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渐冻人的财色之劫(2)

时间:2014-05-12 21:08:02 

由于案件被害人是渐冻人症患者,行动不便,涉案的银行交易明细也需要到广州核实,2013年5月末,承办检察官与警官赶到广州,对被害人李美珍及其家人再次取证。

这时,李美珍已经生下孩子,可她的病并没有好转。因为这个孩子,她与严刚已经离婚。此时的李美珍已经幡然醒悟,两年多来,朱洪录一直在骗自己。

2013年7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朱洪录提起公诉称,犯罪嫌疑人朱洪录没有行医资格,并且伙同其他没有行医资格的人,先后对被害人进行治疗。在治病期间,朱洪录以借钱的名义骗取被害人财物,共28万余元。根据我国《刑法》第266条以及相关规定,朱洪录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并且犯罪数额巨大。

8月28日上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上,朱洪录否认了指控:“我不仅没骗她(李美珍)钱,她还得感谢我,她以前只能四肢僵硬地躺在床上不能动,经过我13个月的治疗,她可以自己翻身了,我真的没有骗她。”目前,此案仍在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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