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是一月底,下了一场雪,我们的房子走风漏气的,墙壁很薄,棉被也很薄。我们把能穿的衣服全部穿上,抱在棉被里瑟瑟发抖。后来我们就到阿尔玛蹭暖气,不知名的小乐队在阿尔玛演出,小虎给我们调一种类似长岛冰茶的酒,里面有伏特加和杜松子,我们喝到很醉,我靠在梁策肩上,我们的脸上是同样的夸张的表情。
有一个乐队的领队问梁策:“你要不要先跟我们玩一阵子,我们正缺一个吉他手。”梁策头也没抬,说:“我不给三流乐队做替补。”那个领队的脸像被揍了一拳,他后面冲出一个烟花烫小子,骂道:“说什么三流乐队,你还不是一样,还是冯啸坤有远见,跟着这种人混有什么意思。”梁策一句话没说,手里的酒瓶直接砸在了烟花烫小子头上,他头发里立刻涌出一股暗红的血。一瞬间所有人乱成一团,往门口跑去,我被挤在人群外,不知道从哪的黑暗里闪出来烟花烫小子的几个兄弟,不明所以的十几个拳头落在梁策身上。我吓住了,很想冲上去帮忙,却被人群死死堵住,梁策抄起吧台的高脚椅,向人群扔去,可是他们人多势众,从背后困住了梁策的手脚,烟花烫小子沉闷的几拳揍在梁策肚子上,他吐得一沓糊涂。直到酒吧经理出面制止了这次流血事件。
晚上梁策没跟我回家。在路灯下我拉他的手,他抹了一把嘴角的秽物和血迹,朝相反的方向走了。我一个人逶迤着回家,开门,呆呆地和衣坐在床上。天灰蒙蒙的,梁策手机也不通,半夜的寒露侵下来,我快冻死了。第二天下午,我打扫房子的时候,梁策出现在门口。
他坐在一个音箱上对我说:“你能不能帮我把头发剃掉?”我起初愣了一下,随后才反应过来。他的头发又软又伤心,扑簌簌掉下来。剪到一半的时候,我震惊地“啊”了一声,他的后脑勺一个三厘米长的伤疤血淋淋地张着嘴。“别停!”他说。我的手抖了一下,眼泪和头发一起坠落。剪完的时候,他对着镜子照了照:“还挺好看。”然后挤出一个勉强的笑容。这是我最后一次看他笑。
那天晚上我们照旧安静地吃饭,看一小会儿电视,然后爬上床睡觉。第二天醒来,旁边的床空空的,我下意识地叫一声:“梁策?”回答我的是一串寂静。我第一个想法就是,梁策走了。房子笼罩在清晨的阴影里,他甚至没有带走吉他。潜意识里,我以为他只是像往常出去晨跑了。我锁门去学校时,发现床头柜上放着一个蓝色的拨片项链,是那天他唱Christmas in my heart 时用的,那一刻我完整的意识一下子爆炸成残片,几乎瘫倒在地面上,无数的画面像抽了帧的电影胶片一样盘旋在脑子里,他在阿尔玛唱歌,他的笑,他压低声音说再见了……
我拖着支离破碎的脑袋回到学校,我想回宿舍睡一觉,睡醒或许有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也未可知。可是我发现我的床上堆满了不属于我的物品,我皱眉:“你们把东西收拾下,我想睡觉。”可是没人理我,只有住在门口的胖妞冲我哼了一声。我像空气一样站在那,很尴尬,这时我接到陆遥一条短信:我们要去唱K,你来吗?我几乎想也没想就出去了。
我进去时飘来一句杨千嬅的,“就算只谈一场感情,除外都是虚荣。”我鼻子一酸,落下两行泪。陆遥让出一个位子,招呼我过去,我发现除了陆遥,其他人我都不认识,我坐在一群陌生人之间突然有点紧张。一男一女在唱香水有毒,我用杯子倒了一点啤酒,送到嘴边,我喝第一口的时候差点晕过去,那是我任何一次抽烟,喝酒,****都不曾有过的飞翔。这样的感觉一下子把我拽回梁策离开的情绪里,我浑身无力窝在大沙发里,像得了沙眼不停流泪。陆遥拉我唱歌,我说:“我跑调,你自己唱。”我一会儿喝掉了几十听啤酒,旁边的男生和我搭讪,我说:“我有眼病,别看我,会传染。”他比划着说了一些什么,我说:“太吵了,你说什么,我听不清。”他贴着我的耳朵,夸张地大叫:“我在阿尔玛见过有个乐队给你唱歌,那天是你吧,穿一件大红上衣,咳,主唱啊,那个男生真是帅到不行!”这些话在音乐的间隙里落在我耳朵中犹如原子弹爆炸。这时梁策离开的情绪才在我心里完全爆发,屋里的空气让我窒息,我要死了,我起身走到门口,我要新鲜空气,我站起来的那一刹那,所有血液混合酒精一下子冲到我的大脑,我像一个倒立的不倒翁,眼前一黑,栽倒了。
醒来的时候,眼前是一片苍白。我头痛欲裂,像被吊在空中,消毒药水的气味让我反胃,我挣扎着起来,陆遥按住我:“你找死啊,叫你别乱动,这里是医院。”我才发现我胳膊上插满了输液管,我浑身疼痛,想哭,刚一张嘴,嘴唇干裂我赶紧闭上。陆遥说:“那天你酒精中毒了,我们把你抬过来。你干嘛喝那么多酒,你想成为他妈的植物人啊。”我脑子里第一个想法是,我已经晕倒几天了吗?可是我哭了:“我不想成为混蛋植物人,可是,梁策走了。”我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脖子里的蓝薄片。“那个混蛋就那么不可替代吗?”陆遥无奈地骂了一句。
我出院时已经是春天了。可是我的脸像泡在福尔马林里,浮肿,苍白,我天天裹着那天在阿尔玛穿过的红色棉袄,乱七八糟的头发让我看起来非常混蛋。我像突然间老了几十岁。我想到我亲爱的妈妈看到我这副模样一定会很伤心,我又难过得哭了。我决定回家一趟。
陆遥把我送到车站,梁策的蓝薄片在我脖子里汗涔涔的。陆遥欲言又止,我暗淡的脸上摆出一个安慰的笑:“放心吧,我回家好好休养,来时必定是个新新人。”“你都这样啦,我放心个鬼啊!”他不耐烦地冲我挥手。我上车时,他突然拽住我,“在你心里,那个混蛋就那么好么,那么不可替代么?还是你从来没有注意过其他关心你的人?”我提着行李的手顿时僵在那儿,我忘了那天我是怎么回来的。
老妈惊异于我能连睡三天三夜,其实大多数时候我只是望着窗帘发呆,想想事情,或者什么也不想。那段日子,我异常怀念三剑客的高中时代,我们一起读书,练琴,我们会为高考骂脏话,也会为乐队拉到一个暖场演出兴奋地尖叫。我在一家二手琴行卖掉了尘封一年的吉他,避免产生一种睹物思人的滥情绪。
晚上堂姐和堂妹约我看电影,片子剧情早已忘了,只记得男主角离开后女主角一直在哭,我在最后一排,看数百人陪她拭眼泪。我们去阿利阿德买蛋糕,老板讲一口普通话迎接我们,堂姐一瞥眼,低声咕哝:“都是A城人,有必要讲普通话吗,真装。”回家的出租车里她绘声绘色地讲:“那个老板三年前和他老婆离婚了,娶了一个漂亮的女店员,不到半年就生了个儿子,天下有钱人哪个不是金屋藏娇。最可怜的是他原来的老婆,闹着自杀了两次,幸好没死。”他说着,出租车司机从后视镜里看我们一眼,插嘴道,“他们一家就住我们小区。签离婚协议那天晚上,他儿子,叫梁策吧,搬起我们小区的石凳把他老爸的车砸了个稀烂。声音那么大,半夜惊醒了很多人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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