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庖顿时笑不出来,抱着脚跳几下,扔下几个铜子飞也似的逃离,他发誓再以后也不靠近悍妇恶半步。
对着解庖离去的背景比个非常没有形象的中指,莫亚在茶棚里又坐会儿,只手托着下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想很久,似乎还是没有想通的样子,也就不想,站起来拍拍屁股准备回客栈,没走几步,突然回头,皱着眉头看向身后。
几步之外,春华正怯生生的看着,脸上的伤已经包扎好,那圈白巾包裹半边脸,看上去很凄惨。
“跟着干什么?”莫亚有些心虚,知道,有些东西不是赔赔银子就能补偿的。对于个人来,破相的伤害程度直逼五星,甚至不在被人抛弃或者被强奸之下。
春华的嘴唇抖动几下,好会儿才低声道:“、没有什么亲人可以投靠,鸨妈,公子……小姐是好人,让跟着,以后就……就……”
到里,突然跪下来,边哭泣边道:“小姐,就收留春华吧,春华愿意当丫环服侍小姐。”
莫亚吓跳,街上不少人往们边看过来,赶紧把春华拉起来,闪到角落里,才哭笑不得道:“鸨妈的话也信,从哪里看出是好人,是好人会扮装逛青楼吗?是好人会跟人打架闹事吗?”
好人不长命,莫亚可从来就没打算过要当个好人,毒花,悍妇,些形容用在身上,不是贬义,是褒义。
“鸨妈阅人无数,小姐是好人,就错不,虽然小姐不是什么正经人家,但待人极好,春华都看在眼里,愿意跟在小姐身边。”
很显然,春华没把莫亚当成什么千金小姐,在眼里,会逛青楼的人,出身定然不正经,个青楼子,跟在样的主人身边,也不会受歧视,比随便找个贱籍人嫁,要强得多。
莫亚半晌没出话来,样东飘西荡的,也不知道将来会落脚在什么地方,个人就算,身边多个拖油瓶,可不是什么好事,不过看着春华脸上包扎的白巾,拒绝的话便有些不出口。
“算,要跟着就跟着吧,先好,可不是什么好人,坑蒙拐骗,无所不干,不定哪没钱花,就把卖,到时候可不能怨。”
丑话要在前头,莫亚还真不敢保证哪到山穷水尽的时候,不会去干那贩卖人口的勾当。自己过得好就行,反正在个时代,无牵无挂的,哪要是死于非命,就当是报应到。
春华倒是铁心,也不知看中莫亚哪,跟着就回到客栈。
没有见到温如玉,似乎是在意料之中的事情,温婉把人接走之前的那个眼神就充分明切,也不知那家伙现在怎么样。
刚才想着在个时代无牵无挂,会儿莫亚已经有些在担心温如玉,不过,似乎自己还没有察觉到,只是皱皱眉,有些心烦,犹豫会儿,才把温如玉的房间给春华住。
似乎,莫亚已经有温如玉不再回来的心理准备,就算回来,也不准备再接纳温如玉。
讨厌骗子。
尤其是扮猪吃老虎欺骗感情的骗子。
温如玉如果知道莫亚现在的想法,他肯定要三呼冤枉,可惜的是,就算他真的心有灵犀通,知道莫亚在想什么,他也没有时间去三呼冤枉,因为温婉寸步不离的盯着他。
其实温如玉根本就没有昏迷,准确的,是温十三和温如玉,都没有陷入昏迷状态,之所以会晕倒,是因为两个人打架。
咱不知道两个人格之间的架,是怎么打的,温如玉只知道温十三扼住莫亚的脖子的那刻,是真的想杀,他当然不能让温十三杀自己未来的妻子,于是拼命阻止,想让自己出来。
原本,压制温十三是很容易的事情,只要温如玉的神智是清醒的,他就能毫不费力的压制住温十三不让他出来,可是那个时候,温十三前所未有的坚持着。
僵峙不下的结果,就是两个人都失去对身体的控制。
温婉把温如玉抬进温家行馆的时候,他终于将温十三压倒,重新获得对身体的控制权,不过……似乎已经太晚。
“请公子以大事为重。”
请大夫确认温如玉的身体没有大碍后,温婉直挺挺的往温如玉面前跪,把温如玉给弄懵。那个前些日子跟前跟后撒娇争宠似的喊他如玉哥哥的温婉,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那个身为总管之掌管着方产业的子。
温如玉挠着头,好半晌才讪讪道:“婉儿,有什么大事,比温家未来主母更重要?”
用平直的话来,就是有什么事比找老婆更重要,咱们温小弟绝对是个至性至情的情种,家族事业在他眼里,显然不如老婆重要。
温婉也是经过次,开悟,些处处争不过莫亚,以个古代白领的思维,经过认真并且深入的分析,只得到个结论:那就是的脸皮太薄。
莫亚能招温如玉的喜欢,是因为个人处处出格,处处不把自己当人,什么儿家的端庄矜持,通通没有,让温如玉感到无比新鲜。温婉想用句“如玉哥哥”来表示自己和温如玉的亲近,把自己摆在青梅竹马的位置上,自然是输得干二净,温如玉连个正眼都没瞧过。
要怪,只怪温婉姑娘没有生在后世,没看过后世那么多的言情小,所以不明白,青梅竹马往往是用来充当炮灰的角色的,不过话又回来,温婉到底不是那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千金大小姐,人家好歹也是见过世面的,脑子转得快,发现打青梅竹马牌没有任何用处,很快就把自己重新定位,打出张助理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