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狼狈为奸
陈敏察言观色,见宝娃神色变了又变,知道他已经动心,就问:“现在,你还打算把房子给你堂妹吗?”
宝娃不说话。
陈敏朝他的脸望望,道:“就是,到手的钱傻瓜才不要呢。这一千多万几乎没有风险就能拿到,傻瓜才不拿呢。我跟你说,两套房子归你,起码能卖三百万,你下半辈子躺着花都够了。”
宝娃“哼”了一声,起身逐客,“你走吧,想举报随你便,别在这耽误时间了。你说得对,房产登记在我的名下,受法律保护,我只要一口咬定房子是我自己买的,谁也拿我没办法。”
陈敏见他态度强硬,也不敢翻脸,声音一软,道:“宝娃,别生气嘛,这样吧,见面分一半,我退一步,咱俩一人一半总行了吧?”
宝娃躲开她的目光,尽管心中不舍,但实在是害怕对方去举报,拿到一半也有五六百万,总比鸡飞蛋打好得多,再说了,这么多房子要想出手,自己也需要个帮手。想到这里,情不自禁点了点头。
陈敏大喜,生怕宝娃反悔,说那咱们一言为定,卖房子的事就交给她了。
宝娃却说:“房子虽然在我的名下,可是我没有房产证,这房子能卖掉吗?”
陈敏倒没想到这一点,问宝娃:“你想想,你二叔会把房产证放在哪儿?”
宝娃想了半天,摇头说想不出来。
陈敏想了想,说:“那就赶快去补办一套房产证,房子在你的名下,应该没问题的。”
陈敏在房管局有朋友,她是通过朋友查出宝娃名下有六套房子的。当下,她就给朋友打电话,说要补办房产证。朋友说可以,手续也不复杂,但需要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从申请到补办出证件,最少需要半年时间。
宝娃和陈敏都有些沮丧,没想到还要等半年,夜长梦多,中间万一出差错,那就前功尽弃了。但除此之外,也无其他办法。陈敏说:“我负责去补办房产证,只要咱们最后能成功,别说半年了,等一年我都不怕,不过……”说到这里,她突然不说了。
宝娃狐疑地问:“不过什么?”
陈敏说:“不过我不放心你。说好了五五分账,可要是等房产证补办好到了你手里,你要是变卦了不给我怎么办?”
宝娃说:“你要不相信我,那咱们就签个协议。”
“哼,咱们这事本来就违法,签协议有什么用?又不受法律保护,”她眼珠一转,“要想保障我的利益,除非你跟我登记结婚,我才能放心跟你合作。”
宝娃一呆:“结婚?”
“咱俩签好婚前协议,将来如果离婚那财产就一人一半。这就受法律保护了,等房子卖掉,咱俩就去离婚,我就合法分你一半财产,你不给都不行。”
宝娃瞪大眼,觉得对方这想法虽属奇思妙想,但的确比签协议有效,他看着陈敏娇艳的面孔,心中一动,调笑道:“你就不怕将来我赖上你,不同意跟你离婚,到时候我人财两得,你可就得跟我过一辈子了。”
陈敏挑衅地斜睨着他:“过一辈子就过一辈子,我还说是我人财两得呢,谁怕谁啊?”
宝娃听了心痒难搔,心想如果一辈子有这样一个千娇百媚的美人儿相伴,也是一大幸事。何况,两个人成了一家,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于自己来说,可谓财色双收。
宝娃越想越兴奋,马上说:“登记就登记,以后咱俩就算是两口子了,这就叫……”他脱口而出,“狼狈为奸。”
“呸!这叫精诚合作。”
第二天,两人就去民政局办了登记手续。
登记后,一方既非什么正人君子,另一方也不是什么贞妇烈女,一个有情,一个有意,一拍即合,没几天,就假戏真做,做了夫妻。
宝娃尝到甜头,对陈敏是死心塌地,言听计从。
随后,两人就去房产局申请补办房产证,有陈敏的那个朋友帮忙,一切顺利,在一张发行量不大的报纸上刊登了房产证遗失作废声明后,只等六个月的公示期结束,便可以领到房产证卖房了。
这之后,宝娃每天仍到“藏宝阁”打理生意。左邻右舍今儿听说他卖出一个元朝的花瓶,明儿又听说他出手了一件慈禧的夜壶,生意那叫一个兴隆。
更让人眼红的是,一个名叫陈敏的美女时不时地以老板娘的姿态到他店里视察,可谓是情场商场两得意。
一天晚上,陈敏来找宝娃,告诉他查办刘云峰的那个专案组已经撤了。宝娃听了,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当晚,因与陈敏庆祝了一番,第二天宝娃起得有点晚,等他来到古玩店时,看到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领着一个小男孩站在店门外,那女人见到宝娃,立马招呼:“你就是刘宝娃吧?”
宝娃听她说话略带外地口音,边开门边问:“你是在等我吗?”顺便瞟了那孩子一眼。
只一眼,他心里就“咯噔”一下,这孩子六七岁的样子,塌鼻、小眼、厚唇,看起来是那么的眼熟,尤其是一对小眼睛,跟二叔的眼睛一模一样,不用介绍,他也知道这孩子跟二叔的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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