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家槐
何家槐(1911~1969),曾用笔名永修、先河等,浙一江一义乌县人,作家、文学评论家。着有短篇小说集《寒夜集》、《竹布衫》等,散文集《稻粱米》等。
有一种人简直想把女子捧到天上,说补天的是女子,教民养蚕的是女子,牺牲色相救越灭吴的是女子,和亲安汉的是女子,从军救随的是女子,赛金花是女子,秋瑾是女子,献旗给八百壮士的也是女子,中国命运全系在她们身上,真可谓赞美得无微不至。
却也有一种人要把女子压到地下去,说亡商的是女子,乱周的是女子,叛汉篡唐的是女子,把宋徽宗闹得昏头昏脑的是女子,陈圆圆是女子,陈璧君也是女子,中国全亡在她们身上,真可谓攻击得体无完肤。
这两种人说法虽则不同,一是抑,一是扬,一是捧,一是骂,可是推根究底,用意却是一样的:无非都是把女子当成奇货,当成异类,当成特别的一种生物。
因此女子终于被挤出“人”的范畴,赞美的时候固然可以称之为花瓶,点缀品,辱骂的时候却也很方便的,可以称之为妖魔为祸水为迷人一精一。
花瓶自然应该陈列在雕梁画栋的大厦中,点缀品自然应该装饰在大人先生们的公馆里。
妖魔自然应该用名教的宝塔镇压,迷人一精一自然应该用伦常的铁枷锁。
这是千古不移的金科玉律,不但完全国粹的孔老夫子和历朝大儒,就是一世之雄的希特勒也曾提倡三K主义,万流钦仰的文豪托尔斯泰也曾说过:“女子是男子的事业的障碍物……要不永远受着障碍的惟一方法,便是结婚。”
而这结婚的内容,就是家庭厨房和生育,就是所谓“生物上的平等”和“生理上的平等”。《圣经》中不是明明说过女子只是男人“百骸中之一骨,全体中之一肉”,夏娃不就是耶和华取亚当的肋骨造成的吗?如今的文人学士们却说男女在“生物上”和“生理上”是“平等”的,总算是开明得多了,为着追求这种平等的幸福,为着不但不妨碍男人的事业,而且完成他们的前途,最理想的方法,当然还是结婚以后就在家庭中养儿育女,煮饭烧菜,难道这样浅显的道理,还待喋喋不休的解说吗?
可是,也许真是人心不古,世道衰微了吧,现在的女子却偏不肯安居乐业,偏要冲出厨房,离开家庭,踏上战场,走进工厂,整天价迷恋于什幺工作事业,喧嚷着抗战建国,要和男子一样的工作,一样的学习,一样的战斗,还自称什幺干部,真是太不自量,太不知趣,太可恶!
更何况是婚后,甚至已经做了儿女的母亲?
据说大周金轮皇帝武则天受命维新,求贤若渴,可是就是这位空前绝后的女皇帝,在她为着遴选闺秀而开女试时所颁布的“科条”中,也有一条特别的规定:“年十六岁以外,不准入考,其年在十六岁以内,业经出室者,亦不准与试”,足见结过婚的女子,要被淘汰确是“古已有之”的。现在自然更该让出所有的职业,服服帖帖的回到厨房去,育儿养女,煮饭烧菜。
如果女子们再不觉悟,再不安分守己,痛改前非,赶快回家做小姐太太,贤妻良母,那其愚真不可及,其罪尤不可,难怪文坛宿将和名教授们要摇头叹息,或者竟至群起而攻之了。记得在《浮士德》中,格莱卿的阿哥华伦亭责备他自己的妹妹时,曾经有下面两句:
即令上帝给你恕罪,
你在地上总不免永被非难!
可见女人的命苦,在某些人看起来,即使上帝恕她的罪,也是要永被责难。其实我以为横遭天谴和沉一沦地狱都不可怕,可怕的倒是“人言”,倒是一些名人的非议,责备,污蔑和排挤。古人不是早已说过:“乱非降自天,生自妇人”,如果今之女子不勤于“治内”,倒妄想“治外”,那当然是大背于圣贤之道,更有违立国的精神,这简直可以严刑正法,更何况只是区区的口诛笔伐呢?
呜呼,中国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