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法律常识:不予受理的情形

时间:2015-08-14 12:00:31 

不予受理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看不过瘾?点击下面链接!
本站微信公众号:gsjx365,天天有好故事感动你!

相关法律知识

美图欣赏

法律知识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