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灵

时间:2016-07-04 17:12:28 

第一章

一切的色彩和声音都来自午夜。

猫的眼睛闪烁着琥珀色的光芒,一种声音仿佛来自地球的心脏。

一朵血色的花开放在睡梦里。坚韧的枝干从红褐色的沙丘里生长出来,大而饱满的花瓣,是鲜红的血的颜色。

一种不祥的预感,像睡梦里这朵血色的花,在午夜黑暗的寂静里悄悄绽放开来。我睁开眼,坐起来,屋里一片黑暗,来自地球心脏的声音愈加清晰,类似于某种发动机的声响,蚯蚓一样蜿蜒着漫进耳朵。

我伸手在墙上摸索到开关,于是,我看到了母猫西西惊悚的背,黑色的毛根根倒立。它如一张黑色的弓,悄无声息地立在我脸前。

我揉着眼睛下床,推开卧室门,在门口站了一会儿,看了看我父亲谢未阳的卧室。他的卧室门静默不动。母猫西西在我脚旁抬起头来,眼睛里散发出惊恐而忧伤的光芒,它把身体紧紧靠着我的小腿,我感觉到它在轻轻发抖。而我父亲谢未阳似乎睡得很沉,他根本就没听到正在响着的奇怪声音。

我的惊惧里有着一种莫名的亢奋,我几乎是奔跑起来,穿过一段两米长的小走廊,穿过客厅,跑到卫生间门口。

我呼呼地喘着气伸出手来,跷起脚后跟。1982年,我9岁,稍微跷起脚后跟,把手伸过头顶,就能轻而易举够到墙上的开关。通常我在半夜尿急的时候都是一个人去卫生间解决。

可是,我的手刚刚抬到脸旁,卫生间却哗的一下大亮。我很奇怪,看了看自己的指尖,它们跟往日没有什么不同。灯光大亮令我产生一种短暂的惊愕和慌张,我下意识地闭了一下眼,再睁开的时候,我已经确认是正对着门的洗衣机正在发出沉闷的声响。

最初,我以为是我父亲谢未阳睡觉前把脏衣服扔在了洗衣机里,但是我只用了两秒钟就推翻了这个猜测,因为,我吃惊地发现洗衣机插头并没有插进墙上的插座里,它像平常一样,被搁在洗衣机后面的窗台上,银灰色的电极片泛着清冷的光。而墙上的插座,它黑色的插孔像幽深的隧道口。

西西小小的身体加剧了抖动。我蹲下身抱起它说,没关系,别怕,谢未阳在家呢。我抱着西西跨进卫生间,走到洗衣机旁边,把西西放在洗衣机上。西西踮着一只爪子,听听洗衣机发出的声响,狐疑地看看我,忽地窜回我怀里。我摸了摸它,然后踮起脚后跟,打开了洗衣机盖。

这个时候,我听见我怀里的西西发出一声尖锐的叫喊,它从我怀里蹦下来,影子似的窜出卫生间,穿过客厅,逃进了我跟它共同的卧室里。我不明白西西为什么要这么尖厉地大声叫喊,我想,即使洗衣机里装了成百上千只老鼠,它也用不着这么尖叫。

我再度踮起脚后跟,两手扒住洗衣机,确信这样我可以看见洗衣机肚子里面的内容。

我看见洗衣机里旋转着一些红色的血水,一种令人迷乱的腥气从敞开的盖口处扑鼻而来。


第二章

我并不急着把自己嫁出去。

我想,在我没有遇见能够懂我,心甘情愿认为我无比正常的男人之前,我情愿一个人生活。

我的父亲谢未阳,他今年56岁。就在昨天,我们刚刚给他过了生日,在他的白露酒吧里。至于他为什么要给自己的酒吧取这么一个名字,白露,我认为他是在怀念我的母亲。我的母亲名叫白露,她喜欢喝酒,端着透明的高脚玻璃杯,眼神迷离,脸颊醺红。

我的母亲白露是这个世界上最优雅和漂亮的女人。就像我的父亲谢未阳是这个世界上最有风度最有魅力的男人。

但是我的母亲白露早已经离开我们了,她的自杀是轰动1982年春天烟台梨园界的一件大事。

我的母亲白露在1982年的春天用一把蒙古小猎刀割腕自杀后,我病了一场。在大病中,我梦见了母亲白露惨白的脸,她抬起汩汩流血的手臂,手里握着一把锋利的蒙古小猎刀,小猎刀像一张绷直的弓,雪亮的刀身上欢快地流淌着鲜亮的血,像条小溪,从刀柄处源源不断地滋生出来,流淌到刀尖,然后汇成一条红色的水线,落到地板上,发出轻微的啪啪的声响。

我的母亲白露脸上化着淡淡的妆,她眼圈周围扑着晶亮的银粉,唇红齿白。唇红齿白的母亲白露微微地张着美丽的嘴,两排牙齿紧咬在一起,眼里散发着哀伤的光芒。我不知道她在我梦里为什么是这个样子,她死前给自己化了那么美丽的妆,神情却那么哀伤。我并不了解母亲白露死前真实的思想。

从那个梦里醒来后,我的病就好了。但是我变的忧郁起来。1982年的春天,我在某个没有预兆的午夜看见了我家卫生间里那台洗衣机里旋转着红色的血流,从此,我经常在午夜听见它发出嗡嗡的声响,但是我的父亲谢未阳否认它曾经响过。我试图证明它的确会自己发出嗡嗡的奇怪声响,因此曾经站在卫生间门口大声喊过谢未阳,我喊谢未阳的时候,它还在嗡嗡地响,但是我的父亲谢未阳从卧室里快速跑到卫生间门口的时候,它却在刹那间恢复了安静。我试过很多次了,一直这样。

我想,我父亲谢未阳肯定认为我是个不正常的孩子。为了证明我并不是一个不正常的孩子,我喊过邻居家的小朋友,以及同班同学来我家过夜。我在听到洗衣机发出嗡嗡声的时候带着我的同学或邻居家孩子冲到卫生间,但是他们从没有看到过洗衣机有任何异常。

我的忧郁与日俱增,只有母猫西西忧伤地见证着我的遭遇。

从没有一个男孩,以及男人懂得我的忧郁。小时候我认识的所有男孩子,他们自认为很了解我神经兮兮的底细,而长大后我所遇见的那些不认识的男人,每当我向他们讲起这件事情,他们的反应就是奇怪地看我几眼,然后带着一种窃笑的表情离开。目前为止只有一个叫李家克的男人愿意与我保持交往,但我认为他并不懂得我的忧郁,至于为什么他直到现在没有远离我,那是因为他自信他可以让我恢复正常。


第三章

我的父亲谢未阳昨晚在他的白露酒吧里度过了他56岁的生日。

他很高兴,喝了几杯自己调制的鸡尾酒,因为酒精的渲染,他的脸孔呈现出一种微红的颜色,看起来非常有味儿。他是个有味的男人,如果他不是在过生日,我就会忽略他的年龄。事实上,我经常忽略他的年龄,通常,我认为他只不过是个四十岁出头的男人。

在为谢未阳庆贺生日的人里面,我发现了一个女孩。她穿着一件黑色的紧身衫,身材玲珑,线条温婉,在去洗手间的狭窄过道里,她跟我擦肩而过,空气里飘动起一股若有若无的气息,类似于某种开放在深夜里的花朵的气息。

我在刹那间被这种气息所蛊惑,大脑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晕眩。女孩跟我擦肩而过的时候温柔地看了我一眼,我确定她眼神里的温柔成分。但是她在从我身边经过的时候,撩动起的空气却带着一股莫名的凛冽。

我呆呆地站在狭窄的过道里,感觉到她看我的那双眼睛里有某种熟悉的色彩,隔世一般难以捕捉。她看了我一眼后就悄无声息地走向了喧闹的大厅,像一抹轻飘飘的影子。

从卫生间里出来后,我看到黑衣女孩安静地坐在人群中,黑色如瀑布一样的头发倾泻在肩头上,长长的刘海搭下来遮住了半个面颊,显得她苍白的脸清瘦而楚楚可怜。没有人注意到这个不动声色的女孩,所有人都在大声地喧哗,尽管那晚白露酒吧闭门歇业,但赶来为我父亲谢未阳庆贺生日的人却很多,他们制造出来的热闹并不比酒吧营业时低多少。

我不知道那个黑衣女孩是谁带来的朋友,大家彼此之间都是一半熟悉一半陌生。那晚,似乎只有两个人注意到了她的存在,我,还有我的父亲谢未阳。

我父亲邀请黑衣女孩跳了一支舞。他俯下头去看女孩的脸,姿势非常迷人。我有时也希望他能跟我一起跳舞,也俯下眼睛专注地看上我两秒钟,但是我已经30岁了,他好像从来没有与我亲热一些的想法。我讨厌他的做作,他总是摆出一副父亲的派头,甚至称呼我的时候都是连名带姓一起,谢小白,就这样。

谢小白,过来一下好吗?他叫我。这个时候他已经跟黑衣女孩跳完了一支舞,坐在一个黑暗的卡座里。我懒洋洋地走过去,我父亲谢未阳用一种热切的眼神迎接我,他说,谢小白,认识一下西西。

名叫西西的女孩有一种前尘旧梦般的气息,其实在通往卫生间的狭窄过道里,我已经被她吸引了。这让我觉得很奇怪,事实上,除了芬芳美容屋老板郑芬芳之外,我在烟台没有别的女朋友,相对于异性,似乎同性更难以进入我有些孤僻的生活,尽管跟某些异性也有过短暂如烟花一样的交往,那也仅仅是出于彼此的好奇。

我想,这是不是因为,黑衣女孩的名字跟1982年从我生活里死去的母猫西西的名字相同?


第四章

西西是我死去的母亲白露最宠爱的一只猫。

白露死后,西西跟我一起多次目睹了洗衣机在午夜时分的异常响动,它变的同我一样忧郁和孤僻,除了在我的卧室里郁郁寡欢地呆着,等待随时可能在午夜里响起来的嗡嗡声,平时它没有任何想干点什么的迹象。

1982年的春天,它试图从这种生活里逃走。事先我并没有注意到它的任何情绪变化,这说明逃走是它酝酿已久的一个行动。

它在被窝里静静等待我进入沉睡。事实上,我跟它从没有一个夜晚能够进入真正的沉睡,我们总在潜意识里等待洗衣机发出响声。但它努力等待我睡熟,它像往常一样蜷在我胸前,嗓子眼里发出均匀的呼噜声,以逼真的睡态掩饰着它将要付诸实施的跳楼计划。

难以想像的是,我在梦里预见了那个尚未发生的场景。一切很逼真,我看见母猫西西悄悄从我的被窝里钻出来,踩着床沿轻灵地跃上窗台,它站在窗台上转回头向我投来忧伤的最后一眼,就从敞开的窗户里纵身跃了下去。

我睁开眼的时候,只来得及看见西西纵身一跃的最后背影。我叫了一声西西,就飞快地套上衣服跑下楼。但是楼下空旷的路面上并没有我想像中的西西血肉模糊的身体,月光下的路面非常干净。母猫西西似乎是在从六楼纵身跃下的途中蒸发了。

我度过了一段失去母猫西西的日子。我的父亲谢未阳对西西的消失并没有什么难过的举动,本来他就不太喜欢家里养小动物,他之所以容忍西西以及西西以前那些猫的存在,只是因为他爱我母亲白露。我想西西也明白父亲对它的态度,自从母亲白露死后,西西再不肯踏进谢未阳的卧室。

母猫西西再次回家的时候已经身怀六甲,它顺利地生下了三只小猫,两公一母。生产之后的西西身体和精神都飞快衰弱下去,它经常长久地看着我,向我传递着将死的气息。

母猫西西死在卫生间的洗衣机上。

我不明白西西为什么要选择它十分惧怕的洗衣机作为它的死亡场所。它安静地趴在洗衣机顶盖上,并不像是被洗衣机再次发出的嗡嗡声所惊吓。而且那晚,我并没有听到洗衣机有任何异常响动。

我一直在想,母猫西西死在洗衣机上,它想向我说些什么呢?

母猫西西死后,我父亲谢未阳找了两户人家收养了两只公猫,那只小母猫因我的极力坚持被留了下来。我一直认为母猫西西之所以在逃离这个家后重新回来,为的就是留下它的后代。


第五章

黑衣女孩西西似乎很愿意做我的倾听者。

这次,我的讲述持续了两个小时,白露酒吧里了解我底细的人都知道我又在讲洗衣机的故事。我猜他们这回应该感到很奇怪,因为头一次有人愿意倾听我荒诞的叙述,并且长达两个小时。

在我叙述的过程中,黑衣女孩西西安静的眼睛一直在注视着我,那是两只美丽绝伦的眼睛,在白露酒吧幽蓝色的光线里,她的瞳孔闪烁着琥珀一样的光泽,温暖而又清冷,迫近而又疏离。只要她的目光存在,我就抑制不住叙述的欲望。

在我的讲述里,除了洗衣机,我还产生了讲讲1982年的母猫西西的欲望,因为她的瞳孔让我想起母猫西西,它在1982年的春天,踩在我梦里窗台上,转过身来看我的那一眼,那两抹闪在黑暗中的琥珀色的光芒。

女孩西西身体娇小,坐在贝壳状的圈椅上,黑色的衣服裹在幽蓝色梦幻般的光影里,产生一种极端不真实的感觉,似乎随时会消失。我的嗅觉里充满了奇异的香味,淡淡的,完全没有被酒吧里浓郁的酒味、烟味以及皮肤、汗腺分泌出来的杂味所覆盖,使我感觉,它们仿佛游离于空气之外。

我说,西西,为什么我觉得你有些熟悉?

是吗?西西恍惚地笑了笑。

是,我说,你让我想起母猫西西。只有它相信我所见到过的那些荒诞事情。除了猫,我几乎找不到愿意靠近我的人。我现在养的也是一只母猫,它名叫落落,它究竟是母猫西西的第几代子孙,这个问题我已经弄不太清楚了。在西西和落落之间,还存在过北北、断断、莫莫、行行等。它们都是母猫,都长着一双琥珀色的美丽眼睛,有一身漆黑如夜的毛发,和一条有黑白斑纹的美丽尾巴。

而且,它们都对洗衣机午夜里的异常响动有着一种天然的敏感,它们像它们的老祖母西西一样,对它发出的嗡嗡声响非常恐惧,嘶哑地尖叫。

至于洗衣机,现在,我家卫生间放着一台西门子滚筒式洗衣机,它是我家里换过的第几台洗衣机,这个问题我也弄不太清楚了。1982年的春天,我第一次看见洗衣机里旋转着红色的血流之后,我的父亲谢未阳就重新买了一台洗衣机,但是他没有想到的是,我依然能看到同样的场景。在换到第五台洗衣机之后,谢未阳就放弃了这种徒劳的努力。

西门子洗衣机使我能够更方便地看到它的心脏,我不用打开顶盖,就能通过透明的缸盖看见它心脏里那些红色的血液。它优良的减震性能使它在工作的时候几乎没有任何震动,我曾经试过把一枚硬币立在机顶上,它从来没有倒过。但是,我依然能在寂静的午夜听到它自己开始工作的声响,那声响清晰地穿透黑暗抵达我的耳朵,仿佛来自地底深处的雷鸣。

我长久地蹲在卫生间冰凉的瓷砖地面上,看着圆形的机门玻璃里旋转的血流,它们充满了整个滚筒,激烈地旋转,像揉碎了一筒红色的花。有一次,我试着在它旋转的时候打开机门,结果我很轻易地就打开了它,我以为那些血会源源不断地流淌出来,淹没整个卫生间。

但是很奇怪,它们并不向外流淌,只在滚筒里激烈地旋转。这种状况总是会持续一段不确切的时间,然后,在我眼前倏忽消失掉,血流没有了,嗡嗡声静止了。我把手伸进滚筒里,清凉的不锈钢滚筒干燥而又空洞,我伸展手指,触觉所到之处是完全的空气。

我觉得有些累,于是停下来,端起酒杯喝了一口酒。我也像我母亲白露一样,喜欢喝点酒。但是我没有我母亲的优雅。这个时候,女孩西西依旧用温暖的眼神看着我,我忧伤地注视着她脖颈上那条雅致的黑白纹路的围巾,它轻缓地绕在她苍白的脖颈上,让我感到一种微微的迷恋。我确信我对她产生了某种迷恋的感觉。


第六章

蒂森娜不知道她将要到达的目的地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

她在一个深秋的夜里梦见了一朵美丽而高贵的花,花瓣的形状看起来极像人的眼睛,有着湖水一样的干净蓝色,散发着透明的光芒。

蒂森娜把脸凑近那些花瓣,它们反射着镜子一样的清晰光泽,她很容易地通过透明的花瓣看见了自己新月一样的脸,它有着一种月光一样无瑕的美。

蒂森娜在梦里伸手触摸了那朵花,她惊奇地发现它有着温暖的热度,花瓣上细微的绒毛轻轻划过指尖,像睫毛一样柔软。这些触觉以蒂森娜没有预计的速度深刻地穿透了她的肌肤,令她感觉,仿佛是那些花瓣轻柔而坚定地穿过了肌肤,贴在了她的心房上,并迅速在那里生长下来。

蒂森娜醒来后,在镜子里发现自己新月一样无瑕而美丽的容颜消失了,一片胎记遮盖了镜子银色的明亮。她把面纱轻轻罩回到脸上。即使是在黑夜,蒂森娜也不喜欢轻易除下面纱。

李家克在厨房里烧菜,这有些影响了我编造小说的速度。我还想写一写蒂森娜是如何痛不欲生地戴着面纱进入睡眠,眼角挂着美丽而忧伤的泪滴。蒂森娜长着一双举世无双的美丽眼睛,如果不是因为她脸上那片与生俱来的胎记,她将会赢得天下所有男人的爱情。

我闻不出李家克烧的是什么菜,因为他总爱变换花样,仿佛每天烧出不同往日的菜是件令他非常满足的事情。

除了烧菜,我跟他之间的交往中还有一件更为旷日持久的事情,那就是他如何使我变得正常,而我如何使他认为我极端正常。这是一件令我们同样感到麻烦的事情,但是我的麻烦跟他的麻烦又有着本质的不同,那就是,我清楚地明白他根本没法深入我,而他却认为他完全可以在未来的某一个时刻解开锁住我思想的一个结。我认为,他一贯的热情和韧劲用错了地方,他根本就不应该认定我思想深处系着一个死结。我对他说,我的思想平展得像条马路,根本没有任何死结。

李家克是个很帅的小伙子。我之所以称他为小伙子是因为他年龄比我小,小三个月。李家克对此非常耿耿于怀,他觉得在我们的交往中,年龄也是其中一个障碍。我经常叫他小李,就像我经常叫我父亲谢未阳为老谢一样。李家克不喜欢我叫他小李,他说,年龄能代表什么呢?我说,你想说明什么呢?李家克说,心理年龄才最重要。我说,你认为我心理年龄不比你成熟吗?李家克说,对,我认为。

李家克永远这么认为。既然如此,我努力改变对他的称呼,也像我父亲谢未阳称呼我那样,连名带姓地称呼他,李家克。李家克有一次喝醉了酒,明目张胆地要求我以后称呼他为“克”,我试着重复了一声,克,觉得非常滑稽,像婴孩学语。而李家克非常激动,他攥住我的手,因为不停地咽唾沫,喉结频繁地上下滚动,我盯着他的喉结,计算着它滚动的次数,直到感到有些眼花和不耐烦。从此我发誓再也不叫他克。

李家克把高压锅弄出非常难听的吱吱声,像严重哮喘病人间歇性的艰涩呼吸。我对类似的声响都不太喜欢,我认为这缘于洗衣机的午夜怪响。

求你了,关了它。我跑到厨房门口忍无可忍地要求李家克。

李家克并不知道,我其实不太喜欢他在我家里制造出来的生活响动。我的母猫落落平时在家里走动的时候非常注意,它尽力让自己的爪子悄无声息地落到地板上,但我依然对它的行踪了如指掌。

李家克推断说,也许我大脑深处控制听觉的那根神经超常敏感,由此,他想当然地认为我对洗衣机的敏感也完全来之于这根超乎常理的听觉神经,他认为它发生了某种病变,看不见的非器质性病变。

我说,李家克,你还不如直截了当地说,我患了臆想症。

那不一样,李家克说,你这么理性和智慧的女人是绝不会患上臆想症的。

李家克认为我理性,是因为我对我跟他之间关系处理上的不温不火。在我们之间长达十年的关系中,除了那次我尝试着叫他“克”以外,他没有从我的态度中发现一点点妥协意味。我对他说,李家克,在没有遇见懂我的男人之前,我是不会嫁的。

你想让男人懂你什么呢?相信无论换什么牌子的洗衣机,只要到了你家就会午夜惊魂?只有这样的男人才是你的理想吗?

李家克烧的菜是道酱肘子,我对此还比较钟情,因为肘子是有益于美容的东西。我不理会李家克的质问,一边啃肘子一边看电视,潘虹在对徐帆说,在即将因为癌症而死去之前,其实我已经死过很多回了。嗓子毁了,青春没了,爱情走了。30岁以后,我就没给自己过过生日。

我记不住潘虹还说了一些什么话,总之,《青衣》里的这一段告白非常让人伤痛。我把酱肘子举在空中开始入神地琢磨作家毕飞宇,我认真地问李家克,你说,毕飞宇是不是特别懂得女人?

李家克不知道毕飞宇是谁,他也没必要知道。如果他像我一样对毕飞宇钟情,他就不会对我的听觉神经妄下断言。

吃完饭后,李家克看了看我新写的那段关于蒂森娜的梦境,他看得很专注,烟灰在烟头上攒了长长一截。但我清楚他并没完全把心思专注于我为什么要写蒂森娜这样一个容颜有缺陷的女人,还有她那个荒诞而美丽的梦境。他更多的是试图透过小说进一步寻找我大脑神经系统的非正常因素。


第七章

你是一个性格分裂的女人,李家克说,你外表孤傲而内心自卑,你想融入平凡生活,又时刻幻想神话降临。你为什么把自己活得这么痛苦?

李家克是一个固执的人。他为了证明我在精神方面与普通人正常轨迹的格格不入,想方设法做了很多努力,他甚至到图书馆查阅了很多心理方面的读物,有时还用我的电脑上网,浏览相关网站。他到底想干什么呢?目前为止,洗衣机的午夜惊魂并未给我的生活造成多么

难以忍受的损伤,它甚至成了生活的一部分。所以,我认为李家克的努力完全没有必要。

我也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对着李家克的烟头点燃。我边抽边思忖要不要告诉他,我的一成不变了二十多年的生活产生了一种新鲜感,这种感觉来之于我父亲谢未阳56岁生日的那个夜晚,确切地说,是白露酒吧,和黑衣女孩西西。

我确信李家克会加重对我精神状况的担忧,而我今天晚上有些累了,不想再接受他的担忧了。所以我决定先不告诉他。


第八章

半夜里,我听到了一丝不易觉察的微妙响动,似乎来自厨房。我起了床,站在卧室门口,看到厨房里站着一个男人,他手持一个硕大的电筒晃来晃去。

你在找什么?我喝问。

他转过身来,对着我诡秘一笑,露出白森森的牙齿。他整张脸都是暗的,唯独牙齿,一

粒一粒精确地闪在午夜黑暗的厨房里。

随即,他把手里的电筒刷地对准我,同时大步流星穿过餐厅、客厅、玄关,眨眼就到了跟前。我刷地关上卧室门,他把电筒猝不及防地抵到了朦胧的布纹玻璃上。

然后,他抬起胳膊用那只硕大的电筒撞击门玻璃,没几下,玻璃就碎裂开来,一块一块掉落到地板上,无声无息。我感到很奇怪,我没听到玻璃发出任何响声,它与电筒之间的撞击也是无声的,似乎电筒撞击的不是一块玻璃,而是一层空气,或者一层棉花。

他把头和上半身从空荡荡的门框里塞进来,试图以一种鱼跃的姿势侵入我的卧室。我说,求你了,别进来,我很怕。他对我森然一笑,我依然看不清他的脸,似乎他的脸根本就不存在。

我低下头,突然发现脚旁立着一块砧板,我奇怪怎么砧板从厨房跑到了卧室里。我抄起砧板砸向他虚无的头,我意向里的那声木头与骨骼相遇的沉闷的声响并没有发生,但是他倒下了,像条被抛到沙滩上的鱼,身体在地板上痉挛着。我抄起空气中悬浮着的一把锅铲,对准他的身体一阵猛戳,他飞快地变成了一摊血泥。

这仅仅是上演在我脑海里的午夜里的一个梦境而已。

梦是我的另一个生活空间,它像真实的生活本身一样鲜活地植根于我的意识里,它是我活着的大脑的影子。

我的很多梦境都跟血腥、大火、洪水有关,出现在这些血腥场景里的男人一律没有真实的脸和五官,有的只是夸张的局部,两只诡秘的眼睛,或者一嘴森森的白牙,看起来像狼牙或者犬牙。我记不太清楚这种类型的梦境从什么时候开始侵入我睡着后的思维,似乎在很久以前,也许从我美丽高贵的母亲白露自杀之后吧。母亲白露的自杀遗留了太多的事件给我,很多事情都从她自杀之后开始发生。我认为她的这一举动改写了我一生的性格。

从这种梦里醒来的最初五分钟内,我毫无例外地处在恐惧状态。这很容易理解,我认为这完全属于一种正常的不应期。在大脑还没有完全苏醒的不应期里,我表达恐惧的反应就是让自己的身体如尸体一样陈在床上,这个时候,我肯定我身体各处的敏感触角还停留在梦里,那个男人亮着硕大的电筒闪电一样侵袭过来时我瞬间产生的巨大的惊惧,我手持锅铲轻而易举将他跺成血泥的迷乱快感,一切都有着没有铺垫的巨大失重感。

五分钟之后,我开始试着活动四肢,转动头部,确信没有梦里的男人存在,床的周围也不像我感觉里的那样,飞满稠密的鬼和精灵。

我已经对这些古怪的梦境习以为常了。

等我完全清醒,我就开始怀念梦境之中血腥旁边那些曼妙的情境,我闭上眼睛,努力回忆那些悬浮在空中的厨具,亮晶晶的不锈钢锅铲,鱼骨一样的叉子,各式各样的刀:剔骨刀,菜刀……它们在空气里静静垂着,或者轻轻摇摆,这个短暂的场景让我着迷。

我相信,梦也有着分裂的性格。

如果没有了继续入睡的欲望,我会打开电脑,把刚才的梦境记述下来。尽管类似梦境无论过多久都不会被我忘掉。


第九章

我的生活状况完全不适于如多数人一样朝九晚五地上班。如果强制我去上班,我会整个上午呵欠连天。我的大脑比较钟情于夜晚,相对于夜晚来说,白天的我是一个懒惰和愚钝的女人。

上午我一般都在沉睡。猫陪着我。猫的生物钟随着我的生活节律而调整,每一只都不例外。我们在午前或午后醒来,猫伸一个长长的懒腰,开始一丝不苟地洗脸,我也一丝不苟地

洁面,涂上柔肤水,还有清淡的滋润露。为了保持皮肤干净,有时我去买婴儿护肤品用。如果要出门,我会在出门前再涂上一层防晒霜。我一年四季都涂防晒霜, 因为我的皮肤对日光非常敏感,尤其是手背,即使涂了霜也得藏在衣兜里,否则,就会被日光灼出一片细密的水疱。我不确定我的这一顽疾是不是因为我从9岁就开始的深居简出生活,我想,至少它们之间有些因果关联。

我把落落放在一只精致的鞋盒子里,然后抱着它出门。因为我发现这个午后的阳光非常不错,如果运气好,东方巴黎广场的音乐喷泉或许会折射出美丽的彩虹。

落落安静地趴在鞋盒子里。它长得很漂亮,它的老祖母西西据说有波斯猫血统。公交车上很多人都在看落落和我,我知道,他们都认为我很奇怪。

这个时候,我看见一个侧面有些像我父亲谢未阳的男人,坐在我的左前方。我很希望这个有些像我父亲谢未阳的男人跟我一起在东方巴黎站点下车,结果是,车到站的时候,他真的站起身来,跟在我身后下了车。

我抱着落落走到广场边上,在花坛旁边拣了一处干净的水泥石台坐了下来,把鞋盒子放在脚前。长得像我父亲谢未阳的男人看起来也无所事事,跟我一样,坐公交车来只为了看喷泉听音乐。

我跟着音乐哼歌,旁若无人。我嗓子很好,这得益于我母亲白露遗传给我的基因。她在1982年之前的烟台梨园界是个名角儿,各种唱腔都很拿手。

他终于被我旁若无人的独自演唱吸引了,转头看了我一会儿,就起身走了过来,微笑着坐下。我继续唱歌,每首歌都不放过。他在一首歌结束之后认真地击掌,说,你唱得比音箱里那人棒。我说我知道。他说你有一副好嗓子,我说我知道。他说你完全可以去当歌手,我说我知道。他说你还知道什么?我说我知道接下来音箱里会放谁的歌。他说谁的?我说,郑钧。

我说完之后就开始专注地看喷泉,这时的喷泉已经安静下来了,留下一片美丽的水雾在午后的光线里舞蹈。我跟这个长得有点像我父亲谢未阳的男人一起静静等待喷泉随着音乐的再度响起而再度上升。

喷泉升起来的时候,音箱里传来郑钧的歌:怎么会迷上你,我的灰姑娘,你如此美丽,而且你可爱至极,哎呀灰姑娘,我的灰姑娘……

我身边的陌生男人有些吃惊,他问我说,你怎么知道的?

我说,感应到的。

不可思议,他说。

你信不信?十分钟之内,你还会看到彩虹。

他抬起手腕来看了看表,将信将疑又充满好奇地开始了等待。他的好奇很真诚,这使我觉得他跟我以前认识的那些男人不同。

我专注地盯着起起落落的喷泉,希望我在预见方面的感应灵光会在这个不同以往的午后再次闪现神奇的光芒,就像以前偶尔出现过的一样。

郑钧换了一首歌,第八分钟的时候,他在猝不及防中制造了一个高分贝,当喷泉水柱如几条白色长龙直贯天空的时候,彩虹出现了。

我身边的男人惊诧地张开嘴,他说,太神奇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笑了一声说,我是个巫女。

只有这一个男人,他目睹了从我身上散发出来的灵异之光。在这之前,发生在我身上的所有非正常事件,它们的观赏者除了猫,只有我自己。这些灵异之光只在我一个人的时候才会出现,或者,即使有别人在,他们也看不到它们,它们只出现在我一个人的感知里。我一直孤独地欣赏着我不同于常人的灵异。

我不知道是谁赋予了我这种本能,自从我母亲白露死后,我好像就不再是原先那个平常的小女孩了。


第十章

我跟这个名叫骆桥的男人聊得很投机。

我也不能确定那道跨在喷泉水柱中间的彩虹是不是我意念的结果,还是,只是一种巧合。总之这个午后阳光很好,这本身就提供了彩虹出现的物理环境,其次,郑钧的歌旋律高低都恰到好处。

但我很累,这证明,在彩虹出现前的那八分钟里,我努力调集过我的意念,迫使我的大脑出现了幻觉,并把这一幻觉变成了现实。

我成功地让我的意念和幻觉得到了再现,这使我非常欣喜,因为我做这件事完全是为了此刻坐在我身边的这个名叫骆桥的、长得有些像我父亲谢未阳的男人。我承认,在公交车上看到他的侧面之后,我就对他产生了兴趣,这种感觉非常新鲜,在我30岁之前,还没怎么发生过。30岁之前,我一直觉得,要让我对除了谢未阳之外的某个男人发生感情,是件比较难的事情。尽管我对我父亲谢未阳的感情跟对别的男人的感情应该有着本质的区别。其实这很容易理解,我认为,世界上很多女孩子都有或轻或重的恋父情结。

骆桥像看谜一样地看我,即使不跟他的目光对视,我也知道他目光里写着惊讶赞叹迷惘的感叹号。我想,这种奇怪的事情如若不是因为我有着与生俱来的聪明,那就是从1982年开始,从我母亲白露死了之后,我的身体突然发生了某种改变,我具备了一些常人不具备的灵异本能。

我总是能轻而易举地看透男人心里的想法,可能也正是这种聪明间接造成了我的孤独,我几乎看不上任何男人。

喷泉一直在哗众取宠地起落着,音箱一直在热闹地响。我因为有了骆桥,骆桥因为有了我,因为有了彼此的存在,这个午后我们过得很愉快。我甚至对骆桥讲了若干年前在我意念作用下下过的一场大雨,这件事我没对任何人讲过,包括当时的当事人,我的父亲谢未阳。

事情大约发生在我12岁的时候,那天早晨起床后,我觉得内裤黏黏的,脱下来后看到有些红色的血。我知道那是经血,有了它,我以后就不再是小女孩了。我应该很高兴,但实际上我却有些忧伤,一整天闷闷不乐。当时我跟奶奶一起住在那座房子里。我奶奶原本自己一个人住,自从白露死后,谢未阳就把她接到了西沙旺,我认为他完全是为了不用再回家才把奶奶接来的。我奶奶因为过于衰老耳朵早已失聪,她对我的所有想法一无所知,只会兢兢业业地做饭,其余时间就坐在阳台上一把老式圈椅里晒太阳,眯着眼睛一动不动。使我觉得,她总处在无休止的睡眠里。

我父亲谢未阳那天晚上回了趟家。通常他不太回家,他有别的房子。那晚我十分不愿意他离开,但是他陪我吃完晚饭后执意要走。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不愿在这个家里呆。我的请求让他又呆了一会儿,但是他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时候频频扭头去看墙上的钟。

他的这种做法让我很生气,于是我搬过一把椅子,踩上去,把钟拿下来,抠出电池。他皱着眉头看了我一眼,说,谢小白,你怎么了?

没怎么,我说,你就这么不愿意呆在家里吗?

谢未阳说,我住够这里了,但你又不肯跟我一起搬出去,你要我怎么做?

我说,我为什么要搬出去?我在这里住了十二年了,我喜欢住这儿,我母亲也在这儿。你别找理由了,你是不是也像别人一样有些烦我?你烦我总在半夜跑到卫生间里盯着洗衣机看个没完?你烦我养猫?你总是找借口不跟我好好呆在一起,你为什么这么不喜欢我?我是不是不如白露长得漂亮?

我涕泪横流地跺着脚,在电视机的噪音里尖声叫喊。我奶奶在卧室里悄无声息地睡觉,猫在我脚旁紧张地看着我,哀哀地叫唤。

我父亲谢未阳皱着眉坐在沙发上一声不吭,眼睛不再看我,努力想做出父亲应该有的宽容姿态。但我知道他根本没打消离开的念头。他终于不再理会我的恸哭,从沙发上站起来,抓起外套三步就跨到了门边,我冲动地伸出胳膊抱住他的后腰,他伸出手,用不容抗拒的力量掰开我的手指头,就走进了黑漆漆的楼洞。

我披头散发地冲到阳台上,看到满天亮着晶莹的星星,像嵌满一天的宝石。那个夜晚有着无与伦比的晴朗,丝毫没有下雨的迹象,但我希望它突然下场大雨。

我用朦胧的泪眼盯着缀满星星的天空,奇迹出现了,我看到那些星星飞快地暗淡和消失了,浓重的黑色遮盖下来,然后,一道刺眼的闪电划过夜空,响起沉闷的雷声,一场我意念里的雨猝不及防地降落了。

一切在瞬间发生,我看见我父亲谢未阳刚刚从六楼走下去,走出楼洞,他站在水泥路上一根路灯柱下,抬起头来诧异地看了看天空。

我站在窗子里看着他湿透了的头发和脸,丝毫没有惊慌的念头,似乎我本来就知道我身体里有着不平凡的力量,它随时会以无限合理的可能性而出现。

我身边的男人骆桥眼睛亮闪闪地看着我,我知道他相信我的讲述,这带给我继续讲下去的愉悦感。

第二天的烟台晚报报道了夜里的那场雨,他们认为它来得很奇怪,仿佛有意在跟气象部门唱对台戏。因为气象部门言之凿凿地说在未来一周内都会保持晴好天气,没有雨水。气象部门认为它跟某片从海上偶然飘过来的雨云有关,这片雨云原本要途经的路线里根本不包括烟台这座城市,而由于某种难以勘测的原因,它临时被吹到了烟台,在局部地区随机性地遗留了那场短暂的雨。


第十一章

气象部门所说的局部地区指的就是我现在住着的地方,它名叫西沙旺。据说在很早以前,烟台还只是一个小渔村的时候,西沙旺是一片开阔的坟场,到处都是沙子,没有土。它的前身是一片海滩,后来离海渐渐远了,就风化成一片纯粹的沙场,沙子的颜色苍黄中透着褐紫,我的奶奶辈们把这种沙子叫做红沙。那些坟也都是沙坟,坟堆上长着生命力极强的野草。

我现在住着的这片楼房,是很多年前烟台市政府夷坟建楼的第一批成果,据说已被列入了今末明初的拆迁规划。

而住在西沙旺的老人们对那场雨的研究结果是这样的:我们这片楼房脚底下某个坟堆里的孤魂在那个夜晚飘出来哭了一场。

我笑呵呵地对骆桥说,谁知道呢,那场雨是一个12岁的小女孩想出来的。


第十二章

夜幕降临的时候,我大概与骆桥在东方巴黎广场呆了有五个小时了。

这期间,这个男人的手机在衣兜里振过几次铃声,他假装没听见。尽管广场上的音箱依然在放着喧闹的音乐,但我还是听出了手机的音乐,是《天鹅湖》,这增加了我对他的好感。至于他是不是善于了解和懂得女人,我认为我完全没有必要把作家毕飞宇当作评判的标准。毕飞宇在我心里是唯一的。

名叫骆桥的男人有意不去接听手机,这很大程度说明了他对来电者的漠视。我完全有理由推断一遍一遍来访的不合时宜的人是个女人,他在朋友同事面前提起她来,可以简略地称之为老婆的女人。

最后,骆桥做了一个不易觉察的动作,他假装找烟,把手伸进衣兜里悄悄关了手机。

整个下午,我的眼睛除了偶尔看看他,几乎没离开过喷泉。但是他的每一个细微的动作和表情我都了如指掌。我在想像他漂亮的手是如何在狭小的衣兜里辗转着对付他的手机,如果他的手机是翻盖的,那他得把机盖打开能容纳一根手指的缝隙,如果他的手机是裸键的,那他得摸索到解开键盘锁的按键,先解开键盘锁,然后,他才能关机。

无疑,他的手指是灵活的。我渴慕一双干净灵活温暖清爽的手某种程度上胜于渴慕一个优秀的男人本身。在我记忆里,除了我父亲谢未阳之外,还没有一个男人有一双让我渴慕的手。现在,是除了我父亲谢未阳和这个我刚刚认识的名叫骆桥的男人之外。

这个名叫骆桥的男人把手从衣兜里拿出来,如释重负地用颀长的手指在膝盖上轻轻磕击。他的手有着整齐而形状完美的指甲,和健康干净的颜色,这种颜色符合我的理想,我把它叫做性感。

我对他讲起我父亲谢未阳。我说,我父亲谢未阳也有一双很好看的手,有一次,我在白露酒吧里看见他坐在一把椅子上修指甲,用的是一把壁纸刀。我父亲谢未阳不喜欢用指甲刀修指甲,通常他喜欢用刀。以前他用的是一把精致小巧的蒙古小猎刀,后来,我母亲白露用它割腕自杀后,那把刀就不知去向,他就改用壁纸刀修指甲了。

我蹲下来,看了他一会儿,然后说,老谢,我帮你剪吧?我父亲谢未阳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把壁纸刀递给了我,我拿过他的一根手指,觉得非常温暖,我有些感动,因为我父亲不太愿意与我发生肌肤上的接触。

我小心翼翼地捧着他的手指突然流下眼泪来。我父亲谢未阳想抽回手,被壁纸刀锋利的刀刃划破了指肚。至今他的左手食指指尖还残留着一道疤痕,那是我见过的最美的疤痕。

看得出来,你很依恋你父亲?骆桥问我。

也许吧。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直对我若即若离,小时候,我梦想我能像别人家的女孩那样牵着他的小手指头走路,长大后,我梦想能挎着他的胳膊走路。但我的梦想从来没有实现过。也许他对我亲近一些,我就不会如此依恋他。

这很容易理解,骆桥说,每个女孩子或轻或重都有点恋父情结。

我感激地看了看骆桥。这个时候,喷泉比白天美多了,水池里的彩灯像朦胧而艳丽的花朵,池子中间的阿波罗雕像古铜色的裸体放射着一种迷人的光芒。我想,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会跟他讲讲我的父亲谢未阳。


第十三章

我在大润发超市看见了郑芬芳的老公马路。

郑芬芳是我在烟台唯一的女朋友,所以我看见马路之后就格外留了点神,我不知道应不应该告诉郑芬芳,她老公马路陪着另一个女孩子在挑选卫生巾。她老公马路手里提着一个果绿色的篮子,篮子里装着几包花花绿绿的卫生巾跟在那个女孩子身后,像个货真价实的老公跟在老婆的身后。

马路跟那个女孩子之间不那么正常,这是显而易见的事情。我不远不近地跟在他们后边,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因为马路平时表现得非常忠厚老实,可以这么说,整个西沙旺小区的男人里如果有一个没有外遇,那他就是这一个,这一点是我们西沙旺小区居民以及认识他和郑芬芳的朋友们的共识。

本来我没打算去南洪街,看见马路之后,我不由自主地顺着天园书店门前那条大街一路走到了南洪街,郑芬芳正在她的芬芳美容屋里无所事事地跟顾客套近乎。

郑芬芳是一个优雅的女人。开美容屋的女人好像都跟郑芬芳这样,浑身上下散发着优雅富足的味道。我也不知道我怎么跟郑芬芳这样的女人成为了朋友,我们从小就是同学,我想是因为我们一直住在前后楼,她结婚后也没搬走,这是个促使我们一直交往下来的理由。尽管,她其实心里也认为我关于洗衣机午夜惊魂的描述是典型的撒呓挣。她并不相信我。但她觉得我跟别的女人不同,我会写小说,撒不撒呓挣的时候都很有气质。

郑芬芳从来不要求我在她的店里做美容,因为我的脸根本不需要做。由于深居简出,我的脸一直保持着婴儿般的天然,没有皱纹和瑕疵,唯一的缺点就是过于苍白。郑芬芳说这跟长久不照射日光有关,但是,我喜欢这样白的脸,郑芬芳说。

为了使自己的脸洁白娇嫩,郑芬芳给自己做过换皮,就是涂上一层药水,让脸上的皮肤角质化,一点点脱落,然后长出新的皮肤。郑芬芳那几天为了避免没了皮肤的脸被脏空气感染,跑到我家来躲了一个周,我眼看着她30岁的脸在一个周内变成了13岁的脸,奇得忘了写小说。

用不着给我做美容令郑芬芳觉得没事干,就拉我去吃饭,吃饭的时候,我说我刚才看见马路了,郑芬芳说,噢,在哪儿?我说,大润发超市。郑芬芳说,是吗?他在买啥啊?我犹豫了一下,决定暂时不告诉郑芬芳她老公在陪别的女孩买卫生巾,我说,他好像在看图书。

我说,芬芳,如果马路有了外遇,你会怎么做啊?

郑芬芳夹了一块鱿鱼在嘴里咯吱咬了一下,说,我杀了他你信不信?


第十四章

马路正在厨房里来回穿梭。

我蜷缩在阳台上的沙滩椅里一边抽烟,一边听歌。我觉得很奇怪,一个人是可以如此地分裂,目前为止,马路丝毫没有一点不爱郑芬芳的迹象,他就跟《青衣》里的面瓜对筱燕秋一样,整日以郑芬芳为中心任劳任怨地旋转。

我坐在阳台上可以非常清楚地看见郑芬芳家的厨房,她家厨房不锈钢的橱柜总是亮闪闪的,窗玻璃擦得无限透明,马路罩着围裙的身影像只辛勤的蜜蜂。

自从在大润发超市看见马路陪着别的女孩子买卫生巾,半个月了,我没事干了坐在阳台上消磨时间的时候,总爱观察对面郑芬芳家的厨房,有那么几次我还看见郑芬芳撒娇地把脸贴在马路的后背上,马路扎煞着两只手,幸福得丝毫看不出搀假的嫌疑,令我怀疑我在大润发超市看见的到底是不是马路。

后来的事实证明,我在大润发超市看见的的确是马路,但并不是当时的马路,而是一个月之后的马路。我当时可能产生了幻觉。

在我产生幻觉的半个月之后,20岁的女孩子张晚,也就是我幻觉里的那个买卫生巾的女孩子才出现在马路和郑芬芳的生活里。事情以让人难以置信的面目发生了——半个月后,我坐在芬芳美容屋里消磨时间的时候,眼看着这个女孩子旁若无人地打算横穿门外的大街,这个时候,从芬芳美容屋旁边一条小胡同里钻出一辆车来,车速飞快,而女孩丝毫没有觉察。她漂亮的嘴唇一张一合,耳朵里插着耳塞,不知道在听谁的歌。

郑芬芳忠实的老公马路当时也跟我一样,坐在美容屋里无所事事,他炮弹一样冲出美容屋,长手臂当空伸出去老远,当场就把女孩子从车头旁边捞了回来。这个女孩就是后来的张晚。当时她面条一样摊在马路怀里,吓得嘴唇发白,好长时间才醒过神儿来。

我当时觉得简直太不可思议了,因为马路跟张晚的样子绝不像是已经熟识,而且据张晚自己说,她两天前刚刚从外地调到烟台市直机关幼儿园,因为第一次来烟台,所以出来转转。

可是,半个月前我在大润发超市看见的买卫生巾的女孩子的确就是眼前的张晚,而照她自己的说法,三天前她还在另一个城市。

这怎么可能呢?

第二天,我去市直机关幼儿园想办法了解到了张晚的情况,的确像她所说的那样。也就是说,半个月前我在大润发超市看到的那一幕与现实根本就不吻合。

我想,唯一能令我想到的答案就是,这件事情使我身体里潜藏着某些非常能力的事实再一次得到了证明。


第十五章

蒂森娜身边那条不停流淌着的大河名叫冥河。

冥河的水是黑色的,像黑夜一样黏稠,谁也不知道河里是不是生长着生物,鱼或者水草。自从蒂森娜从那个梦里醒来并开始行走,这条河就一直跟随在她身边。

蒂森娜刚刚走过了一片草原,草原上生长着美丽的野花,但没有蒂森娜梦里见到的那朵

蓝色的像眼睛的花朵。她知道,那朵花生长在远方,她得不停地走,才有可能找到它。

蒂森娜走到草原尽头的时候,遇到了她旅途中的第一个男人。他被她露在面纱外面的美丽眼睛所迷惑,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蒂森娜看见空中飞过了一片七彩流云。

奥吉佩是这片名叫拉拉罕的草原上最雄壮的一只鹰。蒂森娜明亮迷人的眼睛令奥吉佩垂涎已久,自从蒂森娜走进这片草原,它就被她的眼睛迷住了。它远远地跟着她,有几次试图从空中降落下来,跟她近距离地对视,领略它们的美丽。但是蒂森娜似乎有些厌烦它,每当它宽大的黑色羽翼从空中罩下一片巨大的阴影,或飞动时扇起一阵尘土,她都会紧紧拽住面纱,抬起头来找到它,向它投去惊慌和憎恶的眼神。

后来,奥吉佩升起一股粗鲁的欲望,它想酣畅地攫取蒂森娜的眼睛。它本能地认定蒂森娜明亮无邪的眼睛将会使它滋生无穷无尽的神力。

奥吉佩在蒂森娜即将走出拉拉罕草原的时候,决定对她采取行动。但是蒂森娜在即将走出草原的最后一夜却走进了塔苏的草屋,这令奥吉佩万分恼火。

写完这段后我感到有些疲倦。关于这个名叫蒂森娜的女孩的故事,我似乎并没有什么明确的讲述思路,我唯一清楚的就是我要安排她在古希腊时代去寻找一朵开在黑夜里的美丽而高贵的花,我迷恋古希腊。在她寻找的过程中,将会有一条黑色的冥河始终伴随着她。而奥吉佩,在下一段里,我准备把它写成一个不死的恶魂,它的诅咒伴随了蒂森娜的整个旅途。

我打开信箱,把刚写完的这一段连同我的思路发给一个叫脚手架的香港人。

我跟这个香港人不认识,据他自己讲,他有时导演电影,有时写写剧本,忙不过来的时候,就找人帮他干。蒂森娜的这个小说其实是个漫画故事,他找我帮忙应付漫画社。而我的条件是,故事必须由我来编,这样我写起来才会有感觉,否则,我会觉得是在穿他的衣服。至于最后的署名,他可以看着办,我当然并不指望靠这样一个神话故事让读者记住我。我的根本理想还是写出货真价实的新现代汉语小说,可以有西方最先进的写作线条,但具有中国最本土最经典的情感。

尽管这个古希腊的神话故事表面看来只是我赚银子的一个活儿,但我会在此基础上尽可能地用文学的感觉去武装它。

发完电子邮件后,我冲上一杯速溶咖啡,打算听会儿音乐,这时,对面六楼郑芬芳家的厨房亮了,我看见郑芬芳的老公马路穿着方格子睡衣出现在厨房里,他大约在煤气灶上热了一杯牛奶,然后,灯就熄灭了。

自从在芬芳美容屋目睹那个名叫张晚的女孩子闯进马路的生活,我就知道,他们的故事迟早要开始。


第十六章

我家楼下有个绿化带,小区园艺工人栽种了一些芙蓉树、石榴树及其他花草,他们还允许居民随意栽种,这属于物业与居民之间的一种互动尝试,效果还不错,花草品种达到了五花八门的程度。

我站在阳台上伸了个懒腰,打开窗户对着生机盎然的花圃做了几个深呼吸。通常每天早晨我都会重复这一套动作,让自己做一个自然空气浴。

我发现花圃里长出了一株我叫不出名字的花,它好像一夜之间冒了出来,开得非常野,夹在那些牵牛花和夹竹桃之间,显出了一种不同凡响的美,让人看了有一种迷乱感。我从来没在我们西沙旺小区看到过这种花。

我呆呆地站在阳台上看着那株花,希望这个时候我身体里潜藏着的某种超常能力突然出现,让我看到花的背后有些什么。我在那株花面前感到了隐隐的不安,它一夜之间的突然出现令人惊疑。我想,这绝不是因为昨晚我写了蒂森娜故事的缘故。


第十七章

大润发超市里人很多,我买了几盒蒙牛牛奶,就提着篮子走到了日用品区。

我的情绪有点焦躁,并时不时感到胸闷。我不知道这是不是跟我早晨长久地盯着花圃那朵花看的缘故。那朵花有一种若有若无的香气,香气很怪,不是纯粹的花香。它执拗地穿透窗户缝隙,抵达我的嗅觉,让我产生一种前尘旧事般的恍惚感。

我提着篮子走向日用品区的时候,突然直觉地看见郑芬芳的老公马路。我加快了速度,从一拨一拨人丛里穿过,果然,曾经出现在我幻觉里的场景真实地出现了:郑芬芳的老公马路手里提着一个果绿色的篮子,里面装满了花花绿绿的卫生巾,他跟在那个名叫张晚的女孩子身后。而那个名叫张晚的市直机关幼儿园老师,她回过头来拽住了马路空着的另一只手。

一切都是我预见过的场景的重现,我目瞪口呆地站在人群里,看着张晚拉着马路的手,走出了我的视线。


第十八章

我父亲谢未阳不在他的白露酒吧里。

我记得我们好久没见面了,好像自从上次他过56岁生日的时候我们在这里见过,此后就没在一起呆过。

至于他为什么不愿意回西沙旺那套房子,我觉得可能跟我母亲白露死在那里有关。他不

愿意回来直接导致了我们父女之间的疏远,我奶奶在我16岁那年去世之后,他就干脆不再回来了,我们要想见面,除非是约在外边吃饭,或者我来他的酒吧,否则,我丝毫不怀疑我们就会失去联络,除了他定期往我银行的账户上面汇些钱让我活着。

谢未阳不在酒吧,我就一个人随便坐在一个角落里要了杯酒慢慢地喝。我就着酒抽烟,把烟灰磕在透明的玻璃烟缸里,然后拿酒去浇,烟灰发出吱吱的响声。

坐了一会儿后,我起身去卫生间,在卫生间门外狭窄的过道里,我突然想起那个与我擦肩而过的黑衣女孩西西。她身上发散出来的淡淡香气似乎依旧缥缈在空气里,我发觉我有些想念这个女孩了。

从卫生间里出来后,我断定这个女孩此刻就在白露酒吧里。这似乎来之于一种本能的直觉,我相信,每个人可能都会在适当的时候,对某种引发自己兴趣的事物怀有天生的敏感,这个世界总有超出正常轨迹的事件存在和发生。

走出狭窄的过道,我开始在黯淡的酒吧大厅里寻找黑衣女孩西西。大厅里坐着的女孩们很少有西西那样独特的气质和味道,她们身上发散着各种化妆品的浓香,放浪或嗲嗲地笑,显出一种千篇一律的过分的矫揉。

我在大厅里寻找了一圈,没有发现西西。这让我越发想念她,我想她一定就在附近,我分明已经嗅到了她的气味。最后,我在我自己刚刚坐过的位置发现了她,她正一个人坐在我对面的座位上喝酒。

她对我的出现好像并不感到惊讶,像看见熟人一样。我看了看她手里的酒,也是红酒,它拉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

与一个同性感觉非常好地呆在一起,这是我一直的理想,我觉得这并不比跟一个优秀的异性呆在一起要差。我对西西说的这话完全是心里话,到目前为止,至少我在烟台这个城市还没有遇见这样一个令我多少牵肠挂肚的女孩。

这个场面有些戏剧性,本来我来白露酒吧是想见见我的父亲谢未阳,我们有些日子没见了,我有些想他了。但是我没有看见他,却看见给了我惊鸿一瞥感觉的女孩西西。这场偶遇完全冲淡了我没有见上老谢的失望,我在这一瞬间打算把跟老谢说的话都说给她听。

我说的还是萦绕在我脑子里的那朵花,艳丽而野性的花。我细细地对西西描述那朵血红色的花,我说我觉得它非常诱人,我从来没见过那样神秘诱人的花,只在9岁的一个夜里梦见过。

西西说,那应该是罂粟花。

怎么可能?西沙旺小区的花圃里会长出神秘遥远的罂粟花?我觉得可疑,但我十分愿意相信西西的话。我想,或许是哪个邻居不经意扔了一粒罂粟花的种子在花圃里,而这个人也并不知道那是罂粟花的种子。我们的花圃里杂生着至少二十几种花,我觉得总有那么几种是大家都叫不出名字的,也不知道它们是怎么长出来的。

我跟西西在我父亲谢未阳的白露酒吧里一直喝酒到十二点。西西喝酒的样子非常优雅,是除了我母亲白露之外我所见到过的最优雅的女人。我想我是崇拜我母亲白露的,她浑身都散发着一种雍容高贵的美,我小时候总幻想我长大了会成为她那种样子。但我怎么也没想到她会自杀,她为了什么要自杀呢?她留下了一个永久的优雅的符号给我,让我的眼睛孤独,心灵幽闭。

在喝酒的过程中,我一直这样絮絮地说话,完全是一种没有目的的语言旅行,像呓语。而西西是一个优雅的倾听者。在最近这段时间里,我遇见了这个名叫西西的黑衣女孩,还有一个名叫骆桥的长得有些像谢未阳的中年男人,这两个人都带给我倾诉的欲望。而在以前,我永远都是自己一个人的倾诉和倾听者。

在这个春天开始的时候,有些什么东西悄悄改变了。


第十九章

那朵罂粟花开在一个小沙丘上。

小沙丘很小,在地上拱起一个圆圆的乳房的形状。沙是黄褐色的沙,随着夜色渐渐转浓,沙的颜色愈加鲜明,由黄褐色慢慢过渡到了褐紫色,最后是鲜艳的红色。那朵花就从沙丘顶部生长出来,我眼看着它拱出绿色的枝干,结出花苞,然后在夜色里伸展出一片一片大而美丽的花瓣。

郑芬芳家的厨房亮着晕黄的灯光,我站在阳台上看着那朵罂粟花在开放,觉得心里有一种充塞感,仿佛它是从我的心里开了出来,把心脏撑裂了一道缝隙一样。我极想跟郑芬芳聊一聊,让她去厨房,看一看这朵奇异的花,还有那个红色的小沙丘。

我拿着电话趴在窗台上拨郑芬芳家的电话,没人接听。但是她家厨房分明亮着灯,而我的冲动是这么强烈,我必须把郑芬芳叫到厨房里来,让她跟我一起看看楼下的花朵。于是我又拨打郑芬芳的手机,但是我的手指突然变得迟钝无比,它在电话机上跳方格一样跳来跳去,总在最后一个按键上出错。我把最后一个数字念出声来,但落在按键上的位置总是错的。

我张开手指放在眼前看了看,它们很无辜地伸展在夜色里,随时等待再次开始对那些数字键的敲击。我有些绝望了,我无法叫出郑芬芳,她将无法看到一朵罂粟花在我们两家楼下的花圃里生长和开放。

我把电话机掼到窗台上,它发出一声清脆的声响。这声响有些像鼓槌敲打在鼓面上,持续不停地发出渐去渐远的余音。

我在余音里睁开眼,周围是黑重的夜色,月光和星光的影子很稀薄地照在窗台上。我知道我是刚刚从一场梦里醒转过来了,照样是一场奇异和纷杂的梦,同以往无数次一样,让我在醒来后感到惊惧和留恋。

我确信那个红色的沙丘就在我家楼下的花圃里,它圆圆的乳房形状分明是一个小小的坟,鲜红的颜色像血一样让人感到惊惧。而从它顶部生长出来的那朵罂粟花却又是那么地美,散发出诱人而神秘的淡淡香气,比白天我看到的还要美,美得不可理喻。

我闭着眼在黑暗里回忆这场梦境,尽量不遗漏任何一个微小的细节。谁也不会理解,我是如何用心依恋着这样一些奇异的梦境,它们是我意识混沌时候的不速之客,带给我难以忘记的惊惧和美的极致。

当我再次睁开眼的时候,我的意识已经从梦境里彻底抽身而出了。我披上一条毛巾被下床站到了阳台上,稀薄的月光里,楼下花圃里的花草都安静地沉睡着,我能够看到白天刚刚长出来的罂粟花,它也跟其他花草一样静静地立在花圃里,看起来似乎只是一株普通的花。

它是从沙土里长出来的,那个红色的沙坟并没有如梦里一样触目惊心地出现在我视野里,花的底部是平坦的花圃里的沙土。

对面楼上郑芬芳家的厨房也不像我梦里那样,亮着晕黄的灯,我回头看看电话,它老老实实地趴在我的床头柜上。只是,我抬起手指来的时候,似乎还能隐隐感到它们落在电话键上的触觉。

我笑了笑,打算回到床上继续睡觉,我说过了,无论多么离奇的事情发生在我身上我都不会感到不解,我永远相信我身体里流着不同凡响的血液。

打算转身离开阳台的时候,我隐隐看到郑芬芳家厨房窗户里站着一个人影,我努力睁大眼睛,认出那是郑芬芳。我想她可能是被我刚刚拨过去的电话铃声吵醒了。我打开阳台上的灯,打算跟郑芬芳打个招呼,可是郑芬芳似乎并没注意我家阳台,她单薄的身影在厨房里无目的地飘荡了一会儿,就消失了。


第二十章

我从站前邮电局出来后,看到火车站广场上熙熙攘攘,决定顺道去看看李家克。李家克在铁路上干警察,是客运公安所所长。

我平时不大喜欢来火车站,这里永远给人脏乱的感觉,到处充斥着不那么让人感到舒畅的空气。有时李家克去我家都能带去这样一些味道,时间长了,这种味道就成了李家克的特殊标志了,尽管他去我家之前都很自觉地把制服换成便服。他还是很尊重我的灵敏嗅觉的。

我走进油漆斑驳了的售票厅大门,顺着大厅里一截黑乎乎的楼梯上到二楼,找到李家克的办公室,推门进去,看到他无所事事地在跟电脑较劲,凑上前一看,他正手忙脚乱地玩扫雷游戏。李家克一直试图在这个游戏上超过我,但他玩了四年了一直没实现自己的理想。

我点开他的扫雷英雄榜看了看,他的记录是112秒,这是个不让人感到惊讶的数字。我的记录是90秒。据说有人曾经只用了80多秒钟就扫完了高级关的99颗雷,这个数字说起来是很惊人的,但我完全相信,就跟李家克认为我达到90秒这个高度是个奇迹一样,我也完全认为有比我还奇迹的聪明人存在,所谓山外有山,老话每一句都不是凭空来的。

李家克告诉我说他刚换了个光电鼠标,用起来特别顺手,很酷。但我相信他即使换了个光电鼠标也绝不会破了我的记录,因为我在玩这个游戏的时候经常出现一些很神奇的事情,比如说,我只要一玩这个游戏,就会发挥出不合常规的猜测能力,李家克很佩服我这一点。其实我自己也感到很神奇,每每遇到无法判断雷区需要瞎蒙的时候,我蒙的结果十有八九都是对的,李家克很佩服我这一点。我告诉他说,冥冥中肯定有一种力量在帮我瞎蒙,李家克根本不信。

李家克不信我也没办法,他从来就没有相信过我,连我目睹过无数次的洗衣机午夜流血他都不信,更何况这样一个小小的电脑游戏。我知道,他一直认为我心理上存在问题,他在警校上学时学过心理学,可是他发现它们在我身上根本派不上什么用场,这让他很不解。他是一个优秀警察,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什么离奇事件存在。

中午,我跟李家克去火车站广场对面的海员中餐店吃饭,我告诉他我家楼下花圃里长了一株罂粟花,李家克睁大眼睛说,罂粟花?

我说,对呀,你眼瞪那么大干吗呀?

李家克说,你们小区里居然长出了罂粟花?

李家克的眼越发瞪得大了,仿佛那花立时三刻就能结出果实,变成鸦片。

我说你急什么呀,我查过了,罂粟是两年生草本植物,初冬播种,春天开花,初夏花落,约半个月后果实才接近成熟,这个时候,拿刀把它割开,流出的汁液经过两三天风干,才能制成鸦片。如果它真是一株罂粟,离鸦片还早着呢。

李家克匆匆忙忙地吃饭,说,管它是不是夏天才变鸦片呢,我们还是得赶紧回家,看看那株可怕的罂粟花。


第二十一章

老实说,我有些害怕那朵美丽的罂粟花在我跟李家克匆匆忙忙往家赶的过程中突然消失掉,如果那样的话,李家克会对我的精神状况再度产生担忧。而这种可能也并不是不会发生,这一点我清楚地知道。我希望它不要给我添乱,老老实实地呆在花圃里等着李家克去看它。

也许是我的想法起了作用,那朵花果真老老实实地呆在花圃里,依然开得美丽而狐媚。

李家克顾不上去我家,他走进花圃里,蹲下来对着那朵花端详了有十多分钟,然后站起身来说,回家吧。

我一直很担心李家克会把它毫不迟疑地从花圃里连根拔起来,然后点上一把火烧了它,让它从这个小区里彻底消失掉,以掐断它在夏天后成为毒品的可能。但是李家克好像并没这意思,我想,也许他正在考虑跟小区办公室来交涉这件事,或者,他打算把这件事上报给市委市政府,毕竟一朵罂粟花在烟台这个北方城市出现完全称得上是一个重大事件。

而我不希望李家克那么干。我觉得这朵花在这个花圃里出现并没什么过错,只要没人有意识地要把它制成鸦片,它就只是一株美丽的花。我迷恋深夜从它身体里散发出来的淡淡香气。

李家克坐在沙发里点起一支烟,表情有些如释重负。他说,小白,你是不是特别不希望我把这花处理掉?

我说,当然了,它又没碍人什么事儿,况且这小区里的居民都是普通人,玩不来吸毒这一套。

李家克笑了笑,说,放心吧,那根本不是什么罂粟花,你爱看就好好留着看吧。

我有些不太相信李家克的话,它不是罂粟花?这么狐媚和艳丽的花难道不是罂粟花?

李家克说,这花名叫虞美人,外形跟罂粟花酷似,很多人误认为它就是罂粟花。去年我们曾经接到报案,说火车站西边的废旧杂院里有人种植了一片罂粟花,赶到后发现那其实是一片虞美人。

我觉得我应该相信李家克的话,据我所知,李家克他们也没少跟流窜在铁路上的毒品贩子打交道,对于毒品他们还是极有发言权的,所以,认识真正的罂粟花应该属于一项基本素质。

但是,如果我相信了李家克的话,就是说,在这同时我将放弃对黑衣女孩西西的信任。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是想相信西西的话,她在我父亲谢未阳的白露酒吧幽暗的光线里,听我描述这株花大而光滑的叶子,美而狐媚的花朵,肯定地对我说,那是罂粟花。

她穿着一件黑色的及膝风衣,小巧玲珑的身体和苍白的脸裹在幽暗光线里的样子,我闭上眼还能清晰地回忆起来,就像我刚刚跟她在白露酒吧里分了手一样。

我走神了。李家克凑近我的脸问我,小白,你想什么哪?

我说,西西。

李家克摸摸我的额头说,你的脸这么白,是不是病了?

李家克总认为我不健康,从精神到肉体都时刻处于亚健康状态,这让我很烦恼。我甚至希望他有一天从我的生活里彻底走失,不要这样时刻提醒我我存在让人担忧的智障。


第二十二章

母猫落落在我身边安静地趴着,时不时抬抬头看看我,眼睛里闪过一道琥珀色的美丽光芒。

这是一只很美的小母猫,它现在正是豆蔻年华,浑身毛发散发着黑亮的色泽,黑白斑纹的尾巴优雅地拖在床单上,时不时轻微地摆动一下。

春天了,开始有勇敢的公猫嗅到了落落的气息,它们在我家楼后发出求欢的叫声,声音响亮而绵长,有时会叫上一整夜,令我担心它们把声带撕裂。被情欲折磨的痛楚会有如此强烈,这让我有些难以理解。

而我美丽绝伦的母猫落落却对此无动于衷。它懒洋洋地守着我,在公猫的呼唤声里骄傲而矜持地微眯着眼,丝毫不为所动。我有些担心它会对公猫们失去兴趣,从而把这支家族血脉终止掉。这是我一直担心的问题。

当年,落落的老祖母西西死后,留下了两只公猫和一只母猫。那只母猫似乎并不像它的母亲西西那样热衷于与公猫频频约会,它整日呆在家里,没有钟情任何一只公猫的迹象。春天过去了很久,我开始在夜里将它关在屋外,直到它肯与公猫呆在一起。我得让它明白它不应该对爱情如此冷淡。

老猫一只只地死去了。每只老猫死前都会生下一只母猫,而这些母猫都有着相同的孤僻性格,它们不愿意与公猫接近,如果我不把它们关在屋外,它们似乎都打算一辈子独身而终。

我不太明白它们到底为什么会这样,似乎它们血液里流淌着一种永远无法稀释的遗传基因,远离公猫,远离爱情的基因。我从来不用担心每年春天跑到我家附近求欢的公猫有着什么样的血统,是名贵的家养猫,还是附近西炮台山上的野山猫,或者大街上肮脏的流浪猫。我的母猫们无论与什么样的公猫交媾生下的小猫都是最美最高贵的。所以,为母猫们选择什么样的对象是一件完全不必担心的事情,需要担心的就是它们对什么样的公猫都不感兴趣。

我靠在床头打算看会儿书。我的朋友李西闽刚给我寄来了他的恐怖小说《血钞票》。李西闽以前是个军旅作家,近年来他致力于恐怖小说创作,他的理想是使恐怖小说跻身正统小说之列。无疑所有真正的作家和读者都应当赞同并支持这种努力,文学创作的百花齐放不仅仅只是一种形式需要,以这种形式最终触及并叩问到心灵深处的疼痛才是一种殊途同归的理想追求。

我跟李西闽断断续续讲过我曾经做过的那些奇异梦境,他问我是否考虑过写一部恐怖小说。我目前还没这想法,但并不说明我永远不会去写。做一个女恐怖小说家这件事情就形式上来说并不足以让我空前地兴奋,能让我空前兴奋的是,我用这种看似脱离现实生活所创作的小说,它要令读者及我自己看到我的千疮百孔。而惊惧相对来说是次要的,它只是一种表面效果。我会把我的小说称为悬幻小说,它脱离纯粹的恐怖,依托真实又虚幻的意识而存在。

而我经历过的这些悬幻事件还都像一颗颗散乱的珠子,目前为止它们只是我储存库里的资料,适当的时候,我会把它们变成小说。

我捧着李西闽的《血钞票》,想像着我抬起头来会不会也在我家窗玻璃上发现一张血钞票,这个时候,我的嗅觉里飘进一股若有若无的香气。我放下书,集中精神去感觉这股香气的来处,母猫落落也睁开了眼,它翕动了一下精致的小鼻子。我知道,它也嗅到了这股香气。它从床上跳到阳台上,又轻灵地跃上了窗台,歪着小脑袋试图穿过玻璃看到些什么。

我下了床走到窗户前,看见那朵神秘的花艳丽地开放在夜色里。李家克说这花是虞美人,而我固执地认为它就是罂粟花。

我抱着母猫落落走出家门,走下寂静无声的夜里的楼梯,走进了花圃。母猫落落从我怀里跃下来,它轻轻站在那朵花旁,用圆圆的小鼻尖触碰一下它,然后试探地抬起爪子,似乎想触摸那朵花。它好像很喜欢它。

我蹲下来端详了一阵儿,发现它跟白天我与李家克一起看时的样子有些不同,它明显比白天要红,要狐媚,花瓣大而饱满。

我呆呆地看着它,它的香气一阵阵触拨着我的嗅觉,令我感到有些微微的头晕。我认定它就是黑衣女孩西西所说的罂粟花,而白天我跟李家克一起看到的那朵跟现在不太一样的花,也许就是李家克所说的虞美人。李家克不会认错。

至于为什么白天这朵罂粟花会变成一朵与它酷似的虞美人,我想,这个问题需要我好好地想一想,或许,它与我夜里做过的那个红沙坟的梦境有关?


第二十三章

自从那朵罂粟花出现在楼下的花圃里,母猫落落经常长久地蹲在窗台上向着楼下凝望,眼神里泛着温暖的潮湿。它孤独无助的身影像个被人遗弃了的孩子,我从后面看它时,心脏总被一种疼痛浸绕着。

母猫落落无法与我进行语言交流,但我懂得它的眼神。它一定对那朵罂粟花散发出来的香气感到了一种前尘旧事般的熟悉。我也一样。否则,它不会出现在我的梦境里。

我知道,那株花绝不是小区居民有意栽种的,也不是随意生长出来的。不论罂粟花还是虞美人,都不应该是这个普通居民小区里的花种。没人懂得欣赏它。他们只喜欢在花圃里种上容易成活的花种,大片的迎春花,大片的金钟花,大片的夹竹桃,大片的牵牛花。而这棵罂粟花,它孤傲地夹杂在野花中间,并没有多少居民停下来专注地看一看它。所以,即使它是一株罂粟花,也只能引起李家克这样的警察的关注。

相对来说,它在这个小区内的处境还是很安全的。我想我也能够做到尽力把它当成一株虞美人来对待,尽管我知道它肯定是一株罂粟花,而且,它的出现有可能与那个红沙坟有关。

红沙坟里埋着我母亲白露最钟爱的母猫西西。

1982年,母猫西西是慢慢憔悴而死的。它在死前的第三天开始拒绝进食,眼睛逐渐变得黯淡无光。第三天,我预感到它要死了,我把它抱在怀里,它的身体眼睁睁地在我腿上变得僵硬,失去热度。

我不知道怎么处理母猫西西的尸体。我的父亲老谢打算把它扔到小区大门外的垃圾箱里,我抱着西西哭个没完,最后老谢对我说,好吧好吧随便你怎么都行,只是不能让它继续呆在家里了。

我没有别的办法,只能趁没人的夜里把西西偷偷埋在了楼下花圃里。我把那些黄褐色的沙土弄得非常平,还在上面跺了几脚,我很怕它被发现。小区里一直有人养宠物狗,他们在早晨或傍晚牵着它们出来遛,狗们瞅着机会就喜欢往花圃里跑,用灵敏的鼻子到处嗅来嗅去。

好在母猫西西的尸体一直没被狗们发现。

我一直非常渴望埋葬母猫西西的地方长出一株美丽无比的花,它一年四季常开不败,我就会很容易看到那里,并会觉得母猫西西不死的灵魂一直存在着。但是那儿从未如我所愿开出什么花朵,即使我有意在那里埋下花种,天天浇水施肥,它也没有任何发芽开花的迹象。那片沙土因埋葬了母猫西西而彻底死去了。

李家克认为是小区里某户居民有意栽种了那样一株虞美人,我对此没作出任何赞同或反对的反应。因为我知道那片沙土根本种不活任何花朵,那株花是自己长出来的。而且,它其实是一株罂粟花,它以虞美人的面目出现在别人面前,不为别的,完全为了自救。因为他们会拔掉它。而我不会。

而它,我确信它与死去了十多年的母猫西西的魂灵有关,只是让我感到心酸的是,它居然以一株罂粟花的面目出现在我面前,为什么它不愿意做一株纯粹而简单的虞美人?它想告诉我什么?

我可爱而忧郁的小母猫落落,我跟它一起长久地站在窗子里看那株美丽的罂粟花,它对它的气息有着一种来自血脉的熟悉,而我对它的熟悉则有着一种前尘旧事的恍惚和疼痛。


第二十四章

香港人脚手架来邮件催稿子。他说香港人对我编的那个漫画连载故事很感兴趣。

我关注的事情最重要的倒不是香港人喜不喜欢我编的故事,而是,第一,银子要准时到位,第二,给我的故事配漫画的人是谁,他有没有画出我心目中的蒂森娜,那条黑色的冥河,还有蒂森娜梦里那朵蓝色的花。

银子的问题,脚手架每到月底会通过他在深圳的朋友,也就是我们的中间介绍人往我的账户里打上我们协商好的数目。当然这个数目只是他从漫画书社赚到的其中一小部分,我并不太计较这一部分的多少,原因是,我在玩着写这个故事。我认为小说创作就是应该回归它的娱乐本真态的,至于现在的总体环境为什么并不是我想像中的那样,我认为这是个极其复杂的问题,解决它需要漫长的时间和有着无限自由度的空间,这两条似乎现在都不具备。

脚手架从网上传过来一份连载样刊给我看,他说,你看看吧,水平不在几米之下。

当然,我认为几米的漫画尤其是地下铁系列漫画非常不错,如果脚手架有足够的能量使得几米给我的故事配漫画,我将感到无比荣幸,但这并不能说明我就得认为几米的漫画适合于我编的这个故事。简单说,蒂森娜系列漫画需要一种残酷和矛盾之美,而几米的漫画美得太纯粹和干净。

因为我自己不会画漫画,所以,我并没对蒂森娜故事的漫画抱多大希望,我觉得除非我自己会画,否则我就不应该抱太大希望,能为脚手架他们赢来低俗的市场效应就是我的最大理想。

但是脚手架找的这个漫画家无疑远远超出我的预计,他对蒂森娜的诠释与我的想像达到了九成吻合,这是个惊喜。对于两个从未沟通过的陌生人来说,这也算是一种难得的心灵相通了。俗话说,隔行如隔山,编故事和画漫画显然有着隔山的距离,而这个漫画家轻描淡写就靠近了我。

脚手架问我愿不愿意与这个漫画家认识认识,我说目前还没这个想法。接纳一个陌生人进入生活对我来说不是一件可有可无的事情,我在这个春天里已经让自己的生活向外扩张了许多,黑衣女孩西西,还有那个长得有些像老谢的中年男人骆桥,他们相继进入了我一成不变了很多年的生活,仿佛轻而易举就侵入了我,这让我觉得似乎一直处在适应期。

但是这两个人,我想起来却有一种微微的幸福。

我幸福着开始了对蒂森娜故事的叙述:奥吉佩感到恼火的原因是,塔苏是这片拉拉罕草原上最后也是最无所畏惧的一名勇士。在他之前,很多男人进入了拉拉罕,但是他们无一例外地把尸骨留在了这里,或者无可奈何地离开。他们来的目的都一样,那就是对付凶悍的奥吉佩,因为奥吉佩夺取了方圆数百里无数年轻女人的眼睛,它靠她们获取能量。

那些男人为了不使他们的女人继续失去明亮的眼睛而前赴后继地来到拉拉罕,寻找杀死奥吉佩的时机。但奥吉佩是如此地强大,它扇动一下巨大的翅膀,就会把那些男人辛辛苦苦盖起来的房子毁成碎片,把他们射向它的箭摧成两截。

塔苏是在男人们对杀死奥吉佩这件事绝望了很长时间之后才进入拉拉罕的。他带了在熔炉里锻造了一百天的铁弓箭和锋利的猎刀,用坚韧的牛皮搓成绳子,把经过锻造的铁杵捆绑成房子的柱子和梁,最后在四周铺盖上厚厚的毡草。

奥吉佩曾经试图像以前那样掀翻塔苏的草屋,但草屋却纹丝不动。塔苏站在草屋门口向它举起了弓,弓箭在太阳底下放射着闪电一样的寒光,令奥吉佩不寒而栗,它不得不迅速扇动翅膀飞回高空。

这是一对令奥吉佩感到有些棘手的男女。蒂森娜一个人走进了这片空无一人的拉拉罕草原,这使奥吉佩惊奇不已。在走进这片草原之前,肯定会有好心人劝戒蒂森娜离草原和它远一点,奥吉佩可以肯定这一点。但是蒂森娜依然走了进来,走近了它,奥吉佩不明白是什么事情驱使她这么义无反顾。现在她在塔苏的草屋里,奥吉佩不敢贸然进攻塔苏的草屋。但是它是如此想念蒂森娜明亮无邪的眼睛。

它在塔苏的草屋上空徘徊良久,最后,在离草屋不远处的一棵古樟树上栖息下来,等待时机。这时,塔苏的草屋里亮起了温暖的灯光,从门窗缝里飘出烤肉的清香,想到蒂森娜在跟塔苏一起享用晚餐,奥吉佩没来由地感到了一丝醋意。

接下去,似乎我得安排奥吉佩跟塔苏来一场恶战,这场恶战我想留待下回再写。写作不应该是一件让人感到累的事情,并且,玩着编一个故事本身就没有什么压力,我比较喜欢这种率性的写作方式。

我需要一场昏天昏地的睡眠。睡眠对我来说,重要程度丝毫不亚于生命。睡着和活着,我把它们的关系放在一个平台上,尽管睡着是活着的一种存在方式,但我并不想单纯把活着看作睡着的基础,因为,如果只是单纯地活着,而没有我现在一直拥有的充满纷繁梦境的睡眠,那么活着也就失去了大半的魅力。

躺下之后我莫名地想念我的母亲白露。其实我跟我的母亲白露之间的感情并不如多数母女那样深厚,因为白露是当时烟台梨园界的名角,她的生活重心并没放在我身上。


第二十五章

我在梦里看见了我的母亲白露,她脸上化着浓重的戏妆,眼妆化得尤其好,衬得眼波如水一样晶莹地流转。

我所梦见过的我的母亲白露永远只有两种造型,一种是纷繁华丽的戏子扮相,一种是整齐高贵的生活扮相。那些戏子扮相就像她相册里仪态万方的剧照一样,总让我有一种乱花迷眼的沉醉感,而生活里的白露,她在我梦里的样子永远都是苍白的脸,手里握着一把滴血的

蒙古小猎刀。

这两种梦境有时只出现一种,而有时,像闪回的电影画面,在我沉睡的意识里轮流出现。

我崇拜我的母亲白露。她活得那么华丽而精致,如果她知道我像现在这样活着,没有很多男人,不化妆,不交际,随随便便地吃东西,昏天昏地地沉睡,玩着瞎编古希腊时代的神话故事,不知道她会怎么看我。我总想模仿记忆里她的样子喝酒和抽烟,但我做的跟她完全没有相像之处。

我的母亲白露其实不应该喝酒和抽烟,但她似乎对它们很依赖,并且它们也并没有损伤她的嗓子。她有一副天然的永不会破损的好嗓子,从来用不着刻意去保护,这是她的同行们一致公认的事情。我懂事的时候,还记得白露反串过一回包公,因为她肩窄,团里为给她往衣服里垫什么东西以使她的肩看起来像包公还费了一番周折。那次剧团提前就贴出了白露反串包公的海报,演出那天,剧场空前火爆,连爆了三天。

其实我母亲白露是个青衣,她最拿手的戏是《霸王别姬》和《杜十娘》。我母亲白露是个不折不扣的薄命红颜。

后来我看张国荣和张丰毅的电影《霸王别姬》时,张国荣粉面含春的样子总让我频频想到我母亲白露。张国荣跳楼自杀之后,我写了纪念他的随笔《戏子的眼神》,我的朋友李纪钊对刘照如说,小白这篇文字简直不像是人写出来的,里面透着一股空冥之气。我觉得很有意思,也许是我母亲白露在看着我写的缘故吧,我这样一个人瞎想过。

由于我思念着我的母亲白露而入睡,所以我再次梦见了她。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我梦里的她是在一面镜子里。

那是一面雕花铜镜,我母亲白露浓墨重彩的脸和苍白的脸交替在镜子里出现。

我照样醒在一种极度惊惧里,惊惧的原因是,那面镜子在交替出现了几次白露的脸之后,开始从顶部边缘渗出鲜红的血,并缓慢地向下流淌,流得极其美丽和优雅,像是在用一把刷子一笔一笔往我母亲白露脸上描画红色的油彩。

最后,那些血加快了流淌速度,我母亲白露的脸慢慢隐在那些血流里。整面镜子被血覆盖了,红得刺眼,并且它们还在源源不断地渗出来,层层叠叠地流淌,一滴一滴飞快地滴落下去,滴到了无边的虚空的黑暗里。

从梦里醒来之后,我像往常一样一动不动躺在床上,除了鼻孔还在呼吸,证明我还活着之外,我像一个死人。这样躺了有五分钟,我从梦里彻底醒了过来,我发现从这个梦里醒来之后我有与以往不同的反应,那就是我哭了。

我可能哭得很伤心,因为我发现我太阳穴两边的头发已经湿透了,一缕一缕软塌塌地搭在枕头上。


第二十六章

我在火锅店里等我父亲老谢。

老谢挺忙的,我约了他两次他才答应见我。起初他让我到白露酒吧里去找他,而我偏不去白露酒吧。我说,你别忘了你是别人的父亲,而老谢却振振有辞地说,你也别忘了你都30岁了,不是小孩子了。

但我偏想让他出来,到大街上,而不是在他的酒吧里。他想在自己的酒吧里一边照看生意一边顺带见我,这让我不平衡。老谢最终还是答应了请我吃火锅,其实他知道我的固执,却偏偏要推三阻四一番才肯就犯,这人,我闹不明白他是怎么想的。

他的迟到在我猜想之中。他总是不肯轻易满足我。

我在二楼坐着等老谢。从窗户里望出去,能看见悬铃木巨型巴掌似的叶子,老谢刚好走在一排悬铃木下,他穿着一件棉线衫,手插在裤兜里,一晃一晃地走着,头发茬黑黑的。老谢一直留平头,这让他看起来很年轻。我经常幻想把手指插进他的头发茬里会是什么感觉,但是他不让我插。

我想我母亲白露一定经常像我想像中那么干过。老谢对我母亲白露的宠爱程度就像白露宠爱她那些猫一样。

我趴在窗上冲马路上的父亲大叫道,老谢,这儿呢。我父亲抬起头来对我笑了笑,整齐的牙齿闪烁在阳光底下。他稳健地从我视野里消失,进入了火锅店大门。我坐回座位上,给他的茶杯里倒上水。老谢跟我一起吃饭从来不喝酒,而他跟我母亲在一起的时候经常喝酒,两人喝着酒说说笑笑的。老谢喝了酒后脸色很好看,不是红色,而是微微的粉色。

老谢问我想吃什么。他拿着菜谱从头看到尾,我说你可真嗦。我把服务生叫过来,一口气报上一大串东西,老谢看看我说,你能吃得下这么多?我说怎么了,你心疼了?老谢说,我心疼什么呀,怕你吃胖了不好看。我说,我怎么好看也不如我妈白露好看是吧?

老谢不满地看了我一眼说,好好的提你妈干什么。

我说为什么不让我提她呀?我想她了成不成啊?难道你不想她吗?哦,对了,你早忘了她了吧?你现在软玉温香的,哪能想起她来呀。

老谢口气有些不太温和了,他说谢小白,你就不能好好跟我说话吗?

其实我也不是有意要这样的,我也不知道怎么了,平时说话也挺有涵养,一看见我父亲谢未阳,就控制不住嘴的尖酸刻薄,刻薄完了就后悔,回回这样。我不知道我父亲老谢是不是因为这而不太愿意见我。

我也不想把自己弄得不招人喜欢,尤其是不招我父亲谢未阳喜欢。我清楚地知道我是如何看重他。我对他的依恋很纵性,一直这样。我把这归结为我母亲白露的早死,如果她不那么早就离开我,可能我不会这么强烈地需要老谢。

我于是埋了头跟我要的食物较劲。好在我对火锅有永不泯灭的热情,只要坐到火锅店里,我就可以吃得下平时三顿的饭量。我偏爱把各种东西统统放到一个锅里涮的感觉,而且这些东西越南辕北辙越能激发我的食欲。烟台这个城市的确很符合我的理想,那些来自海里的生物是我最喜欢涮的。

我其实是有事要问我父亲谢未阳的,所以我吃了一会儿之后就放下筷子,老谢没吃多少,他一直在看着我吃。我放下筷子之后抽出一张餐巾纸擦擦嘴对他说,老谢,我能跟你谈谈白露吗?

我父亲对我直呼他们夫妻俩的大名倒没什么不良反应,这得益于惯性效应。自从我母亲白露死后,我就开始尝试着直呼我父亲的大名,开始他不习惯,但是我很固执,后来他自己也说,爸爸跟老谢这两个词都只是称呼而已,从性质上来讲它们是平等的。我就是喜欢直呼我父亲的大名,说不出任何理由。非要找理由的话,我觉得这样叫很舒服,心里很平衡。他只因为跟我母亲一起生下了我,所以就做了我父亲,仅此而已。如果不是这样,我们很可能是很好的朋友,如果互相喜欢,还可以做做情人之间可以做的小动作,拥抱、亲吻什么的。

我是这样认为的。

老谢说,谈吧,你想谈什么?

我说,就谈谈你们是怎么恋爱的吧。

我以为老谢不会痛痛快快地谈他跟我母亲的恋爱史,但是我错了,他很痛快。他说他第一次碰见我母亲的时候,我母亲白露还只是个17岁的小女孩,头发梳成两条小麻花辫,然后盘起来用发卡别在头上,一排刘海柔软地趴在额头上。老谢之所以认识了白露得归功于他父亲,也就是我爷爷。我爷爷是京剧团老团长,他当时退居二线,没事干时经常去书店转转,就发现了我母亲白露,她隔三岔五去买戏曲书。我爷爷跟白露成了忘年交,他第一次邀请我母亲白露去家里做客,我父亲老谢就跟白露一见钟情。

这么说,你们一直相爱喽?我盯着老谢的眼睛问。

老谢说,不是,白露爱的是别的男人,但后来她嫁给了我。

那你能不能告诉我,白露她到底为了什么要自杀?她自杀那天,你在什么地方?

我父亲老谢不满地看着我说,我也在家里,怎么了?

我说,你在家里,怎么会看着她自杀?

老谢说,她在卧室,而我在客厅看电视,我一直以为她在午睡。我发现她的时候,血已经把被褥都染透了,她用劲很大,静脉血管几乎被割断,根本无法抢救。


第二十七章

你们是不是吵架了?

没有。那天是我们认识十周年纪念日,怎么会吵架?

那天我在哪儿?我问谢未阳。我一直觉得很奇怪,为什么那天我不在现场。

谢未阳说,把你送到了奶奶家。

谢未阳不解地问我,谢小白,你今天这是怎么了?问这些事情干什么,都过去了这么多年了。

我没回答我父亲。我知道,如果我对他说我在梦里看见了我母亲,她举着流着血的手在雕花铜镜里出现,我父亲谢未阳肯定又会说我没事干了瞎想。他老是说我脑细胞活跃异常,自从我能在午夜听见洗衣机自己响动开始。

我问老谢我母亲那面雕花铜镜哪去了。我记得我母亲好像有过那么一面雕花铜镜,我小的时候,经常看见我母亲坐在铜镜前化妆,对着自己露出妩媚的笑容。

我父亲老谢说,你找那面铜镜干什么?

我说,我想白露了,睹物思人,不行?

老谢说,行,怎么不行。

老谢又说,为什么你只要跟我在一起就老是不协调,你怎么总找茬儿闹别扭?

我嗤嗤地冷笑几声,说,我闹什么别扭啊,你又不是我男朋友,我跟你闹得着吗。


第二十八章

我遇到猫在潜水,却没遇到你。

我遇到狗在攀岩,却没遇到你。

我遇到夏天飘雪,却没遇到你。

我遇到冬天刮台风,却没遇到你。

我遇到猪都学会结网了,却没遇到你。

我遇到所有的不平凡,却一直遇不到平凡的你。

这是一首名叫《奇遇》的漫画诗,几米画的,一个扎了两条麻花辫的小女孩,穿着棉线衫和小短裙,抬起头来,看着头顶大树上一张巨大的网,网上垂吊着一只精致小巧的猪。

去年过生日的时候,我跟老谢要过水晶相架,要了六个。我把这幅漫画从电脑上打印出来,镶在老谢送我的水晶相架里,摆在床头柜上,电脑桌上,客厅博古架上,餐桌上,厨房里,卫生间里。老谢没看到我把六个水晶相架都塞进了同样相貌平庸的一个小女孩和一只猪,如果他看到了,我不知道他会有什么反应。据我所知,他买这六个水晶相架花了大约一千五百块钱。

而我觉得他为我花这笔钱是值得的,从此之后我就觉得我的生活里有了一份朦胧的期待,我是那么喜欢“奇遇”这两个字,这简直是这个世界上最最吸引我的两个字。我幻想一场奇遇,像我的小说里蒂森娜最终要跟她梦里的人或花有一场奇遇一样。

我在东方巴黎广场坐着看喷泉。我很沮丧,因为刚刚跟老谢分手。每次跟老谢分手后,我都要沮丧一段时间,后悔,觉得应该跟他好好说说话。还有,想他。

我有些鼻子发酸,眼睛盯喷泉盯得久了,也有些酸涩。我就垂下头,颓唐地把它埋在手心里,搁在膝盖上。耳朵里是情歌,永远让人听了感到酸楚的情歌。

后来我感觉到身边似乎有人挨着坐了下来,我突然想起那幅名叫《奇遇》的漫画,抬起头来,发现是上次我在这个广场认识的中年男人骆桥。我恍恍惚惚地冲他笑了一下。他肯定不知道,我刚才以为看见了刚刚分手的老谢。如果他真是老谢,那才真有一种奇遇的效果呢。

这个名叫骆桥的男人似乎对重逢感到很高兴,我想这也许跟上次我给他制造了一场彩虹奇景有关。我有些担心他这次还想看彩虹,而我不敢肯定我还能让我的意念再次出现奇迹。

好在他并没有提出这一要求,但他并没有忘了那回事,因为他叫了我一声“小巫女”。我对这个称呼感到很新奇,从没有人这样叫过我,他们都认为我身上发生的那些事情实际上并不存在,只是我的臆想,如果要说得难听一些,就是脑壳里面不正常。而这个骆桥,他既然叫我小巫女,就说明他显然并不像那些人一样想。

这让我稍稍感到心情好过了一点,我希望他会让我有一个快乐的下午,最好让我快点忘了刚才跟我分手了的谢未阳。谢未阳是跟我在火锅城门口分手的,他破天荒地伸出手来拍了拍我的头发,就是这个动作让我一直伤感到现在。

我突然很想跟骆桥谈谈我的梦。我问了一下骆桥我可不可以跟他讲讲我的梦,骆桥含笑看着我说,讲吧,小巫女。

我搜肠刮肚地跟他讲我做过的那些梦。那些梦我能回忆起很多,讲的时候,好像它们刚刚在我的意识里存在过一样。骆桥感到很奇异。最后我跟他讲到了刚刚梦见过的那面雕花铜镜,这个时候,我发现午后不知不觉地过去了,喷泉水池里亮起了彩色的灯,我说,我得回家了。骆桥说,我请你吃饭吧,我说,我刚刚跟我父亲老谢吃了三顿火锅,明天的伙食都储备在胃里了,下次吧。而且,我得回家找那面雕花铜镜了。

骆桥说,找着后可不可以打个电话告诉我?


第二十九章

据我父亲老谢所说,我母亲白露的遗物很多都没丢,他把它们收在一个樟木箱子里。那个樟木箱子是白露非常喜欢的一个箱子,她年轻的时候用它盛过很多她觉得比较珍贵的东西。

我父亲老谢把那只樟木箱子放在地下室里。地下室里放了一些杂物,平时我很少去。

我顺着黑漆漆的楼梯走到阴暗的地下室,用钥匙打开门,开了灯,看到我父亲所说的那只樟木箱子静静地放在角落里,箱子上面的锁锈迹斑斑。我父亲给了我一把小钥匙,钥匙也早已经锈得失去了原样。我拿到那把小钥匙的时候就没打算用它打开箱子上的锁,所以我来地下室的时候还提了一把钳子,打算用钳子扭断锁扣。

我把钥匙扔在一旁,蹲下来,摸摸那把小锁,没想到我的手指尖刚刚触到它,锁扣就无声地断裂了,锁落到了地上。我觉得很奇异,仿佛这把锁早就在等着我的到来。

我把箱子上面的灰尘拂掉,轻轻打开箱盖,看到箱子里放了一些我母亲白露的东西,几个好看的胭脂盒,一缕黑油油的头发,我梦里见到的那面雕花铜镜,几件当时非常流行的衣裙。

箱子打开后,地下室里阴冷潮湿的空气一涌而入,我眼睁睁地看着那几件漂亮的衣裙失去了刚才的光鲜,变得暗淡无光。我拿起一只胭脂盒,打开盒盖的时候,盒盖竟然跟盒子分裂开来,掉到地上,跌成一些灰扑扑的碎片。

而那缕刚才还闪着黑油油光泽的头发,此刻正无声无息地迅速化成一摊粉末,门外吹进来一阵风,它们就轻飘飘地飞扬了起来,消失在空气里。

我知道,它们在这个与世隔绝的樟木箱子里呆得太久了,樟木箱子良好的密封性隔绝了它们与空气的接触,从而让它们在这个阴冷的地下室里沉睡了二十年。而现在,我把空气放进来了,它们就迅速地氧化,腐朽掉了。

可是,那面雕花铜镜却丝毫没有任何变化,它完好无损地躺在一箱子破败当中,亮着美丽晶莹的光芒。

我把铜镜从箱子里拿出来,然后把箱盖轻轻地合上了。

从黑漆漆的地下室里走出来,走到楼梯口的时候,我停了一下,决定拐到花圃里看看那朵罂粟花。罂粟花依旧开得艳丽而狐媚,红色的花盘夜里看起来像团火。我蹲下来的时候,手里的雕花铜镜突然发出闪亮的光芒,椭圆形的光芒如同一个小聚光灯的光芒,笼罩着艳丽开放的罂粟花,使它显出了一种无与伦比的美。

我蹲在花圃里看得目瞪口呆。


第三十章

我夜里写完东西总要坐在沙滩椅里喝杯牛奶或咖啡,听会儿音乐才去睡觉。郑芬芳说晚上喝咖啡这个习惯不好,会损伤睡眠神经,因为它们正想发挥睡眠功效的时候你却用咖啡这种东西来刺激它们让它们兴奋,这本身就是一种伤害。

郑芬芳很懂得养生,她非常怕老,并因此拒绝生小孩。其实我也知道晚睡是女人容颜的大敌,但我早已经习惯了晚睡。某种程度上来说我喜欢夜晚胜于白天,我认为夜晚比白天美

丽和安全。白天我一个人走在大街上,尤其在商场的服装区,我会觉得很局促,浑身不自在。而夜晚我可以旁若无人地走在大街上,一切都是隐约的。李家克说我这属于一种心理疾病,缺乏安全感。

而我认为这说明了一个人对周围世界的敏感度。

郑芬芳告诫我晚上不要摄入咖啡,而我的睡眠系统早已经对它失去了敏感度,不论怎么喝,每天午夜左右我都会安然睡去。我大约是我们西沙旺小区里睡得最晚的一个,我对面郑芬芳家厨房和客厅的灯只有十点之前是亮着的。但我仍习惯了坐在沙滩椅里观察她家的窗户,因为我偶尔会做做关于她家厨房窗户的梦。

我也不知道关于郑芬芳家厨房窗户的梦只是普通的梦,还是如同一些别的有昭示意味的梦一样,昭示着一种什么事情的发生,或者即将发生。我梦里的她家的厨房跟我坐在沙滩椅里看到的一样,影影绰绰的塑钢窗户,厨房里有橱柜的暗影,有时还能看见人的身影,郑芬芳或者马路,穿着看不清花样的睡衣在厨房里转一圈,站一站。

除了梦里能看到郑芬芳,有时我还能看见郑芬芳真实地在厨房里活动,很奇怪,她不开灯,只在暗影里静悄悄地站一会儿。这使我疑心我做的关于她家厨房的梦是来之于现实,真实的她在厨房里活动的场景进驻了我的大脑,当我沉睡的时候,大脑出现了应激反应。

我隔一段时间就要去南洪街的芬芳美容屋坐坐,并不是我要做美容,而是一种心理需要,只是在那里坐上半天,透过明亮的玻璃窗户看看街上繁富的风景。坐在郑芬芳宽敞小资味儿十足的美容屋里,无所事事地跷着腿看风景,耳朵里弥漫着音乐,这是我的生活内容之一。我的很多随笔都是在郑芬芳的美容屋里闲坐时产生灵感的,可能这也是造成我那些随笔有些小资味儿的原因。

郑芬芳也喜欢我去她的美容屋,她说我长年在屋里猫白了的皮肤可以给她做做广告。老实说她这样说一点也不为过,我除了对我的牙齿缺乏自信以外,对脸部皮肤还是蛮有自信的。上次跟骆桥在东方巴黎音乐广场坐着听音乐的时候,他对我说我是典型的四环素牙,这种牙齿其实不难看,就是容易被细菌侵入。他问我牙齿怎样,我说有几颗被细菌蛀了,有时会轻微地疼几下,他说如果你愿意哪天到我们医院来我给你整一整。我这才知道原来他是个牙医。

我歪着头看郑芬芳的嘴,她说,看什么哪?我说,看牙,你牙怎样?要是想补牙拔牙矫牙什么的可以找我啊,我新近刚认识了一个牙医。

郑芬芳立马来了兴趣,她眨着眼对我说,找个医生在家里放着,一辈子都不怕生病啦。

我笑着不吭声,她又凑过来问我,他多大?长得帅不帅?

我说,他啊,可能大约有五十多岁吧,长得还行,挺像我们家老谢的。

郑芬芳瞪大眼,五十多岁啦?他是个离婚的?鳏夫?一直独身?

我不停摇头,最后郑芬芳说,小白,他不会是有妇之夫吧?你可不能乱来呀。

我说什么叫乱来呀,即使他是有妇之夫那又怎么啦?有妇之夫懂得疼人。

郑芬芳说,算了吧你,你那么聪明,会不明白已婚男人那点心思?我才不信你会跟他好呢。

郑芬芳这一点还是挺了解我的,这说明在感情这个问题上,最了解女人的其实还是女人,而并不是男人。

说正经的吧,你夜里跑厨房干吗去了?这个问题我一直想找机会问问郑芬芳。

厨房?我去厨房干吗呀?我这么忙,哪有闲工夫去那儿呀,白天都很少去,更别提夜里了。

郑芬芳看起来不像在撒谎,这让我感到很迷惑,难道又是我的幻觉在作怪?我觉得不太像是幻觉,我分明看到郑芬芳无所事事地在厨房里走,而且不止一次看到过。

我没有再问郑芬芳,因为我不敢肯定那是不是我的幻觉。


第三十一章

关于幻觉,我现在肯定我身上存在这样一种神奇的力量。因为我曾经在大润发超市提前出现过幻觉,我看见郑芬芳的老公马路陪着我们后来认识的女孩张晚在买卫生巾。这种幻觉其实是对事物的一种提前感知能力,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会具有这种神奇的能力。

我不知道为什么很多常人不及的能力会附着在我身上,除了这种预见性的幻觉,还有意念,我利用它成功地下过一场大雨,还让骆桥看过一场喷泉中的美丽彩虹。而我经常看到的

洗衣机午夜里旋转的血流,那是不是也属于幻觉呢?

但我认为幻觉也是意识的一种,只不过对某些离奇事物的感知方面多数人的意识根本无法企及,所以他们才把它们称为幻觉。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关于洗衣机的午夜响动这个场景除了我之外,还有我的母猫们有着跟我一样的感知,这说明那并不是人们平时所认为的纯粹的幻觉,而是一种对本身存在事物的近似幻觉的意识反应。

我的母猫落落除了对洗衣机和罂粟花有着跟我一样的感知以外,还对我新近从地下室里找回家来的雕花铜镜有着让我感到惊奇的反应。它一看到那面铜镜后就不停地把鼻尖凑上去蹭,仿佛跟它早就认识一样。而其实它并没看到过这面铜镜,因为我母亲白露在1982年自杀之后,我父亲老谢就把它锁进了樟木箱子里,所以,我家的母猫们大约只有西西看见过这面镜子。

自从我把这面铜镜摆在床头柜上,母猫落落就经常趴在床上专心致志地看它,一看就是几个小时。我觉得它的意图不太像是通过镜子自我欣赏,倒像是努力想穿透镜子看到一些什么东西。

我有时也坐在地板上跟母猫落落一起盯着这面镜子看。我觉得这镜子很奇怪,樟木箱子里的其他东西都随着空气的侵入而朽掉了,只有它完好无损。而它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椭圆形的镜片,周围镶着一圈雕了花的铜边,只不过雕花非常精致,一看就是上等的工艺品。

我时常拿着它翻来覆去地看,怎么看都没什么新发现。这使我有些怀疑它在我梦里出现根本毫无意义。但很显然关于它的梦并不是毫无意义,这个直觉压倒了我的怀疑。

在一个没有任何预兆的夜里,我再次听到了洗衣机发出的嗡嗡响声。母猫落落在我身边惊悚地动了一下,它钻出被窝,琥珀色的眼睛瞪得大大的,浑身毛发耸立。

我顺着母猫落落的目光看了一下,发现我身边床头柜上那面雕花铜镜在黑夜里发出了奇异的亮光,整个椭圆形镜面亮得如同一轮晶莹的月亮,它把亮光投射在对面墙上,像一盏小型聚光灯打出来的光亮。

我呆呆地坐在床上看着它,它的亮光逐渐变化,幻化出一些别的色彩,然后,我看到了我的母亲白露,她浓墨重彩地出现在镜子里,迷人而优雅地微笑着,目光流离生辉,美得让人沉醉。

卫生间里的洗衣机还在兀自发出沉闷的响声,我起身拿着镜子跑到卫生间,看到洗衣机里一如既往地旋转着红色的血流,墙上的插座空洞地裸露着黑色的插孔,插头在窗台上静默不动。

我站在卫生间瓷砖地上长久地盯着洗衣机看,不知道看了多久,洗衣机渐渐减速,而我手里的雕花铜镜也在渐渐暗淡,洗衣机咔的一声停下来后,血水消失了,镜子也暗淡如初,我母亲白露退隐不见了。


第三十二章

马路走进了良友超市对面的天园影艺城。

我并不是有意想跟踪马路,我本来就觉得这个下午无事可做,很无聊。睡了两个小时午觉,我站在窗子里向外张望,看见马路从对面楼洞里走出来,拿着手机打电话,样子极其温柔。等我明白过来我要干什么之后,我早已经蹿到门边,钥匙和包都拎在了手里。

马路打了个出租,一直开到了良友超市对面的天园影艺城,如我所料,市直机关幼儿园新调来不久的老师张晚已等在门口。马路跟张晚心照不宣地一前一后进入大门,我能想像得到他们在三楼的包间里是如何边看碟片边迫不及待地温存。三楼是碟片自选包间,偷情男女的伊甸园。

我跟着他们上楼,看着他们进了一个屋子后,拿不定主意接下来应该做什么,就下楼走进良友超市,在饰品柜台买了两个好看的发卡,然后出门拐向南洪街。

郑芬芳忠实地在她的客人中间周旋,脸上挂着模板一样标准的笑容。郑芬芳很懂经营之道,她对每个来她店里的客人都能一见如故,并记得住她们的名字,下次来了,绝对能一口喊出来。我一直认为这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

郑芬芳还有一招绝的,她在她的美容屋里为那些款姐准备了一打年轻伶俐的大男孩,他们都生得眉清目秀,手指美观而且温暖,指功练得绝不亚于女孩子,每人都擅长用一口温暖标准的普通话跟客人套词,套词的水平也很高,态度亲切但并不献媚,内容随意却绝不低俗。她发给他们可观的月薪,然后乐呵呵地坐在小吧台后面收银子。我真服了郑芬芳,她投客人所好的手段绝对绵里藏针。

我很乐意坐在她的美容屋里消磨时光,除了透过赏心悦目的落地玻璃窗看街上的风景之外,还很喜欢看屋里的风景,看那些赏心悦目的大男孩如何用他们温暖而充满了隐秘情欲的手指在女客人日渐衰老的脸上轻柔而不失力量地运动,那些不再年轻了的女客人,我敢确定她们闭着眼睛的高傲或矜持只是一种遮掩,那些手指一定撩拨起了她们某种程度的生理反应,说不定她们的内裤在美容过程中一直是湿着的。

我看着她们的故作矜持,觉得很好笑,就扯扯嘴角笑了一下,郑芬芳问我笑什么,我小声说,你可真行,弄一帮子靓哥来引诱这些半老徐娘给你送钱。郑芬芳说,她们喜欢,两全其美。你不知道啊,我这店里有个男孩被一个富婆看上了,养了起来,宠物一样呢。

我极想让郑芬芳知道她老公马路此刻正和张晚老师在天园影艺城的包间里幽会,她是我的朋友,我不能对这件事情视而不见。但我想不出合适的方式对她说,如果我对她说了,她当场在美容屋里痛哭流涕或者雷霆大怒,失了风度不说,对生意不知道会不会造成影响。

最后我决定请她去看自选碟片,她诧异地问我说为什么突然想起来去看什么碟片,我说,想看就看呗,还要有什么原因哪?她诡秘地冲我嘿嘿笑了两声,说,是不是想看刺激一点的呀?想看也没必要跑那地方啊,我给你弄几个你在家里自己看不就得了吗。我说去你的吧,我体验一下生活行不行啊?

往楼上走的时候,郑芬芳一个劲儿表示好笑,说,人家还以为咱俩同性恋哪。

尽管我的目的不是看碟片,但我们得做出看的样子。我们在服务员递上来的目录中好不容易找了个不太色情的《情人》,然后进了黯淡暧昧的小房间,一进门就看见屋里三分之一的地方横陈着一张长沙发,我想,此刻郑芬芳的老公马路没准正跟张晚老师在这样的长沙发上缠绵,于是我让郑芬芳陪我先上趟洗手间,从洗手间出来后,我推开了隔壁3号房门,郑芬芳在后面拉住我说,错了,我们是4号。

郑芬芳不知道我推开3号是想让她看看她的老公马路,我在去南洪街之前就亲眼看着马路进了3号房。可是很奇怪,3号房里静悄悄的,甚至从里面闻不到一丝刚才有人呆过的气味。

我站在房门口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可是空洞洞的屋子里显然并没有人进来过,散发着一种潮霉和灰尘的气息。

我跟郑芬芳在4号房看完了那部《情人》,郑芬芳一直在问我,赤裸着的那个男人是不是真的梁家辉,还是他的替身。我说我认为是真的,郑芬芳问,那就是说,他们在拍戏的时候是假戏真做了?那么两具赤裸的身体纠缠在一起,能没有生理反应吗?

其实我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在假戏真做,我觉得那种情况下如果梁家辉的性器官只是放在那个法国女演员的身体外部,他们要拍那样一个长达十分钟的镜头,对于正常的生理需要来说,完全是一种不人道的行为。

我很沮丧,因为我发现我在去南洪街之前看见的马路跟张晚,可能又是一个预见性的幻觉。我试图让郑芬芳目睹她老公马路对她的背叛,可是我的愿望似乎并不那么容易达到。这是不是说明,冥冥中老天在告诉我,应该对马路的背叛守口如瓶?可是我觉得我有些做不到。

我还是没对郑芬芳说出真相。即使我说了,郑芬芳也不会相信,她像我身边其他人一样,对我所说的那些离奇事件持不信的态度。

我们看完碟片,从充满暧昧气味的三楼下来,走到影艺城外面的阳光里,我真希望我的幻觉不会发生。跟郑芬芳分手的时候,我想起我在良友超市买了两只很好看的发卡,就从包里拿出一只送给了她。


第三十三章

我打电话告诉骆桥我找着我母亲白露的雕花铜镜了。

骆桥问,有什么异常吗?

很显然骆桥相信我的一切感觉,我拿着电话突然间有些怔怔的。等待已久的一件事情突然来到了,我意识到我的生活即将发生某种改变。

我看看雕花铜镜里的自己,脸部皮肤还很光洁,没有皱纹,眼睛还算清晰,没有浑浊,头发还很亮和滑顺,距离如枯草一样还很遥远。我是做好了一辈子没人相信我的思想准备的。而现在,我还很年轻,这是我的幸运。我对着铜镜幸福地笑了笑。

骆桥说,你笑什么?

我无声地笑,他也能感觉到,这很神奇。

骆桥,你老婆是做什么的?我突兀地问他。

小巫女,我想见你。他答非所问。

往东方巴黎广场走的时候,我想像着我自己就是神话故事里的小巫女,肩胛处隐藏着一双七彩的翅膀。我喜欢这个男人用宽厚磁性的声音叫我小巫女,这三个字里面包含着暧昧的疼爱成分,让我的感情瞬间变得无比细腻。

我想起我的父亲谢未阳,为什么他从来不肯用这样一种疼爱的声音叫我,他总是连名带姓地这样叫我,谢小白。我隐秘地渴望着他叫我一声宝宝,这种渴望已经让漫长岁月消磨得快要死亡了。

骆桥迎着阳光走向我,我发现我是如此沉迷于这个男人的这个年龄。他问我,小巫女,你还好吗?

我迎着他让嘴角展现出最好看的弧度。我骨子里多少带了点我母亲白露的秉性,懂得把自己最适宜的美调整出来,当然我绝不滥用这种禀赋,比如说,到目前为止,我所接触过的男人里,我只肯为两个人做这种努力,一个是我父亲谢未阳,另一个就是这个新认识不久的男人骆桥。

我说,我还好。我仰着头看着他向我越走越近,头发丝轻柔地罩在眼前,被阳光照着,呈现出一种近距离的幻彩。他在坐下来之前弓着腰先伸出手把这缕头发丝帮我撩了起来,别在耳朵后面,看了看我的眼睛,才坐下来。

他的手触着了我的耳朵,只是轻微的一触,没在上面做过多的停留。可是我知道他想停留,而且,非常要命,我渴望他停留。好像还没有男人触摸过我的耳朵,包括我的父亲谢未阳。

广场上播放的音乐永远是我喜欢的,这是我爱这个广场的原因之一,在这里消磨时光是一种非常值得的奢侈。我转过头看看骆桥,问他,我可不可以摸一下你的头发?骆桥说,可以。

我抬起手指,把它们插进他浓密的头发里。他留着跟我父亲老谢一样的寸头,因为经常剪的缘故,头发质地非常好,浓密而富有光泽,一点不像中年人的头发。我有些迷醉,除了我父亲,我第一次对陌生男人产生这种欲望。

骆桥直截了当地对我说,小巫女,你这样我会受不了。

医生说话都这样直接吗?我把手指抽出来,笑着问他。

他说,我只对你直接。

我发现我居然并不讨厌跟他玩这种语言游戏。

算了,说说我母亲的雕花铜镜吧,我说。

我尽量把跟那面镜子有关的事情描述得非常细致,我想这有助于我对它产生深刻记忆。我说,骆桥,你相信那面镜子在我面前流血这件事么?

这个我有些喜欢的中年男人肯定地说,我信。

我说,骆桥,我一直觉得这面镜子跟我家的洗衣机一样,它们之所以流血都是为了告诉我一些什么事情。我对我母亲白露的死很好奇,她为什么要自杀?她那么美丽,我父亲那么爱她,她的剧照被很多人挂在家里。

骆桥伸手摸摸我的头发说,小巫女,你让人心疼。

他把手停留在我的后颈上,隔着头发,我能感受到他手心的热度。阳光温暖地照着,我突然想安静地睡一觉。我侧侧身体,把胳膊搭在他腿上,然后把脸埋上去,说,骆桥,我睡会儿。

在广场上睡觉的感觉非常好,音乐响着,我闭着眼,听到喷泉升起的水流跟空气相撞的声响,眼前是一片明丽的血红。

我在朦胧的意识里把骆桥当成了我的父亲谢未阳。


第三十四章

我抱着落落在花圃里看那朵罂粟花的时候,看见马路从远处走了过来。他笑着走到我跟前,蹲下来说,这花挺漂亮的,什么花呀,你种的吧小白?

我说,虞美人,漂亮吧?我种的。

在一般人眼里,马路不太像是那种容易发生外遇的男人,他在港务局机关做一名循规蹈

矩的小科员,朝九晚五的,性格也像机关生活一样刻板,中规中矩。我想,可能每个这样生活着的男人内心里都有一种隐秘的反叛欲望,他们更期待生活发生变化。

其实我是在等马路,我想问问他郑芬芳夜里是不是真去过厨房。

马路的回答证实了我所看到的并非幻觉,他说郑芬芳的确有时喜欢夜里起来乱走,穿着睡衣,总喜欢去厨房。他说他认为她这种行为属于梦游,他说她这样已经很久了,从认识她的时候就这样。

我说,马路,你跟那天差点被车撞了的女孩子还有联系吗?

马路说,她找我买过一次船票。

我从马路的神态里看不出丝毫异样。

马路回家之后,我继续看了会儿罂粟花,确切地说,是虞美人。它一直以两种面目出现在花圃里,白天是虞美人,而晚上却是一朵有毒的罂粟花。我确信是当年我母亲白露最宠爱的母猫西西的魂灵隐藏在这朵花里,它向我散发着熟悉而遥远的气息。


第三十五章

我的朋友郑芬芳穿着一件红色睡衣,从她家厨房窗户里轻飘飘地落了下来,美丽而优雅地在空中飞舞着,长长的头发散开来,柔软得像一缕缕黑色的烟。

她曼妙无比地在空中舞着,月光下美得如一只蝴蝶,有一种飞翔的质感,缓慢地从高空里向下坠落,最后悄无声息地落到了水泥地上,红色睡衣柔软地摊开如摊开了一地红色水彩,头发散落在地上,如一瓶墨水从空中落下后溅出的黑色花朵。

总之郑芬芳下落的过程和落到地面后的样子极其完美,如同一次成功的行为艺术表演。她最后躺在地上的画面如同一幅浓墨重彩的水彩画。

当然我是在梦里看到了郑芬芳下落的一幕,但是梦境非常清晰,我似乎还看到了我自己,站在阳台窗户里,眼睁睁看着郑芬芳从厨房窗户里落了下来。我很紧张,两只手用力挂住窗台, 玛瑙红的大理石窗台散发出一股冰一样的寒冷,穿透我的手掌,直达心脏。

我在大骇中醒来,无声无息地躺了很久,意识逐渐清醒过来,伸手摸了摸脸,发觉手掌仍然冰一样地冷,仿佛我刚才真实地站在阳台上,把手掌紧紧地扶在大理石窗台上。

我敏捷地坐起来,下了床,走到阳台上。月光如同梦里一样明亮,大约已是午夜,小区里空无一人,水泥路发出灰白的颜色,花圃里的罂粟花影影绰绰地开放着。郑芬芳楼下的水泥路很干净,空荡荡的,我没有看见刚才梦里那幅浓墨重彩的水彩画,郑芬芳家厨房窗户也紧闭着,厨房里没有亮灯,一切都很安静。

我把手扶在大理石窗台边上,大理石在夜里散发出来的凉意跟梦里毫无二致。我摩挲着冰冷的大理石,心里回旋着深深的忧郁。

母猫落落也醒了,它无声地跃上窗台,靠着我的手趴了下来,疲惫而忧伤地看了看窗外的夜色,然后闭上眼睛,喉咙里发出均匀的呼噜声。我知道它并没有睡,它只是在呼吸,陪着我。它就像我的影子。

重新躺回床上之前,我打开电脑把刚才的梦境记录了下来。我看了看最近的记录,我所做过的梦大体有我母亲白露,她出现在一面雕花铜镜里,郑芬芳和马路,他们出现在他们家厨房里,死于1982年的母猫西西的红沙坟。另外,还有一些不熟悉的,看不清脸部五官的陌生男人,我跟他们之间那些荒诞而恐怖的血和火的交锋。

重新躺回床上的时候,大约已经是凌晨了。我是喝了一杯咖啡之后入睡的。


第三十六章

很奇怪,我想见黑衣女孩西西的时候,总能在我父亲老谢的白露酒吧里见到,就好像我们事先约好了一样。

我认为在所有的颜色里,黑色是最高贵的一种,没有其他颜色可以与之媲美。因此,黑色是一种最难穿的颜色,不论对于男人还是女人来说。

而西西是我所见过的把黑色穿得最有味道的女孩。她好像非常偏爱黑色,我没见过她穿其他颜色的衣服。她的黑衣服款式很简洁,却处处透出一种不凡。我非常欣赏西西,她有着跟我一样深居简出的苍白肌肤,脸上从来不施粉黛,头发也是天然的顺滑。我想可能这些是吸引我欣赏她的原因所在,我们好像是同一类人。

过去我来白露酒吧主要为了见我父亲老谢,来了之后我通常都是忧伤地喝着酒,老谢不太陪我,偶尔过来坐一坐。现在,如果我想见西西了,那么我来白露酒吧就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有目的比无目的要令我不那么忧伤。

我跟西西对坐着喝红酒,我们已经可以算作熟人了。有时候我们也抽烟,并且对烟的爱好也很一致。抽烟的时候,我想起我的母亲白露,我告诉西西说,我是跟我母亲白露学会抽烟的。尽管她在世的时候我才9岁,还没开始抽,但那时我就对烟非常迷恋。我崇拜我母亲白露,她喜欢的事物对我来说都是一种诱惑。

也包括你父亲吗?西西突然这样问我。

我笑了笑,西西是个聪明至极的女孩子,跟我一样。我们是同类。是的,我说,我父亲谢未阳对我来说也是一种诱惑,因为我母亲白露拥有整个的谢未阳,但是我父亲是那么地爱白露,他甚至无法把感情分出一部分来给我,这让我很嫉妒。

我理解,西西说。

我相信西西理解我说的,关于我对我母亲白露以及对我父亲谢未阳的感情。

西西说,你注定不是一个肯简单活着的女孩。

这时我的父亲老谢走了过来,他跟西西打了声招呼,我注意到老谢看西西的目光有些不一样,很柔软。我疑心在我没来白露酒吧的时候,我父亲对独自坐在角落里喝酒抽烟的西西已经注意很久了。我毕竟不太常来我父亲的酒吧。

在谈什么?老谢问。我不知道他想问的是谁,他含笑地看着西西,似乎我才是个外人。

在谈你呗,谈你有多少个情人,我说。

谢小白说话一向都是这样,我们之间很随便。我父亲谢未阳似乎觉得我在西西面前有些不太给他面子,他这样跟西西解释,我觉得挺可笑的。

我没有冤枉老谢,他的确有很多情人。我母亲白露死后他就开始有女人,一直没断过。他跟她们之间的关系都不很长久,我认为这是因为他一直没再找到像我母亲白露那样令他着迷的女人。

我很愿意跟黑衣女孩西西谈论我父亲的情史,而西西完全是一个礼貌的倾听者。老谢之所以在我母亲死后搬出了西沙旺,表面看来这跟他不愿天天睹物思情有很大原因,但我认为还有另外的原因,就是他得有女人。而只要我在,他就跟他的女人过不安生。

他曾经带回过一个女人,那天他试图让她在家里过夜,给她烧了洗澡水。她洗澡的时候,我把我母亲白露的相册搬到客厅里,挑出一些最漂亮的,然后开始用胶水往墙上粘。这项工作我干得很用心,当我父亲老谢从厨房里出来之后,我无所谓地看着他,第一次产生了一种隐秘的疼痛的快感。老谢小声央求我说,谢小白,取下来好不好?我努力模仿我母亲那样美丽地笑着,说,不好。老谢开始动手去揭那些相片,我站在他旁边,飞快地用胶水再贴上去一张。最后我开始踢他,同时声嘶力竭地哭,我希望自己能哭死过去。结果后来我真的觉得有些喘憋,老谢发现我没了声音之后,我已经没有鼻息了。

从此老谢再也不敢往家里带女人,他生怕我再那么哭一次。那次我差点死了。他不敢再冒那样的险。

但是我知道他一直有女人,他并不刻意隐瞒。我知道他一直在试图让我明白,他有这个权利,尽管他从未认真向我提出过这个问题。

我跟西西的关系似乎将一直以这种形式而存在:我是一个倾诉者,而她是一个倾听者。我仿佛突然发现,我原来是如此地需要这样一个倾听者。在我父亲老谢的白露酒吧里,我难以抑制这样一种冲动的膨胀,而在这种倾诉里,老谢和白露将是永远的主角。

午夜时分,走出白露酒吧之后,我的意识有些清醒,我看着美丽苍白的黑衣女孩西西,觉得刚才像处在迷幻之中。我很少如此放纵自己的语言,我一向认为语言和文字这两种最基本的表达方式里,每个人只能拥有其中一种,而我长时间以来一直在用文字跟这个世界对话,语言感不可避免地在日渐生涩。

我跟西西在白露酒吧门口分手,她招手拦下一辆出租车,小小的身影瞬间就从我的视野里消失了。

不知道为何,我有些怅惘。如果西西是个男人,我会误认为我喜欢上他了。而我是绝对的异性恋者。

我的出租车在静夜的大街上无声而快速地行驶,我一直觉得西西的气息没有走远,一种淡淡的香气,一直在我身边忽远忽近地存在,直到车子驶过一段黑漆漆的铁路立交桥洞,进了西沙旺小区,在楼洞口停下来,这种若有若无的香气都始终存在。


第三十七章

下了出租车,我走进花圃,看见罂粟花艳丽地开着,它散发着一股淡淡的香。我吸吸鼻子,感觉它有些像黑衣女孩西西身上散发出来的香气。我转身上楼,在心里嘲笑了自己一声。我想我是真的喜欢上了这个苍白美丽的黑衣女孩了。


第三十八章

我又梦见了那把蒙古小猎刀。

它在空气里垂挂着,不停地晃。奇怪,我看不见有什么东西拴住了它尾端的银链,但它却在晃,像钟摆一样,银链在空气里发出清脆的响声。然后,它自己弹出了刀身,像刷的一下吐出了一条长舌。刀身是雪亮的白色,上面流着鲜红色的血,血像线一样一条一条地向下流淌,流到空气里。

我躺在床上,身体软绵绵的,失去了一切力气,眼睁睁看着那些血在我身体上方迅速地向下流淌,我嗓子喑哑,喊不出一点声音,但我知道我将被这些源源不断流出来的血给淹没了,它们将淹没掉我的床。

但是结果并不像我想像的那么可怕,那些血在滴到我身上之前,神秘地蒸发在空气里了。那把垂挂在空气里的蒙古小猎刀还一直在源源不断地生出新鲜的血液,它们不停地生发和消亡。

我想,也许是因为我刚刚在白露酒吧里对黑衣女孩西西谈到我母亲白露的缘故,所以我才在梦里见到了那把白露用来割破自己手腕的蒙古小猎刀。它在我梦里的样子是如此清晰,甚至醒来后我还误以为它就悬挂在我的身体上方,伸伸手就可以够到。但是我向着黑暗的空气伸了伸手,什么也没够到。

我闭上眼睛,还能看到那把梦里的小猎刀刀鞘上雕刻的美丽花纹,还有尾端那条晶莹的银链,它发出来的清脆响声,仿佛它正被握在谁的手里一样。

我曾经问过我父亲谢未阳那把蒙古小猎刀的下落,老谢说把它跟白露的尸体一起烧掉了,就是说,它也像白露一样,变成了一撮灰土。我发现我是如此思念那把小猎刀,它给我造成了无与伦比的诱惑,我想像着我母亲白露把它抵在她晶莹如玉的手腕上时,紧紧贴住她的肌肤会是一种什么样子,会像一张绷紧的弓吗?

我在黑夜里努力回忆着这把出现在我梦里的小猎刀,如果我父亲老谢不是把它烧成了一撮灰土,我将会付出一切代价去寻找它。它在我梦里的样子是那么锋利,我毫不怀疑它是一把最优秀的刀,即使时间已经过去了二十年,我相信它将一如既往地锋利而美丽。


第三十九章

李家克他们刚刚处理了一起藏民纠纷,起因是一名藏民在出站的时候跟检票员之间发生了一点小冲突,于是善于团结的藏民们第二天集结了大约百十号人,浩浩荡荡堵住了火车站公安所的大门,双方展开了一场不可避免的火并,藏民们拿着锋利的弯角藏刀,公安所民警则端上了枪支。

但民警们手里的枪支只是做做样子的,他们心里明白,如果发生了流血事件,事情就会

上升到影响民族团结的政治高度,而藏民们手里的藏刀却完全是真格能派上用场的,所以,民警们被逼无奈,用肉身跟藏民们展开了一场被动的火并,其实就是被迫来了一番正当防卫而已。

李家克也受了一点伤,右胳膊被锋利的藏刀划了一道血口子,缝了六针。他跑到我家来,声称要躲几天。看来他真有些怕藏民们手里那些弯角藏刀了,他以前可不是这样,这使他看起来跟一个公安所所长的身份极不相称。

李家克在我家的短住令我极不舒服,原因是他总弄出一些声响,电视声,喝水声,踢踢踏踏走路声,卫生间里的抽水马桶声。而平时我一个人在家的时候,除了我自己以及洗衣机自己弄出来的声响,所有这些其他的声响都不存在。

而且我们之间无话可说。第一天的时候,他反复跟我讲述藏民冲突事件,讲者和听者都还保持了足够的兴趣和耐心,而第二天这种局面就尴尬地消失了,至少对于我来说是这样,可能李家克还有很多话想对我说,但是我已经不太想听了。不太想跟一个人有所交流的时候,倾听就是一件疲于应付的苦差事,我根本没打算在李家克身上这么疲于应付。

我就当李家克这个人不存在,把自己关在卧室兼书房里写字。给济南的《都市女报》写点小资随笔,然后编造一些中短篇小说,从邮箱里发给我认识或不认识的杂志编辑,剩余时间就用来编造蒂森娜的故事。香港人脚手架对我的政策放得很宽,他不在每周的字数上要求我,只要求故事的可读性,这就使得我的精神不那么紧张。

关于蒂森娜的故事,我已经编完了奥吉佩跟塔苏之间的较量,这一段我编得很俗套,我利用了奥吉佩的爱情。当然,或许奥吉佩并没有真正爱上蒂森娜,它只是被她美丽无邪的眼睛给迷住了,在浩大的拉拉罕草原里,它在蒂森娜头顶上方的天空里盘旋,日复一日,当蒂森娜最后一晚住进了猎人塔苏的小草屋之后,奥吉佩突然发现它已经爱上了蒂森娜。它痛苦地在草屋周围盘旋,发出凌厉的啸叫,但它不敢亲近草屋,因为猎人塔苏闪亮的弓箭一定会刺穿它的筋骨。

后半夜的时候,蒂森娜走出草屋,她坐在草屋门口的一块石头上开始唱歌。她依旧罩着美丽的面纱,这就使得她的两只眼睛越发美丽,它们在月光下闪烁着无邪圣洁的光芒,令月辉都黯然失色。

奥吉佩栖身在一棵巨大的樟树上,它看着蒂森娜,心里涌动着痛苦的潮汐,它是如此渴望变成人,变成一个真正的男人,然后强悍地拥有蒂森娜。但是它得首先拥有蒂森娜明亮无邪的眼睛,它们是使它变成一个男人最后也是最关键的力量。长期以来,它占据着拉拉罕草原方圆百里的地盘,攫取了无数女人的眼睛,它的力量越来越强大,但是它始终无法变成一个真正的人,直到看见蒂森娜,它才明白它缺少这样一双举世无双的眼睛的力量。

但是,如果蒂森娜没了这样一双美丽的眼睛,她一定会终日痛苦,刻骨地恨它,而它还会像现在这样爱着她吗?

蒂森娜坐在光洁的石头上唱歌,她的歌声穿透了草原后半夜潮湿冷冽的空气,如同奥吉佩燃在洞里的夜火一样温暖。它从樟树上飞了起来,扇动着巨大的黑色的羽翼,它看见蒂森娜注意到了它,她把她明亮无邪的眼睛投向它,那里燃烧着一团温暖的火焰。在拉拉罕草原的行进过程中,这是蒂森娜第一次用温暖没有敌意的眼神看它,这使它感到了一种温暖的疼痛,它产生了幻觉,似乎蒂森娜正坐在它的山洞里,用这样一双眼睛看着它。

于是它快乐地飞向了蒂森娜,它离草屋越来越近,等它可以清晰地闻到蒂森娜身上散发出来的甜美气息的时候,它看见勇敢的猎人塔苏打开了草屋的门,闪亮的弓箭晃晕了它的眼。它感觉到有股冰冷的力量穿透了它的身体,它用最后的力量扇动着草屋上方的空气,它们形成了一股旋风,并带动了地面上一些沙子和砾石,变成了一场沙石雨,摧毁了塔苏的草屋,它看见一块磨盘大的石头准确无误地击中了猎人塔苏的胸膛。

我不太情愿让塔苏就这么简单地死去,但事实就是这样,他完成了他来拉拉罕草原的使命,是那个名叫蒂森娜的女子帮他完成了杀死奥吉佩的使命。

奥吉佩在死亡的瞬间看到了一条黑色的河流从草原中间穿过,它从空中向下迅疾地坠落,在坠落的过程中,它发现它强悍的羽翼迅疾地缩小,最后退化成的东西像是鱼的鳍。它笔直地坠入了这条黑色的河流。

拉拉罕草原上最雄壮的一只食眼鹰,变成了冥河里的一条鱼,从此它永远无法再回到空气里,而冥河里的空气也不是阳间的空气,就是说,它变成了一条阴间的鱼。

我发现我写蒂森娜的故事可以写得津津有味,也许因为它不同于我以往的小说创作,它显得随意而荒诞,像小时候我奶奶为了哄我入睡而即兴编造的神话故事。李家克问我为什么钟情于这样一部故事,他认为我是在浪费聪明才智,他说这东西可以在少儿读物上发表。


第四十章

到目前为止,我也只认为它是一个随意编造的故事,我的本意只在于让它们满足香港人的眼球。但是我不愿意跟李家克说,我写它还因为我迷恋古希腊的一些神话故事,他是不会明白我是如何地迷恋古希腊。那是一片洪荒中的岛屿、草原与高山,住着一些在天堂与凡间自由游走的精灵,他们美丽绝伦,神武而勇猛,身上有着非凡的灵异之光。

在这个乏味而苍白的城市里,我迷恋一种让人悸动的灵异之光。


第四十一章

李家克住在我家的这几天里,我极力想拥有一把锋利的蒙古小猎刀,最好跟我梦里的小猎刀达到尽可能的相像。

李家克认为是因为他频繁地向我讲述发生在火车站公安所的那场与藏民之间的冲突,我才这么心血来潮地想拥有一把刀。他说他不该那么细致地向我描摹藏民手里拿着的那种弯角猎刀,如果他不那么细致地描摹它们,可能我不会对它们这么感兴趣。

但是,我要的不是弯角藏刀,而是蒙古小猎刀,我向李家克强调道。

蒙古小猎刀跟藏刀有什么区别呢?从本质上来说它们都是刀,永远跟血有关,女孩子应该离它们远一点儿。如果你需要一种安全感的话,我以后就住在你家好了。

我直截了当地对李家克说,你饶了我吧,胳膊好了就赶紧搬走吧,我习惯了一个人过。

李家克说,小白,我就是不明白,难道你从来对男人产生不了情欲?

李家克的疑问是有道理的,我交代过了,他是一个帅男人,身上有着警察的气质,勇敢、敏捷、细致,我知道很多女孩子喜欢他,但他是个一根筋的人,他只认准我。我想,我身上发生的那些在外人看来纯属撒呓挣的事情都没有让他觉得我神经质,那他可能就不会轻易远离我了。

但是我们之间缺乏一种心灵上的相通,这种相通,怎么说呢,就好像我跟黑衣女孩西西之间的那种相通。但是西西是个女孩,我时常感到有些遗憾,为什么是同性而非异性与我达到了这种心灵上

的相通?

坦率地说,我的确没产生过对男人的情欲,我实事求是地告诉李家克,并且,你放心,我没有这方面的毛病,我向你发誓。我只是还没遇见让我产生情欲的男人。

情欲对我来说是种遥远的欲望,也许我对男人挑剔已久,这种挑剔造成了我对情欲这种感觉的疏远。那次跟郑芬芳在天园影艺城的自选包间里看《情人》,梁家辉与法国女孩赤裸的纠缠没激起我身体的丝毫反应,我想这很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

我并不在乎我的身体一直沉睡,如果一直没有男人让我产生情欲。当然,如果男人肯细致用心地对我的器官进行纯粹的性刺激,我觉得也许我也会如同正常女人一样产生情欲,但这只是生理上的情欲,我对它并不向往。

但是,在这个春天的午后,当我跟李家克探讨情欲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发现此刻我心里并非空无一人,我父亲谢未阳和牙科医生骆桥隐秘地存在着。我对我父亲谢未阳的渴望依然如小时候一样,迷恋牵着他的小指头,或者趴在他的膝盖上,被他轻轻地抱着。他不给我这些,他却不知道我不是一个普通女孩,我让它们在我心里隐秘地累积成了一种模糊的情欲。

而骆桥,他在东方巴黎广场用他温暖的手若有若无地摩擦了我的耳朵。我的感觉如同一个正常的女人,有根线从耳朵迅疾地连通到最隐秘的器官,令我湿润而心跳。

我在一张A4纸上试图画出我梦里的那把蒙古小猎刀。我终止了与李家克之间关于情欲的对话,它让我感到了一些危险,来之于我自身,或者说,来之于我意识里的一些危险。我是个极其危险的女人,我的大脑里有着太多不合常规的思想。

我说过,我不会画画,否则的话,我就要要求香港人脚手架允许我自己为我的蒂森娜故事配漫画。所以我对我是否能画出我梦里的那把蒙古小猎刀不抱希望,我想我可能只是想画着玩玩,这个午后因为情欲的话题显得有些压抑。

我从抽屉里找了一支签字笔,因为长期以来一直用电脑打字,我家里几乎没有笔的踪影。我原来以为我会失望,但是寻找的结果却令我很满意,我居然找到了一支签字笔,而且这支笔看起来很新,透明的塑料外壳上印着笔画简单的韩国字,字很清晰,没有被手摩擦过的痕迹,透过透明的有机塑料外壳可以看见里面的笔芯,笔芯里的墨水是满的。

我觉得很奇怪,我记得我大约有两年没有买过笔了,这支看起来很新的笔是从哪儿来的呢?我试着用它在A4纸上划了一下,墨水质量很好,划迹非常清晰。我拿着这支笔问李家克,是你放的吧?

李家克看了看说,不是,我往你抽屉里放支笔干什么呀。

呵呵,我笑了笑,也许是去年圣诞节收到的礼物吧。我拿着这支不知来处的笔在A4纸上开始试着画我梦里的蒙古小猎刀,我发现我的手很神奇,它跟我的意识达到了惊人的吻合,我画出了我梦里的那把蒙古小猎刀,线条简洁却很传神,完全是时下流行的“线描”。我很惊讶,我举着我的手问李家克,它们是不是跟以往有什么不同。李家克把我的手放在他手里摩挲了两下,说,没什么不同,还是那么凉。

我把它们举在阳光底下,试图看出它们跟以往有什么不同,但是它们很正常,苍白,纤细,对着阳光能看到细微的血管。

这就是我梦里的那把蒙古小猎刀,它有着小巧精致的身体,刀鞘上雕刻着美丽的花纹,刀片放射着凛凛的寒光,刀的尾部拖着闪亮的银链。

我痴迷地看着这把割破了我母亲白露手腕的蒙古小猎刀,觉得身体里的血液开始突突地奔涌,它们像无数激烈的火山的暗涌在我的皮肤底下冲突,试图找到令它们得以释放的缺口。


第四十二章

我的呼吸变得急促,大脑里燃烧着亢奋的火苗,李家克诧异地看着我,小白,你怎么了?

没怎么,我说。

李家克不会明白我对这把刀的痴迷。我也不明白我为何对它如此地痴迷,我在一瞬间似

乎看到了我母亲白露用它割破手腕后的样子,缤纷的血光如花绽放,一定很美。


第四十三章

西西,我一定要找到这样一把蒙古小猎刀。

我把几张A4纸放在白露酒吧黯淡的光线下,对西西说,我母亲白露自杀用的小猎刀就是这个样子。

黑衣女孩西西拿起那些A4纸,一张一张认真地看。自从李家克走了以后,我又画了很多

这样的刀,这些刀干扰了我写东西的精力。我从不同的角度画它,直到感觉再也画不出任何新意。

西西眼里闪着温柔的光,她说,这是一把很美的刀。我说当然,我母亲连自杀都非常讲究。

西西又说,你很会画画。

我说不,我从来不会画画,但是很奇怪,我却会画这把刀。我曾经以为是这支笔的神奇,但是我用它画别的东西,却什么也画不好。

我从衣兜里掏出那支签字笔,它如我第一次从抽屉里找着时那样,崭新如初,笔壳上的字清晰而干净,丝毫没有连日来我频繁使用它而留下任何被摩擦的痕迹。而且,笔芯里的墨水一直是满的,似乎我从来没有用过它。但是我分明是一直用着它的,我的废纸篓里堆满了A4纸。

我说,西西,为什么我身上一直发生着无法解释的事情?这些事情让我迷惑而沉醉,似乎我活在这个世界之外的某个时空。我一直在想为什么会这样,会不会是因为我母亲,她在冥冥中赋予我灵异之光?可是,为什么会这样呢?她想向我说些什么?

黑衣女孩西西把她苍白美丽的手覆盖在我手上,她轻轻地拍拍我,说,你是一个特别的女孩,你跟其他人不同,这些事情发生在你身上丝毫不足为奇。如果你母亲想向你说些什么,她迟早会说的。

女孩西西的手冰凉如水,我想她是想温暖一下我,但是她不知道她的手是凉的,没有任何温度,跟我的手一样。自从我母亲白露死后,我的手心就一直是冰冷的,我认为是因为我父亲老谢从来不愿握握我的手,所以它们就逐渐变得很凉。我听人说,手心凉的人不被人疼,看来这话是对的。

我反过手来握住西西的手,但鼻子却很酸。我说,西西,你的手也很凉,我们是无法互相取暖的。

从白露酒吧里回到家之后,我脱下外衣挂到衣柜里,然后把手伸进衣兜里取出那支签字笔。我越来越喜欢这支笔了,没有它,我无法再现我梦里的那把蒙古小猎刀。

可是,我惊奇地发现,这支笔已经不是我刚才在白露酒吧里拿给西西看的那支了,它变得腐朽不堪,笔壳上的韩国字模糊而破碎,非常符合我连日来对它的摩擦。透过透明的外壳,我看到笔芯里已经空空荡荡,那些似乎永远也用不完的墨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全部消失了。

我呆呆地拿着它,这时候我头顶的吊灯散发出不太强烈的白光,它在白光下虚弱得像具死去并且僵硬了的某种动物的尸体。


第四十四章

在这个夜里,我梦见了1982年死去的母猫西西。

它在梦里向我展开诡异的笑容,琥珀色的眼睛不时幻化着红色和黑色的幻彩。我向它伸出手,想摸摸它,或者抱抱它,它却敏捷地跳开,永远在我够不到的地方向着我笑。我不喜欢西西这样诡异地笑,一只猫笑起来的样子是非常难看和恐怖的。

西西,过来,我央求它。它兀自跑了开去,径直跑到了卫生间。我跟到卫生间门口,看到洗衣机正在开始转动,不停地生出鲜红色的血。西西跃到洗衣机顶上,依旧诡异地笑,它嘴里衔着一支花,花开得鲜艳和狐媚,我认出它衔着的正是楼下花圃里开放的罂粟花。

我伸出手,从西西嘴里拿下那支花,刚刚拿到手里,花就飞快地颓败了,红色暗淡了,花瓣和枝干失去了水分,变成了一支枯萎的干花,毫无生气地躺在我手心里。

我抬起头再看母猫西西,它不再诡异地笑,变得非常忧郁,站在洗衣机顶的边缘上,两只前爪紧紧攀住洗衣机的边缘,探着头透过滚筒盖口看里面不停转动的鲜血。

这个时候,我发现洗衣机圆形的滚筒盖无声开启,我的母猫西西抬起头最后看我一眼,然后轻灵地跃进了飞速转动的滚筒。

我大叫一声,从梦里醒转过来,身上是淋淋的冷汗。母猫落落从我身边惊悚地醒过来,它不安地看着我,耳朵慢慢地支起来。我也听到了从卫生间里传来的声响,知道是洗衣机又在流血了。我静静地在床上躺了一会儿,然后站在窗户里看楼下,楼下花圃里的罂粟花依旧在灿烂开放着,月光里从六楼看下去,它只是一个看不清轮廓的小黑点。

落落也跃到了窗台上,它忧伤地看着楼下。我知道它在想念它的母亲了,它嗅到了来自它老祖母西西的气息。我抱起落落重新回到床上,洗衣机依旧在响。我想,如果这个春天落落还是像它的母亲和祖母们那样不喜欢公猫的召唤,我决定不再强迫它了。我猜它的母亲和祖母们之所以对公猫的召唤深恶痛绝,那是因为它们不希望让自己忧郁的生命继续繁衍。

落落将是最后一只呆在我家里的母猫,如果它死了,我就不再养猫了。

我抱着落落沉沉地睡了过去。


第四十五章

我打电话叮嘱李家克一定要留意帮我寻找一把我梦里那样的蒙古小猎刀。

李家克说,小白,如果你想防身的话,我介绍你去一家跆拳道馆吧,那里的教练是正宗的韩国人。

我说我不想防身,我就是想有那样一把刀。

李家克说,你想有那样一把刀干什么呢?刀是很危险的一种东西。

我说我想收藏,行不行啊?

李家克说,可是我也没地方弄去啊,除非跑内蒙古去。

我说求你了,你跟内蒙古那边的同行联系一下,弄把这样的刀应该不成问题的吧。

好吧好吧,李家克说,小白,你真让人想不明白。

如果李家克不答应帮我弄那样一把刀,我就转遍烟台市所有商场超市的刀具柜台,还有旧货市场,或者把我画的画想办法弄到网上去,进行网上征购,有必要的话,我还打算托人联系一下黑道上的人,曲线救国。反正我要那样一把刀是要定了,具体原因我也说不清楚,我就是迷恋它。

李家克答应帮我去弄那把刀,我就不需要转商场和超市了,内蒙古过来的刀毕竟货真价实。

我是在街上给李家克打电话的,李家克胳膊已经好了,留下了一道疤痕。我在三站市场步行街给李家克打完电话后继续沿着步行街向东走,已经隐约听到东方巴黎广场音箱里放着的歌了。牙科医生骆桥早上打电话跟我说他今天下午不用呆在医院里,问我愿不愿意来看喷泉,我说愿意。

我有些想念牙科医生了。


第四十六章

我的第一次做爱会是跟谁,这个问题我没怎么想过。因为我不确定我会在什么时候遇见肯跟我并且我也肯跟他做的男人。

因此,做爱对我来说是一座隐约的空中楼阁,我和男人互相肯做,这个条件就是一条柔软的悬梯。这条悬梯永远不可能寻找,只能等待。我做好了等待一生的准备。

是牙科医生骆桥使我想到了这条看不见的悬梯,这是不是说明,我肯跟他做?我坐在阳光明丽的东方巴黎音乐喷泉广场,眯着眼看白色的水柱,看到眼角余光里出现骆桥,我一下子断定他会在今天下午向我示爱,我们很有可能会像做过很多次一样做那件事情。

我的耳朵和后颈还残留着他抚过的余温。

他叫我小巫女。说,小巫女,你还好吗?

我的眼睛一下子潮湿起来。其实,我一直就没好过。

我向他讲述最近的梦。我讲得很仔细,他听得很专注。这一直是我的理想,有个男人肯听我讲那些梦,我认为它们是我生命的一部分,它们代表我的思想,如果一个男人肯了解我,他只需了解我的梦,就可以做到。它们是我大脑情绪的最直接反映。

而坐在我身边的这个男人,我不要他说话,他只需听,我就能从他眼睛里看出他对我的了解。

喷泉在音乐声里发出哗哗的微响,阳光一直是好的。阳光落下去的时候,我站起来穿过广场和三站步行街去坐公交车,这个有家室的中年男人熟稔地跟在我旁边,他握住我的手,我的手很凉。我抽出来,握住了他的小指头。

我想过很多次这样握住我父亲老谢的小指头走在街上,现在握住骆桥的,我心里有些潮湿。这个男人也可以做我的父亲。

他轻轻地关好防盗门,然后一把托起我的身体,我感觉它一下子悬了起来,真好,像在悬梯上,我说。

他准确地托着我走向我的卧室,这个时候我突然有种奇异的想法,我说不,我们去那个卧室。我用眼睛指指大卧室,我父亲老谢和母亲白露睡过的那张大床。

我躺在我母亲白露曾经躺过的地方,觉得那里似乎有她的余温。骆桥开始亲我,亲到脖子的时候开始解我的纽扣,然后亲我的胸,纽扣一路敞下去。最后他解开我的仔裤纽扣,他惊呆地看着,说,这么亮。

我确信我有着跟我母亲白露一样美丽晶亮的身体,它像一粒闪光的珍珠,最好的。而我漫长的等待就是一张沉默的壳。

这个男人,他用他熟稔的身体和手指让我的身体唱歌,过程和结果都符合我的想像,似乎我们那样做过很多次。然后他伸过脸来,让我把泪花在上面蹭掉。

我身体上到处都留着他的湿润,他的口腔有着不竭的湿润,像柔软的毛茸茸的水草。他丝毫不吝啬他的嘴唇,他非常明白我的需要。最后他亲着我的眼皮让我睡了过去。

我一直纠缠着他的小指头。我以为还会有梦,结果却没有。


第四十七章

头痛从骆桥离开后开始。

我不确定是不是身体不适引发了头痛,在跟骆桥做的过程里我流了血,跟我想像的一样,第一次,有些疼痛。后来,我忘了这疼痛,情欲覆盖了它。在骆桥离开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情欲的余波逐渐消失了,疼痛重新浮上来,不那么确切,但存在。

一种甜蜜的疼痛。

我在这样的感觉里入睡。有家室的男人骆桥在整个过程里都关了手机,在那短暂的几个小时里,我们不在人世,而在一架优美的悬梯上。午夜时分他起来穿上衣服跟我分别,我光着身子躺在床上看着他离开卧室。他在卧室门口冲我摆摆手,说,小巫女,好好睡,我爱你。

我摊开身体非常放松地睡,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我的母亲白露。

头痛来临得没有一点预兆,我听到一群飞虫类动物在大脑里乱纷纷地冲撞。我感觉我的头膨胀开来,骨骼在一点点扩张,肌肤被骨骼扩张成薄薄的一层,似乎弹指可破。我睁开眼,发现一切都在变形。

我翻转身体趴在床头柜的电话机旁边拨打我父亲老谢的手机,他含混不清的声音有着香艳的味道,他的身边一定有女人。我说老谢快起来,我头痛,要死了。

我看着墙上的钟,计算着老谢赶来的时间。钟很漂亮,青绿的高尔夫球场颜色。

老谢赶来的时候,我还没有穿衣服,我光着身体。他站在卧室门口,看着我光洁的胳膊,说,穿上衣服,快一点。

我突然笑了起来,我不明白我为什么笑,似乎他的到来要比我的头痛重要。我感觉到了我自己的莫名其妙。

他像骆桥那样一把托起我的身体,出了门,用脚和肩膀把门撞上,开始向楼下走。楼梯很长,我数着他的脚步声,一共99级台阶。他把我抱上他的车子,让我躺在后座上,然后绕到前面,风驰电掣地发动了车子。

我在车子里对他说,老谢,你闻到花香没有?

什么花香?他问。

罂粟花,就是我小的时候,埋掉母猫西西的那个地方长出来的。

我的父亲老谢似乎哆嗦了一下,因为我听到车子在拐弯时擦到花坛边上一根水泥柱时的声响。而他的车技其实很棒,闭着眼都会把它开得非常熟练。


第四十八章

我执拗地要求继续睡在大卧室。可是老谢说不行,那屋子时间久了没人住,太空,况且床也快要腐朽了,他再一次征询我的意见,问我是否想搬出去。

为什么要搬出去?我喜欢这里。

快要拆迁了,你反正也不会在这里永远住下去,老谢说。

住一天算一天吧。为什么我不像你那样?你这样不喜欢怀旧,为什么我不像你?我问老谢。

老谢避而不答我的问题。他把我放在小卧室里,然后走到大卧室,我听到一声木质东西腐朽断裂的声响。我问老谢,你在干什么?

老谢不吭声。我听到持续不断的木质东西断裂的声响,我下床奔过去,看见他已经把那张老旧的大床弄散了架,他把床单和床垫掀到了阳台上,还在不停地用脚踹残余的床的骨架,使那张床看起来像是一架被啃光并弄断的鱼骨。

他持续不停地踹着那架巨大的鱼骨,一边头也不回地跟我说,你不肯搬出去,我就只好把它搬出去了,它存在得太久了,可能是旧木散发出来的腐朽气味弄得你头疼。

我不那么相信他的推断。可是我找不出自己头痛的原因,连医生都找不出来,这很好笑。老谢把我带到了烟台市最大的毓磺顶医院,医生动用了很多仪器来对付我的脑袋,但是他不知道它哪里出毛病了。我觉得医生非常沮丧,尽管他极力使自己看起来继续那么胸有成竹。最后他开始询问我在头痛之前吃什么了,做什么了。

我吃得很普通,我跟骆桥一起在回家的路上去吃了一顿快餐,我喝了一碗粥,吃了一点点青菜。后来我告诉医生我在头痛之前跟一个男人做爱了。我看到我父亲老谢吃惊地看了我一眼,似乎对此感到很突然。我笑了一下。我一直想笑,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看到了老谢的惊讶我才笑的,他一直那么不重视我,我对此耿耿于怀。

医生给我开了一些药,他皱着眉头给我开药的时候,我发现头痛已经在开始减轻,我脑袋里的骨骼在一点一点变回原形,蜂鸣的小虫子似乎在一只只地退隐。等老谢把我载回家时,头痛已经神奇地消失了。

但是老谢你不能离开,你得重视我。我说。

老谢把那张床踹成了一堆散乱的木棍和木板。天亮的时候他完成了这项工作,打开窗子对楼下一个收破烂的男人说,你上来。

收破烂的男人上来之后,他让他把那些木头搬出去,然后给了他五十块钱,顺便把掀到阳台上的床垫床单被子一起给了他。

我一直站在客厅里看着他指挥收破烂的男人进进出出,看着那间卧室逐渐变得空旷,最后什么都没有了,原来摆放床的地板上残留着一层厚厚的灰尘。他去卫生间里端了水,拿了一块抹布不停地擦,直到把它擦得重现了木质温暖的光泽。

我一直在等着他好好问问我跟我睡觉的男人的情况,但是他好像对此不那么关注,他显得忧心忡忡。他干完了那件莫名其妙的工作之后,就坐在沙发里想事情,然后问我,需要在那间空出来的屋子里摆什么东西,他来弄。

我说算了吧,还是我来吧。在他毁坏那张大床的时候,我已经决定了我将会去买一块两米乘一米半的地毯。我跟老谢要了两千块。


第四十九章

我去良友超市买地毯的时候,再一次遇见郑芬芳的老公马路和市直机关幼儿园老师张晚。

我遇见他们是在良友超市对面的天园影艺城门口。

事情很荒诞,我看见马路跟张晚像我前些日子发生过的幻觉里那样,一前一后走进了影

艺城,然后上了三楼的自选包间。我跟上去,看见他们进了我幻觉里见过的3号房。

这次一定是真的了,他们会在那间暧昧的房间里看着能引发性欲的片子缠绵,那房间里摆着一张宽大舒适的长沙发,沙发扶手低低的,可以当枕头用。

我不知道我这次是不是还有勇气去南洪街的芬芳美容屋里找郑芬芳,然后邀请她一起去上次我们一起去过的4号房看影碟。然后我假装走错了房间,让郑芬芳亲眼目睹她老公马路跟张晚在3号房里的事情。我很矛盾。郑芬芳说如果她发现马路对她不忠,她会杀了他。

最后我决定不去找郑芬芳。我在良友超市买了一块两米长一米半宽的地毯,澳大利亚进口的,手感很好,摸起来细得像肌肤。原本我想试着买一块绣有罂粟花图案的地毯,后来我发现这根本只是我的想像,于是我就买了一块绣有其他图案的,中间也有一朵花,但不是罂粟花,看起来跟罂粟花有些相像。

然后我又买了一床鸭绒垫子,它很漂亮,看起来像个气垫床。再买了几个松软的抱枕。超市服务很好,有小货车送货上门。


第五十章

骆桥在晚上打来电话,他亲热地叫我宝贝小巫女,说,今天过得好吗宝贝小巫女?

我想了想说,很好,购物了。

他在电话里吧吧地吻我,让我想起他潮湿的嘴唇。我对潮湿的嘴唇很有好感。尽管他在隔着空气吻我,我还是感到了一些生理反应,在这方面,我想,我是个正常的女人。

我把电话机放在地毯旁边的地板上,然后盘腿坐在鸭绒床垫里跟他聊天。鸭绒床垫非常松软,我坐的地方陷了下去,周围膨胀起来,令我感觉我像一朵花的花蕊。床垫下面是正宗的澳大利亚进口地毯,地毯中间有一朵貌似罂粟花的花朵。跟骆桥通完电话,我把我的被子抱了过来,今晚我在这块地毯上过夜。

我在睡前看了一会儿郑芬芳家的厨房,这导致了我的又一场乱梦。梦还是以往的重复,我再次看见郑芬芳穿着睡衣从六楼窗户里飘落下来,像完成了一场成功的行为艺术表演。她落到地面上的样子像一幅浓墨重彩的水彩画,红色的睡衣,黑色的头发,苍白的肌肤,黑褐色的血。

这次郑芬芳下落的过程有些过分的清晰,使我疑心我并非身处梦里。我从地毯上爬起来,走到窗户边,看到清冷的路灯照射下,郑芬芳楼下的水泥地上空无一物。


第五十一章

我起了个大早,在楼下花圃里看了看罂粟花,后来看见郑芬芳的老公马路走出了楼洞。他彬彬有礼地跟我打招呼,说,谢小白你好。

从前我对马路印象还不错,他有着国有企业小科员的标准特征,谦逊、谨慎、夹着尾巴做人。虽然活得不舒展,但如果全国男人都这样,至少能赚来天下大太平。

现在我很不喜欢他向着我露出的这种谦虚谨慎和讨好的笑。我从花圃里走出来,迎着他走过去,说,马路,我有话跟你说。他把自行车推到水泥路上,停下来等我过去。

其实我还没想好对他说什么,我茫然地抬头看了看六楼他家的厨房窗户,说,马路,你家厨房窗户夜里不要开着。

马路迷惑地看着我,问,你想说什么?

我说,我想说,我看见你跟张晚了。你陪着她买卫生巾,还有,去天园影艺城的影碟自选包间。

我从马路脸上看不出一丝惊慌,这出乎我的意料。他说,谢小白,你看错了吧?这样捕风捉影的话你可不能随便跟郑芬芳说,她会想不开的。

马路跟我一样了解郑芬芳。这个烈性女人是会做出一些疯狂举动的,要么杀了马路,要么自己想不开,像我梦里那样从窗户里坠落下来。

我说,马路,你不能伤害郑芬芳。

马路说,笑话,郑芬芳是我老婆,我伤害她干什么?

我奇怪地看着马路,他从来不用这种语言说话。他一直谦虚谨慎得像块活化石。我疑心我的耳朵在这一刻出现了幻觉,我听到的不是马路在说话,而是另一个男人在说话。但是分明是马路在说,他的嘴巴刚刚停止,因为气愤,嘴角抿得紧紧的,眼睛里露出一股锋利的光芒。

这个时候郑芬芳也从楼洞里走出来,她亲热地搂我肩膀,小白,今天怎么起这么早啊?

我看见马路恢复了一贯的矜持和温和,甚至看起来有些委琐。他对郑芬芳说,芳芳,我带你去马路上坐车。又冲我摆手说,谢小白再见。

我目瞪口呆。


第五十二章

头痛没有给我留下任何后遗症。它像一场梦境一样突兀地来临,然后在我醒来以后彻底地消失,似乎从没有发生过。尽管我深刻地记忆着那种疼痛。

我迷恋我父亲谢未阳托起我身体的感觉,他从来没有对我这样好过。

我去他的白露酒吧看他。自从我的头痛好了之后他就再没回过家,他总是对我这样,我

们之间隔着一堵墙,我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

我去的时候,看见我父亲谢未阳正跟黑衣女孩西西坐在一起聊天,他们坐在我跟西西曾经坐过的位置上。

在那一瞬间我确定我父亲谢未阳如我一样喜欢这个忧郁的黑衣女孩,这让我心里响过一阵忧伤的雷鸣。我犹豫了一会儿,不确定自己应不应该走到那张桌子旁边。如果现在老谢是跟另外的女人在一起,我会毫不迟疑地走过去,给她一番小小的难堪,这是我对付他那些女人的拿手好戏。

但此刻跟老谢坐在一起的是我很喜欢的女孩西西,这让我很为难。

我看见我父亲老谢伸出手来,替女孩西西把垂在眼前的一缕头发撩了起来,撩到了耳朵后面。这是个让我父亲老谢显得柔情万分的动作,是他这个年龄里富有魅力的一个动作。他非常善于显示自己的魅力,含蓄,又让人充分地了解。我痛恨他这样。

他的手一定接触到了西西的肌肤。老谢的手非常温暖,而且光滑、干净,这样的手,即使是有意接触到女孩的肌肤,也不会让她觉得猥琐和反感。我接触老谢手的次数屈指可数,我曾经想帮他用壁纸刀修指甲,但是他好像不太喜欢我帮他。

我坐到黑暗里的一个卡座里,决定以窥视的面目存在在他们的背后。我看见西西的眼睛闪着几点明亮的光芒,琥珀色的,我的父亲老谢轻而易举被它们所蛊惑了,这我确信。西西在喝红酒,还抽烟,我的父亲老谢,他会不会从她的神态里看到我母亲白露的影子?我期望他能有这份感觉。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早就忘了我母亲白露了。

没有等到酒吧打烊,女孩西西站起来,要走的样子。老谢也站起来,他目不转睛地看着西西,我知道他在问她是不是需要他送她回家。

他们一前一后地穿过卡座中间的空隙,走到门口,老谢伸手推开玻璃门,女孩西西却站在门口,转过身来向着酒吧看了看。

我的身体有些紧张,我觉得西西的眼光轻飘飘的,却有极明确的方向感,它们掠过酒吧黯淡的空气,最后落在我身上。我确信酒吧的黯淡光线足以保护我,但是显然西西感觉到了我的存在,也许,从我来到酒吧那一刻起她就知道。

我父亲老谢打开他自己的车门,女孩西西优雅的背影从我视线里消失了。我站在酒吧门口,毫不迟疑地伸手拦住了一辆出租车。我父亲老谢的车尾灯发着红色的光,在我眼前暧昧地划过夜的街道。

车子驶过空旷的桃花路,拐上一条黑暗的上坡路,我发现我父亲老谢的车所经过的正是我回家的路线。我看见老谢的车最后停在那个黑漆漆的铁路立交桥洞口,他从车里钻出来,把手搭在车顶部,伸出另一只手把女孩西西牵了出来。

老谢对女孩西西恋恋不舍,他这种样子我很多年都没有看见过了。自从我母亲白露死后,老谢不停地有女人,但是他对她们并不过分地依恋,至少他对她们没有一个超过对我母亲白露。但是这回显然不同,老谢迷上了西西,我太熟悉他的这种样子了,我小的时候他就是这样对白露的。

他甚至用手摸了摸西西的头发,然后俯下头来在西西额上亲了一下。老谢高大的身体俯下来的样子非常迷人。而西西,这个美丽忧郁的尤物,她服帖顺从得像一只猫。

她拒绝我父亲老谢继续送她,于是老谢眼睁睁看着她小巧的身影走下了桥洞,然后表情黯然地钻进车子,把它转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圈,沿着来路开走了。

我有些忧伤。过了这个铁路桥洞再走一小段路就是西沙旺小区了,老谢都没有进去看看我的意思。

我让司机把车徐徐开进黑漆漆的桥洞。桥洞里没有灯,而且很长。它的上面横陈着几条铁路线,每天都有不同的火车从上面轰鸣着驶过。

我在想,女孩西西会住在哪个小区里。桥洞那边是烟台市最大的住宅区,不停地有老楼被推倒,新楼以一场梦的速度盖起来。

出租车驶进黑漆漆的桥洞之后,我没有看见女孩西西。她走路的速度在我的预测之外,我以为我会在桥洞中央或者接近出口处看见她,但是她已经不见了,我不知道她去了哪个居民小区。我有些怅惘。


第五十三章

我母亲白露留下的那面雕花铜镜再一次让我产生了幻觉。

或者说,那根本就不是什么幻觉,只是我的眼睛在那一刻产生了不同凡响的超常能力。

我看见这面铜镜突然发出奇异的亮光,如前几次看到的那样,像一轮晶莹的椭圆形的月亮。亮光里,我母亲白露出现了,她手里拿着那把锋利的蒙古小猎刀,跟我前几天用那支 莫

名其妙的签字笔画出来的一模一样。她面色苍白,却微笑着,用它缓缓划破了手腕,血从她美丽的手腕处流出来,在镜子里流淌。

我以为那些血又会像上次那样,慢慢覆盖住整面镜子,可是这回却没有,我突然在镜子里看见了我的父亲老谢,他表情十分痛苦,眼里闪烁着恐惧的光芒。

我疑心白露自杀的时候我父亲老谢的行踪并不像他自己说的,他不在现场。一定是我母亲白露在用这面镜子告诉我当时他在,而且就像镜子里显现的那样,他站在旁边看着她用蒙古小猎刀划破了自己的手腕。

但是这一幕到底有着怎样的背景呢?老谢那么爱白露,他怎么会眼看着她自杀而不去阻拦?

无论如何,我相信眼前这面镜子胜过其他。很多非常感觉出现在我身上,我不认为它们是荒诞的。

我伸出手指去触摸这面镜子,白露和老谢的面孔在里面栩栩如生,我疑心我的手指尖会触摸到他们肌肤的热度。但是我的手指触摸到的是冰冷光滑的镜面,而且,所有画面都随着我的触摸而隐去了,镜子渐渐变得黯淡下来,失去了月亮般的明亮。


第五十四章

我约老谢见面的时候,他照旧试图拒绝我。他不会不知道我的伤心,但是他对我非常无情。

我说我在镜子里看见你跟白露了,她死的时候你到底在不在?

他说,谢小白,你说什么啊?

我说,我说的就是,我在镜子里看见白露自杀了,你站在一边看。你到底是不是站在一边看着她自杀的?

老谢说,谢小白你该好好休息休息了,成天写那些破字把脑子都写乱了,你没钱花我会给你的。

我说你以为我写那些破字是为了挣钱呀。

老谢说,这样吧,我忙完以后回家看看你去。

老谢的痛快让我很不适应。很明显他是冲着我关于镜子的叙述来的。他来的时候还拎了很多食物,这使他看起来跟个货真价实的父亲一样慈祥。他把它们分门别类地放到冰箱或橱柜里,他还带了两箱蒙牛牛奶。我毫不客气地拿出一盒来,插进塑料管子飞快地喝完。我把它们当水喝。

我把老谢让进他跟白露曾经住过的大卧室里,掀开鸭绒垫子让他看我买的那块澳大利亚地毯,然后坐进垫子里。他站在空旷的屋子里,好像有些茫然。我知道他不太适应失去那张老床的卧室了,就扔给他一个抱枕。

他坐在地板上皱着眉头问,你怎么还在这屋里睡?

我说我喜欢,怎么了?

他说,没怎么。你头还疼过吗?

我说没有,怎么了?

他说,没怎么。

我们之间总是无话可说。他的目光躲闪着我,总是这样。我丑吗?我把脸凑到他眼皮子底下问他。

他挪开脸说,镜子呢?

我很得意,我把脸凑到他眼皮子底下的时候,看到了他的窘迫。因为他总是远离我,所以我们之间没有父女之间的亲密,他闻到我的气息,会窘迫,这真可笑。

我从鸭绒垫子下面拿出镜子。我把它埋在垫子底下。

老谢没碰它,他只是看了看它,然后问我,哪有什么人影在里面?

我说,它夜里才会那样,白天很正常。你要是想看,就呆到夜里吧。

老谢想了一会儿,说,肯定是你出现幻觉了,要不把镜子放回地下室吧。

我说,老谢你是不是有些害怕呀?你到底当时在不在白露身边?

老谢说,你瞎说什么呀,不在。

老谢说完以后突然有些不耐烦,他说,你好好休息吧我得走了,以后别胡思乱想了。

我一下子从鸭绒垫子上扑出来,拖住他的腿说,老谢你就不能在这住几天吗,我就那么让你讨厌吗?

老谢低头看了看我,他似乎在犹豫,但最后他还是狠心地抽出腿,说,谢小白,你不小了,别这样。

我张开嘴就在他腿上咬了下去,他没躲开,我不知道我咬了多久。最后我泪流满面地松开嘴,看着他一瘸一拐地从我视线里再次消失了。


第五十五章

李家克说他还没找到我需要的那把蒙古小猎刀。

而我认为他没有全力帮我寻找那样一把刀。他不喜欢我对那样一把刀的痴迷。李家克不喜欢我身上这些不同于一般女孩子的悬惑,我简直不知道是我身上的其他哪一点吸引他,在我看来,除了这些超常能力可以为我增添神秘感之外,我不具备任何足以让他这么多年对我不离不弃的吸引力。

李家克,我从没求过你,你就给我弄一把那样的刀吧行不行啊?电话里,我对李家克的口气有些不耐烦。

李家克会帮我弄的,我知道,尽管他不愿意。果然,他说好吧好吧,我给你弄,我怎么一听那玩意儿就身上飕飕地冷。

蒙古小猎刀他迟早会帮我弄的,于是我提出跟他借照相机用。他们队里什么样的照相机都有。李家克以为我想出去旅游,他说,我借台数码相机给你吧,六百万像素,拍什么都行。

他说他要把相机送到家里来,我说算了还是我去拿吧,正好打算上街透透气。

李家克在火车站广场对面的人行便道上等我,我坐21路公交车,在他跟前下了车,他简单给我讲了讲相机使用方法。我把相机装进我肩上的挎包里,说,你胳膊没事了吧?李家克说,没事了,我说,那我走了。他在后面问我,你上哪儿去旅游啊?我给你买火车票吧?我说,我不去旅游。

李家克穿过火车站广场进了车站大门,我慢慢顺着人行便道继续向前走,坐到海员快餐店里给郑芬芳店里打了个电话,她正好在店里。我说我在海员快餐店,她说她也饿了。

从南洪街到海员快餐店步行不用十分钟,郑芬芳一会儿就出现在店门口。烟台实在是一个袖珍城市。

我们各自取了食物重新在座位两边坐好,郑芬芳取了一碗银耳羹,几盘素冷拼,我取了一个粘玉米棒子,一碗八宝粥,一盘素炒豆腐。我们两人都注意远离油腻而亲近素菜和杂粮。肥胖首先代表着对庸常生活的妥协。

我吃得忧心忡忡,郑芬芳对我的忧虑表示不解,我说,我想到你穿着那件酒红色睡衣从厨房窗户里坠落下来,就有一种莫名的恐惧。

我对郑芬芳讲了我做过的几次关于她下坠的怪梦,郑芬芳打我手背一下,说,你个死小白,干吗做这种梦来咒我啊?

你有梦游症吗?我问她。

可能吧,我也不知道,马路说我有。

芬芳,我看见过你在午夜的时候出现在厨房窗户旁边,一动不动的,站那么一会儿,然后就退回去了。你从小就有这病吗?

我也不知道。郑芬芳茫然地用小匙喝了一口银耳羹,说,我觉得我这病不是从小就有的,是从什么时候有的,我也不知道。我在午夜的时候走到厨房,我自己并没有感觉,我也觉得很奇怪,我好端端的睡着睡着跑厨房里去干吗呢?

如果这毛病不是天生的,芬芳,那就只有一个原因,有什么事情在潜意识里左右着你的大脑。我这样对郑芬芳说,但我自己也很茫然。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似乎在我印象里也没发生过什么事情能够促使郑芬芳患上这么一个怪毛病。

我怎么能够避免郑芬芳从那扇窗户里坠落下来?如果关于她下坠的梦又是一个预见性的梦的话。我知道郑芬芳不会相信我所说的什么预见性的梦,所以我只能反复地跟她说,夜里关好厨房窗户,一定要关好,必要的时候,把它封死。

郑芬芳咯咯地笑,小白,不会那么巧合的,你梦见我落下去了,我就真要落下去呀?你又不是什么巫女。

郑芬芳不相信我是个巫女。而我正是一个巫女,像牙科医生骆桥所说的,小巫女。


第五十六章

我到达东方巴黎广场的时候,接到了牙科医生骆桥的短信息。

我在远远听到广场传过来的音乐声的时候,强烈地感觉到骆桥会联络我。他在短信息里说,小巫女,你在哪里?有些想你。

我迎着炫目的喷泉走着,一边啪啪地给骆桥回复,运指如飞:我在东方巴黎。

坐到广场边上的时候,骆桥回复我:有两个病人预约补牙,不能去了。

没关系,我一个人坐一坐。

晚上我陪你吃饭好吗?

好。

你看完喷泉就回家,我买了吃的带过去。

好。


第五十七章

我写了一会儿蒂森娜的故事,等来了骆桥。

他来了之后把买来的东西先放在厨房,然后走进来把胳膊环绕在我胸前,吻了吻我的后颈,说,你先写着,我去做饭。

我继续写蒂森娜。我在前面已经如愿以偿地让拉拉罕草原上最雄壮的一只食眼鹰奥吉佩

变成了冥河里的一条鱼,拥有举世无双美丽眼睛的蒂森娜已经顺利穿过了渺无人烟的拉拉罕草原。她滞留在拉拉罕草原上的最后一夜,在猎人塔苏的草屋里,跟塔苏度过了一段默契的短暂时光,他们合谋杀死了奥吉佩。

蒂森娜离开草原的时候,带走了猎人塔苏腰饰上的一粒珠子。她把它放进了贴身挂着的一个香囊里,那是她死去的母亲留给她的。她的母亲很美丽。

关于拉拉罕草原的这段故事已经结束了,接下来我写到的是一座古堡,蒂森娜一直顺着她身边那条黑色的冥河在向前走,那条冥河只有蒂森娜自己能够看到。在阴森的古堡里盘踞着一群黑色的蝙蝠,它们在夜晚来临的时候开始成群结队地向外飞,黑压压地覆盖了方圆几十里的天空,没有人敢在夜晚出行。

我绞尽脑汁地给那只凶恶的蝙蝠王想名字。

香港人脚手架对我编造的这个故事很满意,写完拉拉罕草原之后,我们开始在邮箱里交谈,断断续续的。我谈到我将要写的那些人和动物的名字,我说这实在是一个难题。因为我迷恋古希腊那些神话故事,所以,希望自己给他们取的名字也有典型的古希腊特征。但是古希腊那些人物的名字顽固地左右着我。

脚手架觉得我的思维很奇特,他说我是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子,因为我迷恋古希腊,就这么一个理由。

他要求跟我在网上见面,问我是否在电脑上安装了摄像头。我有摄像头,但从没想过用它跟一个陌生人在网上互相看着。我觉得很好笑,如果那样的话,我们互相都得打扮一下,然后摆好了表情,坐到电脑前面,打开摄像头,进入可以让我们互相看到对方的网站。这样的聊天系统很多,雅虎通,E话通,有的是,可以边聊边看着对方在做什么。

我笑得不行,我说不行不行,我受不了那样,我敢打赌我让你看到的样子绝对是忍俊不禁红口白牙,那太有损我的形象了。

脚手架说,好吧,什么时候你有这想法了,就告诉我。

我编造蒂森娜的故事已经很顺手了。最难的是开头,开头写完了,以后就好写了。在对付蝙蝠王的过程里,冥河里的那条名叫奥吉佩的鱼掀动起了喧天的黑浪,但是蒂森娜跟另一名勇敢的男子运用他们的智慧成功地杀死了蝙蝠王,并制服了奥吉佩。

蒂森娜打开了古堡所有的窗户,把蝙蝠们的尸骨全部清扫出去,倒进了冥河里。她离开古堡的时候,带走了死去男子身上的一件饰物,放进了贴身的香囊里。

当然整个故事情节不像我叙述的这么简单,蒂森娜实际上在古堡旁边的一家旅店里跟那名男子一起度过了三天四夜。爱情不可避免地来临。没有一个男子能够抵挡得了蒂森娜美丽眼睛的吸引。

这样的日子非常好。率性地写着自己喜欢写的东西,然后,有个像我父亲老谢的男人从厨房里搓着手走过来,喊我,小巫女,吃饭了。


第五十八章

骆桥不能在我这里过夜。

他在午夜的时候离开,我没有开灯。

他最后抱了我一会儿,用潮湿的嘴唇吻我的眼皮儿,试图让我睡过去。我让他摸我的头发。在我记忆里,我父亲老谢从没有像别的父亲那样摸着自己孩子的头发让我入睡。骆桥轻

轻摸我的头发,赞叹地说,真顺,真软。

我没有告诉他,在他之前,我身体上任何东西都没被别的男人碰过。

骆桥用生动这个词形容我的身体。他说他没有想到会遇见我。你为什么会喜欢我?他问。

我用手指尖划着他的皮肤,在他皮肤上写字:不为什么。写完这四个字以后,我又写了老谢两个字,骆桥说,我感觉不出来,这俩字笔画好像很复杂,你再写一遍?

我咯咯地笑起来,又写了傻瓜两个字。骆桥把胳膊从我颈下穿过去,一下子托起我的头,用潮湿的嘴唇亲吻我。他的口腔有着不竭的湿润,是我想像里的男人的嘴唇。

我把我曾经写过的一篇名叫《如花盛放》的情爱小说拿给骆桥看,在那篇小说里我描写了我跟两个情人之间的情爱,我对其中一个情人有着精神上的渴慕,而对另一个情人有着身体上的沉湎。我的身体情人能带给我永不衰竭的情爱波澜,他的口腔有着不竭的湿润,会跟我接芳香的水果吻,草莓、西瓜片都是我小说里水果吻的道具。他长久地吻我的眼皮,还有我的身体,每次都能让我如雪崩一般。

骆桥诧异地盯着我看,说,小巫女,你太神奇了。

骆桥之所以诧异,是因为在我拿那篇小说给他看之前,他就是这么吻过我的。而我的那篇小说,从完成到发给编辑到经过四审再到发表,前后经过了大约半年的时间。我在东方巴黎广场认识骆桥的时候,《清明》的编辑苗秀侠刚刚告诉我说那篇小说通过了四审。

骆桥很高兴,他说这说明我早已经在想像里跟他认识了,我们的遇见是迟早的事情。他看着我跟老谢要来的昂贵的水晶相架里镶着的那幅名叫《奇遇》的漫画,说,我们可能就是你想像里的奇遇了吧?

其实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到目前为止,应该算是吧。

我像个孩子一样迷恋他对我的身体接触,头发、脸、眼皮、手指。他还喜欢轻轻捏我的脚。这些都是我想像里的细节。很奇怪,我想像里从来没有过年轻男人。

骆桥的身体在黑暗里散发着一种陌生的气息。尽管我无数次想像过这样一具不年轻的身体,但这种气息带给我的却是一种陌生的信号。他不再年轻,腹部已经隆起来了,肌肤不很结实。我趴在他胸上,嗅着他,这种时候,我总是强烈地想流泪。

他摸了一会儿我的头发,我始终无法睡过去,即使他吻我的眼皮,我依旧在他的嘴唇离开以后睁开眼来。有那么一刻,我想拽住他,跟他说别走,陪我睡到天亮。但是我没说。我想起我扑到地板上拽住我父亲老谢时泪流满面的那种疼痛。而且骆桥不是我父亲老谢,在骆桥面前我没法像在老谢面前那样无所顾忌地任性。骆桥已经对我很好了,我在他身上实现了很多想像里的东西,要得太多了,可能就会有透支的麻烦。

我睁着眼看着这个不年轻了的男人缓缓走出卧室,他在卧室门口转过身来,冲我展开牙齿温暖地笑了笑,说,好好睡,小巫女。然后打开防盗门,走出去,防盗门上的门锁发出喀哒的响声。

我光着脚从鸭绒垫子里跳起来,奔到阳台上,看着他从花圃旁边走过,顺着水泥路走到消失不见。


第五十九章

蜂鸣。

一些小虫子在我脑袋里撞。它们碰撞并啃啮着我的脑组织,我能听见它们发出嗤嗤的笑声。

我看到它们最终侵入了我的脑浆,在那些白色的乳胶体中穿来穿去,很快,我的脑浆变

得稀薄而透明,最后液化成一摊白色的水。

母猫落落一直在惊恐地叫,声音尖厉,酷似婴儿的啼哭。


第六十章

老谢的脸像刚刚从冰箱里搬出来一样冷。

而我刚刚从一场恐惧的头痛里醒来,好像做了一场梦。

我摸摸额头,那里温度正常。蜂鸣的小虫子并不存在,我的脑壳结实得像核桃壳。

我感到很高兴,老谢正坐在我旁边,于是我笑出了声,这让老谢更加烦恼。我说,老谢,你就这么不耐烦陪陪我吗?

老谢点起一支烟,把烟吞进肚子里再倒出来,像牛反刍一样。他反复反了几下刍才下定决心问我说,谢小白,你昨晚是不是跟别人一起睡了?

我咯咯地笑了几声,说,是啊,一个男人,长得挺像你的。你就干脆问我是不是跟男人睡了不就得了,干吗那么遮遮掩掩的,我不小了,该跟男人睡觉了。

老谢看起来很烦恼。其实他一直盼着我赶快找个男人,可我有了男人之后他却这么烦恼,我猜他还不知道骆桥的具体情况,于是我说,老谢,你想不想知道我昨晚跟一个什么样的男人睡了觉?

老谢虽然不看我,我却知道他在竖着耳朵等着我描绘这个跟我睡觉的男人。这个时候我感到我有一种快感,我身体的每一个部分都盛不住这种快感,于是我说,他可能跟你差不多大,具体年龄我没问过。他是个牙科医生。还有,他长得跟你有些像。他对我挺好的,肯抱我亲我,像个父亲。

我看到老谢吃惊的样子,仿佛他在这一刻才突然意识到这个名叫谢小白的他的女儿是这样一个居心叵测的大龄女孩。而我终于让他难受了,这令我产生痛和欢愉的快感。这个时候我突然意识到,快感其实不是某一种纯粹的欢愉,欢愉里面肯定包含着痛,只不过这时候的痛很像是一种极致的美。

老谢终于扭过脸来认真地看我了,他眼里的内容非常复杂,一瞬间,我觉得我好像被一件类似于利箭般的东西尖锐地刺中了。老谢最终把表情集中成鄙夷和愤恨,他用拳头擂了一下鸭绒垫子,鼓鼓的鸭绒垫子如同没充满气的气球,对他的打击无动于衷。

我很放心,他这次找不出理由来撕毁我的澳大利亚进口地毯和鸭绒垫子了。上次,他把我的头痛归结于我睡了他曾经跟白露一起睡过的那张快要腐朽了的老床,他把那张老床卖给了楼下收破烂的。

这次你甭想把我的地毯和鸭绒垫子给卖了,我的头痛跟它们无关。我警告老谢。

对,你说得对,看样子你的头痛的确跟那张床无关,这么说,就跟睡觉有关了。老谢此时完全不像个父亲。

你是说,因为我跟男人睡觉了,所以我就得头痛?我为什么不能跟男人睡觉?我爱睡,就像你爱跟那些烂女人睡觉一样。

老谢呼的一下站起来,像凭空从地板上栽起了一棵大树。他的恼怒让我感到非常解气。他说好吧谢小白,你要找个男人当你父亲我没意见。他说完这句话后就快速走出卧室,我的母猫落落一直在卧室门口探头探脑,他走到卧室门口的时候伸脚踢了它一下。

他从来没在我面前这么乱过方寸,这真让我感到新奇,我嘿嘿地在他身后笑了好几声,他在打开防盗门之后回过头来对我说,谢小白,过些天我们好好聊聊。你要是不想再头痛,就别跟那个男人在一起。


第六十一章

洗衣机又在转动。

它发出嗡嗡的响声,轻而易举把我拽离了一场梦境。

这次的梦非常奇怪,是关于郑芬芳的,跟以往不同的是,我看见的不是身穿酒红色睡衣的郑芬芳,而是梳着娃娃头的小女孩郑芬芳。

她个子很小,站在厨房窗户里,刚刚能露出头颈。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做的关于郑芬芳的梦都跟厨房窗户有关,她站在厨房窗户里干什么呢?

醒来之后我怔怔地坐在沙滩椅上看着对面郑芬芳家的厨房窗户,那里沉寂幽深得像一条隧道的入口。我打开电脑把这个梦记录下来。洗衣机依旧在响,我已经失去了去卫生间看它转动的热情,它就像是我跟母猫落落之外的第三类呼吸。

它的响动消灭了我的睡意,我把关于郑芬芳的梦粘贴到一起,建了一个文件夹,取了个题目,名叫窗户。


第六十二章

夜里不再有公猫锲而不舍地追求母猫落落了。

我的母猫落落早已经过了情窦初开的年龄,但是它似乎对爱情有着天生的抗拒,如果它是一个人,就极容易能令人猜测它曾经在爱情问题上遭受过致命的重创。

我一直认为我的母猫们都十分聪明,它们只是不会说话,无法跟我进行语言交流而已。

而这只名叫落落的母猫则传承了它母亲和祖母们身上所有的聪明基因,所以它不用谈恋爱就对这玩意儿有着透彻的明白。

在我印象里,母猫落落的全部世界就是这栋房子,这栋房子以外的天地都跟空气一样可以视而不见。当然这种情况属于楼下那株罂粟花开放以前。罂粟花出现以后的母猫落落时常跃上窗台,把小小的脸贴在窗玻璃上向下凝望。

我抱了母猫落落,锁了门下楼走到花圃里。罂粟花开放得依然艳丽,当然,白天它并不是罂粟花,而是一株美丽的虞美人。我蹲在花圃里长久地看着它,直到感觉似乎出现了幻觉——1982年的母猫西西从虞美人下面慵懒地站起来,它把身子伸得很长,然后弓起来,温和地看着我。

母猫落落一直在看那朵灿烂开放的罂粟花,它琥珀色的眼睛美丽得像幻觉里的湖泊。

我突然有些想念黑衣女孩西西。


第六十三章

当我想见黑衣女孩西西的时候,我只能去我父亲谢未阳的白露酒吧。

我预料里的一幕与现实有着惊人却又似乎理所当然的吻合,我父亲老谢正坐在女孩西西的对面。我不知道在我没来的这些日子里,黑衣女孩西西是不是每天都来,她来了之后老谢是不是每天都坐在她对面施展56岁男人无懈可击的魅力。

对于生活和爱情,老谢永远都是迅疾而成功的猎人,他永远处在选择和拥有的位置。

女孩西西换了一件衣服,一件黑色的羊毛质地紧身衫,领口闲散地开放着一圈细小的白色花边。她永远只穿黑色,淡淡地在领口或腰际点缀着一圈醒目的白。黑色和白色是最高贵的颜色,我母亲白露生前除了戏服,最喜欢穿的也是这两种颜色,继白露之后,女孩西西是我所见过的能把这两种颜色穿到极致的第一个女孩。

她喝红酒,抽烟,于清纯中隐隐透着一股倦怠的风尘。这让我再一次想起我的母亲白露,有多少男人愿意死在她的风尘里。而我56岁的父亲老谢,他看女孩西西的目光显而易见穿透了1982年到2004年之间这段二十多年的时空。

我得感谢我父亲老谢,他让我迷恋上了如何以近似享受的姿态承受疼痛,并且把它看成一种极致的美。好多年了,一直如此。我跟他之间的关系一直没有改变过。

老谢跟女孩西西一起走出白露酒吧,女孩西西在门口站住了,回过头来虚无缥缈地看了一眼黯淡的大厅。我认为她是在寻找我,而我正坐在一个黯淡的角落里,随时准备当她跨出门去的时候,迅速地从那个角落里站起来,走出白露酒吧,在我父亲老谢的车子开动之后,拦辆出租车跟在后面。

老谢的车子转过灯光璀璨的南大街,目的非常明确地朝着东郊开去。我猜他正在往他家开。他到底有一套还是几套房子,它们坐落在烟台这个城市的什么地方,这个情况我并不很了解。按我的猜测,如果他不想让他的众多女人在某一时刻发生碰撞的尴尬,就应该多置办几栋房子。他的白露酒吧不是吃素用的,它到底为他赚了多少银子我不太了解,但可想而知。

这个晚上我以偷窥者的身份在老谢房子下面呆了两个小时。为此我了解了一下出租车司机近一个月来平均每晚能赚多少钱,我说我承诺给你两个晚上的钱,你可以躺在后边座位上睡一觉,既养了精神又省了油钱还赚了两份钱。

于是司机真的躺在后面座位上养了一会儿神,我坐在驾驶位右边抽了一盒烟。我父亲老谢把女孩西西关在东郊海边这栋房子里大约两个小时,我实在不愿意猜想他跟她到底都做了些什么事情。后来他连夜把她送下了楼,我喊醒躺在后座上养神的司机,我们的车在凌晨两点多的街道上一前一后开到了我回家必经的铁路立交桥洞口。

我父亲老谢像上次一样把女孩西西在桥洞口放了下来,这回他拥抱她的方式没有上次那么含蓄,他紧紧地把她箍在怀里,吻别的时候他亲的不是她的额头,而是嘴唇。

但是我不明白西西为什么拒绝老谢把她送回家。显然老谢对此感到无可奈何,他紧紧地箍了她一会儿就无可奈何地松开胳膊,看着她小小的身影融入了桥洞的黑暗里。

我让出租车司机赶紧开进立交桥洞,进了桥洞后我看见女孩西西单薄的身影轻飘飘的,像影子似的。出了桥洞后向右拐就是西沙旺小区,直走可以到别的小区,但是女孩西西却突然不见了。我睁大眼,只能看到到处雾蒙蒙的,不知道什么时候下起了雾,越聚越浓。我只好让司机开进西沙旺小区,这时候雾越来越重了,司机把车开得慢得像蜗牛爬,即使这样也免不了把车撞到了水泥路旁边的路边石上,车底盘发出被碰撞的沉闷声响。

这时候我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香气,大约是罂粟花的香气。我才知道车已经开到了楼下。我让司机停下车来,司机顾不上跟我要钱就赶紧下车查看车底盘,在他打开车门的一瞬间,我突然觉得好像看见了女孩西西,她似乎转过头来透过车门缥缈地看了我一眼,黑色的身影闪了一下就消失了。

我赶紧下了车,这时候雾已经神奇地开始散去,花圃里除了静默的花草,别无他物。罂粟花照旧开得灿烂而狐媚,散发出若有若无的香气。

我疑心刚才是我的幻觉。


第六十四章

我开始走进楼洞的时候抬头看了看我家的窗户,似乎看见一个黑影紧紧贴在窗玻璃上。我知道那是我的小母猫落落。

回家以后,母猫落落兀自把脸紧紧贴在窗玻璃上,好像有什么东西一直在吸引着它的注意力。我叫了它一声,它回过头来看了看我,琥珀色的眼睛吓了我一跳,闪烁着我从未见过的复杂光芒,亢奋、诡秘、忧伤。

我已经习惯了它的忧郁,但是从未看见它如此亢奋和诡秘。一只猫的眼睛如果闪烁出如上几种光芒,在凌晨的寂静里是会让人感到害怕的。

我定了定神,光着脚走到阳台上把它抱了下来,我感到它在我怀里轻轻地战栗,后背上的毛发竖起了一小片。我看了看窗外,刚才到处弥漫的大雾已经消散得无影无踪,仿佛空气中有一百台巨大的鼓风机同时运作,将它们全部吸走了一样。我抽动一下鼻子,闻到刚才还很清晰的香气在渐渐变淡,罂粟花静默在花圃里。

我感到浑身没劲,脸也没洗就钻到鸭绒垫子里昏睡,抱着母猫落落。

我念着女孩西西的名字进入昏睡。我期待一场有关她的梦境来临。


第六十五章

郑芬芳的老公马路现在对我非常不友好。

原本我认为他是个循规蹈矩的老实人,事实上我的判断是错误的。这甚至使我对自己的某些感觉和判断力产生了质疑。

今天早晨我抱着母猫落落蹲在花圃里看罂粟花的时候,郑芬芳的老公马路从楼洞里出来

,弯下腰来开锁的时候,我发现他正用一种让我感到陌生的眼光穿过胳肢窝在偷偷打量我,我抬起头来一下子跟他的目光撞上了,它一点没躲闪,我还看见他牵牵嘴角笑了一下,笑得有些阴毒。阴毒这个词我即使在写小说的时候也不大用,我认为这是个比较极端的词汇。

我从花圃里立起身来,跨出去,走到他旁边说,马路,你家厨房窗户昨晚上忘关了。

尽管我十分不愿意看到他用那样一种眼光盯视我,我还是想跟他说说关于厨房窗户的事情,因为昨晚我从梦里醒来发现他家的厨房窗户没关。

郑芬芳的老公马路十分不耐烦,他盯着我,像要把我盯化了一样,说,谢小白,天儿越来越暖了,谁家窗户天天关着啊?再说了你老盯我们家窗户干什么呀?是不是有偷窥欲呀你?

我奇怪老实人马路怎么会用这样一种口气跟我说话,我吞了口唾液,决心忍一下。我说我梦见你家郑芬芳从窗户里坠下来了。要是你把窗户关好,可能她就不会坠下来了。

马路从鼻孔里发出几声笑,说,我靠,谢小白,我建议你去看看心理医生吧。

马路居然说我靠,他把一个大旅行包夹在车后架上,瘦腿偏上车子,我的嘴巴还没合上,就从我眼前扬长而去了。

我说的都是真的。昨晚我除了梦见女孩西西,还梦见了郑芬芳。她一会儿穿着酒红色的睡衣从厨房窗户里坠落下来,一会儿蓬着可爱的娃娃头在窗玻璃后面空洞地向外看着什么东西。郑芬芳小时候的样子很漂亮,像个洋娃娃。

我认定关于郑芬芳的梦不是凭空而来的,但是她到底会不会像我梦里那样从厨房窗户里坠落下来呢?这个问题搅得我心神不宁。马路一路冷笑着从西沙旺小区消失以后,我就上楼去拍响了他家的门。郑芬芳在里面睡眼惺忪地踢踢踏踏晃到门边打开门,说,哦,你呀,进来吧。

郑芬芳一副困倦的样子,头发蓬乱,眼圈发青。这个视容颜如生命的女人如果不受梦游症的干扰,恐怕要比现在还年轻漂亮得多。她重新躺回床上补睡,让我自便。

关于她家,现在我最感兴趣的是厨房。她一让我自便我就去了厨房。我站在窗户后面首先看见了我家阳台,海蓝色的沙滩椅,窗台上的水晶瓶,里面插着几支翠绿的富贵竹和铁锈色的银柳。我还看见母猫落落跃上了窗台,把脸贴在玻璃上向下凝望。我突然看见它纵身从窗户里跃了出去,小小的身子轻飘飘地在空气里划了一道黑色的线。

我惊呼了一声,才发现刚才只不过是我的幻觉,母猫落落仍然忧郁地趴在窗台上。


第六十六章

我的牙科医生骆桥说他又想我了。

他在电话里吧吧地亲我,说,小巫女,想不想我?然后又说,你改变了我的一生。

后面这句话听起来倒是蛮煽情的,尤其从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嘴巴里说出来。电话子机信号不太好,我抽出天线,坐在沙滩椅上听他煽情。他开始说我的身体了,说它是如何地生

动和美好。我想幸好他在医院里是要穿着白大褂工作的,否则可能要出丑。他的意思很明确,想跟我做爱了。

可是我没空,我今晚要上郑芬芳家里睡,我告诉他,郑芬芳的老公马路出差了。

这个男人在电话里撒了一声娇,最后说,那好吧宝贝小巫女,再跟我说会儿话吧。

我给他讲我昨晚的梦。面目不清的男人在我家里出现,空气里垂挂着银光闪闪的不锈钢厨具,刀、叉、铲,还有那把蒙古小猎刀。男人的胸这回是被我用蒙古小猎刀捣烂的,像剁了一堆猪肉馅。郑芬芳穿着酒红色睡衣下坠,蓬着娃娃头空洞地看什么东西。

最后我讲到了冥河。我说我在梦里看到那条黑漆漆的冥河了,就是我编造的蒂森娜故事里那条冥河,我看见我母亲白露和女孩西西在冥河里露出美丽苍白的脸。很奇怪,为什么是女孩西西跟白露在一起呢?

我站在岸边,希望她们能顺利地游到岸边,爬上来。但是我看到白露和西西在冥河里露出了白色的尾,她们的下半身完全是鱼的样子。我绝望地大哭,这个时候母猫落落用小爪子拍醒了我。

我事先是念着女孩西西的名字进入昨晚这场昏睡的,事实如我所盼的那样,我梦见了女孩西西。但是她居然是跟我母亲白露在一起,而且是在我故事里的那条冥河里。我在故事里把食眼鹰奥吉佩变成了一条在阴间不死的冥鱼,它时刻跟随在蒂森娜的身边,企图复仇和复活。

我昨晚似乎在花圃附近看见女孩西西了,我告诉骆桥。接下来我有些犹豫,不知道该跟他再说些什么。我希望在梦里看见女孩西西,而梦里她跟白露在一起这个情节是不是正是我潜意识里所期盼见到的呢?

有些可怕。我说骆桥我不敢再想下去了。


第六十七章

第一天夜里郑芬芳的睡眠很正常,我惊奇地发现她还打着轻微的鼾声,我以为只有男人才打鼾。我本来就没多少睡意,躺在她床上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睡觉,所以她的鼾声让我觉得饶有兴味。

半夜里,郑芬芳起来上了躺卫生间,我当时以为她的梦游症发作了,很紧张,打算跟踪她,看她干些什么,结果她在马桶里稀里哗啦地弄了一些响声,跌跌撞撞地摸进来,躺倒了

继续大睡。

第二天夜里,郑芬芳终于在梦游症里粉墨登场了。她几乎是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床,身体直板板又轻飘飘,笔直地飘出卧室。我下了床跟在她后面,看见她笔直地穿过餐厅进了厨房,站在窗户面前。我早已经把厨房窗户都关好了,但是这个时候我突然想起来,梦游症患者是很怪的,在那个特定的时间段里,他们几乎有穿墙破门的特异功能,关窗可能毫无意义。

还好,郑芬芳只是在窗子里站着,像个塑像似的,似乎没有其他的打算,就跟我在阳台上看见的一样。我猜她此时的眼里一定很空洞,我站在她背后拉拉她酒红色的睡衣袖子,她无动于衷,我转到她侧面,看到她的眼里果然空洞无物。

我试着跟她说话,我说芬芳你到厨房来干什么?她无动于衷,似乎并不知道我站在她旁边。我又问了一句,芬芳你来干什么,告诉我好不好?这个时候她突然开口说话了,她牵动了一下嘴角,说,饿,找东西吃。我说你在看什么?她有些诡秘地笑了一下,说,血。我问她还有什么,她说,刀。

郑芬芳的眼睛空洞,却笔直地对准了我的阳台。阳台跟大卧室之间没有隔断,我猜郑芬芳是不是看见了我家的大卧室,我父亲老谢跟我母亲白露曾经住过的卧室。现在那张大床已经被老谢卖给收破烂的男人了,郑芬芳能看见的只有我铺在地板上的澳大利亚进口地毯、鸭绒垫子、抱枕、水晶相架。

郑芬芳说她看见了血和刀,会不会是白露的那面雕花铜镜?我跟郑芬芳一样定定地看了一会我家阳台,但是我什么也没看见。我忘了我离家时把那面铜镜放在哪里了,也许在地板上,也许在鸭绒垫子底下。我不知道是不是梦游症里的郑芬芳具备了一种特别的功力,如果铜镜放在地板上,此时她能够穿透黑夜看见它,它又在重现我所见过的那些画面,白露手拿着蒙古小猎刀,手腕上汩汩地流着血。

我还想知道郑芬芳看见了些别的什么,于是我继续问她,她的样子乖得要命,像小时候在课堂上回答老师的提问。她说她还看见了谢小白的爸爸妈妈。他们在干什么?谢小白妈妈手里有刀,在流血,谢小白爸爸站在旁边。他站在旁边干什么?不干什么。

郑芬芳的语言很简练,听起来像是一些短语或词汇,而不像是语言。并且,她的回答极其天真,语调也奇异地变得很脆很稚嫩,完全不像30岁,而像是七八岁。

这个夜晚极其漫长。我通过我儿时好友郑芬芳的梦游重温了1982年我母亲白露自杀时的场景,我父亲谢未阳,这个把我母亲白露含在嘴巴里爱着的男人,亲眼看着白露自杀而死。

事情就是这样。我儿时的好友郑芬芳从那个夜晚之后患上了梦游症,她小时候根本没这毛病。

郑芬芳是九点钟才醒的,她呵欠连天地把睡衣从小腹开始往上撸,直撸到脖子那儿,停了一会儿,才懒洋洋地把它从头上撸了下去,扔到枕头边上,开始往胸上套乳罩。你看着我干什么,又不是男人,她奇怪地看了我一眼。

正如我所预料,郑芬芳完全不知道她夜里干了些什么了。她清醒之后我就再也无法从她嘴巴里套出任何我想知道的事情了,梦游里的她是儿时的她,而不是现在的她。她看见了那些事情之后,躺回床上睡了一觉就把它们尘封在梦游里了。

这真是一个匪夷所思的世界。


第六十八章

李家克来的时候我正躺在鸭绒垫子上模拟我母亲白露。我拿了把小壁纸刀,把它紧压在手腕上,但是我好像找不到什么感觉。我努力看会儿手腕再看会儿门口,我想像里的谢未阳可能站在卧室里面靠近门口的位置。

门口离我此刻躺着的鸭绒垫子,也就是当年那张大床不过就是两步的距离,一米,老谢为什么不阻止白露自杀?除非他打心眼里希望她死。

这时李家克在门外叮叮咚咚地摁门铃,他事先没告诉我他要来,所以我以为是骆桥,就穿着睡衣过去打开了门。睡衣也是我特意买的,我想买一件白露曾经穿过的那种睡衣,但是没买着,所以就买了一件接近的。李家克看见我这副样子,脸腾地红了,眼躲闪着,我说你先坐会儿我换换去。

对李家克,我的性别概念不是很强,某些时候他就像个自己人一样。

换好衣服一出来,我就觉得客厅不对劲了。那把我日思夜想的蒙古小猎刀,它无声无息地躺在玻璃茶几上,我感觉它一下子就夺去了我的六魂五魄了。

我几乎是扑过去拿起了它,想都没想,拇指就啪地摁开了刀背上的开关,雪白的刀身刷地弹射出来,如同长虹贯日一般。李家克感到很奇怪,他说小白你怎么知道开关在刀背上?我说我也不知道,好像在梦里这样用过。反正我对它熟悉得就像它一直揣在我兜里好多年。

我把它倒立起来,提着尾部银光闪闪的饰链,它就完全变成了我梦里的样子。我不停地把它打开又合上,看着自己灵巧无比的手指,感到非常陌生,像别人的一只手长在了我的手腕上。

李家克离开的时候反复叮嘱我说,一定要小心啊,蒙古刀非常锋利。

李家克走了以后,我把它拿到了大卧室里。我早就让骆桥帮我在天花板上摁了一个粘钩,黑色的蜘蛛图案,粘钩上垂吊着我用毛线编的一根线绳。我仰躺在鸭绒垫子上的时候,总疑心那个粘钩变成了一只活的蜘蛛,静静趴在天花板上,那根线绳像是它吐出来的一根丝。

我把蒙古小猎刀尾部的银链子拴在蜘蛛吐出来的那根线绳上,然后躺在鸭绒垫子上看着它,它在空气里轻轻晃荡,跟钟摆一样,完全是我梦里的样子。我盯着它看了一会儿,似乎又看见它周围一件一件垂吊上了梦里那些银光闪闪的厨具。我知道这些厨具是我的幻觉,真实的物件只有这把蒙古小猎刀。它雪亮的刀片如同一条长舌,伸在我的眼睛上方。

睡觉的时候,我把它从线绳上取下来,啪地弹开刀片,把它抵在左手腕上。这个时候我的手腕变得异常敏感,我感觉蒙古小猎刀的刀片如同一张热切的弓,紧紧抵在我的动脉血管上,我甚至觉得我的动脉血管开始了不规则的跳动,像无数的软体虫类蠢蠢欲动。

我亢奋莫名,脑子里充满蜂鸣。我的母猫落落一直惊惧万分地站在我胳膊旁边看着我和蒙古小猎刀,它后背上的毛发一直竖立着。我想是蒙古小猎刀的雪亮吓着它了。

我在亢奋的想像里睡了过去。


第六十九章

我想我肯定患有某种肌肤饥渴症。这跟白露和谢未阳对我的态度有关,白露作为我的母亲,她一直疏于给我必要的肌肤触摸。她一直生活在如梦如幻的个人世界里,她爱自己胜过爱我。我常常倚在门外面看着她坐在雕花铜镜面前心醉地自我欣赏,她发现我以后,会向我露出一个仪态万方的美丽笑容,就像她在舞台上面对观众或在生活里面对众多的崇拜者那样。她的生活太丰满,没有多少空间留给我。

而我的父亲老谢,他的生活里似乎只有白露,白露制造了一片庞大的阴影罩在我的生活里。

但是,我说我患有肌肤饥渴症并不代表我愿意毫无原则地接受任何男人对我的肌肤触碰。到目前为止,我只接受两个男人,我父亲谢未阳,我目前的情人骆桥。我父亲谢未阳好像永远不会意识到我需要他的触摸,而我的情人骆桥则完全相反。

我的情人骆桥,他让我感觉我的肌肤像块磁铁,而他的手和嘴唇都像金属。即使他在医院,只要他在电话里叫我一声小巫女,我都能感觉到我对他手和嘴唇的向往。现在他刚从医院里风尘仆仆地赶来,身上有一股淡淡来苏水的味道。

我喜欢过性生活,这是我跟骆桥过了性生活以后才知道的。以前我觉得我一辈子不过都无所谓。我懒洋洋地躺在鸭绒垫子上让骆桥为我一件一件脱去衣服。他脱去我的黑色外套时停下来欣赏了一会儿我的黑色棉线内衣裤,脱去它们之后他又停下来欣赏我的黑色乳罩和三角裤。乳罩和三角裤是正宗黛安芬的货,款式面料都有着无与伦比的高贵。买它们我足足花了八百块钱。我没为这八百块钱觉得心疼,有个男人能看见它们,后者比前者重要。

我觉得我非常美丽,黑色的乳罩和内裤,白得不近情理的肌肤。我慵懒地把手臂向头顶上伸了伸,然后翻过身子来,把后背亮给骆桥,让他把乳罩搭扣解开。然后他又小心地脱去了我的内裤。他再次赞美我的身体,他说它显得非常野,饱满而茂盛,让男人不由自主产生冲动。

当然这用不着骆桥说,我的身体我知道。并且我知道,让男人产生冲动还只是一种表层,真正的内核是,我的身体本身就潜存着一种野性的肇事的冲动。当我遇见某一个男人,他令它产生欲望,野性的冲动就明明白白地抵达了我的性意识。

我根据我的奇思妙想要求骆桥。他是一个聪明的善于做爱的男人,尽管他是一个牙医,但他对女人的身体非常懂。所以他说我们之间的性生活是真正高质量的性生活,这个我同意。去卫生间冲完以后我又要求他给我一件一件穿上衣服。穿上乳罩和内裤以后骆桥问我为什么突然喜欢上了黑色,我说,怀念猫。

我趴在大理石窗台上透过窗玻璃看楼下的花圃,我告诉骆桥花圃里那朵花是罂粟花,而非虞美人。我还告诉他我似乎在一场大雾里看见了黑衣女孩西西,我最近频繁地想念1982年死去的母猫西西。

骆桥把他的大手放在我后颈上,用他的手指轻轻摩挲着我后颈的皮肤,试图让我安静下来。我已经穿上了我刚才脱下来的所有黑衣服,已经是五月了,我说我并不觉得烟台的气温在升高。

我又看了看对面郑芬芳家的厨房窗户,郑芬芳的老公马路出现在厨房里。他站在厨房里朝我看了看,我看不清他的表情,却觉得似乎眼睛被啄了一下,我眨眨眼,酸痛,眼泪流了出来。我坐到鸭绒垫子上紧闭双眼,眼前是一片无边的血红,同时我似乎听到马路在对面厨房里阴冷地笑了两声。

骆桥扒着我的眼皮看,弄得我眼泪继续稀里哗啦地流,最后他断言刚才有粒灰尘落了进去。我说不是,是因为马路刚才在对面厨房里非常恶毒地盯了我一眼。骆桥奇怪地看了一眼对面窗户,说,小巫女,你想说什么?

我说,不知道,我心神不宁,要有什么事情发生了。


第七十章

不知道是几点,夜很黑,一点月光都没有。

我把澳大利亚进口地毯边缘的流苏扯掉了一些,然后又抓过一个抱枕,很奇怪,我没怎么用力,就听到嗤啦一声,抱枕像一张肚皮被猛然划开了一道伤口。

我隐约看见我父亲老谢坐在我旁边的地板上,他拿着一条毛巾,在水盆里浸了浸,然后

捞出来把它拧成一根松散的麻花,再展平。我看见这条红色的毛巾逼近了我的眼睛,最后落在了我的额头上。但是它似乎起不到多大的作用,我呻吟着对老谢说,把我弄到冰箱里去吧老谢。

老谢肯定不能把我弄到冰箱里去。我在灼热的头痛里想像着我在冰箱里被冻成一根冰坨的样子,禁不住呵呵地笑出声来。

我看见老谢皱着眉头,忧心忡忡又非常吃惊地看着我,他一定感到很奇怪,我为什么在这种时候还会这么莫名其妙地笑。过去的三十年里,他逐渐逐渐开始不喜欢我莫名其妙的笑,也许现在已经非常厌烦了,我猜想。否则他不会这么不喜欢跟我接近。但是我控制不住在某些时刻发出这种令我自己都感到莫名其妙的笑,我总是这样笑什么呢?

我不记得了,也许是经过了我的再三恳求,我终于如愿以偿地把我病痛的脑袋放在了老谢的大腿上。老谢不时地扭过身子把毛巾在水盆里浸一浸,然后敷到我额头上。我发现他恍惚地盯着这条毛巾看,他非常矛盾,眼神有着躲闪的惊慌。我又想笑,为什么我的目的这么轻而易举就能达到,这条红色的毛巾让他的表现完全没有脱离我的预想。他在我家里找不到其他颜色的毛巾。

由于头痛,有那么一刻,老谢在水盆里绞那条毛巾的时候,我甚至觉得从它身体里被绞扭出来的水也是红色的,我觉得那样很美。

老谢的大腿使我逐渐安静下来,脑袋里那些纷乱冲撞的虫子停歇了,我抱着老谢的大腿满足地睡了过去。其间我不安地醒来过一次,老谢一动没动,我猜他的腿肯定麻木了,但是我仍然说,别走啊老谢,你一动我就会知道,等我醒了,还有话要问你呢。


第七十一章

我父亲老谢当然不承认他是希望我母亲白露死的。

虚伪。我对老谢说,你明明是站在卧室门口,喏,大约就那个位置,眼看着白露用一把蒙古小猎刀把自己手腕拉开的。就这样的刀吧?好好看看好好看看,是不是跟这把刀很像啊?

老谢惊异地看着我从鸭绒垫子底下刷地抽出那把蒙古小猎刀,我在他眼前刷一声把刀片从鞘里弹出来时,注意到刀片雪亮的光芒让他不由自主地哆嗦了一下。他拿手挡了一下眼,动作有些儿童化。

他顾不得应付我这句话,皱着眉头说谢小白你快把它放下来,快点。我拿着它在他眼前持续地晃悠,他把手伸上来徒劳地隔着空气阻挡了它一下,我咯咯地笑出了声,你怕什么呀老谢?

我怕什么呀,我有什么好怕的,不就是一把破刀吗?老谢顽强抵抗着。

一把破刀?破刀你干吗不敢碰呀?是不是因为它让你想起了过去?那时你为什么眼看着白露自杀?你这个冷血动物,原来你不只对我不好,对她也照样不好。

我看到老谢的脸有些发白了,他说你还笑,你老是那么恶毒地笑什么呀?你脑子里成天都在想些什么,干吗不能老老实实地呆着?

我说我怎么不老实了,我总比你老实吧?我又没弄几个男人换着好。

老谢恼怒地说,谢小白,你跟谁好我从来就没想管过,只要你不怕头疼。

我说我头疼跟男人有什么关系呀?你对我不好难道还希望天底下所有男人都对我不好呀,你安的什么心哪?

我从鸭绒垫子上爬起来,盘着腿坐好,认真地看着老谢。夜里我曾睡在老谢的腿上,而刚才我醒来以后老谢就坚决地把它从我头下抽出去了,我还没来得及好好感受一下他的温度。他叹了口气说,谢小白,你遗传了你母亲的头疼病。

真要命,老谢这样说的时候,我似乎从他眼里看见了白露,我嫉妒她,这感觉超过了她遗传给我的头疼。真讨厌,我说,她干吗要想尽一切办法缠着我,不惜让我一辈子忍受头疼的折磨?

老谢费劲地咽了一口唾沫,我觉得他嗓子眼里肯定很干燥,他想咽一口唾沫缓解一下烦恼,但咽下去的却是口腔里的一口浊气,我忍不住咯咯笑起来。

老谢虚弱地说,谢小白,你别笑了行吗?

我说干吗不笑,不就是头疼吗,不头疼你肯让我枕着你腿睡觉吗。

老谢迟迟疑疑地说,你就不想知道你为什么头疼?

我说,想啊,为什么呀?你不是说跟男人有关吗?你是不是想说我只要跟男人睡觉就会头疼啊?

老谢的脸越发地白了,我猜他就要恼怒地从地板上站起来,像以前无数次一样,拎起外套头也不回地离开这间屋子了,但是很奇怪,这回他一动也没动,只是怜悯地看着我,让我极不舒服。他说,你猜对了。你母亲就是因为忍受不了头疼而自杀的。

老谢只用了两句话,这么简单,就告诉了我两个事实,一是我母亲是因为跟男人睡觉而头疼的,二是我母亲是因忍受不了头疼而自杀的。这有些好笑,我不禁咯咯地笑起来,我几乎是一下子就相信了这两个事实,我觉得事情似乎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尽管在谜底尚未揭穿之前,我一丁点都没想到会是这样。

我说,老谢,你明知道白露跟男人睡觉会头疼,那你干吗还要跟她睡觉啊?

老谢答非所问,说,谢小白,我不想让你也像你母亲那样头疼下去。

我说,那你的意思是说,我以后最好别跟任何男人睡觉?我可能做不到,除非你天天在家陪着我,从此不理任何女人。

我父亲老谢这下是真的从地板上站起来了,他豁的一下站了起来,说,谢小白,你太过分了!

这就对了,我说,我料定你会这么干的,你要是肯在这安安生生地呆着那才怪呢。我过分?过分的还在后头呢,就算白露是因为怕头疼自杀的,那你也不能就站在旁边看着她死啊!

老谢匆匆忙忙拎起外套,打开门,头也不回地就走了。我跳起来,跑到阳台上,一会儿,就看到他蔫头耷脑地从楼洞里走出来,走到花圃旁边的时候,我看见他似乎顿了顿,大概在看那朵开放的罂粟花。


第七十二章

郑芬芳站在对面,两眼空洞地对着一片夜色。奇怪,隔了这么远,我能清楚地看见她的眼,如同两口枯竭的井。

然后,她似乎就一下子从那扇开着的厨房窗户里飞了出来,我想像她会在瞬间笔直地坠落下去,像任何一个垂直下落的物体一样。但事实并不是那样,郑芬芳是以飞舞的姿势落下来的,她飞舞的姿势极其优美,有着丝缎一样质地的睡衣在空中飞展开来,使她看起来像一

只缤纷妖娆的蝴蝶,或者一张经过裁剪了的花花纸片。

她轻若无物地从六楼窗户里飘飞着,在夜空里完成了一场优美的自由落体运动,最后砰的一声砸落在水泥地上。我感到很奇怪,她看起来那么轻,完全如同一张纸片,或者一根羽毛,但最终落到水泥地上的声音却是那么震撼,砰,这样的一声,如同从六楼窗户里扔下来一口沉重的铁锅。我疑心我看见的并不是郑芬芳,而真是一口铁锅什么的,抬起头来,却看见郑芬芳的老公马路正站在厨房窗户里,他嘴角挂着一抹扑朔迷离的笑容,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他仿佛察觉到我在看他,立即调整视线向我看过来,在此之前他正打算探头看看楼下的水泥地。

我感觉到我的双眼产生了一种瞬间的刺痛,被一种烙铁样的东西猝不及防戳了一下似的,烧灼,刺痛,眼泪稀里哗啦的。我拿手背胡乱抹着眼,对着夜空大声问马路,你干吗要把郑芬芳从窗户里推下来?她死了!我听见我的声音大得出奇,尖厉而高亢,它完全毫不费力地穿透空气抵达了对面六楼的窗户,郑芬芳的老公马路嫌恶地甩甩头,似乎这样就能一下子把我的声音甩出窗外。然后他把头探出来,看了看楼下的水泥地面,嘴角仍旧挂着那抹扑朔迷离的笑容,砰的一声关闭了窗户。

我听见我的声音如同一把铁砂子,被对面厨房窗户反弹回来,纷纷下落,像一场雨。我趴在窗台上看楼下的水泥地,郑芬芳静静仰卧着,两只小臂微微向着头部蜷曲,腿摆放的姿势极其优美,长发铺展开来,衬托着苍白的脸,如同开放了一朵白色的、孤独而忧伤的马蹄莲。我对着她叫,郑芬芳,郑芬芳,她无声无息。这个时候,夜色渐渐凝重起来,起了雾,什么也看不清了。我大叫起来,呼的一下坐起来。

我心跳如鼓,弄不明白刚才究竟是不是做了一场梦。屋里一切都是真实的,躺在身子底下的鸭绒垫子,放在枕旁的雕花铜镜,我伸手到垫子底下,又成功地摸到了那把蒙古小猎刀,小猎刀凉凉的,有一种宝玉的清冷。

我掐了一把胳膊,有痛感,知道已经从刚才那场梦里醒来了。但是我很着急,觉得郑芬芳正躺在楼下的水泥地上,于是我跳起来冲到阳台上打开窗户。外面有晕黄的路灯,可以毫不费力地看到楼下的水泥地,水泥地干净而苍白地铺展着,上面什么也没有。对面的窗户安静地沉默着,我站着看了半天,郑芬芳也没在那里出现。

午夜了,我躺回到垫子上,忧心忡忡地重新睡了过去。


第七十三章

我为什么会睡得那么沉,事后我想可能是因为关于郑芬芳坠楼那些梦的频繁出现已经把我搞得心力交瘁。

睡过去之后我再没做梦,是母猫落落惊恐不安地用小脑袋蹭醒了我。它的眼球在夜里由琥珀色变成了墨蓝色,类似于影视剧里月光下充满恐怖杀气的树林那种惯常颜色。一看到落落的这种眼睛,我就感觉到有根绳子一样的东西穿过胸腔拴住了我的心脏,然后忽地一下,

它就被提了起来,撞到了嗓子眼处,在那里惊恐而激烈地搏动。

我疑心是家里的洗衣机又在响动,但到处寂静无声。我几乎是在感觉到寂静的同时一下子跳起来跑到了阳台上,在灰色的凌晨里,郑芬芳姿势优美地躺在楼下水泥地上,像一朵忧伤开放的马蹄莲。我猛地把目光转向对面六楼的厨房窗户,窗户里没有任何人,那扇让郑芬芳通过的窗子兀自敞着口,像大张着一个空洞洞的眼眶。

我觉得我应该在那里看到郑芬芳的老公马路,他或许还会像我梦里那样,嘴角挂着扑朔迷离的笑容,用恶毒的眼神猛地灼我一下。

我穿着睡衣抱着落落跑下楼,绕过花圃里的罂粟花跑到郑芬芳的旁边,她就无声无息地躺在我方才梦里见过的地方,姿势跟梦里完全吻合。这没什么奇怪,显而易见,是那些预见性的梦提前向我传递了郑芬芳的死。

我打了110报警,又打了第二个电话给郑芬芳家,她的老公马路用一种沉湎在睡梦里的慵懒声音问我,谁呀?我说你别装了我已经报警了。我已经看到了这个男人在家里窃喜的表情,他却仍然拿一种懵懂的声音问我,报什么警啊你说什么啊?我说你他妈的可真能躺得住。

110的警车五分钟后就开进了西沙旺小区,警察们用红飘带把郑芬芳围了起来。我主动跟他们说我是现场第二目击者,他们问我第一目击者是谁,我指着跌跌撞撞从楼梯上跑下来的马路说,是他,是他把郑芬芳从窗子里推了下来。警察说那请你跟我们回去协助调查。


第七十四章

当我再一次从头疼的昏迷中醒过来之后,我父亲谢未阳的表情里充满了哀伤。他说谢小白你能撑到什么时候?我说那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又撑过来一次。谢未阳试探着问我说,谢小白,你离开那个男的行不行?我说不行,我要他,越来越要他,就像你离不开西西一样。

我的父亲谢未阳现在经常长久地跟西西坐在他的白露酒吧里喝酒抽烟,他似乎被她完完全全地迷住了,尽管他们之间真正的语言交流并不很多,他好像只是喜欢看着她无声无息地

喝酒抽烟,而她做这些事情时的举止有些陈年的风尘味道,我认为我父亲老谢从她身上找到了我母亲白露的痕迹。

我不知不觉地在这场看起来将要旷日持久的恋爱中充当了跟踪者,做这件事给我带来的是并重的痛苦和兴奋,使我感觉如同吸上了一种精神鸦片。

这个迟迟没有过去的春天看起来非常反常,或者说,我所居住的西沙旺小区非常反常,经常无端端地弥漫起大雾。我坐在出租车里看着我父亲老谢跟西西在立交桥洞口分别,然后看着西西在无端端弥漫起来的大雾里消失无踪,有时在立交桥黑漆漆的桥洞里,有时在小区门口,有时在小区里我的楼下附近,确切地说,花圃附近。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为老谢跟西西的恋爱如此痛苦,在跟我的情人骆桥厮磨的时候,我开始喜欢上了用牙齿咬他,咬他的胸、后背、手、胳膊,他想甩脱的时候,我居然发现从我嗓子眼深处涌上来一股气流,在口腔里冲撞成了一种呜呜的声音,含混不清,骆桥说像母猫落落发出来的声音。每当这时骆桥就纹丝不动,他说他越动得厉害我就咬得越厉害,他还说我总有一天会把我的牙齿搞得尖利起来,像落落一样。

我开始长时间看着骆桥身上的淤痕发呆。在发呆的时候我偶尔会想一想这位牙医的夫人是否已经发现了这些淤痕,而牙医是如何跟她撒谎的,或者,他根本就不再敢脱光了睡觉。

更多的时候,我在想我父亲老谢跟女孩西西在一起的细节,我觉得我可以肯定西西也像我一样咬过老谢,用她那细密美丽的贝齿。我不知道这种猜想是从何而来,总之它很奇妙,我有时如同进入一种幻觉,看得到西西美丽的牙齿时时变得细长和锋利,事实上,这种变化也许不像我幻觉中那么夸张和明显,但我的父亲老谢是个牙医,即使那些牙齿的变化是微妙的,也逃不过他的眼睛。

所以我能在幻觉中同时看到老谢的迷惘,他迷惘地看着西西变来变去的牙齿,茫然不知所措。

老谢劝说我放弃跟男人做爱,我想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我放弃什么都不能放弃它。何况,我开始在对老谢跟西西的想像中与骆桥做爱,我模拟着我想像里的所有细节。而每次过后我都毫无例外地坠入头疼的境地,每逢这时我就打电话把老谢找来。

我说,老谢,西西喜不喜欢咬你?

老谢睁大了眼说,谢小白,你太过分了!

我说,哦,这么说让我猜对了是吧?让我看看她咬的牙印跟我的像不像。

我过去扯老谢的衣服袖子,老谢勃然大怒,说,谢小白你能不能安安生生的,别这么成天胡思乱想?

我说你急什么呀,想知道我为什么会猜到吧?很简单啊,西西是只猫,而且不是一只普通的猫,是我母亲白露当年最宠爱的那只死于1982年的母猫。

我感到很开心,我看到我父亲老谢根本无法用恰当的举止来表达他的震惊。我想,他的震惊要么来之于西西是只猫这个事实,要么来之于他所认为的他女儿的疯狂想像,无论如何,较之于从前我描述过无数次的洗衣机流血事件来说,西西是只猫这种描述更能令他大惊失色。我想我猜得没错,西西一定如我想像里那样,用美丽的贝齿媚惑无比地咬过他的肌肤。

我继续击打老谢脆弱不堪的心脏,我说这只名叫西西的母猫来自楼下的花圃,当年埋葬了它的那个红沙坟。我还可怜了一下老谢,我说她飘逸的脚步声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对你来说她不是归人,是一个只属于夜晚的过客而已,一个无所皈依的魂灵。

我的父亲老谢彻底失去了自信,他英俊的面孔瞬间罩上了将死似的惨白。我想他这回有些相信我的话了,因为他跟女孩西西亲密接触过。我抚着他的腿试图让他安静下来,我说你总不相信我是个散发着灵异之光的孩子,可我真的从小就能听到洗衣机自己响动,我还梦见过白露,她跟这只名叫西西的母猫在一起,她们都在我小说描绘的那条冥河里,长着鱼的尾。就连郑芬芳的死我也一直在睡梦里预见过,我看见是马路把郑芬芳推到窗外的,就像朝楼下随手扔了一片白菜叶子,可是那些警察都不相信我的梦,他们跟你一样。

我的父亲老谢在过了很久以后最终摸了摸我的头发说,谢小白,你说的都是幻觉。他缓缓地走下楼,站在花圃边上看了一会儿罂粟花,离开时的背影瞬间变得有些苍老。


第七十五章

我在网上给脚手架写了封信,说我打算着手写一篇悬幻小说,关于一只猫的魂灵跟男主人之间发生的爱情故事。

这个香港人立马给我回了一封热情洋溢的信,称我是他心目中最有灵气的优秀小说家,这样的话,我的一位编辑朋友刘照如也曾经说过,但他并不知道我在小说里叙述的事情根本不是靠什么灵气虚构出来的,而是让人难以置信的事实。他是在前几天跟我说的,他说我写

的那篇关于预见性死亡之梦的小说将被发在头题。那篇名叫《午夜零点》的小说是我在郑芬芳死后的那天夜里写的。

我把那篇关于蒂森娜的漫画小说已经写到了非常熟练的程度,坐在电脑前写它的速度快到了不加思考,仿佛在看着一张报纸机械地练习打字。

蒂森娜一如既往地在寻找梦里的那朵花,她经过了草原、古堡、漫无边际的沙漠,甚至还包括一座巨大的废弃多年的陵墓,跟陈凯歌导演的那部《古今大战秦俑情》里的陵墓很相似。

后来她还经历了洪荒和战争,最后,公元前501年,她遇到了斯巴达强悍英俊的武士梭罗,这个武士是皮里阿西人,他原来是个经营手工业的小业主。斯巴达是个不断发动战争的侵略国家,在一场混乱的战争中蒂森娜救了受伤的武士梭罗,他爱上了这个脸罩面纱的女子。

这个时候蒂森娜已经跟很多男子相遇并分别,她贴身的肚兜里放着从那些男人衣服上取下来的纪念物,宝石或者饰物,他们大多都死了,因为食眼鹰奥吉佩一直跟随着蒂森娜,每到一处它都要用它残存的魔力给人们带来灾难,他们在跟它的战争中受伤而死去。

公元前500年,这个名叫梭罗的皮里阿西人终于把食眼鹰奥吉佩杀死在冥河里,这个时候战争已经慢慢结束,斯巴达成了古希腊最强大的国家。在与奥吉佩的恶战中,梭罗用一柄非常钝的看起来像是矛的铁器把奥吉佩刺死了,蒂森娜眼看着那条一直跟随着她的黑色的冥河在渐渐消失,她确信它会一直那么消失着,消失到虚无般的天光里。

她从衣兜里取出那些男人留给她的饰物,一件一件扔到即将消失的冥河里。

这个时候,蒂森娜终于看到了她梦里的那朵花,蓝色的像眼睛的花朵,梦幻般的蓝色,纯净而清晰。花瓣如同镜子映亮了蒂森娜的眼睛,她突然觉得应该把面纱取下来,于是她就缓缓取下了面纱,这时她发现她原来已经有了满月般的面容,那片丑陋的胎记消失不见了。

她带着圣洁的笑容而死去,死在那朵硕大的蓝色花朵里。

至此我已经把脚手架规定的字数写完,我奇怪我怎么能拿捏得那么准确,一个字都不多也不少。只是我对蒂森娜死亡的方式还不是那么满意,我本想给她安排一个极端浪漫极端伤感的死亡。脚手架说这样已经可以了,毕竟是漫画作品,当不得真。

我想像着我编造的这些人物此刻都在香港被那些中小学生传看,不免心生一些伤感,能有几人看得懂我糅在这部漫画作品里的感情呢。

总之我的古希腊时代结束了,我至爱的古希腊,很久以前就魂牵梦绕的古希腊,终于被我用一部漫画小说的方式释放了,释放的同时也意味了它的死亡。

删除了电脑里关于它的所有字,睡梦里却看到了那条冥河,白露和西西,还有我的父亲谢未阳都在水里,白露和西西在神秘莫测地笑,而谢未阳却在挣扎,他屁股后面慢慢长出一条模糊的尾,双腿在可怕地消失。

醒在淋漓的大汗里。


第七十六章

我感到我开始没命地无所事事。于是便玩李家克带来的那把蒙古小猎刀,或者抱着落落下楼去看花圃里的罂粟花。 我经常在花圃边上走来走去,从午后一直到黄昏,其间听到过往的邻居咬着耳朵窃窃私语。我知道他们在议论我,他们一直对我的所谓精神残缺保持着始终如一的认同。

在花圃边上无所事事呆着的时候,我经常能看到郑芬芳的老公马路,他现在一点事儿都

没有了,总喜欢低着头哀伤地穿过小区水泥甬路走进他家的楼洞,小区所有居民都给了他绝对真诚的同情。他用老实巴交的外貌蒙蔽了这个世界。每逢这时,我都会毫不客气地逼视着他,他假装没看见我,于是我就撮起嘴唇吹几声口哨,他抬起头来敦厚地冲我一笑,笑得还真有那么些不胜悲凉,可真应该去做个演技派明星。

有一次我按捺不住地冲到他旁边说,李家克他们火车站来了一帮子拍电影的,你去试试吧,你他娘的准行。

他看看四下里没人,从鼻腔里轻蔑地哼了一下说,我知道你一点毛病都没有。

我伸出手去照着他的脸就来了几下子,我当时抓他的时候恰巧从楼洞里出来一个人,那个人目睹了我像个货真价实的精神病人一样,用尖尖的指甲撕破了马路的脸,而这个刚刚死了爱妻的可怜的小公务员,则露出了一脸宽宏大量的笑容。

此后几天这个卑鄙的男人脸上一直带着伤在小区里进进出出,我想我如果真有精神病的话,总有一天要宰了他,用那把锋利的蒙古小猎刀割破他的喉咙。

关于我的好朋友郑芬芳的死,我的感觉是,她如一粒水珠蒸发在了这个小区的空气中,消失得无声无息。也许只有我将一直记得她坠落到水泥地上时的响声,她躺在那里的样子。

前面那个楼洞里的居民先是大惊小怪地恐慌了一阵子,女人们不论胆大胆小都嚷嚷着不敢一个人进出楼洞,非要老公陪着。我认为她们纯属借题发挥,心里十分明白一张张疲倦无光的脸已经勾不起丈夫与之同进同出的欲望了。恐慌似乎是只持续了几天的事情,几天过后丈夫们失去了陪同的耐心,女人们也不再害怕了,于是郑芬芳就被遗忘了。

我试图让警察们相信马路正是像我梦见的那样,把郑芬芳像抛一片白菜叶子一样弄到了窗外,但正是因为梦的原因,我无法使他们相信我。他们重视活生生的证据要远远超过一个莫名其妙的梦。我后来又把李家克叫到家里来,让他站在阳台上,把那夜的经过原原本本说给他听,如我所料,他对我的精神状况越发担忧,说如果我再这样他就要强制带我去做彻底的精神检查。

最后我只好一遍一遍奔走在西沙旺小区的水泥路上,对经过的每一个人重复事实真相,开始他们还表示了足够的好奇心,愿意停下来听几分钟,我想即使他们出于好奇,我也非常乐意把这种好奇心充分利用起来。但是事情非常失败,没有几天他们的好奇心就像郑芬芳的死一样消失了,所以我只好跑去抓马路的脸,我总得想出一个办法表达我对事实真相的揭发欲望。

我的西沙旺小区里的居民朋友们,他们开始躲着我走路了,有一次我听见一个年轻妈妈对她的孩子说,别离她那么近,要传染精神病的。


第七十七章

总是黑夜,和黑夜里的梦。

我无法分清跟我在一起的男人是谁,骆桥还是我父亲谢未阳。我们之间始终隔着一臂长的距离,我的手指尖离他的衣服只差一厘米,这让我感觉很累。

有一天我把这个梦告诉骆桥,骆桥说我有恋父情结,他说他早就看出来了。他还说有恋

父情结的女孩都是情感丰富的女孩。而我认为事情并不是这样,是因为缺陷,巨大的缺陷,我父亲老谢没有给我足够的爱,我渴望一种来自他的溺爱。

我的情人骆桥经常抱着我的后腰,把我抱到空中,他个子很高,我感觉自己的脚瞬间脱离了地面,很多时候我会产生幻觉,我脱离了让我感到无序的尘嚣。他这样抱着我几秒钟,再把我放到垫子上。有时候他在我想去厕所的时候跟我说,我抱你去。他给我穿袜子,把我的脚放在嘴边吻几下。他拍着我,摸着我的头发哄我睡觉。

我想我要的可能就是这种溺爱。

关于头痛,我从没对骆桥说起过。每次我都选择激情之后让他尽快离开,如果他知道了头痛的事,他一定会选择远离我,至少是身体上的远离,而我已经离不开他的身体,那像是一种鸦片。

我频繁地梦见我流血的母亲白露,1982年死去的母猫西西,它突然现身了的魂灵,白菜叶子一样坠下楼的郑芬芳,她童年时站在厨房窗户里看到的我母亲的那场自杀。它们每天都无声无息地挤满了我的大脑,我幻想将来有一天,我的大脑里密密地爬满了这些真实而又荒诞的秘密,它们无处可去,一点一点积聚,并侵蚀着它,最终把它侵蚀成一个空空的脑壳,使它弹指即破。

我害怕这样的想像,这种时候,无法抑制地迷恋通过骆桥来达到身体上的一种释放。我对高潮充满了焦灼的期待,它来临时,会把我弄得像个孩子一样哭起来。而当它迟迟不来的时候,我就会像一只真正的猫一样,用牙齿拼命地咬骆桥。

我想,我还同时迷恋上了那种头痛。无边无际的痛,身体向着看不见的黑夜坠落,最后的一刻,突然失去了赖以感知的失重感,死亡的快意不亚于高潮的来临。

然后是昏厥。醒来之后我会感到一种虚脱的轻松,昏厥对我来说是最纯洁最彻底的睡眠和休息,除了昏厥,我的大脑从来没有停止过运动,总有很多东西,怪诞的,无时无刻不在填充着它的空间。

醒来以后我会想起我的母亲白露,她头痛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她一定十分痛恨它,它破坏了她美丽的生活。我端详着那把蒙古小猎刀想着我母亲白露的自杀,有一天我突然想,她用它切开血管的时候,心里一定有些得意,这种想像给我带来亢奋感。

除了在做爱和头痛这两样事情里沉湎,我没什么其他事情可做了。郑芬芳,尽管她跟别人一样看不懂我,但她毕竟是我唯一的朋友,现在她莫名其妙地被谋杀了,而我想不出一点办法为她讨还公道。关于蒂森娜的漫画小说也写完了,我仿佛一下子忘却了写字的感觉,宁愿抱着小母猫落落像个废物一样窝在沙滩椅里晒太阳。而阳台并不是一处安宁的所在,我抑制不住对郑芬芳家厨房窗户的长久凝望和猜想。我期待进入一段关于她家厨房窗户的睡梦,梦见马路从窗户里坠落下来,但是这个梦没有任何莅临的迹象。


第七十八章

是真的吗?我梦见我的父亲老谢近在咫尺地注视着我,就像很久以前他注视我的母亲白露。

很可怕,我还梦见了他的嘴唇。柔软,棉花糖一样无任何力量,却颠覆一切的柔软……

我的泪大滴大滴地落下去,一直落,跌到看不见的地方去了。


第七十九章

我有两次生命

一次是出生

我有两次生命

一次是爱上你

我爱这世界

因为我爱你

我爱这世界

因为你爱我

……

天气有些热了,我有时一整天穿着胸罩和短裤在家里走来走去,或者坐着,打开电脑,却写不出字,便听歌,反反复复听三首歌,水木年华的《墓志铭》,朴树的《白桦林》,唐磊的《丁香花》。

水木年华的《墓志铭》只有那几句词,反反复复地唱,缓慢的伤怀如同一把压迫血管的钝刀,中间突然用一首《花儿为什么这样红》的音乐作为过渡,我便会想起郑钧懒洋洋唱着的那首《花儿为什么这样红》。我所喜欢的伤感就是这样的,缓慢的,无所事事的,最本真的嗓音,哪怕朴素到不像音乐。

《白桦林》,朴树刚刚出道的时候,最最本真的嗓音,不加任何哗众取宠的花边,一路平坦无所事事地唱下来,把一个年轻女孩唱到了白发苍苍,然后死去。

唐磊的《丁香花》,唱的是一个死去的名叫丁香花的女孩,她的坟头上开满了灿烂的丁香花。

我想我喜欢这些歌,除了被那种看似无所事事的悲伤吸引,还有一个词汇一直缠绕着我,死亡。最美最悲最不可复制的死亡。像我的母亲白露,她在她爱人的眼前用一把美丽的蒙古小猎刀割破自己的手腕,缤纷的血光,如夜空中璀璨的烟花绽放。我的好朋友郑芬芳,她如同一只柔弱无骨的蝴蝶,从夜空中的窗口飞翔出来,悄然坠落。

我会怎样死去?如果没有更为严重的例外,我必定死于头痛。每次昏厥后醒来,都像从死亡黑色的羽翼下逃脱,而一定不是每次都可以逃脱……我将会在某一次无声无息的昏厥中彻底死去,这不是我的想像。也许我的母亲白露是对的,她至死都在追求远离平凡的美丽。

我穿着黑色的胸罩和短裤坐在地上,听歌,思考死亡最美的方式。想老谢,想骆桥。

我频繁地梦到老谢,或者骆桥,或者老谢跟骆桥之间一种模糊的重叠。他们的眼和脸不停地重叠和分开,我的视网膜很累,时而清晰时而模糊,有时稀里哗啦地流眼泪。骆桥说我有恋父情结,我想也许是的。也许我很早就意识到了。这个世界是很没道理的,女儿不可以爱上自己的父亲。

我想跟老谢谈谈这个问题,关于恋父情结。这种痛苦我不能一个人承受,我得告诉他他也有责任,如果他对我好一点,我可能就不会爱上他。他越疏离我,我就会越迷恋跟他亲近。我打电话给老谢,说我有重要的事情要跟他谈,他问我在哪里,我说音乐喷泉广场。我还告诉他我最近频繁地想到死亡,梦到一些黑色的大鸟的羽翼,或者我小说里那条黑色的冥河,人身鱼尾的他,白露和母猫西西。


第八十章

我看着那些没有规则起落的喷泉,很奇怪的,听到音箱里传来水木年华的《墓志铭》。我不确定这是他们本来就决定要放的歌,还是我的意识起了作用。从家里出来之前,我刚刚听了这首歌大约有六遍,坐在公交车上,脑子里一直盘旋着它的音乐。

我呆呆地坐在喷泉边,看着一个身穿黑色长裙的女人面无表情地从眼前走过。这个女人无来由地让我感到一阵惊冷,她很怪异,六月了,穿了一条长及脚踝的毛料裙,并且,一遍

一遍地在小广场上走来走去,手插在裙兜里,面无表情。

我想是她的黑裙让我的视网膜产生了敏感。我越来越对黑色敏感,一切黑的颜色都越来越让我惊冷和迷恋,这一切都跟名叫西西的女孩,也就是1982年死去的母猫西西有关,这一点我确信无疑。想到这一点的时候,我低下头,从领口里看了看我的黑色胸罩,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如此迷恋这种阴森的颜色。

好在,喷泉还是白色的,音乐声高昂的时候,它如同一些连缀起来的细碎的雪朵涌上半空,这多少缓解了面前这个走来走去的女人带给我的视觉疲劳。我感觉到我的父亲老谢该来了,转过头,看见他正在穿过马路,我的眼睛就突然热了一下。

我向老谢身边靠了靠,这次他好像没躲,因为头痛,我瘦了不少,他可能良心发现,觉得应该对我好一点。我就把头靠上他的肩膀看喷泉,突然间觉得没什么话可说。

天气太暖了,阳光有了些烈的味道,我把日光过敏的手插进他的衣兜里,合上眼睛,眼前是一片明丽的血红。那首《墓志铭》已经唱了三遍,平均四十分钟唱一回,其余时间唱的是一些别的歌。我想如果我可以,我会把这个小小的音乐喷泉广场变成一个音乐坟墓,我跟老谢就这样无声地坐下去,坐在音乐声里,死去,身上的皮肉一点一点掉落。

在我快要睡着的时候,老谢动了动肩膀,说,谢小白,你这几天头疼没有?我说疼了,他说我不愿意看见你像你母亲一样,我说那你就对我好一点,他问我说我对你哪儿不好?我说哪儿都不好,不及白露的万分之一,老谢想了想说,谢小白,你别胡闹,她怎么能跟你一样,我说我怎么就不能跟她一样,我也像她一样地爱你。

顿了顿,我又说,老谢,骆桥说我有恋父情结,你说我有吗?

老谢不说话,我又问他,你喜欢我爱你吗?

老谢还是不说话。在这之前我以为我的话能把他惊得跳起来,我想像过他大睁着眼惊恐地看着我的样子,他一向跟别人一样,认为我是个怪孩子,时时能出其不意地让人惊恐。但是老谢的反应很平静,这让我疑心是音乐声过高遮盖了我声音的力量。

他平静得像一眼看不到底的深井。是不是你早就知道?我问他,他继续用沉默对待我。我心里很疲惫,发出来的声音有着明显的颤抖,你怎么能这样无视我的感情?我是不是非常让你不屑?一个追求乱伦感情的乖戾女孩子很让你不屑吧?你才这样用冷酷和时间一点点磨耗我的青春?

我想像我的声音一定是冲撞而出的,有着爆发的力量和分贝,但事实却不是这样,它们像从我肌肤毛孔里渗出来的一样,细细的软软的,如同一只只蚊子在小广场的音乐声里游荡和消失,让我无法操控。我不知道我的父亲老谢是否听清了我软弱的质问,他对它们置若罔闻。我很愤怒,这是一个冷血和胆小的男人,这么些年了,他像一只老鼠一样躲得远远的,把什么都留给我。他当然没有过什么压力,走马灯似的换女人,大半生都躲在温柔乡里。

我的泪像蚯蚓一样纵横地在脸上爬动,眼前是水雾里刺目的喷泉和阳光,视网膜有被灼伤的痛。

天色暗下来的时候,老谢提出离开音乐喷泉广场。他时刻以一种逃遁的姿势提醒我我是一个思想乖戾的异类,他不喜欢的女儿。

我的手指在他口袋里摸索到了一枚硬硬的东西,我不确定它是由什么材料做成的,塑料,铝,或是不锈钢。整个下午,它一直被我捂着,却始终凉凉的,似乎沾不上任何温度。我决定偷走这个东西,它凉得让人匪夷所思。

这个时候我想起老谢温暖而柔软的唇,棉花糖一样无任何力量却颠覆一切的温暖和柔软的唇,我请求他吻一下我的前额和头发,但是这个请求遭到了他的拒绝。

我想也许我一直是让他蒙着羞的,他一定喜欢明媚简单的女儿,而我是如此地阴暗,像他眼里的母猫们。他说过猫让他觉得阴暗,那种神秘莫测的眼神。他像憎恨猫一样憎恨我的存在。

水池里的彩灯亮起来的时候,我爱着的这个男人终于决绝地站起身来走掉了。他穿过我身后的马路,在停车场找到他的车,迅速地开着它离开了。


第八十一章

一枚黑色的发卡,在黑暗里闪着两点琥珀色的光芒。这光芒来之于镶在发卡上用作装饰的一只浮雕猫,纯黑的颜色,放在黑暗里瞬间就隐遁不见,只有眼睛,凸显着神秘的光芒。

我仍然分辨不出它的材料是塑料的,铝的,不锈钢的,还是其他东西。手指触上去,就像音乐喷泉广场时在老谢口袋里触摸到的感觉一样,永远都是一片彻底的凉,这影响了我对于它材质的判断。但我确信它来自黑衣女孩,也就是1982年死去的母猫西西,我看到了她的

眼睛,闪着琥珀的光芒,仿佛来自1982年,有着遥远的熟悉,和穿透1982年到现在之间时光隧道的风尘。

整个晚上我把这枚黑色的发卡放在黑暗里,这样两种互相交融的黑色,和两点琥珀的光,我跟它们近距离地对视,似乎看见一只黑色的猫站在黑暗里,我的眼前。此时此刻我非常想念1982年死去的母猫西西,或者是身穿黑色衣裙的女孩西西。

后来我把我母亲白露留下的那面雕花铜镜从地毯下面拿出来,立在地板上。屋里是纯粹的黑暗,自从我喜欢上了黑色,就专门在阳台和卧室之间又加上了一层黑色的隔离帘,长长的黑色布帘彻底隔断了阳台上透进来的光线。

我时时觉得这样纯粹的黑暗如同一只大鸟张开了巨大的黑色的羽翼,我母亲白露的雕花铜镜起初在黑暗里微弱地灰白着,后来,它渐渐发起亮光,我把那只浮雕猫发卡放在它前面,它在镜子里奇异地变大,猫的瞳孔活动起来,继而是四肢,和整个身体。我不知道是出于悲伤还是喜悦地哭出声来,我终于跟我始终忘不掉的母猫西西隔着时光之镜再次相逢。

它和我近距离地对视着,眼里有着温暖的潮湿,我伸出手,想抚摸一下它的身体,手指触到的是冰冷的镜面。

后来它在镜子里逐渐模糊起来,镜面渐渐地黯淡了,它终于从我视线里再次走失了。


第八十二章

小母猫落落越来越不安静了。自从它在我母亲白露留下的那面雕花铜镜里看到了它的老祖母西西,它就突然躁动起来,时常不安地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如果我把镜子立在地板上,它就会快速地蹿过来,凑到它前面,支棱着脑袋用小鼻头在镜面上试探地碰一下,然后蹭来蹭去,像在蹭它的老祖母西西。

但是镜子没有再亮过,似乎西西只是在用那一次重逢告诉我它的存在。

我预感这只猫在我家不会再呆太久了,如果它长久地在镜子里见不到西西,它一定会像西西一样,想方设法从家里逃走,比如从六楼窗户里纵身跃下去,当年西西就是这么干的,尽管它并没有在那次跳楼中死亡。

现在落落时常在走动得不耐烦时跃上窗台,站在光光的大理石窗台上,隔着玻璃走来走去,把头抵在玻璃上,试图看到楼下的花圃。它的老祖母西西坟头上长出的那朵罂粟花一直若有若无地散发着迷惑的气味,透过紧闭的窗户弥漫进来。已经是六月了,我不敢打开窗户。

有一次我把它抱到被子里,试图让它安静下来。它越来越不记得应该到被子里睡觉了,连夜里也在不安地走动,有几次洗衣机午夜时刚刚开始响动,它就嗖的一声蹿到卧室里把我蹭醒,仿佛一直在等待这种寂静中不同凡响的声音的来临。

关于洗衣机的午夜响动,在我家早已经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相反,要是过了很多天寂静无声的日子,我反倒会觉得不习惯。我想落落也是如此,我们家自西西以后所有的母猫都是如此。我不想让它这样大惊小怪,可是它在被子里叫,呻吟,小身体不安地耸动,根本无法安静地进入睡眠。

第二天上街,到医药商城买了几十片安定,然后去大润发超市买了两袋烤鱼片,回家之后,我在厨房里认真给它弄吃的。它还在阳台上站着,我一边远远地透过卧室开着的门看着它,一边把安定片在碗里用刀柄研成粉末,研得很细,然后均匀地撒在鱼片上。

晚上我们俩的食物就是两袋烤鱼片,它吃的是撒了安定的,我吃的是另外一袋。落落很爱吃烤鱼片,我家所有母猫对烤鱼片的喜爱毫无例外。

当晚它在走累了以及困意袭来的时候,才安安稳稳地在我被子里睡了一夜。


第八十三章

无论我有任何坚定的想法,在看见西西的一瞬间都会改变。

我拣了个我父亲老谢不在的夜晚去他的白露酒吧,我确信西西应该独自坐在那里。在烟台她除了我楼下的红沙坟之外,可去的地方似乎只有我父亲位于海边的一栋房子,及这个属于夜晚的酒吧。而她愿意沉湎的地方,似乎酒吧要比老谢那栋房子重要,我固执地这么认为。

她果真一个人坐在老位置上,我已经很久没跟她坐在一起了,因此在坐下来的一瞬间我有一种冲动,想跟她说这些日子里我想她了。她抬起头来,眼神温柔地看着我,我就知道我什么都不用说了。

这种状况很让我为难,她掠夺了我深爱着的父亲,我却对她恨不起来。而关键的问题是,她到底会把他们的事情发展成什么样?我上次见到老谢的时候,发现他消瘦了很多,脸色有着明显的晦暗,显然这种情况的发生跟西西有关,她是一个只属于夜晚的魂灵,带着深埋地下二十多年的潮湿和阴暗。

如果我所掌握的关于魂灵的常识不仅仅是人们的丰富想像,那么我父亲就会渐渐被她的阴气所伤,渐渐耗尽阳气,枯槁地死亡。

因此本来我想像中的见面应该是这样的——我声色俱厉地指出她的真实身份,对她说她只不过是一只早已死去的猫而已,并且我可以罗列出我搜集到的能够证明她是一只猫的所有证据,然后命令她远离我的父亲,滚回我楼下的那个早已看不出本来面目的红沙坟,老老实实地呆着,别再出来了,也别再招摇地开什么花朵,否则的话我将会采取措施给她好看,比如让警察来抓她,毫不客气。

也许我明知道我的这些想法都无法顺利实现,这个由猫幻化来的女孩只会令我产生一种熟悉的疼痛,因此我只是无可奈何地笑了一下。她跟我说话的时候露出了雪白的牙齿,跟她的脸一样白得没有一点瑕疵,我专注地看着她的牙齿,它们长得很规则很美丽,完全像一个漂亮女孩子的牙齿,但我能够想像出它们在接触到我父亲老谢皮肤的情况下,是如何不被觉察地变得尖锐和锋利起来,像一只猫的牙齿。

西西穿着一件黑色的棉线衬衫,紧俏的款式突出了她小巧玲珑的身体,这让我不由自主地想起母猫西西,我对她说,1982年死去的母猫西西是一只优雅美丽的母猫,全身皮毛黑得发亮,腿修长健美,身材匀称,春天的时候,很多公猫聚在我家周围向它求欢。

女孩西西似乎很愿意听我讲述她的过去,而我的讲述欲望正好跟她同步。这是一场心照不宣的情景剧,我的亢奋被强烈地勾引起来。最后我从口袋里拿出那枚浮雕猫的发卡。

在我拿出那枚发卡之前,我早已注意到女孩西西头发上的另外一枚发卡,也是纯黑的颜色,发卡上镶嵌着一只精致的猫,神态与我口袋里的这只不同,但两只眼睛闪着相同的琥珀的颜色。毫无疑问这是同一只猫的不同造型,我确信女孩西西有很多枚这样的发卡。

我把它夹在拇指和食指之间,放在灯光黯淡的空气里,跟它琥珀的眼神对视。女孩西西的平静一如我的猜想。我告诉她这只发卡是从我父亲老谢的口袋里拿来的,看来我父亲对它很感兴趣。

我只是想说,我父亲老谢应该已经相信了她是一只猫,否则他不会把她的发卡偷偷放在口袋里,如果她以为老谢还蒙在鼓里,那她就错了。

西西又燃起一支烟,我真不知道她是如何弄到了上世纪80年代我母亲白露抽的那种牌子的烟,那时因为白露喜欢,它曾经在烟台风行了一阵子,但现在它早已绝迹了。她优雅地抽着那种早已见不到了的烟,空气里漂浮着的味道以不易觉察的方式引诱着我的欲望。最后我梦幻般地向她索要了一支,她用两根手指推过来一只精致的打火机,打火机的冰凉令我的手掌极不舒服。

我想我在以一种我熟悉而又陌生的姿势回归我母亲白露的身体,当第一缕烟缥缥缈缈地进入我的口腔,并缓缓地在肺部和鼻腔里周旋,一种感觉彻底地来临,奇妙得如同在经受一次巫术的洗练。

我清楚地知道这一切感觉都来之于面前这个有着平静神秘感的女孩西西,她若无其事地用她的平静完全地牵引了我。我觉得现在我跟西西之间什么都不存在,就连二十多年的时光之路也消遁得没有任何感觉留下。我们都回到了上个世纪80年代,那是我母亲白露的时代,我们都生活在她的影响里。

午夜时分,我们站起身来离开白露酒吧。走出酒吧玻璃门之后,我独自走向灯光璀璨的大街,很多亮着顶灯的出租车穿梭往来,像一条条游动的鱼。我打开一扇车门,在钻进去之前回头看了一下,我身后除了酒吧门口亮着的霓虹,以及偶尔走过的陌生人,没有西西的影子。

我们一起走出玻璃门的时候我一直没有回头,她随着我一起走了出来,但是她在我身后无声无息,我不确定她是一直跟在我的身后,还是独自离开了。现在我肯定她是在跟我一起走出玻璃门的时候独自离开了,以我看不见的方式。

从这个时刻开始,我们又回到了各自的世界。


第八十四章

我的悬幻小说以一枚镶有浮雕猫的发卡开始。

然后我将陆续写到半夜响动的洗衣机,坠在梦里的利器,锋利的蒙古小猎刀,我的预见性,我对我父亲老谢不正常的爱情。我将忠实于一切事实的真相,尽管这些文字将来只能以悬幻的方式而存在及被认同。

我亲爱的小母猫们,还有我永远的好朋友郑芬芳,你们的魂灵一直存在,我知道。我们将以别人不了解的方式,在这个世界的夜晚重逢。

我打开电脑试了试,写了上面这句开头。我想我将重点写一只死去的猫,以写人的姿态写这只猫,这在以前是我从来没试过的事情。自从蒂森娜的故事完成之后我有很长时间没写东西了,这让我认为我的大脑也许在一点点枯槁。头疼造成了它的迟钝,也许是这样。所以我得挣扎着写,甭管写作的质量是不是我所满意的。

一只猫,它以女孩的身体出现,已经完完全全成为了我的生活核心。


第八十五章

烟是一种非常奇妙的东西,某种程度上它带给人的迷醉远远胜于酒。

我抽的烟是那天晚上从白露酒吧西西那里拿来的,也就是我母亲白露生前喜欢抽的一种牌子,很老旧。

我清楚地知道它带给我短暂的迷幻,如同麻醉大脑的毒品。有时候我抽着烟喝酒,用透

明的玻璃杯,像我母亲白露当年那样。我母亲白露从来都是非常优雅地喝,她时时刻刻都把自己弄得很美。而我一个人喝,边喝边吐,用纸杯盛吐出来的酒,然后把烟灰磕在里面,它们相遇后发出吱吱的响声。

抽烟的时候我十分想念西西。而清醒的时候我明白我无法容忍她的存在。这两种感情时时在我胸腔里激烈地冲突,这样很容易就醉了,我时常一个人呵呵地笑,用白露的镜子照我醉了后有些浮肿的脸。这种时候比较容易出现幻觉,铜镜渐渐发亮,映在墙上的轮廓如同月辉,所有曾经出现在镜子里面的事物开始出现,从前它们像迷雾一样困扰我,现在它们让我体味重温的感觉。

有一天,下午,李家克突然在门口摁门铃,他带了些吃的,说要在我家吃晚饭。

他一进门就闻到家里的烟味,于是毫不客气地指责我,说我生活得越来越不健康了。我试着跟他讲困扰着我的这件事情,我说我遇见了我家那只死于1982年的黑猫,它现在是一个美丽的女孩,永远穿着黑色的衣服,前段时间她开始戴一些奇怪的发卡,每只发卡上都镶嵌着一只浮雕猫,非常美丽。她跟我的父亲谢未阳相爱,我的父亲很迷恋她,但是他的身体越来越差了,脸色在变暗,我很担心。

李家克看我的眼神像看外星人,他把手掌贴在我前额上试了试,不相信自己的鉴别力,又问我家里有没有体温计。他永远这样,不相信有超越自然的力量存在,但我特别想说服他。

我拿出那枚发卡给他看,他说一枚发卡有什么稀奇,我带他到卧室里,拉上沉重的黑色隔离帘,让他看发卡上闪闪发亮的猫的眼睛,他看了一阵后说这也没什么稀奇的,也许他们生产这种发卡的时候特意在猫眼里加了类似荧光剂之类的东西,道理很简单。

李家克轻描淡写地把这样一只给我带来特别感觉的发卡解释完了。但是我仍然不死心,我向他说起我家里弥漫的烟味,它们来之于我母亲白露当年抽过的一种烟,李家克当然不相信。他说怎么可能呢,那种烟我很小的时候才听说过,你不说我都回忆不起来了。

李家克不相信,我只有把烟拿出来让他相信了。我拉开衣柜下面的一格抽屉,从西西那里拿来的两盒烟还剩下两支,我不太舍得抽了。李家克跟进来看着我拉开抽屉,然后呵呵地笑了两声,蹲下来说,小白,你到底在玩什么把戏?你又不是小孩子,到底怎么了你?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我手里的烟盒,不知道什么时候它完全变了,变成了任何一个商店都可以买到的将军烟。李家克还有我父亲老谢都抽这种烟。

我从李家克口袋里掏出他的将军烟,跟我手里的烟盒放在一起,它们是完全一样的。我有些气恼,其实我早该想到西西会来这一手,她能把一株妖媚的罂粟花变成毫无危险性的虞美人,为什么就不能把一盒现在早已见不到了的足能表示它来于非正常世界的烟变个样子呢。这样的事情对于她来说完全是不费任何力气的,她可以像玩玩具一样跟这个循规蹈矩的世界玩点小把戏,要知道她现在可不是一只普通的猫,也不是一个普通女孩子了,谁知道这二十多年她躲在地底下都在干些什么,她身上有超人的力量这一点都不稀奇,我有时不也一样么,何况是她。

我知道我又要遭遇麻烦了。李家克的忧心忡忡不是空穴来风,这一点我能够给予他充分的谅解。我想我也没必要跟他解释这烟的突然变化了,那样只会引起更大的麻烦,于是我闭嘴不再说话,拿出一支烟来点燃。两支烟都抽完了之后我把空烟盒放回到了抽屉里,我想等到夜晚来临,看着它是怎么重新变回去的。

李家克忧心忡忡地看着我抽完两支烟,咽了好几口唾沫才说,小白,我认识一个很不错的心理医生,带你去看看吧?我说没必要我心理健康得要命,他说心理病人都不说自己有病,你也不例外,但你确实有点问题,听我的,啊?

我已经决定放弃跟李家克讲述这些事情了,那只会给我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做好这个决定之后我装出很开心的样子哈哈大笑了两声说,李家克我跟你闹着玩哪,刚才跟你讲的都是新小说构思,悬幻小说,怎么样?李家克将信将疑地看了我好半天说,写什么小说不好非写这样的?我说你不懂,这样的有市场。

其实我内心里对现在正在写着的这部悬幻小说并不是这样想的,我没考虑它会不会有什么市场,我只是需要这样一种方式,非正常的方式,来讲述一些事情,爱情,生活,或是其他的。某种程度上来说,我迷恋这种文字操持方式要甚于按部就班的方式,它有足够的空间安放我狂野的想像。我坚信即使我身上没有一些常人所不能理解的灵异之光,我也将是一个具有超凡想像力的女孩子,这种想像力超越一切而存在。想像,它是平凡生活的对立面,另外一种形式的智慧。

我不能对李家克讲这些理论,他不会懂。那个香港人脚手架也许会懂。


第八十六章

在等待那盒烟变回原样的时候,我感到眼皮有些沉重,刚刚意识到困意要来,我就睡了过去。睡过去之前我对早已等在睡眠里的那个梦没有一丝预兆。

我确信那个梦是早已等在睡眠里的,就像我现在确信过去所有发生在睡眠里的梦都是早已等在那里的一样。我梦见我的父亲谢未阳以一种以前我从没见过的方式出现,以前我见过他表情模糊地站在卧室门口,看着我母亲白露用那把锋利的蒙古小猎刀割腕自杀,还见过他

柔软温暖的唇。这次我梦见的不是这两种情况,而是跟血有关的另一种情况,血来自他自己。

确切地说,从梦里醒来之后,我的回忆在最初几分钟内是模糊的,我记不起来那些血到底是从老谢身体的哪个部位流出来的了,由此可见我父亲老谢以这种方式出现完全出乎我潜意识的预料。

我醒来之后卧室的灯还亮着,这使我的恐惧感多少得到了一些缓冲,我不必像以往那样在黑暗里屏息躺上一阵才敢活动身体。我是歪倒在地毯上睡过去的,醒来之后我继续保持着歪倒的姿势,努力回忆那些血的来处,发现我能回忆起来的情形大约只有一种,即,它们是从老谢全身流淌出来的,他似乎全身毛孔都在向外渗血,像夏天跑完一万米长跑后的汗腺分泌汗液一样。

这种样子我还是第一次见到,相比起我母亲白露的手腕流血来说,前者似乎更有理由令我惊惧。如果将这两种死亡放在一起进行比较的话,割腕自杀毕竟是一种痛快的死亡,而全身渗血则完全是一种凌迟的死亡。

这个梦它想向我说明什么?我坚信出现在我睡眠里的梦都不是凭空而至的,就是说,我父亲老谢将要继白露而死亡?如果是,那就一定跟西西有关,我父亲老谢的脸色已经越来越晦暗了,跟一只猫的魂灵纠缠,他能得到什么结果?也许只有死亡。

我觉得身上有些冷,这个时候我想起了抽屉里的那个空烟盒,我几乎可以肯定它已经在我睡着的这段时间里变回原样了。事情的确符合我的想像,我拉开抽屉后见到的是上个世纪我母亲白露生前爱抽的那种烟,烟盒里空空的,那两支剩下的烟已经让我白天当成将军烟给抽了。这让我多少感到有些可惜,我想我得尽快见到西西,跟她再要两盒。

刚刚过去的这个梦掠夺了我余下的睡眠欲望,我在凌晨时分按捺不住地给老谢打电话,他的声音充满了情欲的暧昧气息。我直截了当地问西西是不是在他旁边,他似乎一点也不打算照顾我的情绪,没有什么犹豫地说是,我在电话里把声音提高了八度,说,她根本就不是人类,而是一只死去二十多年的猫,跟她睡觉和跟狐狸精睡觉有什么区别?老谢就像没听到我的话,反而问我是不是头疼又犯了,我说好吧老谢,我早晚死给你看,我死了你就得意了。

我趴在窗台上看楼下的罂粟花,看到凌晨三点的时候,小区里下起了一场大雾,大雾弥漫了楼房和花圃,我知道是西西,那只妖媚的猫的魂灵从我父亲老谢身边回来了。她是不能在老谢那里过夜的,黎明的曙光会是她的终结者。


第八十七章

我戴着从他口袋里偷来的那枚浮雕猫发卡去见老谢。

我去见老谢的时候特意穿了一身黑衣裙,六月了,黑色的裙子不太好买,但我还是如愿以偿地在韩国服装屋买到了一套,看起来还挺不错。韩国人的衣服做得很精致。

老谢对我的穿戴不以为然,甚至轻微地皱了一下眉。我说难道只有西西穿黑的才好看?

老谢又皱了一下眉说,你能不能不这么总是针对西西?

我说她是你什么人哪比我还重要吗?她只不过是一只猫而已,其实你自己也是这样怀疑的,否则你拿她的一只发卡干什么?

老谢说一只发卡算什么?

我说一只发卡当然不算什么了,但西西戴的发卡就不一样了,她为什么戴的全是猫图案的啊?她戴的那些发卡我在整个烟台市都没有见过。

老谢的坚持让我感到很伤心,也许他明明知道西西是只猫了,却还是不肯放手。我跟他讲我昨晚做过的那个梦,他全身都在向外渗血,最后,我小说里写到过的那条冥河吞没了他。

老谢说是我的神经过于衰弱才导致了频繁做梦,我否认了这一点,我说我很健康,我不用上班,即使夜里做一些怪梦,每天上午也都在睡懒觉,睡眠充足是不会神经衰弱的。我说我就是不想让他跟那个猫精在一起,它会彻底吸干他的精髓,让他像一具枯骨一样死去,惨不忍睹。

老谢回避关于西西的话题,他问我跟那个牙科医生还来往吗?又犯过几次头疼,疼得厉害吗?我说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我喜欢头疼,我现在想跟你好好说说西西,你们到底打算干什么?

怎么能说无关紧要呢,老谢说,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在我打电话约老谢出来的时候,老谢丝毫没有犹豫地就答应了,他说他正好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要跟我说,现在他打算说出这件非常重要的事了,尽管在我看来没有什么事情比让他明白应该远离西西重要。

但是在六月的茶室里,当老谢说他并不是我父亲的时候,我感到心脏经受了一场雪崩的来临。他把那些话弄得像铺天盖地倾覆下来的雪团,我感觉我瞬间就被埋没了。他说,谢小白,你并不是我的亲生女儿,你的母亲当年是怀着你嫁给我的,我也不知道你的父亲是谁。

想让一个人明白自己的身世,像老谢这样说上这么三句话就足够了。透过二楼的茶室窗口,看得到银杏树心形的叶子在阳光里轻微地擦着窗玻璃摆动,大街上走着表情淡漠的人,谁跟谁都互不相干。不知道谁家音像店里唱着矫情的歌,一个女孩从对面鲜花店里拿了一朵扶郎走出来。

我跟老谢之间隔着木质的桌子,精致的紫砂茶具,小水壶在电炉上吱吱地响,热气像魂一样飞出来,填充着寂寞的空气。我的泪哗哗地流出来。

你并不是我的亲生女儿,你的母亲当年是怀着你嫁给我的,我也不知道你的父亲是谁。此生这将是我最最信赖的三句话。

老谢说我本不想告诉你。是啊,我说,现在我们之间没有关系了,你的目的达到了,不用再听我的了,你可以名正言顺地离开我了。老谢说他不是这个意思,他只是觉得他应该让我知道真相。

反正我觉得老谢已经在远离我,我感觉得到他身后那面墙在一点一点后退,墙上的挂画逐渐变得模糊,花的桃色和枝叶的褐色渐渐混淆到了一起,像挂了一块没有洗净的抹布在墙上。老谢的五官也在变小变远,我分辨不清他的表情。这使我感到很害怕,这个屋子似乎在无限地拉长,我不知道它要拉长到哪里去,但我肯定它想彻底把老谢从我面前拉走。

我猛地蹦起来,隔着桌子去抓老谢的胳膊,老谢没料到我会有这么迅疾的动作,他吃了一惊,下意识地抬起胳膊,茶壶像重物一样翻倒,发出沉闷的巨响,淡绿色的茶水摊手摊脚地洇开来,凸显出了桌子清浅的木质纹路。

老谢的手被烫着了,他说没事。他自己掏出纸巾来拭干茶水,把茶壶扶正,去电炉上拿起吱吱冒气的水壶,重新向茶壶里续上水。我觉得很累,刚才的视觉幻象弄得我脑袋和眼都很累,我把腿从地上抬起来,放到榻榻米上,蜷起身子躺下来,我听见老谢说你睡会儿吧。


第八十八章

小巫女,半小时后我去你家。

手机短信息叮叮咚咚地响,我蜷在垫子上朦朦胧胧地梦见我的好朋友郑芬芳,她说她一点都没想到会是她的老公马路将她推下了楼。她说小白你要给我报仇,否则我就将一直做个可怜的冤死鬼,在地狱里永远得不到翻身。

我梦见我跟郑芬芳抱头大哭,我们俩的眼泪都很凉。

我不知道我睡了多久了,仿佛掉进了无穷无尽的睡眠里。从茶室里醒来已经是午后了,我曾经的父亲老谢不知道什么时候悄悄离我而去,他在我睡着了的时候出去买了一个麦当劳的汉堡包和一杯奶,放在桌子上,小电炉的插头拔下来了,整个茶室里温暖而又寂静。

我从榻榻米上爬起来,想起那个走了的男人原本一直就不是我的父亲,雪崩的感觉不在了,不知道是应该悲伤还是应该高兴。后来我风卷残云地吃掉了那个汉堡包,喝光了牛奶,这个时候老板娘轻轻敲门进来,告诉我说老谢吩咐她照看正在睡觉的我。我拎起包问她老谢是否付过账了,她说付过了,还应该找八十二块钱,我说不用找了,就当付你的看护费了。

从茶室里出来之后我穿过马路到对面的花店买了几支剑兰,捧着它们去东方巴黎广场看了会儿音乐喷泉才回了家。骆桥半个小时后准时拿钥匙打开了门,原本我打算等他来了之后要么继续睡下去,要么好好跟他做一次爱,但是我临时改变了主意,我决定什么也不做,跟他一起吃完晚饭,然后去老谢的白露酒吧见见西西。

牙科医生是因为总打我的电话而我的电话总也无人接听才决定来的,他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情,我说发生了一件让我觉得无比孤独的事情,我原来是个野种,我跟谢未阳都不知道那个让白露怀孕的男人是谁。

牙科医生骆桥吃惊地张大了嘴,他长着一嘴健康无比的牙齿。我说从今天上午开始我就是个孤儿了,他一把抱住我说小巫女还有我呢。我说那你帮我做件事情吧,他说你说,我说,我们吃完晚饭去谢未阳的白露酒吧,你帮我抓住西西。


第八十九章

我对抓住西西毫无把握。或者不如干脆说,我自己心理上无法承受这种突如其来的古怪念头,我抓她干什么呢?让她从此无法跟老谢见面吗?我倒是非常希望她重新变回那只猫,我们相依为命。

于是在见到西西的时候,我就毫不克制地把我的想法说了出来,我说我知道你是1982年那只死去的母猫西西。

西西当然对我这样一针见血指明她的身份不以为然,她保持着似乎能永远保持下去的安静。老实说这也在我的猜想当中,长久以来她不就是在跟我们玩着这场猜谜的游戏吗?跟我,还有我曾经的父亲谢未阳。她那些黑色的衣裙,猫图案的发卡,她冰冷的手。她对一切了如指掌,她才是个货真价实的小巫女。

我说你不能这样戏弄我们,至少当年我曾经像我母亲白露一样宠爱着你。至于老谢,尽管当年他不喜欢你,那是因为他根本就不喜欢猫这种动物,所有的猫他都不喜欢,你哪怕看在白露的面子上也不应该这样戏弄他,他没什么错。

他有错。西西口齿清晰地说。

我原本以为西西会永远沉默下去,被人用真实的语言戳穿毕竟跟彼此心领神会却不挑明要尴尬得多。我没想到西西会口齿清晰地说老谢有错,但是老谢错在什么地方呢你要这样戏弄他?还跟他谈起了恋爱,你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欢他?

我是不是真的喜欢他,你说呢?西西问我。

说实话我也没法准确地判断这个问题,于是我含糊其辞地说,至少你对他不如他对你喜欢。这就像当年他跟白露,他爱白露远远胜过白露爱他。

是吗。西西把烟从嘴里拿出来,嘴角微微咧了一下,扯出了一个不易觉察的弧度,似乎在对我的话表示疑问,不相信的一种疑问。她为什么不相信,她应该相信,白露活着的时候老谢对她有多好这个问题,我跟西西是全世界最有发言权的。

我说你还是乖乖变回那只猫吧,让我们俩相依为命多好,干吗非要跟老谢好,男人没好东西的,你大概不知道吧,自从白露死后,他的情人不计其数。

西西微微地笑了笑,表情空洞,看不出任何内容。她总是这样,我无法用得意、恼怒、反感等词汇形容她的表情,我只会用安静这个词汇,它已经被我用得让我生了厌。

这个时候我想起了西西正在抽着的烟,我毫不客气地指责她令我在李家克面前丢了丑,害我差点被他强制去看心理医生,我丝毫不怀疑如果再有这样的情况发生,李家克会把我送进精神病医院。有什么必要呢,你有什么必要把烟的真实面目给藏起来,你怕了是吗?你只敢在我跟老谢面前耍花招。

西西的安静让我恼怒。我毫不客气地伸手拿过她放在桌子上的烟盒,从里面抽出一支塞进嘴里,又拿过她的打火机凑上来点燃。她的打火机上也有一只猫的图案,很明显,她近期加快了让我跟老谢意识并确认她是那只猫的速度。

你到底想来干什么,难道就是想跟老谢谈一场跨越时空的恋爱吗?我大声地质问她,她用琥珀色的眼睛毫无内容地看了看我,然后越过我的头顶放散开来,我明白这样的眼神我是抓不住的,老谢更无法抓住,因为老谢只是个凡人,而至少我不是。

最后我站起身来对她说,走吧。她也站起身来。我们像对姐妹一样一起穿过灯光黯淡人影攒动的大厅,走出厚重的玻璃门,我说你不用隐身了我们一起回去吧,住在一起,顺路,还做个伴。

酒吧外面的街道上停着几辆等客的出租车,我冲其中一辆招了招手,它缓缓地开了过来,我打开车门让西西先进去,车子无声无息滑向了深夜的街道。

在车上西西从包里掏出两盒烟来给了我,她好像知道我已经把那两盒抽完了。这个时候车子已经驶下了黑暗的铁路立交桥洞,我伸手拽住西西光滑冰冷的胳膊,骆桥则快速把车子开出了桥洞。在酒吧外面等我们的时候,他已经把现在西西坐着的那边窗户锁闭了,现在他只用了三秒钟的时间就冲出桥洞,把车子刷一下停在了小区门口,同时打开了车灯,车内一片明亮。

我的手停在空气中,而西西皮肤光滑冰冷的质感还未完全散去。我根本不知道她是在这三秒钟的哪一瞬间逃离这个森严的车子的,我摊开手掌,看到手心里静静停着几根黑色的毛发,如丝缎般柔软而富有光泽。


第九十章

脚手架说他什么都没看见。

而那几根黑亮的毛发就在我的手里,我把摄像探头对准了我的手心。

脚手架说我的手很漂亮,他甚至夸张地说能看到我的掌纹。怎么可能呢,摄像头的清晰度根本达不到看清掌纹这样的细微纹路,太近了看到的只能是一块一块的马赛克。但是脚手

架却固执地说他能看清它们,非常清楚,他说这是真的,他懂掌纹,我的掌纹非常与众不同,每一条都剑拔弩张,乱得没有章法。

最后他坚持要看我的脸,我则坚持拒绝。我只把手掌立起来让他看了半天它上面的纹路。我的本意是让他看那几根西西身上掉下来的毛发,我准备跟他说我写的这部悬幻小说其实是我的真实经历。但是他什么也看不见。这个结果只是令我非常失望,并没让我觉得吃惊,西西不是一个普通的凡人,她是一个精灵,猫的精灵,她什么都能做到,何况让几根毛发隐遁起来。

我找了个装过小饰物的塑料袋,把我从西西身上扯下来的这几根毛发小心地放进去,然后躺在垫子上仔细地看,它们在灯光下闪射着神秘的光芒。

骆桥已经离开了,我看着那几根毛发,眼皮渐渐沉重起来。

在我快要睡过去的时候,我听见了西西的声音模模糊糊响在枕边,她说,小白,谢未阳根本没有真正爱过白露,他们原本说好一起死的,但是白露死了,他却没死。

我无法确认我是不是在梦里听到了西西跟我说话,我睁开眼的时候,什么声音都没有了,到处安静得让人惊惧。


第九十一章

除了把塑料袋里装的那几根猫毛拿给谢未阳看,我想不出别的招数了。当然谢未阳也可以说我是从别的猫比如落落身上扯下来的,我做好了这种准备。

自从我们之间的关系变了以后,我曾经想过还要不要管他跟西西之间的事,我思考的结果是试着再管一管,他毕竟做过我那么多年的父亲,尽管他不爱我不疼我,但是他供我大把大把地花钱。

我直截了当地在茶室里把那个小塑料袋拿给他看,告诉他那是西西胳膊也就是前爪子上的毛,被我扯下来的。他若无其事地看了那个小塑料袋一会儿,说,你怎么证明这是西西胳膊上的?

我嗤地冷笑了一声,这个男人的质问完全没有出乎我的意料。我说,你完全可以否认,但我敢肯定西西右胳膊上有一处伤痕,那是我抓破的。

就算她是那只猫,那又怎么样?她妨碍你什么事了?老谢终于承认了他对西西真实身份的了解,这可真不简单,我没想到他这么利索就承认了这一点,在这个问题上他一直是一副自欺欺人顽抗到底的架势。

我说既然你知道她是一个猫精为什么还不赶快远离她?

他说我干吗要远离她她又没伤害我,她爱我。

我说是啊她没伤害你但是你看看你的脸都成什么颜色了?即使你自己想死,那也得死了之后有颜面去见白露啊,难道你要这样告诉白露,我是被西西吸干精髓而死的?

老谢有些恼怒了,他一口气喝了好几杯茶水,似乎在下一个什么决心。然后他一字一字地对我说,是,我愿意因为西西而死,这跟你有什么关系?我也知道你喜欢我,但是我不喜欢你,这是没办法的事,爱情毕竟得两情相悦,这道理你不会不懂吧。

我说我真是不明白,我有什么地方不好,你宁愿为一个猫精慢慢死去也不肯好好跟我在一起?还有,你到底是不是真的爱过白露?你以为我不知道是吧,其实是你骗白露自杀的,你们约好了一起自杀,但是你却眼看着她自杀,而你自己苟且地活了下来,是不是?

由于过于吃惊,老谢的表情瞬间凝固了,脸色变得煞白。我呵呵地冷笑了几声,看来这个真相把他惊着了,他没想到我会了解这个秘密。

你这个可耻的懦夫,还配得到谁的爱情,我开始骂他,同时告诉他我之所以知道这个秘密的真相,是西西背叛了他。1982年他们商量一起死那件事只有母猫西西自己知道。

你以为西西真的爱你吗,痴人做梦,我这样恶毒地打击报复了他。

我还说我不会就这样算了的,我会想办法替我母亲报仇。

我曾经的父亲谢未阳,他转身离去的时候,看我的最后一眼让我想到一个词汇,决绝。是的,决绝,决心而绝情。


第九十二章

该用什么来纪念我深爱着的老谢最后看我的那一眼决绝的光芒呢,我哭着喊着问骆桥。

骆桥不说话,他把我抱在怀里,像哄一个3岁的小孩子。

当我哭累了的时候,我想还不如让骆桥跟我做爱,于是我向他赤裸裸地表达了我的想法。他大概也希望尽快采取一个行之有效的措施让我安静下来,于是他卖力地讨好我。完事之

后我不再哭闹了,而是假装很累,让他回家,我说我需要睡眠。

我需要的当然不是睡眠,而是彻头彻尾的头痛。当我觉得意识快要模糊的时候,我拨了老谢的手机。我说如果我死了,你也把我的骨灰偷偷埋在楼下花圃里吧,二十年后我的坟头上也会生长出一株美丽妖冶的罂粟花,充满芳香。

老谢来了。我听到了老谢的声音,他低低地说,傻姑娘,你跟她那么像,我怎能不爱你,但你叫我怎么办呢?我看着你长大,说到底你也是我的女儿,我的一辈子都已经毁给她和你了,你还要我怎么做。

我挣扎着想睁开眼,告诉老谢我原本不知道他对我有着如此秘而不宣的感情,我想痛快地问他为什么不早早告诉我。但是我的眼皮沉重极了,我只是感觉从空气里掉落了一滴温热的液体,轻轻落在我的面颊上,那是老谢掉给我的眼泪。然后我就沉沉地睡过去了。

我见到了一朵美丽的罂粟花,我很奇怪,它原本是生在楼下花圃里西西坟头上的,但是梦里它奇异地插在了老谢家一个玻璃瓶里。玻璃瓶有着清亮的通透,这就使得瓶里盛着的那些红色液体越发红得醒目,具有一种让人目眩神迷的美。我确信那些红色的液体是血,而那支妖冶红色的花,它就静静插在那些血液里,花的红色与血的红色浑然一体,仿佛那朵花是血液的一个剥离体。

老谢的家里充斥了血液的神秘味道。我的惊惧有着亢奋的色彩,我穿着一双女式拖鞋在老谢的大房子里奔跑,直跑向卫生间。

我想我穿的一定是西西的拖鞋,因为它们冰冷极了,我的本意并不想奔跑,它们却带着我奔跑,穿过客厅跑到卫生间。我看见一台不停旋转的洗衣机,洗衣机里旋转着一缸红色的血水,水里裹着一团衣物。洗衣机没有插电源,它像我无数次梦见过的那样,自顾自地在旋转。我坚决地伸出手去打开缸盖,从血水里取出那团衣物,正如我所猜想,那是我母亲白露当年穿过的一件美丽睡衣。

毫无疑问,白露当年是穿着这件睡衣与老谢走上殉情路的,她的血液浸透了这件美丽睡衣。而谢未阳,这个在最后一刻逃离了的男人,他把这件睡衣放进了洗衣机,他一定是想洗干净它上面的血迹,然后用来寄托他对白露的思念和愧疚。

我在凌晨啜泣着醒来,心脏像被一把钝刀慢慢地划过。

老谢已经离开了,我能清晰地回忆起他昨晚对我说过的话,他叫我傻姑娘。他说他的一辈子都毁给白露和我了。


第九十三章

老谢好像不再打算跟我见面了。一整个白天我都泡在白露酒吧里,如果我见到老谢,我就要勇敢地要求他开始跟我正式谈恋爱,他已经56岁了,没多少激情可以挥霍了。当然在这之前我得告诉他,我可以慢慢忘掉他对我母亲白露的背叛,就是说,我最终会原谅他的。

我没有喝酒,一整个白天都在喝水,我得保持清醒,否则他会认为我在说醉话。我不停地喝水不停地去洗手间,其间到酒吧外面的大街上走了走。最后我知道老谢不会来了,至少

他会躲我一个星期以上,我确认这一点。我对自己说,那么我就等西西吧。

我说你瞧我有多蠢,妄想抓住你是我一生做得最蠢的一件事,你是个猫精,我怎么可能抓住你呢。西西你变回一只猫吧,我和谢未阳都会好好爱你的,你跟他不合适,他是人而你只能是一只猫,难道你们要永远这样不见天日地生活吗?再说了谢未阳其实真正爱的是我,我身上有从我母亲白露那里遗传下来的容颜和气息,他没法不爱我,就在昨晚,当我睡着的时候他对我说他是爱我的,我敢肯定我小的时候他就不知不觉爱上我了,所以他冷淡我,他是个多么理智和懦弱的男人啊。而你呢,你只是我的一个替身而已,他没法爱我,所以才爱你。

这个淡然中藏着妖冶之气的猫精,她对我的软硬兼施无动于衷。我早该知道我根本无法说服她,她小小的身体里蕴藏着巨大的力量,它于无形中带给我一种不祥的预感,让我陡然想起梦里那朵罂粟花。我说西西你为什么要让我做那样一个梦?梦见从你坟头上生长出来的那朵罂粟花跑到了老谢家里?而且插在一瓶血液里?

没什么,西西文不对题地说,你不觉得它非常美吗?有毒的东西都是美的。

酒吧里因为人多,空气是热的,我的胳膊却有些发冷,手指触摸上去,是一片细密的小疙瘩。在这个时刻,我无比地害怕“毒”这个字,仿佛空气中有一股若有若无的毒气正在慢慢地聚积,回旋和缠绕着我的敏感和直觉。我伸手抚摸了一下西西的脸,我说你有毒吗?

西西的脸冰冷。我的手指像触摸到了冰镇啤酒瓶。

出了酒吧的门西西就不知去向。由于在酒吧里呆了一整天,所以我感到很累,主要的是我想到老谢家里去一趟。当我坐到出租车里的时候,我猜想西西可能已经到老谢家了,她是个精灵,想到哪儿大概只是眨眨眼皮的事情。

但是老谢不给我开门。我清楚地知道他们就在屋子里,我嗅到了西西的气息。我啪啪地拍着门,厚重的防盗门像一堵墙。我掏出手机给老谢打电话,他接了,却不说话,我能听到他沉缓的呼吸。我说我知道我们不可能开始,但你要远离西西,我梦见她坟头上那朵妖冶的罂粟花跑到了你的房子里,它插在一个装了血液的瓶子里,相信我我感到非常不安老谢。

但老谢只是听,只肯给我呼吸,不肯给我任何一点其他声音了。我在门外的黑暗里哭了起来,我说我宁愿我是个平凡的孩子。


第九十四章

我再次听到郑芬芳趴在我耳边说,小白你要替我报仇。

我还听到我自己的声音,我说行芬芳,我替你报仇。

我从地毯下面抽出蒙古小猎刀,穿着睡衣来到阳台上,打开窗户。外面一片黑暗,没有月亮,小区正在沉睡,楼房的影子鬼鬼幢幢。

我看着对面六楼厨房的窗户。我并没有想好我将要采取什么办法替郑芬芳报仇,我只是觉得今晚郑芬芳的仇一定要报。我攥着蒙古小猎刀,拿不准我是不是应该马上下楼,穿过两个楼之间的水泥路去他家门外按门铃,闯进去,直截了当地杀了他。

这个时候我突然发现他家的厨房窗户亮如白昼,在黑暗的西沙旺小区里,它如同黑暗夜空里陡然亮起的一颗流星。我看见了郑芬芳,她穿着坠楼时那件酒红色睡衣,把后背倚在厨房窗户的玻璃上,一动不动地看着呆若木鸡的马路。我能清楚地看见马路的脸,像一张纸一样惨白,嘴唇发青,嘴半张着,说不出一句话。

我失声叫了一声,芬芳,看见郑芬芳的后背离开了窗玻璃。她转过身来,冲我温柔而神秘地一笑,伸手拉开窗户,然后像一只蝴蝶轻飘飘地飞进了黑暗的空气里,她飞出窗口的时候伸手轻轻拉住了马路的手。

我看见马路像一片白菜叶子一样从窗口直坠下来,而郑芬芳却如同一只蝴蝶在夜空里回旋,我向她招了招手,希望她能优美地飞过来,穿过我的窗户飞进阳台来,我想告诉她我非常想念她。

但是她却飞快地在夜空里遁去了,彻底遁去的最后一刻,我惊骇地发现她根本就不是郑芬芳,而是西西。她苍白着脸冲我淡然一笑就消失在花圃里。


第九十五章

第一个起来晨练的老太太发现了躺在水泥地上的马路。

西沙旺小区再一次开来了亮着顶灯的警车,他们把马路的尸体圈了起来。我站在阳台上抱着母猫落落,远远地只能看见马路像条狗俯卧在地上,头部流出来的血已经凝固了。

我知道警察们根本就查不出什么,马路家防盗门上肯定没有任何指纹,门锁没有任何被

撬痕迹,家里也将不会有任何搏斗迹象。毫无疑问,警察的最终结论只能是,马路自己从窗户里跳楼自杀了。

全世界只有我自己知道,是神秘的猫精西西替我给郑芬芳报了仇。

我打了个呵欠继续躺回到地上睡觉,我对马路的死不感任何兴趣,他在夜里就已经摔到水泥地上了,我对此除了轻松以外没有任何其他感觉。我睡得很安稳,我希望在梦里见到郑芬芳,她笑着跟我说她终于不用做个冤死鬼了,马路将被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但是我没有梦见郑芬芳,我梦见了那朵罂粟花,它插在老谢家那个玻璃瓶里,散发着一股血液的咸腥味。我梦见我穿上了西西的黑色拖鞋,它带着我在老谢的房子里奔走,我心里涌动着一种不祥的预感,我希望看到老谢安然无恙地呆在那所大房子里的任何一处地方,但是老谢像是在空气里蒸发了,无影无踪。

我走得很累,但是停不下来,西西的黑色拖鞋像是长在我脚上,跟我融为了一体。这个时候我突然看见我的蒙古小猎刀垂挂在空中,我把它取下来,刀刃对准细细的脚踝。

我感到了一丝彻骨的刺痛。

从梦中醒来的时候,我以为我的脚不见了。我清晰地记得梦里的任何细节。

但是我的脚好好地长在我身上,这让我从惊惧中稍微安静了一些。这个时候我发现天色已经是黄昏了,我昏睡了一整天。除了那朵罂粟花及那双黑色拖鞋的梦,我依稀记得还梦见了我的母亲白露,那条黑色的冥河,我深爱的男人老谢,他在我无望的叫喊声里,纵身跳进了那条黑色的河。

不知道为何,母猫落落变得异常狂躁。它这些日子以来原本就时常没有任何目的地在家里奔走,现在它的奔走变成了奔跑,似乎被什么危险动物在身后追赶着一样,没有任何目的,在各个房间里奔跑,出出进进的。有几次它因为拐弯拐得过于猛烈而撞到了墙上,我能听见它小小的脑袋跟墙体相撞发出来的沉闷声响。

我追赶着叫着它,我说你快停下来,这样跑会累死的。但是它丝毫不理会我的话,胡须绷得直直的,琥珀色的眼睛闪着惊惧而凛冽的光芒。最后它奔跑的速度越来越快,这使得它在我视线里变得不那么真切了,它把自己跑成了一抹影子,黑色如风的影子。

我清楚地知道它活不长了,当这个意识出现在我脑海里的时候,我看见它嗖的一下跃上窗台,脑袋跟玻璃相撞后发出咚的一声沉闷响声,然后又被玻璃弹了回来,像从弹弓里弹出来的一粒石子,啪地摔在了地板上。

我奔过去把它抱在怀里,它睁开琥珀色的眼睛看了我最后一眼,小身子就慢慢僵冷了。


第九十六章

我打通了老谢的手机,我害怕得要命,生怕他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消失了。还好他的呼吸声还在,他只是不说话,继续用沉默表明他对我的态度。

我说老谢我已经顾不得让你爱我了,郑芬芳的老公马路死了,从楼上掉下来摔死了,是西西杀死了他,我亲眼看见的。我的母猫落落也死了,它不知道该怎么死,所以就一直跑,把自己累死了。相信我老谢,一些不同寻常的不祥气息越来越浓地聚积在我的直觉里,你快

点远离西西,她是恨你的,因为你当年没跟白露一起殉情。

老谢沉稳的呼吸声让我心乱如麻,我搞不清楚他为什么如此沉着,除非他对西西的用意早就了如指掌,他是甘心这样的。

天色越来越黯淡了,星星已经开始在天上探头探脑,小区里陡然升起了一阵大雾,漫天漫地的,路灯光在大雾里虚弱地透射着稀薄的微光。我直觉西西将要从楼下的红沙坟里无声无息地出来,然后无声无息地飘到老谢那里去,这使我惊惧万分,我泪如雨下地给李家克打电话,我说快点去我父亲家,他要死了。

然后我泪眼模糊地光着脚冲下楼去,手里攥着锋利的蒙古小猎刀。大雾已经散去了,罂粟花在花圃里妖冶而诡秘地开放着,我按住小猎刀背上的开关,雪亮的刀身啪地弹了出来,闪烁着凛冽的寒光。

我把舌头一样的刀身深深地插入罂粟花根部的沙土里,刀身一路循着罂粟花坚韧的根须向沙土深处行进,刀身似乎突然变得奇异的长。然后,我陡然感到了一阵松软,刀似乎悬空在沙土的心脏里。我用刀子探到了罂粟花根须的末梢,开始用刀子一点一点割那些纵横的根须,最后,我提着它露在外面的枝干,它就像一棵小树一样被我从沙土里拔了出来。


第九十七章

我一直闻到鲜血的清香。

我不知道那些清香确切地来自哪里,我被它们所引诱。

就在刚才,我试图用牙齿去咬我的情人骆桥的脖颈。我感觉到我的牙齿在渐渐变长变尖,它们挤压着我的牙床,使我的口腔变得窘迫。我说求求你让我咬吧我喜欢鲜血的味道。

我的情人骆桥容忍我咬他身上的任何一处肌肤,但是他不容忍我咬他的脖颈,他说会死人的你这个小巫女。

可我想念鲜血的味道。我想像我深爱的男人谢未阳,从他脖颈里流出来的血应该是什么味道的。李家克说谢未阳死得很奇怪,脖颈处一个血肉模糊的洞,血从里面源源不断地流出来,浸透了被子和床单。他说公安局验证科认为伤口不像任何利器所为,倒仿佛有某种动物的牙齿痕迹,他们感到很棘手,这是个扑朔迷离的案子。

他们仍然不相信我的话,我告诉他们那是一只猫精所为,一只死于1982年的母猫,它之所以这样,完全是为它的女主人复仇。

我差点被李家克送进了精神病院。最后我不得不再次撒谎,我说这是我正在虚构的悬幻小说的结尾。

我时常想像西西咬死老谢的场景。我时常昏睡。睡梦里充满了鲜血的清香。

有一次我觉得我再也忍受不了这种对血的想念了,我从地毯下面抽出那把蒙古小猎刀,把它抵在我的手腕上。小猎刀雪亮的刀身热切地压紧了我的皮肤,如同一张弓。我感觉到皮肤下面的血管绷了起来,开始热切地弹跳。

我打开电脑上的摄像头,找到香港人脚手架,我说你不是想看看我吗,来吧。

脚手架很兴奋,他说,我有点紧张,你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我说,我是这样的,你瞧。

脚手架说,天,你这么漂亮,不像个作家。

我说,你看这刀美吗?还有,你想知道我这篇悬幻小说的结尾吗?你马上就会看到了。

我听到了脚手架在失声叫喊,他会说半生不熟的普通话,他说你要干什么?小说是小说,生活可是生活啊!

但我听到了我心里快乐的叫喊,同时看到手腕处有一朵缤纷的暗色花朵绚丽地开放了。


第九十八章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这么喜欢喷泉。

烟台三站市场旁边的东方巴黎广场常年响着我喜欢听的一些歌,我时常无所事事地坐在广场边上听歌看喷泉,喷泉很美,白色的水柱随着音乐的节奏在空气里起起落落,有时被太阳光折射了,还会现出一道隐约的彩虹。

我时常遇见一个中年男人,他身上有着淡淡来苏水的味道,他叫我小巫女,但我不认识他,这使我觉得很尴尬。有段时间他天天来,说我可能是失忆了,他说他希望我能想起他,我们曾经是亲密无间的爱人。

他天天给我讲故事,讲的事情都非常玄妙,他说我以前是个身上有着灵异之光的女孩子,他喜欢那时候的我,而不是现在平凡无奇的我。

那个时候,你的眼睛明亮而智慧,他说。

但是我的丈夫李家克对此非常生气,他说你本来就是个平凡的女孩子,你碰上的那个人大约是个精神病患者吧,否则他身上怎么能有医院的来苏水味儿呢,别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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