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着巨大的心里压力,从事着见不得光的营生,为世人唾弃。
如同世间所有犯错者一样,找个借口或理由为自己开脱。这是人类的通病。
我为自己开脱的理由是:虽然我的肉体被玷污,但至少保留了灵魂的纯洁;虽然丢失了尊严,好在保留自尊。
可是,在遭遇饿肚子的情形下,尊严算个P呀!
一、堕入风尘
我是从那里路过才知道那家店在招人,玻璃门上张贴招聘服务员,虽然戴了太阳帽,把帽檐压得极低,我仍是在门口徘徊不下数十趟,心怦怦乱跳,像做贼似的。就在我快放弃时,脑海里冒出一个念头,使得我咬咬牙,硬着头皮钻了进去:这点事办不了,还能做什么!人生就是不断尝试的过程,哪怕不成功,至少多了一次别样的人生体验。
里面坐着几个相貌平平的女子,老板娘倒有几分姿色,五官小巧而精致,和颜悦色。
问了几句该问的话,便问我什么时候可以上班,老板娘说现在都行。我谎称过两天吧,这两天有事。其实是我还没想好,心里上的那道坎过不去。
我在家呆了两天,找了两天工作,不是怕累,而是工资太低,不能解我的燃眉之急。迫在眉睫的是赚钱,赚一大笔钱,否则……
想想再这么耗下去简直是浪费时间,浪费时间等于慢性自杀。鲁迅先生是这么教导我们的。
在去之前我给漂亮的老板娘发了条短信,意思是我打算去上班,给她添麻烦了。老板娘的信息立刻回了过来,话说得很熨帖:不麻烦。就是不上班,我们也可以做朋友。
后来才知道这是官话,应付红黑道用的,要不人家店子怎么开得红红火火。
我是晚上去的(白天不好意思),第一天上班就出了点小事故,当时老板娘不在店里,守店的小姐十分排斥我,并把我赶了出来,我的身后传来“砰”的卷闸门落地声,说是严打,关门歇业。
我边走边想,还是回家歇着吧,看来我不是干这行的料。又转念一想,总得给老板娘打个招呼,表示礼貌。于是掏出手机给她发信息,告诉她我去过店里了,没见着她人,店里的小姐说严打,叫我回家。老板娘似乎相当气愤,叫我回店,她就回来,并说了句掷地有声的话:“我的店,不用怕!”
我踅回店里,老板娘坐阵,依旧和颜悦色,轻声细语叫我放宽心,她的店不会有事。
这天晚上,我接了我人生当中的第一个客。这位客人想帮我脱离苦海,甚至想承担我的生老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