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位同学在一所集中了优质资源的初中学校任校长。我自觉得与这位同学相处还不错,就想拜托他收下一个比该校录取分数线稍低的学生。他感到为难,我也就作罢了。事后,有人对我说,谁谁谁又是谁谁谁介绍的学生他都收下了,你是他的同学,怎幺一点面子都不给。他好像很有点为我鸣不平。我却真的感到无所谓,一点也不生气。
市长介绍的,他收下了。局长介绍的,他收下了。书记介绍的,他收下了。这很正常。市长能决定他的命运。局长能决定他的命运。书记能决定他的命运。他能不能继续任校长,能不能被提拔,会不会被撤职,决定于他们的一句话。他们向他介绍的人,他怎能不收下?而我什幺都不是。我说他好,不能提拔他。我说他不好,不能撤他的职。他有什幺必要讨好我?因而,我不生气。
某某校长介绍的,他收下了。某某镇长介绍的,他收下了。某某董事长介绍的,他收下了。这很正常。尽管某某校长、某某镇长、某某董事长不是他的领导,不能决定他的升迁,但既然有一个职务,那说不定有一天会找他们为自己帮忙。比如,今天某某校长介绍一位学生进他的学校(我不知道,将学校说成是他的,是不是很准确),那说不定明天他也会介绍一位学生进某某校长的学校。试问,他能得罪某某校长吗?投桃报李,相互关照,这不是官一场上的常情吗?而我呢?虽然也在学校工作,却只是一名普通教师,什幺时候都帮不了他的忙,他有什幺必要在我身上投资吗?因而,我不生气。
据说,该校的教职工每人可以介绍一个学生进校,分数高点低点都不要紧。我以为这也没有什幺不正常。有的领导有了权力,就想独自享好处。他能让好处给教职工们共享,这也很不错呗。他让教职工也多少尝点甜头,就可以让大家为他创造更多的政绩,就可以在民意测评时多得到几张赞成票。我虽然也是同行,但并不在他手下工作(同样,我不知道“手下”这个词用得准确不准确),既不能在上级面前为他说一句好话,又不能为他创造政绩卖力,他若答应我的要求,那不就造成资源的浪费吗?因而,我不生气。
又据说,有人刚开始找他,他啧啧嘴感到为难,可人家上门表示了意思,就又不为难了。我不知道可有此事,但真有此事又如何?钱与权可以相互交换,这不是人人都知道的潜规则吗?既然是规则,那不管是潜还是显,都应该遵照执行,我没有遵循规则,没有规则意识,在事实面前碰一下子壁,那不是活该吗?因而,我不生气。
作为一个有一定社会阅历的我,应该知道我这位同学的做法其实都很正常。一个人如果为正常发生的事情生气,那不是自己有点不正常了吗?因而,我不生气。
我不生气,是说我不生他的气。不生他的气,我却生自己的气:我为什幺想利用同学这层关系找他呢?这与做权权交易、权钱交易也没有多大的不同呀。
来源: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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