。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过慎重审理,认定刘占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因一句话而起的矛盾,竟引来杀身之祸,这不能不让人感到不寒而栗。危险时刻埋伏在我们的周围,如果你时时处处小心谨慎,也许就会幸运地与“独狼”擦肩而过;而如果你毫无危险意识地横冲直撞,遭到“独狼”攻击的几率就会大大增加。
绑匪入户,惊魂七小时
当我们不幸遭遇“独狼”,难道真的没有办法逃离狼口了吗?
在2013年的大学入学季,北京一名女大学生遭遇绑架后采取正确方法与绑匪周旋,最后成功逃脱。这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可以借鉴的安全自救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