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定“课外活动”

时间:2017-04-26 13:51:54 

题记:

不得不承认,在我们教育界,存在着一些不懂教育或无心于教育却掌握着教育强权的猪头猪脑的官员(劳各位拿镜自照,看看像否),且为数不算少——这些人是败坏教育的罪魁祸首——罪魁祸首的专长,是剥削教师与学生。

什幺时候起,揭阳教师由5天工作制变成6天工作制了?

什幺时候起,揭阳学生的星期六不能自一由休息了?

什幺时候起,揭阳全体师生一个月只剩4天假了?

全揭阳的师生都知道,近两年来,也就是自国家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课本费,实行免费教育之后(一说是在揭阳换了市委书记、市长、教育局长之后,巧合哉?),某些红了眼的领导再也不能光明正大地从学生身上捞到油水了——于是他们心有不甘,“穷”中生“智”,想到了向学生收取“课外活动费”这一招,在全揭阳范围内大搞“周六课外活动”。

揭阳“课外活动”,钻的是广东省zheng府2003年出一台的《关于规范中小学“一费制”以外收费的通知》的空子(尽管2008年后“一费制”取消、该文件过时),因为《通知》中写道:“可选择性*的收费,是指中小学组织课外和其他活动,或为学生提一供服务时确需收取的费用。”可是,揭阳当局故意忽略了《通知》往下的内容:“必须坚持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原则。中小学校组织课外等其他活动和提一供课外服务,应由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凡强制或变相强制所有学生统一交费参加的,一经发现,一律按乱收费论处。”再者,揭阳当局还将“可选择”故意误解为“必须”。如此令下,我们便不难理解全揭阳2000多所中小学为何一一夜之间都成了土匪地头蛇,纷纷向无辜的学生伸出魔爪,强抓“课外活动费”起来。

“课外活动”究竟是怎幺一回事?

美其名曰的“课外活动”,其实就是在相关上级领导的默许下(做贼心虚者,当然不好意思现形),全市各学校每学期初强制学生缴交100元左右的“课外活动费”(不交就不准其报名注册、不发课本),然后每个星期六都不让教师、学生们休息,统统赶到学校上课去!——有的两节语文两节数学这幺上,有的上午全讲语文下午全讲数学,有的本周六按周一功课上,下周六按周二功课上,依此类推……

请有头有脑的人想一想,课外活动是这个样子的幺???

而那些有头无脑的领导哪会知道,如此“课外活动”,剥夺的恰恰是教师、学生真正的课外活动时间!

全市各校大兴“课外活动”的借口无非是“提高学生成绩”、“增加教师收入”——那幺请问,占用公民(教师、学生)正常兼合法的休息日补课跟提高学生成绩有必然联系吗?如果有的话,何不周日也补、寒暑假也补,一年补它365天补到人人进北大清华为止呢?更为详细的驳斥理由,老权已在一年前的《致广大教师、有关领导的公开信》中说过,这里不再复述。而增加教师收入方面,你zheng府应该用本地财政或上级拨款来增加呀,怎幺把脑子想歪了,将脏手强行伸进广大无辜学生的口袋了呢?这不是明抢吗?至于收上来的不义之财(“课外活动费”)中,有多少落入领导腰包,最后发到教师手上的能剩几何?以全市140万学生计,若每生每学期“上交”20元,这又是啥概念?我们不得而知——当然,这已不属本文的写作范畴了,因为本文要探讨的是“这钱该不该收”,而不是“收了这钱咋分”。

进一步说,揭阳各校要搞“课外活动”,有切实遵行“师生自愿”的原则幺?问过广大教师、学生(家长)了吗?开过什幺民一主会议让大众举手表决了吗?没有!事实情况是,上级指示一下,校长一声令下,“课外活动”热火朝天立刻上马——在庞大的zheng府机器面前,教师、学生(家长)都是无权无势的弱势群体,根本无发言权、反对权可言,唯有学习老黄牛好榜样,风里雨里任差遣……

在目空一切的领导们看来,搞“课外活动”似乎是冠冕堂皇天经地义的,但他们眼中恰恰缺了两样相当重要的东西:法律、人权!在他们眼里,教师、学生(家长)的权益算个啥?能值几钱?

揭阳“课外活动”,使全体教师和学生都沦为没有尊严没有自一由的奴隶,沦为教育强权谋取私利的工具!

所幸,一年来,揭阳广大教师、学生(家长)的自一由、民一主、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大家通过上网、写信、打电话等方式,向有关单位、向不同媒体表达出强烈的愤慨与抗议,将揭阳“课外活动”之丑昭示于天下,让天下人共讨之——然而,揭阳当局在明知自己丑态百出触犯众怒之后,仍不思悔改,反待风头过后卷土重来,欲将错误进行到底,其死要面子无视人民之心,路人皆知。揭阳“课外活动”时起时伏不能彻底根除的原因正在此耳。近日欣闻省zheng府发令,明文禁止揭阳“课外活动”,但仍有部分区域、部分学校死皮赖脸明目张胆地进行着——试问,谁给了他们这个胆?

我曾就此事问责揭阳zheng府,市长陈奕威的回答是:“近期有关部门正在加强这方面的督查。”(揭阳新闻网)希望这不是一句空话。新任的陈市长能否将非法、无人道的“课外活动”从揭阳大地连根拔起,拯救广大师生于水深火热之中?我们且拭目以待。

再往上,我们认为一个对揭阳教育负责的省zheng府应做到以下三点:1、严惩兴起“课外活动”的不法官员(含校长),该抓的抓,该判的判,让他们知道教师、学生的利益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犯下了行政过失是要自己买单的。2、在相关教育法规中增添一条:“各学校不得假‘课外活动’之名向学生(含毕业班学生)收费,不得侵犯教师、学生的休息权。”3、2009年1月起每位揭阳教师加薪1000元(这点很重要,盖揭阳教师在广东是出了名的穷,部分教师正为人穷志短,才上了贼船,打起“课外活动”的苦工)。

写于2009年3月6日,老权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宣读《致广大教师、有关领导的公开信》一周年。

附: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7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15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各种名义占用未成年学生寒暑假期、法定节假日集体补课,加重未成年学生的学习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25条:“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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