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坛大家如查尔斯·狄更斯、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等,都曾通过伦敦“隐喻的雾”来表达道德、心理和社会解体。而在“雾都伦敦”早已成为历史的今天,那曾经弥漫在空气中的黄色浓雾如今已经变成了英国文化氛围的核心。
剑桥大学学者科顿最近为伦敦雾霾史写了本“传记”《伦敦雾》,她从文化历史的角度另辟蹊径:在梳理伦敦污染史和抗霾史的同时,更将社会历史和丰富的古怪逸闻结合起来。如果雾霾是城市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正如狄更斯著名的《呼啸山庄》里一样——它同样也是文化想象中无处不在的元素。
漫长的抗霾史
17世纪的传记作家约翰·伊夫林哀叹伦敦的“恶臭和阴暗”,建议将城里所有制造浓烟的工业设施都搬出去,用散发扑鼻香味的花朵与优雅的树篱环绕伦敦。但是直到1830年,伦敦人口超过200万时,伦敦雾霾才变成著名的地狱般“黄色浓雾”。
通常,伦敦11月初就开始的湿冷冬雾让希思罗机场的航班被迫取消,然而遍布伦敦的黄色浓雾(又称“豌豆汤”雾)却是另一番景象,受家庭和工业燃煤烟尘的污染,人们咳出的唾液都是黑色的。成千上万的烟囱制造了城市浓浓的黑烟。
1952年著名的“伦敦雾霾事件”,情况严重到剧院上演的歌剧《茶花女》被迫取消,因为雾霾渗入了剧院内部,没人能看清舞台。
治霾的苦难在于,雾霾不同于污水,不属于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工厂有权购买最便宜、烟雾最多的煤,居民也有权使用炉火,政府担心得罪强大的企业家,所以任何正确的抗霾立法措施都注定会失败。
“雾霾是无形的。”科顿指出,雾霾折射出的人性被商业利益所战胜。从伦敦东部贫民区蔓延至全城的惊恐,就像城市良心上的一个污点。因为经常刮西风,所以住在伦敦东边的人要承担更多风险。有钱人纷纷搬家,东部成为下层阶级居住的所在。
渗透进文化的“雾霾象征”
雾霾渗透进了英国文化氛围中,影响延续至今。
“伦敦城多雾的一天,”弗雷德·阿斯泰尔在1937年音乐剧《少女落难》中低声吟唱,他若无其事地吸着雪茄,穿过森林,在好莱坞烟雾机的效果下,一半的舞台烟雾缭绕。
美国作曲家格什温的歌词也召唤出伦敦的昔日光景:“伸手不见五指,低沉的马蹄声踩在鹅卵石上。”
小说家从雾霾中看到了各种可能性,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使用雾霾弥漫的景象和隐喻,创造出充满威胁的感觉,在生活中,史蒂文森是个温和的人,毕生都受呼吸道疾病困扰。他说自己深沉的抑郁感“不为别的,就因为这棕褐的色调”,这也正是邪恶的海德身上披挂的“巧克力色的尸衣”。
与他相反,狄更斯陶醉在雾霾之中,赋予它个性。特别是在《荒凉山庄》中,狄更斯把它描述为一种恶毒而滑动着的存在和力量,在其最后一部完整长篇《我们共同的朋友》中,他用雾来隐喻因金钱欲望导致的道德腐败。
亨利·詹姆斯则为雾霾赋予了社会意义,在他笔下的工人阶级场景中,总是缭绕着阴冷的雾霭,此外,他还用雾作为一种隐喻来探索《一位贵妇的画像》女主人公伊莎贝尔·阿切尔的精神状态。赫伯特·乔治·威尔斯的《爱与刘易舍姆》,则透露出雾霾对独居女性的潜在危险。
马克·吐温到烟雾弥漫的伦敦演讲厅演讲“艰苦岁月”,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观众摸索着来到这里,几乎看不见台上的他,他只好缩短了这场不幸的讲演。马克·吐温抱怨这团看不透的黑暗雾霾,这让人们知道,遍布伦敦的黄色浓雾不仅仅是街头才有。
如今任何一部关于“开膛手杰克”的电影,如果没有雾霾的背景,就不可能完整,尽管开膛手所有凶杀案都发生在晴朗干净的夜晚。荧屏上的福尔摩斯也几乎伴着雾霾,甚至比华生还要形影不离。雾霾让福尔摩斯想象一个谋杀犯是如何悄悄走过浓雾,“如同猛虎走在丛林,只有突袭时才现出身形。”尽管柯南·道尔在这部作品中很少提到雾霾。“雾都伦敦已不复存在。”
科顿最后总结道。但是,从她的书中却可以窥见完全不同的结论。打开电视,或者阅读一本小说,你会发现雾霾已经远不再是伦敦的怪天气,它是英国文化氛围的核心。
(尹吉摘自澎湃新闻)
邢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