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螺判刑

时间:2017-04-06 01:32:39 

從前,有一位知县,能关心民间疾苦,体察下情,很受百姓爱戴。

知县心想:民以食为天,本县该管的头等大事应当是粮食。于是,他就带人四处察访。

一次,他来到西乡碧湖,只见一片田垟,方圆几十里,旁边是清澈见底的瓯江,四周苍山环抱,是一个天然粮仓。

可这里的田垟,青草长得嫩又长,稻苗长得小又黄,到了夏秋,每亩田只能收几斗粮。农户过着半年糠菜半年粮的穷苦生活。

知县左思右想,也找不着缘由所在,后来经过几次登门拜访老农,他终于摸清了原因:原来田里的田螺又多又大,常常损害稻苗的根须,与稻苗日夜争肥。他想,要保护稻苗,只有设法除去田螺。

因此,知县派手下贴出告示,向全县百姓征询如何灭除田螺的方法。

告示一贴,人们议论纷纷,就是无人敢揭。

直到第五天,才有一个相貌端正、体格结实的年轻人走上前去,将告示揭了去。旁边的县衙马上迎了上去,将他送进衙门。

知县对年轻人说:“年轻人,你将告示揭了?你种过几年田?”

年轻人自信地说:“小人自幼种田,小小田螺我见得多了,不难对付。”

知县问道:“有何妙法?快快讲吧!”

年轻人从容不迫地答道:“请大人明天在公堂上设十个炉灶,摆十口大锅,放十担柴火,担十担水,挑十担田螺,召集一千人,看我用何法治。”

知县当即应允,一一照办。

第二天,一切准备就绪,年轻人不慌不忙走上县衙公堂,向知县大人行了礼,便请知县暂退一旁。

然后,他大步跨向知县公案,把惊堂木一拍,大声宣读田螺的罪状:损害禾苗幼根,争吃禾苗肥料,妨碍灭除杂草。这说明田螺与民抢粮,残害百姓,罪恶滔天,当处其烹刑。

宣读完毕,立刻下令把十担田螺倒进十口大锅,将十担水分别倒进锅里,把十担柴火分别架进炉灶,还亲自点火,顿时炉灶燃起浓浓烈火。

不多时,十口锅灶里的田螺全煮熟了。

这时,年轻人便将煮熟的田螺肉一个个吸了出来,蘸蘸酱油,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公堂上一千多人都看得清清楚楚,大家都垂涎欲滴,咽着口水。最后,年轻人当众宣布:田螺与民争粮,男女老幼可大胆捉拿食用,并请知县大人、文武官员、父老乡亲尝试。大家吃罢,个个赞不绝口,说田螺鲜美可口。年轻人由于治田螺有功,受到了知县嘉奖。

从此,田螺就被人们食用,百姓捉拿田螺的劲头也很高,这样既对禾苗生长有利,又能改善生活,真是两全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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