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 谁是那只风筝

时间:2016-05-16 00:11:36 

她,喜欢穿高跟鞋,就算穿高跟鞋有多么不方便。

她,喜欢穿裙子,就算穿裙子在一些场合要小心翼翼。

她,喜欢吃巧克力味的冰激凌,就算有时吃冰激凌受不了。

她,喜欢在午夜的时候喝上一杯浓郁的咖啡,就算咖啡有时让她睡不着。

她,喜欢在入睡前听抒情的歌曲,就算听歌常常听得心情泛滥难以入睡。

她,其实更喜欢的是一个人,想一个男人。表面平静的她,其实内心很感性。

但感性的她,爱在心中,情在别处。也许,感性的人都有点选择恐惧症,喜欢,却又怕,于是犹豫着,不敢轻举妄动,一段一段的感情也许就是这样错失了。

对于生活,她已经驾轻就熟,比如她知道哪一种咖啡最适合自己,知道怎样的牛排最好味,知道这座城市哪里有著名的小吃,哪个牌子的衣服更贴心……

但对于感情,她还是个生手,不知道选择,更不知道把握,就像她对自己怎样做才是最美,也一直迷茫,就算常常有人赞她很美了,她还是觉得自己很丑。

她有1米63的身高,穿起7厘米高的高跟鞋,穿着超短裙,美腿、好身材一览无余,绰约迷人,不知道迷死多少人。但是,她依旧对自己没有信心,她,其实要的不是一众的目光,她只盼能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

而这人,却迟迟未到,是不是错过了航班,或者是搭错了班次?

她,只能慢慢等待,等待一个关于天长地久的诺言。

她,有一个不好听,很男性化的名字,王胜男。

所以,她常常不想让人知道自己的名字,名字很土,让人羞于出口。

他,喜欢西餐厅的氛围,却常常在大排档里,光膀子吃着快餐式的食品。

他,喜欢咖啡,却常常喝的是凉白开,有时,甚至连凉白开都喝不了,只能喝自来水。

他,喜欢小车,非常关注名车,说起来有如数家珍,骑的却是一部破摩托车。

他,喜欢名牌,但身上穿的,常常是一百几十块的地摊货。

他,喜欢宅着,却走在路上,经常在山沟沟里起早摸黑,风吹日晒,不求自来古铜色皮肤。

他,喜欢女人,很想谈个恋爱,但是,身边常常出现的是清一色的男人。

他,很想摆脱单身,很想找个女人,不仅仅是发泄那么简单,而是寻找归宿。

他的目标很明确,找个合适的女人,不拖泥带水,你情我愿的话,就登记结婚。

但是,他的工作性质,他知道就算找了女人,还是会两地分居,不知道哪个女人受得了。

他的工作,很多女人都嫌弃,就算他的收入很不错,但是,一直走在路上,让女人没有安全感。

除非女人发昏,才会选择这种走在路上的男人。

会有女人发昏吗,他盼着这样的一个女人。

他身高仅有1米66,属三级残废,喜欢穿运动鞋,工作需要,一身脏兮兮的工装穿在身上,他的名字不阳刚,很阴柔,叫陈晓晓,但他,是个男人。

虽然每天晚上一躺下就睡着,但他常常会想着这样一个问题,我什么时候才有个女人,一个合适的女人,不要求多漂亮,只要求她能跟我一辈子。

这个女人,她在哪,是在赶来的路上吗?

王多金,很俗气的名字,但他有资格起这样的名字。

王多金是标准的富二代,不用像王胜男一样当上班族,坐在办公桌里斟茶倒水,无聊修甲,不用像陈晓晓一样出门在外,风吹雨淋为求一餐。王多金只要稍微有点想法,就可以干出点事情。

喜欢饮食的王多金,开了一间咖啡店,也许不赚钱,却享受着夜夜笙歌的生活。

王多金跟陈晓晓是同学,跟王胜男之所以认识,是因为王多金是王胜男闺蜜李茜茜的男朋友。王胜男很羡慕闺蜜找到了一个好主,至于未来如何,虽然看不出,但能够享受现在,也是一件美事。

不过,如果换是王胜男,她肯定不会选择这样的花花公子,她不是物质女,虽然她也需要钱,但她更需要的是稳定,是爱和承诺,更能让她找到力量和依靠。

王胜男回家,陈晓晓回城,男约男,女约女,在王多金的悦来咖啡馆相见了。

两盏电灯泡,够亮,照得王多金和李茜茜容光焕发,很是潇洒。

常吃路边摊的陈晓晓笨拙地吃西餐喝咖啡,感觉村佬进城。王胜男驾轻就熟,但是心里喝得直发毛,感觉像在赴鸿门宴。耳边充斥着王多金和李茜茜的声音,一种叫做不屑的感觉冒在他们两个的心头,王胜男看不惯王多金,而陈晓晓看不惯李茜茜。

王多金跟李茜茜聊的,是不知道柴米油盐贵的风花雪月,这点让挣扎在温饱线上的陈晓晓和王胜男很不爽。

所以,这样的聚会,越早结束越好,灯泡再亮,都是亮了别人,毁了自己。

估计两个人说得有点累了,加上也想好好享受两人世界吧,在结束聚会的时候,王多金叫陈晓晓送王胜男回家。

这是王胜男和陈晓晓巴不得的事情,马上告辞出门。

在路上,他们一路上批斗着王多金和李茜茜,俨然成为同一个战壕的兄弟。

他们就这么认识了,当然,认识的那刻,陈晓晓没有想过王胜男要成为自己的什么什么人,而王胜男,也一点没看好陈晓晓,至少身高上,他就矮了自己一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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