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在烧—高智商犯罪推理小说(14)

时间:2017-07-06 14:25:00 

一声“傻哥哥”击碎了秦彧所有的坚强,似乎听到心在裂开时发出“啪”的一下轻响。

他抚着骆雪的头发,轻声说:“不是你想的那样,之所以一直没跟你见面,是有些事情要做,因为你在江涛的现场留下了一个脚印,虽然不完整,但是以现在的刑侦手段,警方一定有办法复原的。”

骆雪的身子一僵,随即柔缓下来,坐起来抹干了眼泪,轻轻笑了一下:“你把我想的太窝囊了,我承认今天想杀魏广军的确有些冒失,不过江涛那次,我可是准备了好长时间,确认万无一失了才下的手。告诉你一个秘密,那天我特意买了一双新鞋,是男鞋,42码的。”

“你穿那么大的鞋,行动方便吗?”

“我才没那么笨,我把鞋放在包里,到了那栋楼里才换的,然后一直等在那里,根本用不着走几步路,所以没有什么影响,离开的时候我再换回来。”

“你这样做,就是为了给警方一个误导,让他们以为江涛是被男人杀死的。”

“因为我避不开小区的监控,无论从哪个门进去都一定会被拍到的,警方要是从监控录像里看到我,很自然的就会怀疑我,如果他们相信凶手是一个男人,就跟我没关系了。怎么样,我聪明吧?”

骆雪上大学时就是系里公认的才女,很多男生都对艰深抽象的逻辑数学望而却步,骆雪却似乎对此毫无压力,每次考试的最高分都是由她和秦彧两个人交替保持。

隔了这么多年不见,秦彧感到她的思维更加慎密了,慎密到不应该出现今天的错误:“那个残缺不全的脚印是你故意踩到鲜血留下来的?”

“我踩到血了吗?应该不会啊,不过当时太慌乱了,心里怕得要死,可能无意中踩到了也不知道。但是,踩没踩到血有什么关系吗?不是说只要有人出现在现场,警方都能根据脚印确定凶手的身高体重吗?甚至通过一根头发就能追踪到凶手,那天我特意用围巾把脑袋都包起来了,应该没掉头发。”

才女也是女人,逻辑再好的女人也不可能把脑子里的感性思维全部转换成理性思维,她们和男人认识这个世界的角度是不同的。

秦彧有些哭笑不得,不得不承认冥冥中似乎真的有运气这回事。

“你是电视剧看多了,通过对毛发的DNA检测确实能够获得人体的基因组,但是要经过比对才能知道是不是凶手。比方说,你在现场留下一枚指纹,虽然警方明知道这枚指纹长什么样,甚至比你自己还要清楚,但是不把它和你的指纹进行实际对比,那么永远也不会有人知道你就是凶手。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只是一种孤证。在逻辑学中,孤证不立一向被称为弱命题。”

“中国目前还没有建立大规模的基因库,连完整的指纹库都没有,别说中国,美国的DNA库也不过才建立了二十年,现在也很不完善,只要是没被采集过DNA、指纹样本的人犯罪,FBI来了也没辙。而水泥地上很难保有脚印,现实中的丨警丨察也没那么厉害,看一眼就能确定脚印的大小尺码,进而推断身高体重,这些都是要在实验室里面做的,要不是你无意中踩到了鲜血,估计你的鞋子就白换了,所以说,你的运气不错。”

想了想,继续问道:“凶器呢?你开始就想到用锤子砸死他?”

“没有,我开始时准备了一把餐刀,特别锋利,是他从国外带回来的,咱们市里没有卖的,我打算用刀杀死江涛,然后把整套刀具都扔了。”

秦彧知道骆雪说的“他”,是指林小鹏,虽然人已经死了,心里还是没来由地不舒服了一下,问道:“最后怎么没用?”

“那天江涛的小区在维修供暖管道,楼道里堆了不少维修工具,我看到有锤子,就顺手拿了一把,因为家里的餐刀很多人都见过,我怕以后会有人注意到它们不见了,进而怀疑到我。”

“那锤子和鞋呢?”

“锤子扔到海里了,鞋子我烧了,其实不光是鞋子,我的外套上溅到了血,也一起烧了。嗯,那件外套是我上个月买的,当时特意买了两件,是在不同的商场买的,之前我考虑到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听说衣服上沾到了血无论怎么洗,警方都能用仪器检测出来。”

“也没那么神奇,那是一种简单的化学显色反应,记得上学时我们都学过,具体能否检测出来决定于衣物中的血液残留程度,用加酶洗衣粉多洗几次就应该没问题了。对了,怎么想到拿那支枪?你又不会用。”

“我无意中发现的,想到以后可能会用得上,就拿了,不会用可以学,现在网络上什么都搜得到。”

“不要小看警方的能力,江涛的案子还是有破绽的,杀人动机就是最薄弱的一环,警方在查监控录像没有结果之后,一定会掉过头来重新审视这一条,如果结合你最近的遭遇,你立刻就会成为嫌疑最重的那个人,我相信用不了多久,警方就会找上你的。”

骆雪的脸色一片煞白,紧咬着嘴唇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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