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元杂剧《赵氏孤儿》的广泛传播,春秋时期晋国赵氏含冤被族灭几乎成为妇儒皆知的历史故事。查诸《史记·赵世家》的记载,其事件轮廓、思想倾向与元杂剧基本一致:晋景公时,司寇屠岸贾专权,嫉恨忠臣赵盾,遂于赵盾死后找借口攻赵氏,“杀赵朔、赵同、赵括、赵婴齐,皆灭其族”,只有赵朔的儿子赵武赖门客公孙杵臼、友人程婴舍身救护,得以存活。关于这一事件《春秋》《左传》也有记载,《左传》成公四年、五年、八年记述本末很详细,但与《史记》出入很大,据专家们考证,一致认为《史记》虚构成份较大,《左传》更为信实。据《左传》记载,赵氏遇害者是赵同、赵括,其时赵朔已死。成公四年,赵婴齐因与赵朔妻子、晋成公女儿赵庄姬私通,于第二年被两位兄长赵同、赵括放逐于齐,此时不在晋国,所以确切地说,赵氏被杀者是赵同、赵括,不是《史记·赵世家》所说的赵朔、赵同、赵括、赵婴齐。
赵氏被杀确实是冤枉的。《春秋》笔法,凡称国以杀大夫者,这大夫的过错多涉及国家利益。《春秋三传》(上海古籍出版社)于庄公26年“曹杀其大夫”下注“称国以杀者,罪累上也”。就晋国而言,在赵同、赵括被杀前后也有多起称国以杀事件,可见赵同、赵括被杀也与国家利益有关涉。《左传》于成公四年、五年、八年交代了赵同、赵括被杀的原委:赵婴齐与赵庄姬私通,被赵括、赵同放逐于齐国,赵庄姬怀恨在心,遂向景公进谗,诬陷赵同、赵括“将作乱”,当时执掌国政、对赵家不满的栾氏、专权弄国的氏趁机作证,怂恿景公诛杀赵同、赵括,没收田产。赵同、赵括被杀的罪名是“将作乱”,这是赵庄姬等人强加的诬蔑不实之辞。因而时隔不久因韩厥劝谏,景公意识到其中的冤情。又把没收的田产还给了赵家的后代赵武,这是晋景公17年的事。晋悼公即位后,拨乱反正,锐意改革,赵武被任命为卿,这恐怕是晋君有意识地对赵氏冤案的昭雪。由此看来,赵氏兄弟因“将作乱”被杀确是一桩冤假错案。
如果说赵庄姬等人的“将作乱”是对赵氏兄弟的诬陷的话,赵同、赵括平时令人反感的所作所为则是有目共睹的。赵同、赵括、赵婴齐是赵衰与晋文公女儿赵姬的儿子,赵衰辅佐晋文公数十年,从文公出逃到即位直至成就霸业,计谋多出自赵衰,功勋显赫,赵盾在父亲去世后,执掌了晋国国政,而赵氏三兄弟,既是晋君近亲,又长期庇护于父兄羽翼之下,除养成好高骛远、目空一切的贵公子习气外,对国家政事实在是知之甚少。《左传》中记载他们几次政治活动,其表现无不显示了低下的政治素质、卑陋的政治眼光。晋楚崤之战,晋为救郑而战,未及郑而郑楚已平,晋楚再战已无意义,晋国有头脑的将佐如中军将荀林父、下军将赵朔、下军佐栾书等都认为无需再战,只有被楚认为“刚愎不仁”的中军佐先轸坚决主战,赵同、赵括站在先轸一边,积极主战,当时下军大夫荀首就说:“原、屏咎之徒也。”赵朔也婉转地批评了他的两位叔父。晋主将不得已应战,晋师果然大败,追究责任,先轸被杀。从赵同、赵括有限的几次活动看,赵同、赵括参与集体活动,则一贯站在错误的一边,单独行事则表现出妄自尊大、悖离规矩,从晋楚之战到被害的十几年里,可以说他们每说一句话,每行一件事,无一不是为其蒙难积累错误,肉腐出虫,鱼枯生蠹,其被诛杀不也宜乎。他们被害后10年,曾为庄姬做伪证的氏也遭同样下场。《春秋》同样书为“晋杀其大夫三□”,三□并没有直接危害国家的罪行,《左传》解为“民不与□氏”。赵氏兄弟虽不像□氏专横霸道,谗害无辜,夺人妻子,占人田产,但经常说错话,办错事,肯定时间一长也会“民不与”。不过反过来看,赵氏兄弟所犯的错误充其量也是路线错误,不至于到了杀头的程度,而他们政治上的无知却刚好落入心怀叵测者的圈套,糊里糊涂被送上黄泉路,人们在恨他们时也同情他们。这大概就是司马迁演绎赵氏故事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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