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与案

时间:2016-09-19 15:58:57 

◎马未都

一般来讲,腿的位置决定了它的名称,而与高矮、大小、功能都无关。腿的位置缩进来一块的为案,腿的位置顶住四角的为桌。

桌案更重要的区别,是精神层面的区别。这个区别在哪儿呢?在于案的等级比桌高。比如我们常说拍案惊奇、拍案而起、拍案叫绝,都是比较高等级的情绪;而拍桌子瞪眼、拍桌子砸板凳,都是低等级的情绪。拍案惊奇是惊讶,拍桌子瞪眼是愤怒,二者表达的情绪不一样,这是它们的精神层面。再比如,我过去当编辑的时候,经常挑灯夜战、“伏案疾书”,是吧?如果“趴在桌子上”,恐怕不是睡着了,就是在写检查。感觉到了吗?凡是跟桌子相关的事都偏低,跟案子相关的事都偏高。

中国人把承具分得清清楚楚,这是我们的文化高于别人的精髓之处。我们平时不注意,跟“案”相关衍生出来的词语非常丰富,比如文案、方案、草案、议案。因为我们过去办公,都使用案,相对来说与桌无关。只有中国有这样的家具,形制上不一样。那么西方呢,没有这个概念,英文中就是一个“table”,没有桌与案的区别。

同样是案,也有很多形制。有一种叫作翘头案,它属于供案的形式,腿部非常夸张,过去都是在寺院或祠堂里使用,它表示对神灵、对祖宗的一种敬畏。衙门里也用供案,这里的供案翘头非常高,非常夸张。它具有威严感,从心理上暗示你、警告你。如今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法官坐的椅子靠背都非常高,就是起到一种威慑作用。如果法官搬一个小板凳坐那儿,估计犯人心里就该想怎么逃脱法律的制裁了。用家具作为文化符号传递给你,这是案子重要的本意。那么,衍生出来的词语就有“案件”,原指案子上的文件;有“审案子”,原指在案子面前审理事情,最后简称为审案子。没有人说“审桌子”。

文人设计出一种适合自己用的书案,它非常温和,也有翘头,但把夸张的感觉去掉了,翘头很小。这个小翘头干吗用呢?我们知道,中国有一种特殊的书画形式叫手卷,卷起来是一个轴,比如《江山万里图》《清明上河图》,看的时候要横向打开。过去看手卷有讲究,你不能趴在地上看,也不能搁在方桌上看,就得在这种翘头案上看。为什么呢?如果在桌子上看,手卷打开时,它的轴很容易滚到桌边,你一把没抓住,它咣当就掉下去了,很可能就被撕破了。但你在翘头案上看,轴滚到案子两头,就停住了,不会掉下去。从这一点就能看出,古人的生活非常讲究,连看画都要设计一个小小的机关。翘头的部分既可以产生视觉上的变化,又有实际的功能。

由于案子的陈设功能越来越大,它的实用功能就相对降低;相反,桌子的实用功能越来越大,陈设功能越来越低。所以,桌与案从功能上有了区分,这是在使用中发生的区分,并不是一开始就这么设计的。比如过去的人家,一进屋就放着一张大条案,靠着主墙,上面摆两只掸瓶。我小时候,去我的外曾祖母家,她在北京有一个大院。我那时候很小,觉得这张案子非常高,根本看不见案子上面的大掸瓶。这就是我对案子的第一印象,那时是20世纪60年代。

桌子在越来越突出实用功能的时候,就跟案发生了分野。桌,最早写成卓越的“卓”,它是高出来的意思。比如卓然而立、卓尔不群,就是超出别人,高高地立在那儿。后来才把“卓”字底下的“十”字变成了“木”字,写成现在的“桌”字。

桌与案从功能上讲,差距不是很大。比如我们有条桌就有条案,有画桌就有画案,有书桌就有书案,有炕桌就有炕案。但有饭桌,却没有饭案。因为吃饭这件事虽然在生活中非常重要,但从精神层面上讲并不重要。过去古人从文化上还比较鄙视吃,觉得天天去谈吃,层次太低了,得谈点儿文化,谈点儿梅花、竹子,才比较雅。所以,吃饭我们就在桌子上完成。

(余 娟摘自中华书局《马未都说收藏·家具篇》一书,王 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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