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四年的元宵节一过,父亲领着我去大队民办小学报名,走进冯老师的办公室,老师告诉我的父亲,他要教二至四年级的课,没有精力再教我这个刚要启蒙的孩子,劝我等半年。我一听急了,说不能等,请他给我一套书,请他的妹妹冯静教我,我保证不给他增加一点负担。
当时,冯静见我来校读书,也来到我的身边,见我说请她教我的书,高兴地请求她的大哥收下我,冯老师认真地说:“王瑞既然请求冯静同学教你,冯静同学也同意,我只好答应收下你。不过老师把丑话说在前头,以后别在别人的面前说我不教你的书。”我说我还是冯老师的学生,不懂的问题还是要请教老师的。
父亲放心地走了,我跟着冯静走进教室,冯老师安排我坐在冯静和冯静的表姐梅花中间,安排梅花负责教我的语文,冯静负责教我的算术。
梅花比我大一岁,个子高出我半个脑袋,冯静比我小一岁,个子也比我高,但比梅花矮。她俩都是二年级的学生,说实话,我会二十以内的加减法,因记忆力好,大人讲一遍的笑话,我能说出个八九不离十。我见梅花不大乐意教我的语文,我慢慢地说:“你……放……心,我……只要……你每次……教……四至五……字就……就行。”
梅花白了我一眼,说:“王瑞你别说大话,你是个口吃的孩子,能读好书?到时我教你一遍,你记不住的话,我打你手掌时,你别哭。”
我说:“你……想……打我,做梦吧”
我口吃病是自学来的,就在一年前,有一位远房表哥来我家,见他说话很好玩,学他说话,没过两天,我说话口吃了,当时没有在意,后来我的口吃病越来越严重,超过了师傅,要是人一着急,更说不出话来。就在要上学之前,有人告诉我,说话时不要着急,人要放松,慢慢说,口吃病会治好的。
当天上午,梅花给我教读第一课:首都 北京 天安门。她一次读出七个字来,如果我一着急读出来,必定要多读出几个字来,我认真地用手指指着书中这七个字反复读了几遍,梅花见我没有读出声音,说:“你读出来,如果读不出来,就伸出手我用尺子打你七下。”
我抬头看着梅花,笑眯眯地说:“你……随便……指,我读。”她没有按顺序指认,指第六个字,我说是“安”,接着指认第三个字,“北”,第五个字是,“天”,……七个字都指认到了。最后,我将这七个字全读出来了,我提出要她分七次写出这七个字,必要讲出每个字怎样写。当我记住一个字的笔画和笔顺,能写出来,再请求她教下一个字的笔画和笔顺。
一节课下来,我认识了七个生字,记住了七个字的笔画和笔顺,可写出的字十分难看。我要求梅花在下一节课,教读课文,要求每次最多读出七个字,如果多了,她必须将一句话连读十遍,我读不读出声音,她就不用管了。
我没有想到梅花为了打我,她没有按我说的做,课文第一句话是:“北京是我国的首都”她一次读出来,她读完,就要我读,我数了一下这一句话有七个字,其中的“北京”和“首都”是上节课学的字,我认识,“是我国的”四个字从梅花的口中知道读音了,这四个字也记住了,我合上书,读了出来,随之读了四遍,这句话我算是记住了。我再将书打开,课文的第二句话是“我爱首都北京天安门。”这九个字中的“我”字是刚认识的,只有“爱”字不认识。我的手指指着“爱”字问梅花,只要她说出这个字的音,我就能读出这句话。梅花告诉我是“爱”。我又合上书,读了课文的第二句话。到此为止,全篇课文共十二个字我全部认识了。我笑着问她:“你敢打我吗?”
第三节课,我我字课桌上练习写课文的两句话时,时不时听冯老师给四年级学生教读生字。冯老师教读完生字后,谁知梅花提出,要冯老师第一个指名要我认字。冯老师来了兴趣,真的点我的名认字,结果一个字音没有读错,冯老师笑了,当堂表扬了我,要大家向我学习,我一听,心里别提有多高兴。
下午,冯静教我算术,首先教我认识十个数字,然后是书写数字,我学得很快。
由于我喜欢用手指指着书中的字,双手在书中来回移动,没有注意保护好课本,第一天下来,书角卷了起来,这为后来吃书埋下了祸根。
冯老师每天只要教读生字,我必须记住生字,因为冯老师总是第一个点名要我认字,如果认错了字,或不认识,我会掉面子的,必须努力学习。
每个星期,我要梅花教四篇课文,教完一课,书页也破乱不堪,我认为,能背,能写出来,留着没用,就将前面破损的纸张撕掉了。
到了期中考试时,梅花向冯老师告了我一状,说我爱吃书,一本书只剩下最后几页了。冯老师将信将疑,点名要我将语文书拿到他的办公室去。
我走进冯老师的办公室,冯老师说:“王瑞,请你将语文书拿出来让我看看。”我理直气壮地告诉冯老师,书被我撕了,只剩下最后几页了。“你真的吃书呀?你把手伸出来!”
“冯老师先别打我,你随便让我背一篇课文,或者要我默写一篇课文,读错一个字,或写错一个字,您就打我一下,怎么样?”冯老师同意了,他先让我背一篇较长的课文。我一字不错,没有添字,也没有掉字,更没有读错字。然后让我默写较短的一篇课文,冯老师认认真真地检查,没有发现错误。冯老师严厉地问我:“你为什么要吃书?”我说一篇课文教完了,我能默写、能背出来,书留着没有用的。
“你能背、能默写课文,就将书吃了,这样做有对也有错,对的是你学习很用功,错的是不爱惜书,书是有生命的,它曾经为你服务过,到了你不用它时,就将它撕掉,相当于将书杀死了,你这样做太没有良心了。你以后要好好地保护书,就像爱自己的生命一样爱护好书,养成一个爱惜东西的好习惯。”我向冯老师承认了错误,发誓从今以后一定要爱惜东西。
冯老师又说:“你读书比你的大哥强多了,他读了七年,没能考取中心小学五年级,而你读书很用功,你说说,你是怎样想的?”
我只好实话实说,我的父母早就明文规定:我们兄弟妹五人,每人只读七年书,完成任务,回家挣工分,我想读完小学,还想读中学,在我们这一代做一个文化水平最高的人。
后来,我们兄弟妹五人都只读七年,我拿到了高中毕业证,两个弟弟和妹妹只拿到初中毕业证。到了他们读书时,小学只有五年,初中也只有两年。至于我读七年书,是怎样拿到高中毕业证的?这是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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