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和我说,你现在身处病态。我问什么病,他说文艺病。他又引用俗话:“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看朋友的眼神仿佛我是病入膏肓了。当然,不知何时我已经懒得和这种糙人解释什么了。我把家里的墙纸都扯掉,抹满水泥,刻上随意的纹路。多余的家具也被我都扔个精光,留下的只有一套黑色的皮沙发。连电视我也送给了亲戚。现在我仿佛过上了原始人的生活。每天在淡青色的晨曦里醒来,吃一个西柚。
去年冬天,我认识了小一。我俩在一间咖啡店相识,我清楚地记得那天她一个人坐在角落的位置,依靠在褐色的沙发上,鬓角飘动在舒伯特悠扬的音乐里。她在读《昔年种柳》。
她搬到了我的公寓,这天我才发现她的后背文了一句法文,大概的意思是明天会更好,她对我说的时候我大笑了。刚刚进门对我设计的屋子赞不绝口的小一在生活一周后竟然问了我一个让我觉得诧异的问题:“你准备什么时候买个电视?”当时的我暴怒如雷,我把她赶走了。她在走的时候留下一句:“真是神经病,如假包换。”
聪明如我,却引一个假文艺的毒瘤进了家门。这种女人大概每天都坐在咖啡店里搔首弄姿抱着自己看不懂的书等待猎物吧。晚上的时候我躺在我的皮沙发上时不时望向镶在水泥墙上的门,阵阵凉意在后背徘徊。小一轻易地成为我最厌恶的女人第二名,至于第一名,非阿莎莫属了。
阿莎是在一场酒会上认识的。她很好,我们很谈得来,尽管她对诗词歌赋小说歌剧并没有兴趣,但她却有难得的真实,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不看也不来干预我。每次我看阿巴斯·基亚罗斯塔米的电影的时候她都去刷微博,这样我就好像过了一段单身时光,可等我从电影里出来,她又确确实实在那里,不吵不闹,让人非常舒服。我和她的关系结束在一个雨天,在我看来雨天总是充满悲伤。那天她对我说她想和我结婚。其实我打心底里知道这天总会来临,只不过是我在逃避罢了。等到真正面对时我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我们沉默了好久,最后我虚弱地对她说我还没准备好,我不希望和真正爱的人结婚,那样爱情就变质了。
她对我笑了笑,就去收拾行李了。外面的雨霎霎地下着,我想抱住她可是却不能。她走的时候没说话,但送了我一个耳光。
生活依旧在继续,朋友准备开一家花店,在大学城附近,他说这商机无限,他准备赚够钱后再投资一家小旅店,装修得漂漂亮亮的,专门面向周末开房的大学生们。他找到我让我这个病人为他的花店取一个文艺有内涵的名字。我说:“叫一室春吧!”他点了点头没作声。
开业那天他邀请我去,我望着紫红色的牌匾上刻着三个绿色的大字。我的血像银针般地扎入脑袋,我问他:“你这店名叫什么?”
“花啦啦。”他对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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