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博宇爱上了我的同学骆燕,然而,他只是剃头挑子一头热,并没有勇气向她表白。每天他都魂不守舍,十分痛苦。作为好友的我,看见他这样折磨自己,有些心痛,就说:“与其这样,倒不如大胆地敞开心扉,向她表明心意,或许爱神就会眷顾你。”
博宇说:“其实,我早就想跟她表白,可一次次鼓起了勇气,又一次次打了退堂鼓。”
我又给他出主意:“既然说不出口,那不如给她写封情书。”
“这个法子我早就想过,可你也知道,我是学理科的……”他叫苦不迭,“上学的时候作文勉强及格,即便是有万般情意,却是哑巴吃饺子,心里有数,嘴上却说不出来。”说完,他凝视了我一阵子,狡黠地一笑,将我拽住。
“拽我干什么?神神道道的。”
原来他突发奇想,要我代笔写情书。我没有想到他会来这一手,难免有几分生气,连说:“不行不行,你的情书我写不了!”
见我怎么也不肯写,博宇有些失落:“你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我的骆燕成为别人的新娘吗?”话语里充满了怨愤。
骆燕什么时候成了他的了?我既同情他又觉得好笑,见他悲凄的神态,本身就是软心肠的我就顺嘴应允了他。博宇非常高兴,立马找出稿纸和笔,还端茶又倒水,十分殷勤。我在纸上刚刚落下“骆燕”二字,心中就被一股柔情充斥着,她的一颦一笑,犹如一串美妙的音符,在我的心中跳跃。这封信我用上了所有的看家本领,精雕细琢,写得洋洋洒洒。情书在“剧终”的时候,我觉得有些怪异,不由得问自己:这是在替博宇写情书吗?分明是在为我自己写的情书呀!博宇怕夜长梦多,得趁热打铁,又让我在信中约骆燕本周六傍晚在公园见面。
说实话,我也在内心里深爱着骆燕。她长得十分美丽,也很有个性,气质极佳。倾心于她的人数不胜数,但那些求爱者皆以失败而告终。每次见到她,我的心都会止不住地震荡。可是,我有自知之明,尽管内心蠢蠢欲动,但平平无奇的我没有自信去追逐自己的爱情,只好忍痛把爱情的种子深埋在内心深处。
博宇对骆燕真是痴情得不能再痴情了,但内心又懦弱得不能再懦弱,连送情书的勇气都没有,还是央求我代劳。我推托不过,按照他的意思,让骆燕的学生——我的一位邻居家的孩子把情书送了过去。
在情书写成的这段日子里,博宇对我出奇地好,替我打饭、洗衣,不时地买点小礼物贿赂我,偶尔还带我到饭馆打牙祭。
转眼就到了周六。博宇对我说,自拂晓醒来那一刻起,他就热切地盼望着约会的时间能早一刻到来,简直不知这一天是怎么挨过来的,随着约定时间临近,心跳不由自主地加快起来……
我说:“兄弟,可别高兴得太早,人家赴不赴约还说不定呢!”
天公不作美,临近黄昏突然有雪花飘落,不一会儿,地上已是皑皑一片。博宇看看天,瞅瞅地,又瞧瞧我,思忖一阵,说:“人约黄昏后,别有情趣,是极为浪漫的事。”我看他虽然十分兴奋,可也掩饰不住内心的紧张。为了壮胆,博宇非要让我陪他一同去约会不可。我极力推托:“你们约会,让我去当电灯泡,那多尴尬呀!”这时,他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在接电话时,我留意了一下他的表情,见他显得很紧张,很惊恐,我猜想准有什么事情发生。接完电话,他失落地说:“人要倒霉喝凉水也塞牙,放屁都砸脚后跟。我父亲外出办事,由于雪天路滑,突然摔倒,摔断了脚踝,现在在医院里。实在不好意思,只好麻烦你去跟骆燕解释一下……”
我对博宇父亲摔伤深表同情,朝他点点头。我本想给骆燕打个电话说明一下情况,但转念一想,在电话里三言两语很难说得清,只好冒雪去了约会的地点。夜色和雪花糅合在一起,调剂出一片朦胧的色彩。雪花在倾洒,公园里一片静谧,真有一种“树欲静而雪不止”的感觉。骆燕会来吗?能按时赴约吗?正在我猜想的时候,有一位美丽的“白雪公主”款款而至。我赶忙上前说道:“这下雪天,还这么准时,你真是一位好姑娘。”
公园里的灯光有些昏黄,透过那晶莹的雪花,我隐约看见骆燕的脸颊有几丝绯红,她的披肩长发上落了不少雪片。她低头说道:“你不是也如约而至吗?”
远处有情侣手拉着手在欣赏雪景,还有行人匆匆走过,公园的石凳上已落满了积雪,无法落座。我们便不约而同地向前走着。我有意跟骆燕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我问她:“你觉得博宇这人怎么样啊?”
骆燕听后未吭声,似乎不愿意回答这个问题,仿佛没有听到我的话似的。
“他今天……”
没等我把话讲完,骆燕便抢先打断了我。“那封信我看过了!”说完,她羞涩地低下了头。
那肯定是有戏啦!我的心里犹如打翻了醋坛子,周身酸透,旋即有一种沮丧感。
此时骆燕瞄了我一眼,显然有几分羞怯,似乎有话没说出口……
我很失落,也无心再跟骆燕讲什么,把博宇交代的事情也忘了做进一步的解释,只是机械地不声不响地向前走着。过了一会儿,还是骆燕打破了这尴尬的局面:“由于来得匆忙,草草地吃了点东西,这阵儿有些饿了,我们去吃点东西吧?”我应答着继续前行。
我们一起去了一家不大但很雅致的饭馆,选了一处靠窗的位子坐下。玻璃窗上凝结着一层薄如蝉翼的霜花,宛如画家巧夺天工绘就的“窗帘”,空气中仿佛弥漫着清香,极富情趣和浪漫。面对这极好的景色,我的心情也愉悦起来。
我点了几碟小菜还有两碗热腾腾的面。骆燕优雅地吃着,偶尔看我一眼,而后又专心地用餐。对她娇羞如同跟情人相处的模样,把我弄得有几分难堪,似乎身上的血液也在迅速地沸腾。我尽量控制着自己,想镇定自若,可并未成功,汗水在脸上、身上蔓延开来。我把脸上的汗用纸巾佯装无意识地拭了一下,给自己解围道:“吃了这面,还真热乎呢!”
骆燕缓缓地一启唇,露出一丝笑意,没说话。
我们就这样吃着,话甚少。买单的时候,骆燕站了起来,我抢先了一步。
出了饭馆,我好像圈养的动物回归了大自然,竟然再一次忘记了把博宇的事情和骆燕全盘说明。不想,她却突然喊住了我,冒出一句:“我喜欢!”
我有些莫名其妙:“喜欢什么?”
骆燕犹豫了一阵,吞吞吐吐地说:“面,面呀!”说完,转身消失在雪夜之中。
回到宿舍,我还是懵懵懂懂的,骆燕喜欢面。面有什么好喜欢的?难道她喜欢吃面吗?
后来,一切才真相大白。骆燕早就对我有好感,喜欢我。更可笑的是,那封情书写成后,由于粗心,竟然没有署上博宇的名字。马大哈博宇也没有发现这一重大问题,结果,骆燕反倒认为是我的求爱信。
再后来,我俩便修成了正果,骆燕成了我的新娘……
而博宇,无论是在我们婚礼的宴席上,还是我们结婚一周年的纪念日上,总是一边吃肉,一边“骂娘”,说我损人利己,不讲义气,乘他之危,夺他之美,非要和我断绝好友和同事关系!为了挽回这份友情,骆燕把她的表妹介绍给博宇,结果,又成就了一段美好姻缘。
每当我们四人聚在一起时,我总在心里感慨万分:这感情上的事啊,真是太奇妙了!
(发稿编辑/黄素萍 插图/卢仲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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