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故事】失效的遗赠

时间:2018-10-26 17:03:42 

李老汉的儿子李洋在外地定居了,李老汉生病之后,一直是侄子李江照顾他。最近,李老汉的状态越来越不好,这天,他趁李江在,递给了李江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等他故去,他的那套房就留给李江。接着,李老汉又从枕头下掏出两张存折,说:“这个等我死后你交给李洋。”见李老汉早已拿定主意,李江也不好再拒绝,但他也没有表示什么,只是默默地收下了东西。

几天后,李老汉撒手人寰,趁李洋回家处理李老汉的后事,李江便把存折交给了他。

三个月后,李洋回来给李老汉办百日,顺便,他想请李江做个见证,把李老汉的房子卖掉。李江一听,说:“这房子你爸已经给我了。”

李洋愣住了,摆摆手说:“不可能,他有我这个儿子呢,怎么会把房子给你这个侄子?”

“确实是给我了,还写了遗嘱呢,不信我拿给你看。”说完,李江急忙回家找来了纸条。李洋看了后先是一愣,然后说:“差点忘了,亏我还是学法律的。你这不是遗嘱!”李江被他这样一说,狐疑万分。李洋随即解释:“遗嘱中的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但不包括你这个侄子,所以这不是遗嘱,只是遗赠,就是死者将自己的财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接着,李洋又问:“哥,自从你知道这份遗赠后可曾向谁说过要继承这个房子?”李江摇了摇头。

李洋惋惜地说:“你应该在知道遗赠后两个月内做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否则就推定你放弃遗赠了。”

李江听后急忙反驳:“怎么能这样推定?这样的话,你也没表示要继承啊,那你也放弃继承了?”

“法定继承和遗赠不同,即便我没说要继承也会被推定为接受继承,现在你放弃了遗赠,那遗产就应该按法定继承处理,而我又是唯一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房子应该由我继承!”李洋说道。

李江心想,李洋就是不想把房子给自己,见他不懂法律便来蒙骗他,他生气地说:“我明明没有放弃,你说我放弃我就放弃了?你说的法律我不信,法院说的我才信!”

李洋见此,摇摇头:“那你去法院起诉吧,让法院作出公正的判决,免得咱争来争去伤了和气。”

不久,李江果然将李洋告到了法院,没想到法院竟没有支持他接受遗赠的请求。后来,李洋得知一直是李江照顾父亲,特找来公证人员,将他继承的房子又赠给了李江。

律师点评:

《失效的遗赠》故事涉及的一个法律问题,即接受遗赠和接受遗产的行为方式有不同的法律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遗赠和遗嘱最大的区别是接受遗产的对象不同,遗赠中的受赠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遗嘱中的继承人则是法定继承人。此外,两者的法律保护时效性和表示的方式也不同。如是遗赠,则受赠人要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到期没表示的,视为放弃接受遗赠。而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故事中李老汉的遗赠纸条应当有效,但当李江收下纸条后,即应当向李老汉的法定继承人明确告知是否接受遗赠或通过公证形式确定自己的明确主张。到期没有表示,就只能承担放弃遗赠的后果了。

(发稿编辑:曹晴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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