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隔多年,我对自己那一缕浓墨重彩的痴狂仍然心存感动。
当你少年时,你爱上的那个人,会是你一生的痛和痴,他会变成心头的朱砂痣,会成为你烙在记忆里的一朵枯萎的花,虽然枯了,依然灼灼夺目。
甚至,在多年之后我搬家,偶然收拾出那张他当年寄给我的照片,我会突然泪流满面:他在棉质衬衣里高高瘦瘦的飘摇,他的眼睛依旧那样忧郁、清澈,让人难以忘怀,注定,这几分绵里藏针一样的疼痛会让我终生怀念。
我曾这样疯狂地喜欢过他。
沈家白,一个在我从青涩到绽放阶段突然闯入我生活的男人。
十九岁的最后一天,我去学校外的礼品店给自己买一件纪念品,我把手伸向一朵蓝色的水晶莲花时,我看到了一双细长的手也伸向了它。
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我们的手同时伸向那朵蓝莲花,一朵小小的水晶的莲花。
我们都试图拿到它,但都迟疑了一下,那朵蓝莲花,刹那间被碰到地上碎裂了。
这是个事故还是个巧合呢?
在抬起眼看他的刹那,我呆住了。
面前的男子,高瘦单薄,眼睛深陷进去,那样清澈而忧伤,他和我以往接触的所有男生不同,他的眼神里,有无法复制的落寞。
店主让我们每人出一半钱赔他。而我刚刚发现,我带的钱不够这半朵蓝莲花,他看出了我的尴尬,没有犹豫地说,我全赔。
我很感动于这样的男生,他那天穿亚麻色衬衣和白裤子,更显得人的飘逸,他付了钱,转身就走。
甚至,没有看发呆的我一眼。
我追出去,他已经上了公共汽车。惊鸿一瞥之后,他看到我。
我呆呆地看着他,在那样晴朗的一个春天午后,我犯了花痴,站在花树下,目不转睛地看着他。车启动了,他突然对我展颜一笑,就像阳光被白墙散开了一样,那样缓和宁静温柔似水,我一下子被那个微笑击中了,我从来不喜欢北京,觉得它太厚重,但那个午后开始,我开始迷恋北京的春天了。
他纯净的眼神,他害羞的神情,他微笑时露出的小小虎牙,一下子让我沉迷进去,无力自拔。
我告诉店主,无论如何,请你再进两朵水晶的蓝莲花,我要买两朵,那朵,我要送给他。
那是谁也理解不了的痴狂。我在一瞬间迷上这个有着亚麻色头发的少年,他的眼神让我想堕落,和他一起飞,我有感觉,他和所有男生都那样不同,羞涩中的腼腆和狂野,我决定喜欢他,无论他在哪里,做什么,无论有没有女朋友,我不管。
连我自己都没有想到,我是这样绝决痴情,带着奋不顾身的精神。带着十九岁少女初次的恋和爱飞向他,不管结果如何,不管他喜欢不喜欢。
因为我梦想中的男子就应该这样,忧郁、羞涩,高高瘦瘦,他的手必须细长,他的指甲必须干净,他要穿着米色衣服,在阳光下,对我展颜一笑。
我并不知道我是喜欢男色的,只觉得那一刻内心颤栗,无法遏制,我只知道我要找到他,无论用什么办法。
第二天,我去那家店,店主果然进了两朵水晶莲花,一朵150块。三百块,恰恰是我一个月的生活费,这就意味着,这一个月,我将节衣缩食。
但他没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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