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
:《北史·魏诸宗室·河间公齐传》高祖曰:“洛阳,我之丰、沛,自应分道扬镳。自今以后,可分路而行。”
释义:
:“扬镳”,举鞭驱马前进。分路前进,比喻各奔前程,各干各的事。
故事:
:在南北朝的时候,北魏有一个名叫元齐的人,他很有才能,屡建功勋。皇帝非常敬重他,封他为河间公。元齐有一个儿子叫元志。他聪慧过人,饱读诗书,是一个有才华但又很骄傲的年轻人。孝文帝很赏识他,任命他为洛阳令。不久以后,孝文帝采取了御史中尉李彪的建议,从山西平城搬迁到洛阳建都。这样一来,洛阳令成了“京兆尹”。在洛阳,元志仗着自己的才能,对朝廷中某些学问不高的达官贵族,往往表示轻视。
有一次,元志出外游玩,正巧李彪的马车从对面飞快地驶来。照理,元志官职比李彪小,应该给李彪让路,但他一向看不起李彪,偏不让路。李彪见他这样目中无人,当众责问元志:“我是御史中尉,官职比你大多了,你为什么不给我让路?”元志并不买李彪的帐,说:“我是洛阳的地方官,你在我眼中,不过是洛阳的一个住户,哪里有地方官给住户让路的道理呢?”他们两个互不相让,争吵起来了。于是他们来到孝文帝那里评理。李彪说,他是“御史中尉”,洛阳的一个地方官怎敢同他对抗,居然不肯让道。元志说,他是国都所在地的长官,住在洛阳的人都编他主管的户籍里,他怎么同普通的地方官一样向一个御史中尉让道?孝文帝听他们的争论,觉得各有各的道理,不能训斥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便笑着说:“洛阳是我的京城。我听了,感到你们各有各的道理。我认为你们可以分开走,各走各的,不就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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