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岁改变我的一生

时间:2016-12-30 11:01:12 

在我们三姐妹中,大姐最漂亮。她是家里所有人的骄傲,更是我的偶像。在任何地方,她总能那么轻易地抓住周围人的眼球。那一年我读高一,大姐读大三。暑假里的一天,大姐翻着报纸,突然冒出一句,“我想去应征方便面广告的模特。”

姐姐并没考取某广告的代言人,可那次招聘的评委中有一位是电影《摇滚青年》的副导演李童,她看了我和大姐的合影,反而让我去试镜。

奔驰停在香格里拉饭店对面的一栋家属楼前,李童把我带上了一辆大巴士,让我等着。我一身汗湿的运动衣裤,刚打完篮球,脸没洗,衣服没换。

“可能又是来试镜的,这个小小的角色已经试了二三十个女孩了,还定不下来。”

众人的议论纷纷吵醒了躺在巴士最后排长椅上的人,他迷迷糊糊地坐起来,显然被吵醒后有点火气。只见他一头长长的卷曲头发,一副蛤蟆墨镜架在突出的鼻梁上,一张很白的脸,眉宇中间两条深深的纹路好像在扭打着,一身黑衣,冷冷的样子实属另类。“你过来。”他指着我。

“干什么?”我没动窝儿。

“多大了?”

“15!”我人小声大,首先在气势上不能输给对方。

“小孩儿还挺有性格。”这时,一个大胡子上了巴士,聊天的人全都开始埋头工作。没错,田壮壮导演来了。

“你是妹妹吧。”他薄薄的嘴唇隐藏在浓密的大胡子底下,轻柔的声音跟他的外貌很不统一,一下子就博得了我的好感。“以前演过戏吗?”我不自信地摇头。“走,看他们拍戏去。”

整个下午只拍了一个镜头,刚才那个在车上遇见的黑衣人又出现了,“你看看这个小孩怎么样?”壮壮笑嘻嘻地问他。

“刚才见过了,小孩挺有个性的。”他拍拍我的头,扬长而去。

“你才小孩呢。”我甩甩被他拍过的头,问壮壮:“这人是谁?”

“他是你‘男朋友’,叫陶金。”他的声音还是柔柔的。怎么回事?角色是我的啦?这个问题到今天我还没想明白。

曾有人问壮壮:“你为什么选朱迅?”壮壮说:“她是个干净的女孩。”“干净”两字怎么解释?恐怕只有壮壮最清楚。如今想来当时是一种不谙世事的纯。

现实就是充满戏剧性,《摇滚青年》公映后,我才第一次知道媒体的影响力是如此铺天盖地。我一下子火了。最开始是走在大街上回头率明显提升,接下来就是学校通知板上每天都写着:“朱迅有信”。还有各个报纸上有关我的报道层出不穷等等。

不久,来找我拍戏的剧组络绎不绝,学校的老师们反对我去拍电影,认为这样会影响学习,考不上大学就彻底毁了。远在香港的妈妈知道此事后也打来电话询问。

“我真的喜欢拍电影!”我反复重复着一句话。

“好!对你的前途,我不当导演,要做观众———你最忠实的观众!”感谢爸妈的尊重,人这辈子能够做自己喜欢的事才是最大的幸福。

我身不由己地被这个圈子吸引。高二、高三的寒暑假给片约定得满满的,铺在脚下的是一条充满诱惑、名利双收的星光大道。我真的有这么厉害吗?其实是媒体太厉害了,它能把人一夜之间高高捧起或重重摔下。心里空荡荡的,名不副实的滋味并不好受。

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

而壮壮劝我,“学一门一生受用的真本事才好!”

高三毕业时,我放弃了已经十拿九稳的电影学院,对妈妈说:“我要出国留学。”那一年,我1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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